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葡萄

兴安县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站 【管理

原产地广西

– 产地市县: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
– 产品大类:种植业类
– 产地小类:果品类
– 地标证书编号:AGI02102
– 地标认证时间:2017
– 品质特点:肉软滑,甜,风味浓
– 地理标志分类: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 地标批准文号:国家农业部2017年第2520号公告
– 地标批准时间:2017年4月20日
生态环境

1. 土壤地貌情况
兴安县的西北和东南为山地,西北部为越城岭山系,逐渐向西南倾斜。东南部是都庞岭的海洋山系,并逐渐向东北倾斜。形成两大山系之间的狭长谷地,称“湘桂走廊”,其间有土岭、石山、河谷平原。整个地形东南和西北高。兴安葡萄种植区域分布在河谷平原与宽谷地,由河流冲积构成的平坦地面以及丘陵地带,可分为水稻土、红壤土、紫色土、冲积土。成土母质为红土母质、河流冲积母质为主,占总面积92.6%,土层厚度≥1m占81.4%,≦0.9m占18.6%。土壤有机质15.2—39.6g∕㎏,PH值4.9-7.5之间,土壤质地为壤土和中壤土为主,土壤环境适合葡萄生长。
2. 水文情况
兴安县水量充裕,湘、漓江发源地,华南第一峰“猫儿山”在这里崛起。境内河流主要有属长江水系的湘江,属珠江水系的漓江;由于兴安海拔较高,自古有“兴安高万丈,水往两头流”之说,兴安葡萄保护范围内水系发达,溪河遍布,河流总长为338公里,总流域面积2344.5平方公里,河网密度为0.08km/k㎡。这些河流都发源于青山、绿树、岩石之中,森林植被率为62.2%。全县水库总容量9.3亿立方米,地表水总量31.75亿立方米,地下水总量4.21亿立方米。水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工业污染水较少,是理想农业和生活用水。
3. 气候情况
兴安葡萄保护范围地处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气温适宜,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17.5℃,极端最高气温38.5℃,极端最低气温-5.8℃,≥10℃活动积温6012℃,平均无霜期293天,平均年降雨量1814.6mm,5-7月降雨多,占全年降雨量71%。年平均相对空气湿度79%,年平均日照1459.51小时。兴安葡萄保护范围分布在谷地湘桂走廊上,形成区域内错综复杂的地区性气候特征,水热条件的地域性差异十分明显,昼夜温差大,需冷量足,属于次适宜生长葡萄的地区。

地域范围

兴安县位于广西东北部,桂林市北部,西北和东南为山地,山峦重叠。西北部为越城岭山脉,逐渐白西南倾斜,东南部是都庞岭的海洋山脉,并逐渐向东北倾斜。形成两大山系之间的狹长谷地,称“湘桂走廊”。北邻全州,东接灌阳县,南与灵川接壤,西部及西北部与龙胜、资源县交界,,海拨220–2141.5米。兴安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包括溶江镇、严关縝、兴安镇、湘漓镇、界首镇、漠川乡、崔家乡、白石乡、华江乡、高尚镇等十个乡镇,乡、镇所属117个行政村和社区。保护范围地处东经110°14′~110°56′之间,北纬25°18′~ 26°55′,东西宽70公里,南北长68公里。保护面积10070公顷,产量250000吨。

品质特性

1. 外观感官特征
巨峰品种果穗长圆锥形,果穂紧凑。平均穂重450-600克,果粒园球形,平均粒重8~10克,果皮紫紅色-紫黑色,果皮中厚,果皮与果肉易分离,果肉黄绿色,种子1~3粒,肉软滑,甜,风味浓,有香味.果粉中厚。温克果穗圆锥形,穗重500~600克,果粒椭园形,粒重7~9克,果粒着生密度中等,果皮中厚,果皮紫红色,果皮与果肉较易分离,皮稍韧,果肉淡黄绿色,种子1~4粒,肉脆,清甜,果粉厚。
2. 内在品质指标
巨峰葡萄可溶性固形物≥16%,总糖含量≥15.3g/100g,总酸含量0.3―0.41 g/100g,维生素C含量≥ 4.31mg/100 g,硬度果实面
上每平方毫米的压力为 0.037―0.039公斤。温克葡萄可溶性固形物≥17%,总糖含量≥15.8g/100g,总酸含量0.3―0.37 g/100g,维生素C含量≥ 5.2/100 g,硬度果实面上每平方毫米的压力为 0.073―0.076公斤。
3. 安全要求
兴安县葡萄产地环境严格执行《NY/T 5010-2016 无公害农产品 种植业产地环境条件》规定。产品执行农业部农办质【2015】4号文《无公害农产品 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检测目录》标准。
4. 包装
用塑料筐、泡沬箱、纸质箱符合食品包装要求。所有包装材料均应清洁、卫生、无毒、无异味、无毒害物质污染、无霉菌病菌。

