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寨黑猪

丹寨县草地生态畜牧业发展中心 【管理

原产地贵州

– 产地市县: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
– 产品大类:畜牧业类
– 产地小类:肉类产品类
– 地标证书编号:AGI02433
– 地标认证时间:2018
– 品质特点:毛黑色透亮,四肢健壮
– 地理标志分类: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
– 地标批准文号:国家农业农村部第40号公告
– 地标批准时间:2018年7月3日
生态环境

丹寨县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地带,境内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有明显的亚热带湿润季风特征。年均温度14.7℃,无霜期228-283天,年日照1281.4小时,日照百分率为29%,≥10℃年积温5252.3℃,年降雨量1070.8-1909.9毫米之间,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养殖区域远离城市及交通主干道、无工业区,隔离条件好,环境无污染。独特的生态环境造就了丹寨黑猪的优良品质。
2.2土壤地貌
丹寨县位于贵州省的东南部、黔东南州西部,地处长江、珠江水系清水江、都柳江流域上游分水岭,境内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地貌类型有4类,以低山地貌为主,占47.12%,低中山、低中山、低山丘陵地貌次之,中山地貌仅占2.38%。不同的地貌类型为发展多样化农业提供了条件.丹寨县有红壤、黄壤、黄棕壤、紫色土、黑色石灰土、水稻土6个土类。境内独特的土壤环境非常适宜丹寨黑猪的生长。
2.3水文
丹寨县境内有大小河流20条,年均径流量7.94亿立方米,其中往南注入柳江的河流有排调河、猴子河、鸡家河等11条,向北注入清水江的河流有南皋河、摆泥河等9条。县境东部边界多年平均径流深达950毫米,而西部边界仅为650毫米。境内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或河长10公里以上的河流有20条,水能理论蕴藏量51689.12千瓦,可能开发量14610千瓦。
丹寨黑猪核心产区位于都柳江流域上游,水质清洁、空气清新、环境优美、土壤中富含硒、锌等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农作物产量高,饲草丰富,为丹寨黑猪的养殖提供了优越的地理和饲料条件。
2.4人文历史
丹寨黑猪养殖历史悠久,据《丹寨县志》记载:乾隆年间,丹寨县已有黑猪(称内柿猪)的人工养殖。当时引进内江猪和当地的地方猪种柿花猪(萝卜猪),经过若干年代的本品种轮回杂交选育形成的地方猪种(内柿猪),该品种的特点:全身被毛全黑、嘴中等长、抗病能力强、繁殖性能高、耐粗饲、适应能力强。经农家粗放饲养,给以青饲料和糠麸类饲料饲养,饲养时间8-10月龄,体重达70-80公斤。屠宰时肥瘦肉相间、肉质美味可口、肉香皮脆,属肉脂兼用型猪种。
丹寨黑猪是一个优良地方品种。其耐粗饲、生长速度快、抗病力好、温驯。特别是经过近十多年来的努力,在“丹寨黑猪”示范场保种的基础上,大力发展肉用丹寨黑猪生产基地建设,使丹寨黑猪的饲养量得到迅速发展。

地域范围

丹寨县位于贵州省东南部,黔东南州西部,属国家级贫困县。县城距省会贵阳市110公里,距凯里市50公里、都匀市30公里。东抵雷山县,西抵都匀市,西北抵麻江县,南抵三都县,北抵凯里市。最高处海拔1701米,最低处海拔327米,生产区域一般海拔在700~1100米之间。丹寨黑猪地域保护范围为排调镇、雅灰乡、扬武镇、龙泉镇、兴仁镇、南皋乡共6个乡镇,东起雅灰乡夺鸟村,西至龙泉镇白元村,南起扬武镇争光村,北至南皋乡乌皋村。地理标志为东经107°44′-108°08′,北纬26°05′-26°26′,总生产面积940平方公里,年出栏10万头。其中排调镇、雅灰乡、扬武镇、南皋乡等4个乡镇为核心产区,共有生产面积62000公顷,年出栏6.2万头。

