长乐栽培龙眼历史悠久,百年以上的古树达2000多株,青山龙眼具有晚熟、核小、肉厚、质脆、味香的特性,据文献记载,应始于唐宋时期。《福建通志》载:“长乐青山下村为宋大儒黄勉(朱熹的学生)的故居,旧传黄勉斋有手植一株龙眼品质绝佳。”宋朝时,青山龙眼就开始作为贡品进贡朝廷,宋光宗皇帝曾赐匾青山龙眼为“黄龙”(因青山黄勉斋进贡的龙眼)。明弘治《刘志》物产篇有龙眼的记载,赋贡篇也记述长乐生产的龙眼和宝圆(龙眼干)曾定额进贡朝延,可见当时龙眼栽培之盛,据清同治用彭老藻、杨希润所修的《长乐县志》记载:“龙眼大寸许者为宝圆,树径三接者为顶圆,树未接者曰野老,核初种经十年始实,实甚小者俗呼“椒眼”。可见在明、清时期,长乐龙眼栽培已盛行高空压条方法,推广繁殖大量的优质良种。90年以后,我市大面积发展龙眼种植,现在龙眼已经成为我市最主要的果类,长乐市龙眼栽培面积3000公顷,其中采摘面积2900公顷,年产量28300吨,年收入16980万元。占全市果树栽培总面积的55%以上。成熟期主要集中在9月中旬-10月中旬。产品主要销往长乐当地及福州市场。
1. 土壤地貌情况:长乐市地貌属福建省东部沿海花岗岩低山丘陵及冲积海积平原区,北部临江、东部和南部濒海,西面靠山,地势由南部与中部向北部及东部渐次下降。长乐主要有6种地貌类型:丘陵山地、平原、砂丘、河谷盆地、岛屿与滩涂、河心洲。土壤的pH值在5.5-6.5之间,有机质含量在1.5-2.5%之间,富含硼等多种微量元素。
2. 水文情况:长乐市属于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全年温湿多雨。年降雨量均在1200-1500毫米之间,多年平均年降雨量1358.7毫米,多年平均年降水9.052亿立方米,全市多年平均年径流深647毫米,径流分布由西南向东北递减,沿海地区和海岛比较缺水,在北部的大埔尾年平均降雨量近1800毫米,沿海岛屿平均年降雨量为1100毫米。境内地区降雨量具有雨量多、强度大、年际变化大、年内分配不均匀、地域降雨量变化悬殊等特点。
3. 气候情况:长乐市属于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9.5℃,降水量1358.7毫米,日照时数1665.1小时。主要自然灾害为风灾(台风)、水灾、旱灾。
4. 人文历史情况:长乐栽培龙眼历史悠久,据文献记载,应始于唐宋时期。《福建通志》载:“长乐青山下村为宋大儒黄勉(朱熹的学生)的故居,旧传黄勉斋有手植一株龙眼品质绝佳。”宋朝时,青山龙眼就开始作为贡品进贡朝延,宋光宗皇帝曾赐匾青山龙眼为“黄龙”(因青山黄勉斋进贡的龙眼)。明弘治《刘志》物产篇有龙眼的记载,赋贡篇也记述长乐生产的龙眼和宝圆(龙眼干)曾定额进贡朝延,可见当时龙眼栽培之盛,据清同治用彭老藻、杨希润所修的《长乐县志》记载:“龙眼大寸许者为宝圆,树径三接者为顶圆,树未接者曰野老,核初种经十年始实,实甚小者俗呼“椒眼”。可见在明、清时期,长乐龙眼栽培已盛行高空压条方法,推广繁殖大量的优质良种。90年以后,我市大面积发展龙眼种植,现在龙眼已经成为我市最主要的果类,长乐市龙眼栽培面积3000公顷,其中采摘面积2900公顷,年产量28300吨,年收入16980万元。占全市果树栽培总面积的55%以上。成熟期主要集中在9月中旬-10月中旬。产品主要销往长乐当地及福州市场。
青山龙眼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包括长乐市古槐镇、鹤上镇、潭头镇、江田镇等18个镇乡。长乐市位于福建省东南部,南接福清市、西界闽侯县,与台湾一衣带水,与马尾区隔江相望。地理坐标为:东经119°24′-119°59′,北纬25°40′-26°04′,陆地总面积658平方公里。
1. 外在感官特征:果实发育正常、完整,无任何外伤,新鲜洁净;具该品种成熟果的固有色泽,无裂果,无变质果,果实饱满、扁圆形、果皮黄褐色、果大核小。
2. 内在品质指标:青山龙眼品质好,营养价值高,肉厚质脆、味甜、不流汁、易离核。单果重14g以上,可溶性固形物 17%以上,可食率66%以上,总酸0.06克/100克以上。
3. 安全要求:青山龙眼必须达到“无公害食品龙眼”(NY 5173-2005)的卫生指标。
1. 产地选择与特殊内容规定:龙眼对土壤适应性强,栽培管理不及柑桔类果树之苛求,在一般低丘山地栽培,生长发育甚佳;海拔较高,地势较陡的山地,种植龙眼生长亦正常。我市80年代中后期开始在江田,文武砂、文岭等乡镇利用滨海风沙地栽培龙眼,亦长势良好,结果正常。在园地选择上,比较注意的是坡向。冬季有大霜地区,经常选择南或东南向;沿海地区常有东北台风,有条件地区,选西南方向为宜。土层应深厚,地质表层沙壤至壤土,底层沙壤最为理想。软塥园生长结果好。硬塥园经济寿命短,产量低,但可以通过挖大穴及扩穴改土来进行改良。沿海风沙地应选择地形开旷,地势较高而平坦的沙地。雨季地下潜水位变动在距地表120厘米以上为宜。
2. 品种选择与特定要求:选择具备青山龙眼特征特性,适应性好的优良品种。果实饱满、扁圆形、果皮黄褐色、果大核小、肉厚质脆、味甜、不流汁、易离核。单果重14g以上,可溶性固形物17 %以上,可食率66%以上,总酸0.06克/100克以上。成熟期主要集中在9月中旬-10月中旬。
3. 生产过程管理,青山龙眼生产过程符合《NY 5175-2002无公害食品龙眼生产规程》和《青山龙眼生产技术规程》。
4. 产品收获:当龙眼出现该品种固有特征时适时采摘。采摘前对药肥残留及糖度进行抽样检验。采摘时进行分级包装,需暂存时宜选择阴凉、干燥、通风的地方。
5. 生产记录要求:如实记录生产投入品,特别是化肥、农药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收获日期;质量检测情况;销售情况。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两年以上。
果实具该品种成熟果的固有色泽,无裂果,无变质果。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龙眼,必须包装销售。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青山龙眼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形式)。
- 中文名
- 青山龙眼
- 产地名称
-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
- 品质特点
- 果实饱满、扁圆形
- 地理标志
- 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 批准文号
- 国家农业部2009年第1189号公告
- 批准时间
- 2009年04月15日
青山龙眼产品特点
青山龙眼品质特性
青山龙眼药用价值
青山龙眼产地环境
青山龙眼土壤地貌
青山龙眼水文情况
青山龙眼历史渊源
青山龙眼生产情况
青山龙眼产品荣誉
青山龙眼地理标志
青山龙眼地域保护范围
青山龙眼质量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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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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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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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标识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