生产方式

1. 产地选择
气象条件:降雨量是限制葡萄栽培主要因素之一,降雨量在5-6月大于500毫米和降水天数超过15天会发生霜霉病,应避免在降雨量大的猫儿山、都庞岭一带地域种植葡萄。
选择园地不应在被洪水淹没、坡度大的山地、没有水源和常年有大风的山坡建葡萄园。选择土壤疏松、土层深厚、通透性能好、保肥保水性能好的冲积土、砾石土、红壤土等土种,土壤PH值在5.5-6.5之间。选择有灌溉渠道、靠近河边、有地下水位的地域建园,保证葡萄用水。
2. 品种选择
兴安葡萄选择巨峰、温克品种种植,这些品种经过筛选出适宜当地种植的主栽品种。
3. 避雨栽培
兴安葡萄种植区域是次适栽培区,避雨栽培有效地排除了兴安葡萄生产的制约因素。
4. 生产过程中管理
兴安葡萄生产过程必须按照国家农业部无公害鲜食葡萄生产技术规程操作。施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使用肥料符合NY/496-2010《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规定。防治病虫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GB4285-89《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葡萄部分》和GB8321.5–97《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合理施用农药,严格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有三致(致畸性、致癌、致突变)和无“三证”(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号)的农药以及2011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586号公告禁止使用的农药。灌溉和配制农药用井水和河水,不使用有污染的水。
5. 果品采收和采后处理的规定
兴安葡萄以鲜食为主,浆果充分成熟后,具有本品种应有的色泽,果皮巨峰为紫红至紫黑色、温克为紫红色时采收,采收时间应在上午10点前。采收后将果品按《兴安葡萄分级标准》分级装箱,预冷处理12小时后运入市场销售。
6. 生产记录
兴安葡萄生产全过程,要建立葡萄生产档案。记录物候期、病虫发生情况、技术措施、农药肥料使用情况,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包装规范

1.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特有人申请使用兴安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兴安葡萄主栽品种在本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内生产;
②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动;
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使用兴安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的兴安葡萄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标明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兴安葡萄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等);
②可以使用兴安葡萄农产品地理标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和展销;
3. 兴安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证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地理标志兴安葡萄的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使用兴安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
④地理标志兴安葡萄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兴安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兴安葡萄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兴安葡萄地理标志和豋记证书;
⑥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兴安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

产品百科
兴安葡萄,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桂林葡萄种植历史悠长,明朝就有以葡萄命名的乡镇。兴安葡萄种植区域分布在河谷平原与宽谷地,由河流冲积构成的平坦地面以及丘陵地带,可分为水稻土、红壤土、紫色土、冲积土,土壤质地为壤土和中壤土为主,土壤环境适合葡萄生长。兴安葡萄巨峰品种果穗长圆锥形,果穂紧凑。平均穂重450~600克,果粒园球形,平均粒重8~10克,果皮紫红色~紫黑色,果皮中厚,果皮与果肉易分离,果肉黄绿色,种子1~3粒,肉软滑,甜,风味浓,有香味,果粉中厚。
2017年4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兴安葡萄”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中文名
兴安葡萄
产地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
品质特点
肉软滑,甜,风味浓
地理标志
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批准文号
国家农业部2017年第2520号公告
批准时间
2017年4月20日