品质特性

4.1产品品质特色
4.1.1外在感观
丹寨黑猪被毛黑色透亮,四肢健壮,嘴粗短,耳较大下垂,四肢粗短,头大,额部皱纹深,身躯短,微凹,后躯较丰满。
猪肉呈鲜红色,肉质细嫩,口感鲜美,有清香味,汤汁鲜淳透亮,皮脆而糯。
4.1.2内在品质
丹寨黑猪是在长期的粗放饲养管理条件下选育是形成的地方品种,以传统的熟食喂养方式饲养。因此其肉质营养丰富,其中猪肉蛋白质含量18%~21%;氨基酸含量14.2%~16%;符合国家标准等相关规定。
4.2安全要求
质量安全规定:“丹寨黑毛猪”生产过程及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
生态环境、生产方式、生产投入品、饮水、大气、饲料、兽药使用等执行标准《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GB/T 19525.2 畜禽场环境质量评价准则》、《NY/T 1167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NY/T 1169 畜禽场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GB/T 26624 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 26622 畜禽粪便农田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准则》、《GB/T 25246 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NY/T 5030 无公害农产品 兽药使用准则》、《NY/T 472 绿色食品 兽药使用准则》、《NY/T 471 绿色食品 畜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GB 13078饲料卫生标准》、《GB/T 27519 畜禽屠宰加工设备通用要求》、《GB/T 17237 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GB/T 9961 鲜、冻胴体羊肉》、《NY/T 1276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GB/T 30768 食品包装用纸与塑料复合膜、袋》、《GB/T 31123 固体食品包装用纸板》、《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

生产方式

3.1产地环境
养殖区域位于海拔7000~1100米之间的山区、区域内无化工厂、大型矿场等污染源,自然水源丰富。空气、土壤、水源周围环境未被污染,养殖环境符合《NY/T 1167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GB/T 19525.2畜禽场环境质量评价准则》、《NY/T 1169 畜禽场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3.2品种选择
丹寨黑猪是在丹寨县独特的自然生态条件和地理环境中,通过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特殊的饲养管理方式,经过长期的自然选择而逐渐形成的地方中型猪种。劳动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饲养和选育经验,充分利用当地自然条件,以及外来的优良品种对柿花猪进行了精心选育和改良,才逐渐形成了我县特有的以柿花猪为主、其它改良猪为主体的本地黑猪养殖品系。
种猪选择被毛黑色或“六白”(肢端、尾尖或额心生着白毛),嘴粗短,耳较大下垂,四肢粗短,头大,额部皱纹深,身躯短,微凹,后躯较丰满的黑猪。
3.2.1丹寨黑猪的饲养管理
3.2.2仔猪的饲养管理
从刚出生到断乳的猪称为仔猪,-般为21天至28天。由于这段时期的仔猪抵抗力差,消化功能不健全等因素,所以需要养殖人员细心的照顾,使仔猪逐渐适应新的环境。-般每头仔猪占圈栏面积为0.35平方米左右。
3.2.1.1吃足初乳
仔猪出生后,要让它在10至30分钟内吃足初乳,有利于仔猪的消化,能增强仔猪的抗病能力,促进胎粪排泄。
3.2.1.2保温
出生3周内的仔猪需要将保温栏温度保持在30至25摄氏度左右,断奶时可降低到21至28摄氏度左右,可采用保温灯和保温箱等措施进行保温。
3.2.1.3补铁
刚出生的小猪体内贮存的铁较少,所以仔猪需要在3日内补铁。
3.2.1.4诱食
仔猪在3至4日龄时开始进行诱食、补料,及早补食可以提高断奶仔猪的体重。
3.2.1.5适时断奶
黑毛仔猪在21至28日龄时进行断奶。
3.2.2保育猪的饲养管理
从断奶开始到70日龄的猪称为保育猪。保育舍里的温度应该保持在20至26摄氏度之间为宜。饲养密度要适中,-般每头占栏0.7平方米。刚断奶仔猪需用乳猪料喂1周左右。
3.2.3后备猪的饲养管理
3.2.3.1黑猪仔猪
在70日龄左右体重达到30千克左右的时候选择具有品种典型特征的、体躯高大、体质健康的个体来留作种用,进入后备猪阶段的管理。不做种用的就转入到育肥舍进行育肥。后备猪应该公母分开饲养,每头占栏1.5至2平方米,饲养密度不能过大。
3.2.3.2后备公猪
体重在60千克以下时,每头每天饲喂2至2.5千克配合饲料。达60千克时,每头每天2.5至3千克持续到配种结束,每天饲喂2至3次。根据后备猪的膘情不同适当调整投喂量。
3.2.3.3后备种母猪
每头每天饲喂1.8至2.5千克精饲料,分2至3次饲喂。要让后备猪经常到室外运动。
3.2.4育肥猪的饲养管理
3.2.4.1在保育猪阶段
选择后备猪的时候,不能留作种用的黑猪就要转到育肥舍进行育肥。黑猪的育肥猪-般是指70至240日龄的非种用猪。育肥猪的饲养密度要适中,-般育肥猪每头占栏面积为2平方米左右。
3.2.4.2育肥猪
体重小于45千克时,为育肥前期,这-阶段让育肥猪自由采食。当育肥猪体重大于45千克时,为育肥后期,增加青料用量,控制能量摄入,提高猪的瘦肉率。当黑猪育肥猪长到8月龄左右,体重达90千克以上就可以出栏上市了。
3.2.5母猪的饲养管理
3.2.5.1黑猪母猪
在配种后的20至40天之内没有再出现发情,就可初步判断为已经怀孕。从这个时候起,就进入了妊娠期阶段了。黑猪母猪妊娠周期平均为113.5天。饲养管理主要分为两个阶段,妊娠前期和妊娠后期。
3.2.5.1.1妊娠前期
是指黑猪母猪怀孕的前80至94天,这段时间要注意保胎,减少并栏等引起打架的因素。过肥的猪要限料,过瘦的要补料。根据体况每天每头饲喂2至2.2千克精饲料,每天分早晚饲喂2次。
3.2.5.1.2妊娠后期
是指母猪的产前20至30天,最好采用单栏饲养,有助于保胎。每天每头饲喂3至3.5千克精饲料,同时根据母猪的膘情调整投料量,每天分早晚饲喂2次。
3.2.5.2哺乳期母猪饲养管理
母猪产后3天,根据母猪食欲投放饲料,逐渐加料,要保持饲料新鲜适□,3天后要达到自由采食水平,每天采食量达3.5至5.5千克。断奶前3天要逐渐减料,断奶当天要停喂。
3.2.6种公猪的饲养管理
3.2.6.1种公猪
要采取单栏饲养。常年保持中等膘情,旺盛的性欲和良好的精液品质。每天每头饲喂2至3千克的精饲料,每天分早晚饲喂2次。
3.2.6.2配种期间
为了保持公猪旺盛的性欲及良好的精液品质,每天的饲料中应添加1至2个鲜鸡蛋和饲喂适量青菜叶等。适量的运动可以增强黑猪种公猪的体质,种公猪每天进行有规律的户外运动。每次运动30至60分钟,运动的时间根据室外温度情况,冬天最好选在中午,夏天选在早晚为宜。
3.3丹寨黑猪生产控制
3.3.1养殖环境
猪场场址应选择地势高燥、采光充足、排水良好、通风、土质坚实、周围无污染且便于防疫的地方。猪场距离城镇、居民区1公里以上,距交通主干线500米以上。周围要有围墙,并建有绿化隔离带。周围2000m以内无化工厂、矿厂及屠宰场等污染源。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持区、文物保护区建猪场。养殖环境符合《NY/T 1167 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GB/T 19525.2 畜禽场环境质量评价准则》、《NY/T 1169 畜禽场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3.3.2兽药的使用
在养殖过程中,加强对动物防疫管理,尽量降低疾病的发生,减少药物的使用,一旦发生疾病必须坚持对症用药,不准随意滥用抗生素。预防、治疗和诊断疾病所用的疫苗、抗菌药和抗寄生虫药等兽药,应符合《NY/T 5030 无公害农产品 兽药使用准则》或《NY/T 472 绿色食品 兽药使用准则》要求,禁止使用麻醉药、镇痛药、镇静剂以及未经农业部批准的或已经淘汰的药物。肥猪育肥后期使用药物治疗时,要严格执行所用药物的休药期,达不到休药期的产品,禁止上市销售。
3.3.3防疫措施
在疫病的预防、检测、控制和扑灭等方面,按《NY 5031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兽医防疫准则》的标准执行。猪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疫病监控方案和免疫程序,使用适宜的疫苗、免疫程序和免疫方法,有选择地进行疫病的预防接种工作。一旦发现疫情或怀疑发生疫病时,应立即封锁现场,上报疫情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对病死或淘汰的尸体按《GB 165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猪出售前应按《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进行检疫,并符合《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的规定后方可出场。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3.4消毒设施
猪场必须建立消毒制度,完善清洗消毒设施,采用适宜的消毒方法,定期对猪舍、饲槽、水槽、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和工作鞋及其周围环境进行消毒。消毒药品必须安全、高效、低毒和低残留,符合《Y/T 5030 无公害农产品 兽药使用准则》、或《NY/T 472 绿色食品 兽药使用准则》的规定。猪舍应通风、采光良好,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应符合《NY/T 1169 畜禽场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的规定。
3.3.5粪尿污水处理设施
猪场应设有粪尿污水处理设施,废弃物应遵循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原则,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废弃物及污水排放和处理必须达到《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25246 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 27622 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的规定。猪粪集中堆积发酵后,用于农作物、牧草的追肥,通过土地消纳。在猪场周边及猪舍之间种植花、草、树木等绿色植物,以改善和调节环境大气质量。
3.3.6建立健全质量控制措施
猪场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种猪来源、饲料来源及消耗情况、发病、死亡原因、无害化处理情况、实验室检查及其结果、用药及免疫接种情况、猪调运目的地等),档案需专人管理,所有资料需按时整理、归档,装订成册,保存两年以上。
3.4生产投入品管理
3.4.1猪的调运
猪应从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种猪场购买,并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检疫。运输前后,运输使用工具需要进行清洗消毒。运输时应保证黑猪有舒适的空间,保持良好的通风,防止阳光暴晒和风吹受冻,尽量减少应激。购进的猪群应在隔离猪舍饲养观察45天以上,经检疫确认健康后,方可转入生产群。严禁从疫区购猪。
3.4.2饲草饲料
精料主要有玉米、豆粕等谷物和蛋白质类饲料。青饲料以瓜菜类、薯类和优质牧草为主。饲料地禁止使用农用除草剂,农药使用参考《NY/T 393-2013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执行。
3.4.3饲料添加剂
为保证生产安全、放心的畜产品,必须严格执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使用无公害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如酶制剂、微生态制剂、酸制剂等),禁止饲喂动物源性骨肉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参照《NY/T 471-2010 绿色食品 畜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的要求,严禁违规、超量使用。
3.5猪肉加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3.5.1生产猪肉的屠宰场和肉类加工企业应遵守的有关规定
生产猪肉的屠宰场和肉类加工企业应遵守《GB 12694 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GB/T 20094 屠宰和肉类加工企业卫生管理规范》、《GB/T 17237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GB/T 27519 畜禽屠宰加工设备通用要求》和《GB/T 17237 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远离垃圾场、畜牧场、医院及其他公共场和排放“三废”的工业企业,生产饮用水应符合《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3.5.2活猪
活猪必须来自丹寨黑猪生产基地,经当地动物监督检疫机构宰前检验合格后方能屠宰。
3.5.3 猪肉
猪肉的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GB/T 9959.2 分割鲜、冻猪瘦肉》的标准要求。在猪肉及其制品过程中,不得使用化学合成防腐剂和人工合成着色剂,加工设备、用具、储存、运输和车间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工作人员应持有健康合格证,保持环境卫生。