兴安葡萄产品特点

兴安葡萄品质特性

兴安葡萄巨峰品种果穗长圆锥形,果穂紧凑。平均穂重450~600克,果粒园球形,平均粒重8~10克,果皮紫红色~紫黑色,果皮中厚,果皮与果肉易分离,果肉黄绿色,种子1~3粒,肉软滑,甜,风味浓,有香味,果粉中厚。温克果穗圆锥形,穗重500~600克,果粒椭园形,粒重7~9克,果粒着生密度中等,果皮中厚,果皮紫红色,果皮与果肉较易分离,皮稍韧,果肉淡黄绿色,种子1~4粒,肉脆,清甜,果粉厚。

兴安葡萄营养价值

兴安葡萄巨峰葡萄可溶性固形物≥16%,总糖含量≥15.3克/100克,总酸含量0.3~0.41克/100克,维生素C含量≥4.31毫克/100克,硬度果实面上每平方毫米的压力为0.037~0.039公斤。温克葡萄可溶性固形物≥17%,总糖含量≥15.8克/100克,总酸含量0.3~0.37克/100克,维生素C含量≥5.2/100克,硬度果实面上每平方毫米的压力为0.073~0.076公斤。

兴安葡萄兴安葡萄

兴安葡萄产地环境

兴安葡萄土壤地貌

兴安县的西北和东南为山地,西北部为越城岭山系,逐渐向西南倾斜。东南部是都庞岭的海洋山系,并逐渐向东北倾斜。形成两大山系之间的狭长谷地,称“湘桂走廊”,其间有土岭、石山、河谷平原。整个地形东南和西北高。兴安葡萄种植区域分布在河谷平原与宽谷地,由河流冲积构成的平坦地面以及丘陵地带,可分为水稻土、红壤土、紫色土、冲积土。成土母质为红土母质、河流冲积母质为主,占总面积92.6%,土层厚度≥1米占81.4%,≦0.9米占18.6%。土壤有机质15.2~39.6克/千克,PH值4.9~7.5之间,土壤质地为壤土和中壤土为主,土壤环境适合葡萄生长。

兴安葡萄水文情况

兴安县水量充裕,湘、漓江发源地,华南第一峰“猫儿山”在这里崛起。境内河流主要有属长江水系的湘江,属珠江水系的漓江;由于兴安海拔较高,自古有“兴安高万丈,水往两头流”之说,兴安葡萄保护范围内水系发达,溪河遍布,河流总长为338公里,总流域面积2344.5平方公里,河网密度为0.08千米/平方千米。这些河流都发源于青山、绿树、岩石之中,森林植被率为62.2%。全县水库总容量9.3亿立方米,地表水总量31.75亿立方米,地下水总量4.21亿立方米。水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工业污染水较少,是理想农业和生活用水。

兴安葡萄气候情况

兴安葡萄保护范围地处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气温适宜,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17.5℃,极端最高气温38.5℃,极端最低气温-5.8℃,≥10℃活动积温6012℃,平均无霜期293天,平均年降雨量1814.6毫米,5~7月降雨多,占全年降雨量71%。年平均相对空气湿度79%,年平均日照1459.51小时。兴安葡萄保护范围分布在谷地湘桂走廊上,形成区域内错综复杂的地区性气候特征,水热条件的地域性差异十分明显,昼夜温差大,需冷量足,属于次适宜生长葡萄的地区。

兴安葡萄兴安葡萄

兴安葡萄历史渊源

桂林葡萄种植历史悠长,明朝就有以葡萄命名的乡镇。
20世纪80年代中期,兴安县开始引种巨峰葡萄品种,经过20多年的摸索、实践、总结,打造出了一个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葡萄产业。
20世纪90年代末,兴安县葡萄种植面积攀升至3万多亩,亩产值达到0.5万~1万元。
1997年~2000年,由于连续多年种植葡萄,病菌大量积累,加之受到低温多雨天气的影响,葡萄品质和产量下降、价格下跌,
2000年,兴安县开始引种欧亚品种,至2005年全县葡萄避雨栽培面积达5万亩。
2009年,兴安县开始调整种植结构,推广种植维多利亚、夏黑等早熟品种,生产二季葡萄。

兴安葡萄兴安葡萄

兴安葡萄生产情况

2008年,兴安县葡萄种植面积6.5万亩,巨峰葡萄占了5.7万亩。
2010年,兴安县葡萄种植面积达10万亩,总产量11.2万吨,年产值6.62亿元
2016年,兴安县有葡萄种植面积14.7万亩,年总产量达26万吨。
截至2017年底,兴安县葡萄保护面积10070公顷,产量250000吨。