包装规范

5.1 使用丹寨黑毛猪产品地理标志的产品必须产自划定区域。
5.2 使用丹寨黑毛猪地理标志的生产经营者必须取得登记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5.3 使用丹寨黑毛猪地理标志的生产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5.4 使用丹寨黑毛猪地理标志的生产经营者必须按照生产经营年度,向丹寨县草地生态畜牧业发展中心提出申请,并签订丹寨黑毛猪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饲养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5.5 丹寨黑毛猪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丹寨黑毛猪产品地理标志。
5.6 丹寨黑毛猪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可以使用登记的丹寨黑毛猪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和展销。
5.7 丹寨黑毛猪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保证丹寨黑毛猪地理标志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5.8 产品登记
5.8.1分级
结合丹寨黑毛猪品种特征特性、生长发育、繁殖性能,制定猪等级评定和猪出场标准,对出场的丹寨黑毛猪种猪进行等级评定,保证产品质量。同时对出场种猪施加出场标识,建立标识使用管理制度,并对标识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登记造册并存档,存期二年以上。
5.8.2包装
经深加工后的猪肉制品进行包装,应符合《GB/T 30768食品包装用纸与塑料复合膜、袋》、《GB/T 31123 固体食品包装用纸板》、《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包装规格为每盒(袋)净重50克、100克、250克、500克、1000克、5000克。按包装标志:在包装方式上采用箱式包装和袋式包装两种。包装上农产品地理标志明显,标清产品、品名、等级、重量(毛重、净重),并注明检验人员姓名或代号。
5.8.3标志
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丹寨黑毛猪产品地理标志(丹寨黑毛猪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型式);每个包装袋外标明:产品名称、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重量、生产日期、检验人员代号、保质期、储藏方法等。防热、避光、防湿、防异味等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5.8.4储藏
产品仓库专用,仓库必须干净、卫生、通风,严禁与有污染的异味物品共储一室。
5.8.5运输
运输具有防雨淋措施,堆装整齐,注意通风。运输过程中,注意严防雨淋,严禁用含残毒污染的仓库和车厢,不允许和有毒物品混放混装,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室内,以防发霉。

产品百科
丹寨黑猪,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丹寨黑猪核心产区位于都柳江流域上游,水质清洁、空气清新、环境优美、土壤中富含硒、锌等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农作物产量高,饲草丰富,为丹寨黑猪的养殖提供了地理和饲料条件。丹寨黑猪,全身被毛全黑、嘴中等长、抗病能力强、繁殖性能高、耐粗饲、适应能力强。经农家粗放饲养,给以青饲料和糠麸类饲料饲养,饲养时间8-10月龄,体重达70-80公斤。屠宰时肥瘦肉相间、肉质美味可口、肉香皮脆,属肉脂兼用型猪种。丹寨黑猪是一个优良地方品种。其耐粗饲、生长速度快、抗病力好、温驯。
2018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对“丹寨黑猪”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中文名
丹寨黑猪
产地名称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
品质特点
毛黑色透亮,四肢健壮
地理标志
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
批准文号
国家农业农村部第40号公告
批准时间
2018年7月3日

丹寨黑猪产品特点

丹寨黑猪品质特性

丹寨黑猪被毛黑色透亮,四肢健壮,嘴粗短,耳较大下垂,四肢粗短,头大,额部皱纹深,身躯短,微凹,后躯较丰满。猪肉呈鲜红色,肉质细嫩,口感鲜美,有清香味,汤汁鲜淳透亮,皮脆而糯。

丹寨黑猪营养价值

丹寨黑猪是在长期的粗放饲养管理条件下选育是形成的地方品种,以传统的熟食喂养方式饲养。因此其肉质营养丰富,其中猪肉蛋白质含量18%-21%;氨基酸含量14.2%-16%;符合国家标准等相关规定。

丹寨黑猪丹寨黑猪

丹寨黑猪产地环境

丹寨黑猪气候特征

丹寨县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地带,境内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有明显的亚热带湿润季风特征。年均温度14.7℃,无霜期228-283天,年日照1281.4小时,日照百分率为29%,≥10℃年积温5252.3℃,年降雨量1070.8-1909.9毫米之间,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养殖区域远离城市及交通主干道、无工业区,隔离条件好,环境无污染。

丹寨黑猪土壤地貌

丹寨县位于贵州省的东南部、黔东南州西部,地处长江、珠江水系清水江、都柳江流域上游分水岭,境内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地貌类型有4类,以低山地貌为主,占47.12%,低中山、低中山、低山丘陵地貌次之,中山地貌仅占2.38%。不同的地貌类型为发展多样化农业提供了条件。丹寨县有红壤、黄壤、黄棕壤、紫色土、黑色石灰土、水稻土6个土类。境内独特的土壤环境适宜丹寨黑猪的生长。

丹寨黑猪水文

丹寨县境内有大小河流20条,年均径流量7.94亿立方米,其中往南注入柳江的河流有排调河、猴子河、鸡家河等11条,向北注入清水江的河流有南皋河、摆泥河等9条。县境东部边界多年平均径流深达950毫米,而西部边界仅为650毫米。境内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或河长10公里以上的河流有20条,水能理论蕴藏量51689.12千瓦,可能开发量14610千瓦。
丹寨黑猪核心产区位于都柳江流域上游,水质清洁、空气清新、环境优美、土壤中富含硒、锌等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农作物产量高,饲草丰富,为丹寨黑猪的养殖提供了地理和饲料条件。

丹寨黑猪丹寨黑猪

丹寨黑猪历史渊源

丹寨黑猪养殖历史悠久,据《丹寨县志》记载:乾隆年间(1736-1796年),丹寨县已有黑猪(称内柿猪)的人工养殖。当时引进内江猪和该地的地方猪种柿花猪(萝卜猪),经过若干年代的本品种轮回杂交选育形成的地方猪种(内柿猪)。
2017年,贵州省丹寨县举行斗猪赛。

丹寨黑猪生产情况

2017年,丹寨县黑猪总生产面积940平方公里,年出栏10万头。其中排调镇、雅灰乡、扬武镇、南皋乡等4个乡镇为核心产区,共有生产面积62000公顷,年出栏6.2万头。
2018年,丹寨县存栏土猪3.65万头、出栏5.24万头。

丹寨黑猪丹寨黑猪

丹寨黑猪产品荣誉

2018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对“丹寨黑猪”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丹寨黑猪丹寨黑猪