兴安葡萄兴安葡萄

兴安葡萄产品荣誉

2004年、2007年,兴安巨峰葡萄两次获得“广西农产品名牌新产品”称号。
2004年、2007年,兴安巨峰葡萄两次获得“广西农产品名牌新产品”称号。
2008年6月,兴安被中国果品流通协会评为“全国优质葡萄生产基地”。
2017年4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兴安葡萄”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兴安葡萄兴安葡萄

兴安葡萄地理标志

兴安葡萄地域保护范围

兴安县位于广西东北部,桂林市北部,西北和东南为山地,山峦重叠。西北部为越城岭山脉,逐渐白西南倾斜,东南部是都庞岭的海洋山脉,并逐渐向东北倾斜。形成两大山系之间的狭长谷地,称“湘桂走廊”。北邻全州,东接灌阳县,南与灵川接壤,西部及西北部与龙胜、资源县交界,,海拨220~2141.5米。兴安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包括溶江镇、严关缜、兴安镇、湘漓镇、界首镇、漠川乡、崔家乡、白石乡、华江乡、高尚镇等十个乡镇,乡、镇所属117个行政村和社区。保护范围地处东经110°14′~110°56′之间,北纬25°18′~26°55′,东西宽70公里,南北长68公里。

兴安葡萄质量技术要求

  • 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安全要求
兴安县葡萄产地环境严格执行《NY/T5010~2016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产地环境条件》规定。产品执行农业部农办质【2015】4号文《无公害农产品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检测目录》标准。
包装
用塑料筐、泡沬箱、纸质箱符合食品包装要求。所有包装材料均应清洁、卫生、无毒、无异味、无毒害物质污染、无霉菌病菌。
  • 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选择
气象条件:降雨量是限制葡萄栽培主要因素之一,降雨量在5~6月大于500毫米和降水天数超过15天会发生霜霉病,应避免在降雨量大的猫儿山、都庞岭一带地域种植葡萄。选择园地不应在被洪水淹没、坡度大的山地、没有水源和常年有大风的山坡建葡萄园。选择土壤疏松、土层深厚、通透性能好、保肥保水性能好的冲积土、砾石土、红壤土等土种,土壤PH值在5.5~6.5之间。选择有灌溉渠道、靠近河边、有地下水位的地域建园,保证葡萄用水。
(2)品种选择
兴安葡萄选择巨峰、温克品种种植,这些品种经过筛选出适宜当地种植的主栽品种。
(3)避雨栽培
兴安葡萄种植区域是次适栽培区,避雨栽培有效地排除了兴安葡萄生产的制约因素。
(4)生产过程中管理
兴安葡萄生产过程必须按照国家农业部无公害鲜食葡萄生产技术规程操作。施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使用肥料符合NY/496~2010《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规定。防治病虫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GB4285~89《农药安全使用标准葡萄部分》和GB8321.5~97《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合理施用农药,严格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有三致(致畸性、致癌、致突变)和无“三证”(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号)的农药以及2011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586号公告禁止使用的农药。灌溉和配制农药用井水和河水,不使用有污染的水。
(5)果品采收和采后处理的规定兴安葡萄以鲜食为主,浆果充分成熟后,具有本品种应有的色泽,果皮巨峰为紫红至紫黑色、温克为紫红色时采收,采收时间应在上午10点前。采收后将果品按《兴安葡萄分级标准》分级装箱,预冷处理12小时后运入市场销售。
(6)生产记录
兴安葡萄生产全过程,要建立葡萄生产档案。记录物候期、病虫发生情况、技术措施、农药肥料使用情况,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 包装标识相关规定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特有人申请使用兴安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①兴安葡萄主栽品种在本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内生产;②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动;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使用兴安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的兴安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标明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①可以在产品及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兴安葡萄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等);②可以使用兴安葡萄农产品地理标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和展销;
(3)兴安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①自觉接受登记证持有人的监督检查;②保证地理标志兴安葡萄的品质和信誉;③正确规范使用兴安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④地理标志兴安葡萄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兴安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兴安葡萄的质量和信誉负责;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兴安葡萄地理标志和豋记证书;⑥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兴安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