丹寨黑猪地理标志

丹寨黑猪地域保护范围

丹寨黑猪的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所辖排调镇、雅灰乡、扬武镇、龙泉镇兴仁镇、南皋乡共计6个乡(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07°44′-108°08′,北纬26°05′-26°26′。

丹寨黑猪丹寨黑猪

丹寨黑猪质量技术要求

  • 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环境
养殖区域位于海拔7000-1100米之间的山区、区域内无化工厂、大型矿场等污染源,自然水源丰富。空气、土壤、水源周围环境未被污染,养殖环境符合《NY/T 1167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GB/T 19525.2畜禽场环境质量评价准则》、《NY/T 1169 畜禽场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2、品种选择
丹寨黑猪是在丹寨县独特的自然生态条件和地理环境中,通过该地少数民族群众特殊的饲养管理方式,经过长期的自然选择而逐渐形成的地方中型猪种。劳动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饲养和选育经验,充分利用该地自然条件,以及外来的优良品种对柿花猪进行了精心选育和改良,才逐渐形成了丹寨县特有的以柿花猪为主、其它改良猪为主体的本地黑猪养殖品系。
种猪选择被毛黑色或“六白”(肢端、尾尖或额心生着白毛),嘴粗短,耳较大下垂,四肢粗短,头大,额部皱纹深,身躯短,微凹,后躯较丰满的黑猪。
2.1丹寨黑猪的饲养管理
2.2仔猪的饲养管理
从刚出生到断乳的猪称为仔猪,-般为21天至28天。由于这段时期的仔猪抵抗力差,消化功能不健全等因素,所以需要养殖人员细心的照顾,使仔猪逐渐适应新的环境。-般每头仔猪占圈栏面积为0.35平方米左右。
2.1.1吃足初乳
仔猪出生后,要让它在10至30分钟内吃足初乳,有利于仔猪的消化,能增强仔猪的抗病能力,促进胎粪排泄。
2.1.2保温
出生3周内的仔猪需要将保温栏温度保持在30至25摄氏度左右,断奶时可降低到21至28摄氏度左右,可采用保温灯和保温箱等措施进行保温。
2.1.3补铁
刚出生的小猪体内贮存的铁较少,所以仔猪需要在3日内补铁。
2.1.4诱食
仔猪在3至4日龄时开始进行诱食、补料,及早补食可以提高断奶仔猪的体重。
2.1.5适时断奶
黑毛仔猪在21至28日龄时进行断奶。
2.2保育猪的饲养管理
从断奶开始到70日龄的猪称为保育猪。保育舍里的温度应该保持在20至26摄氏度之间为宜。饲养密度要适中,-般每头占栏0.7平方米。刚断奶仔猪需用乳猪料喂1周左右。
2.3后备猪的饲养管理
2.3.1黑猪仔猪
在70日龄左右体重达到30千克左右的时候选择具有品种典型特征的、体躯高大、体质健康的个体来留作种用,进入后备猪阶段的管理。不做种用的就转入到育肥舍进行育肥。后备猪应该公母分开饲养,每头占栏1.5至2平方米,饲养密度不能过大。
2.3.2后备公猪
体重在60千克以下时,每头每天饲喂2至2.5千克配合饲料。达60千克时,每头每天2.5至3千克持续到配种结束,每天饲喂2至3次。根据后备猪的膘情不同适当调整投喂量。
2.3.3后备种母猪
每头每天饲喂1.8至2.5千克精饲料,分2至3次饲喂。要让后备猪经常到室外运动。
2.4育肥猪的饲养管理
2.4.1在保育猪阶段
选择后备猪的时候,不能留作种用的黑猪就要转到育肥舍进行育肥。黑猪的育肥猪-般是指70至240日龄的非种用猪。育肥猪的饲养密度要适中,-般育肥猪每头占栏面积为2平方米左右。
2.4.2育肥猪
体重小于45千克时,为育肥前期,这-阶段让育肥猪自由采食。当育肥猪体重大于45千克时,为育肥后期,增加青料用量,控制能量摄入,提高猪的瘦肉率。当黑猪育肥猪长到8月龄左右,体重达90千克以上就可以出栏上市了。
2.5母猪的饲养管理
2.5.1黑猪母猪
在配种后的20至40天之内没有再出现发情,就可初步判断为已经怀孕。从这个时候起,就进入了妊娠期阶段了。黑猪母猪妊娠周期平均为113.5天。饲养管理主要分为两个阶段,妊娠前期和妊娠后期。
2.5.1.1妊娠前期
是指黑猪母猪怀孕的前80至94天,这段时间要注意保胎,减少并栏等引起打架的因素。过肥的猪要限料,过瘦的要补料。根据体况每天每头饲喂2至2.2千克精饲料,每天分早晚饲喂2次。
2.5.1.2妊娠后期
是指母猪的产前20至30天,最好采用单栏饲养,有助于保胎。每天每头饲喂3至3.5千克精饲料,同时根据母猪的膘情调整投料量,每天分早晚饲喂2次。
2.5.2哺乳期母猪饲养管理
母猪产后3天,根据母猪食欲投放饲料,逐渐加料,要保持饲料新鲜,3天后要达到自由采食水平,每天采食量达3.5至5.5千克。断奶前3天要逐渐减料,断奶当天要停喂。
2.6种公猪的饲养管理
2.6.1种公猪
要采取单栏饲养。常年保持中等膘情,旺盛的性欲和良好的精液品质。每天每头饲喂2至3千克的精饲料,每天分早晚饲喂2次。
2.6.2配种期间
为了保持公猪旺盛的性欲及良好的精液品质,每天的饲料中应添加1至2个鲜鸡蛋和饲喂适量青菜叶等。适量的运动可以增强黑猪种公猪的体质,种公猪每天进行有规律的户外运动。每次运动30至60分钟,运动的时间根据室外温度情况,冬天最好选在中午,夏天选在早晚为宜。
3、丹寨黑猪生产控制
3.1养殖环境
猪场场址应选择地势高燥、采光充足、排水良好、通风、土质坚实、周围无污染且便于防疫的地方。猪场距离城镇、居民区1公里以上,距交通主干线500米以上。周围要有围墙,并建有绿化隔离带。周围2000m以内无化工厂、矿厂及屠宰场等污染源。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持区、文物保护区建猪场。养殖环境符合《NY/T 1167 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GB/T 19525.2 畜禽场环境质量评价准则》、《NY/T 1169 畜禽场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3.2兽药的使用
在养殖过程中,加强对动物防疫管理,尽量降低疾病的发生,减少药物的使用,一旦发生疾病必须坚持对症用药,不准随意滥用抗生素。预防、治疗和诊断疾病所用的疫苗、抗菌药和抗寄生虫药等兽药,应符合《NY/T 5030 无公害农产品 兽药使用准则》或《NY/T 472 绿色食品 兽药使用准则》要求,禁止使用麻醉药、镇痛药、镇静剂以及未经农业部批准的或已经淘汰的药物。肥猪育肥后期使用药物治疗时,要严格执行所用药物的休药期,达不到休药期的产品,禁止上市销售。
3.3防疫措施
在疫病的预防、检测、控制和扑灭等方面,按《NY 5031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兽医防疫准则》的标准执行。猪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结合该地实际情况,制定疫病监控方案和免疫程序,使用适宜的疫苗、免疫程序和免疫方法,有选择地进行疫病的预防接种工作。一旦发现疫情或怀疑发生疫病时,应立即封锁现场,上报疫情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对病死或淘汰的尸体按《GB 165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猪出售前应按《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进行检疫,并符合《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的规定后方可出场。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4消毒设施
猪场必须建立消毒制度,完善清洗消毒设施,采用适宜的消毒方法,定期对猪舍、饲槽、水槽、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和工作鞋及其周围环境进行消毒。消毒药品必须安全、高效、低毒和低残留,符合《Y/T 5030 无公害农产品 兽药使用准则》、或《NY/T 472 绿色食品 兽药使用准则》的规定。猪舍应通风、采光良好,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应符合《NY/T 1169 畜禽场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的规定。
3.5粪尿污水处理设施
猪场应设有粪尿污水处理设施,废弃物应遵循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原则,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废弃物及污水排放和处理必须达到《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25246 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 27622 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的规定。猪粪集中堆积发酵后,用于农作物、牧草的追肥,通过土地消纳。在猪场周边及猪舍之间种植花、草、树木等绿色植物,以改善和调节环境大气质量。
3.6建立健全质量控制措施
猪场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种猪来源、饲料来源及消耗情况、发病、死亡原因、无害化处理情况、实验室检查及其结果、用药及免疫接种情况、猪调运目的地等),档案需专人管理,所有资料需按时整理、归档,装订成册,保存两年以上。
4、生产投入品管理
4.1猪的调运
猪应从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种猪场购买,并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检疫。运输前后,运输使用工具需要进行清洗消毒。运输时应保证黑猪有舒适的空间,保持良好的通风,防止阳光暴晒和风吹受冻,尽量减少应激。购进的猪群应在隔离猪舍饲养观察45天以上,经检疫确认健康后,方可转入生产群。严禁从疫区购猪。
4.2饲草饲料
精料主要有玉米、豆粕等谷物和蛋白质类饲料。青饲料以瓜菜类、薯类和优质牧草为主。饲料地禁止使用农用除草剂,农药使用参考《NY/T 393-2013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执行。
4.3饲料添加剂
为保证生产安全、放心的畜产品,必须严格执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使用无公害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如酶制剂、微生态制剂、酸制剂等),禁止饲喂动物源性骨肉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参照《NY/T 471-2010 绿色食品 畜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的要求,严禁违规、超量使用。
5、猪肉加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5.1生产猪肉的屠宰场和肉类加工企业应遵守的有关规定
生产猪肉的屠宰场和肉类加工企业应遵守《GB 12694 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GB/T 20094 屠宰和肉类加工企业卫生管理规范》、《GB/T 17237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GB/T 27519 畜禽屠宰加工设备通用要求》和《GB/T 17237 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远离垃圾场、畜牧场、医院及其他公共场和排放“三废”的工业企业,生产饮用水应符合《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5.2活猪
活猪必须来自丹寨黑猪生产基地,经该地动物监督检疫机构宰前检验合格后方能屠宰。
5.3 猪肉
猪肉的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GB/T 9959.2 分割鲜、冻猪瘦肉》的标准要求。在猪肉及其制品过程中,不得使用化学合成防腐剂和人工合成着色剂,加工设备、用具、储存、运输和车间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工作人员应持有健康合格证,保持环境卫生。
  • 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质量安全规定:“丹寨黑毛猪”生产过程及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
生态环境、生产方式、生产投入品、饮水、大气、饲料、兽药使用等执行标准《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GB/T 19525.2 畜禽场环境质量评价准则》、《NY/T 1167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NY/T 1169 畜禽场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GB/T 26624 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 26622 畜禽粪便农田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准则》、《GB/T 25246 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NY/T 5030 无公害农产品 兽药使用准则》、《NY/T 472 绿色食品 兽药使用准则》、《NY/T 471 绿色食品 畜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GB 13078饲料卫生标准》、《GB/T 27519 畜禽屠宰加工设备通用要求》、《GB/T 17237 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GB/T 9961 鲜、冻胴体羊肉》、《NY/T 1276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GB/T 30768 食品包装用纸与塑料复合膜、袋》、《GB/T 31123 固体食品包装用纸板》、《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

丹寨黑猪专用标志使用

1、使用丹寨黑毛猪产品地理标志的产品必须产自划定区域。
2、使用丹寨黑毛猪地理标志的生产经营者必须取得登记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3、使用丹寨黑毛猪地理标志的生产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4、使用丹寨黑毛猪地理标志的生产经营者必须按照生产经营年度,向丹寨县草地生态畜牧业发展中心提出申请,并签订丹寨黑毛猪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饲养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5、丹寨黑毛猪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丹寨黑毛猪产品地理标志。
6、丹寨黑毛猪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可以使用登记的丹寨黑毛猪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和展销。
7、丹寨黑毛猪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保证丹寨黑毛猪地理标志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8、产品登记
8.1分级
结合丹寨黑毛猪品种特征特性、生长发育、繁殖性能,制定猪等级评定和猪出场标准,对出场的丹寨黑毛猪种猪进行等级评定,保证产品质量。同时对出场种猪施加出场标识,建立标识使用管理制度,并对标识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登记造册并存档,存期二年以上。
8.2包装
经深加工后的猪肉制品进行包装,应符合《GB/T 30768食品包装用纸与塑料复合膜、袋》、《GB/T 31123 固体食品包装用纸板》、《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包装规格为每盒(袋)净重50克、100克、250克、500克、1000克、5000克。按包装标志:在包装方式上采用箱式包装和袋式包装两种。包装上农产品地理标志明显,标清产品、品名、等级、重量(毛重、净重),并注明检验人员姓名或代号。
8.3标志
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丹寨黑毛猪产品地理标志(丹寨黑毛猪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型式);每个包装袋外标明:产品名称、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重量、生产日期、检验人员代号、保质期、储藏方法等。防热、避光、防湿、防异味等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8.4储藏
产品仓库专用,仓库必须干净、卫生、通风,严禁与有污染的异味物品共储一室。
8.5运输
运输具有防雨淋措施,堆装整齐,注意通风。运输过程中,注意严防雨淋,严禁用含残毒污染的仓库和车厢,不允许和有毒物品混放混装,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室内,以防发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