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烧锅酒

原产地河北

– 地标证书编号: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
– 地标认证时间:2010年09月30日
– 品质特点:和谐细腻,味甜柔顺,丰满净爽
– 地理标志分类: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
– 地标批准文号: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第108号公告
– 地标批准时间:2010年09月30日
产品百科
板城烧锅酒,河北省承德县板城镇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板城烧锅酒取料于塞外高寒作物,采用传统老五甑酿造工艺精心酿造而成,具有饮后“口不干、不上头”的特点。经过数百年的传承与积淀,再结合当地优越的酿造环境,使板城酒散发出独特的工艺魅力,具有传统自然酿造的本色原香,香味和谐细腻;味甜而柔顺,丰满而净爽。
2010年09月30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板城烧锅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中文名
板城烧锅酒
产地名称
河北省承德县板城镇
品质特点
和谐细腻,味甜柔顺,丰满净爽
地理标志
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
批准文号
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第108号公告
批准时间
2010年09月30日

板城烧锅酒产品特点

乾隆与纪晓岚的“金木水火土,板城烧锅酒”一副对子,揭开了板城烧锅酒酒文化的衍生点。板城烧锅酒以“五行入酒”为理论,将金之刚、火之烈、木之精、水之柔、土之厚,都以不同的形式吸纳到酒之中。酿出的板城烧锅酒香味协调,香中有味、味中有香,饮后口不干、不上头,独具北方浓香淡雅型特色,是其他地域不可复制的酒中佳品。
板城烧锅酒传承已有300多年的历史,主要采用传统五甑酿造技艺,以优质高粱和小麦为主料,经5次精蒸、独特窖藏老熟等工艺精心酿造而成。特别是板城烧锅所用之水,全部取自滦河之滨地下深层水,水质清冽晶莹,经国家地质专家鉴定,水纯低钠,富含硅、锶等多种有益于人体健康的矿物质及微量元素。板城烧锅酒有绵甜爽净、酒体纯正、酒液清亮、香浓甘润的特点。

板城烧锅酒板城烧锅酒

板城烧锅酒产地环境

板城烧锅背靠卧佛山,面临老牛河,北方空气干燥、冬季寒冷、水质偏硬,酿不出好酒,板城烧锅酒通过加湿保温解决;窖泥菌群活性不够易老化,优选南方黄泥并引进南方窖泥配方;优质酒出酒率低,延长发酵周期,由40多天提高到60多天。窖池维护保养、拌粮比例、出入窖温湿度控制也都建立了整套规范。各种措施对板城烧锅酒质量稳定和提升十分有利,优化了己酸菌种,丰富了酒体风格。

板城烧锅酒历史渊源

清康熙年间,因承德县赵家烧锅酒而得名。
据传,清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乾隆与才子纪晓岚微服私访至承德下板城庆元亨酒店,突闻酒香扑鼻,遂进酒店畅饮。君臣二人酒兴之余,诗兴大发。乾隆帝先声夺人,先出上联:“金木水火土”。纪晓岚才思敏捷,巧对下联:“板城烧锅酒”。由于下联不但点出酒名、地名,且将上联作为偏旁巧妙地嵌入下联,而上下联又体现出五行相克又相生的关系,一时成为绝对。
1956年,承德县联合厂建立,并与庆元亨老烧锅合并,生产白酒、纸等产品。
1962年,联合厂改为承德县食品厂,主要生产白酒、糕点、果脯等产品。
1980年3月,白酒与食品分开,建立承德县酒厂,成为专业生产白酒的企业。
板城烧锅酒在当地久负盛名,但受当时计划经济的限制,以及技术、市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全厂始终处于徘徊状态,共有100多名职工,年利税100余万元,资产净值只有80多万元。而且,所产主要产品——白酒,也只限于在县内销售。即使能够走出本地,也创造不了多大的效益。
1987年,缪如焕出任副厂长,通过深入的市场调研,认为板城烧锅酒的传统工艺要与现代技术相结合,才能不断提高酒质,也才能赢得消费者。为此,他积极与大专院校等科研单位合作,引进新技术,改善酿酒工艺。
1989年,板城烧锅酒相继推出了新品“金山亭”、“乾隆醉”,并且均以与承德避暑山庄有关的景点或人物作为注册商标,为产品融进了文化内涵。
20世纪90年代初期,板城烧锅酒就与轻工部食品发酵科研所合作,邀请了白酒专家进行现场指导。
2001年,板城烧锅酒改制。
2004年1月,“板城”商标进行了跨类别保护性系列注册,“板城”牌产品成为主导产品。
2002年,河北省才利民副省长提出“板城”牌板城烧锅酒的驰名商标申创工作。自此,板城烧锅酒驰名商标的申创工作正式启动。
2005年12月12日,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认定驰名商标的有关标准,认定“板城”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2012年1月,板城烧锅酒改制,邀请武陵、孔府、文王等多位国家级白酒专家现场品鉴酒样,指导改进工艺,以促进品质的提升。
板城烧锅酒板城烧锅酒

板城烧锅酒生产情况

1993年,板城烧锅酒年产量从300吨跃升到1000吨,实现利税365万元。
2003年,板城烧锅酒实现销售收入1.86亿元,利税7500万元。
2004年,板城烧锅酒实现销售收入2.3亿元,利税8000多万元。
2005年,板城烧锅酒实现销售收入2.5亿元,利税8500万元。
2009年,板城烧锅酒销售收入突破8亿元,利税近2亿元。

板城烧锅酒产品荣誉

板城烧锅酒先后获“中国驰名商标”、“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名酒”等近百项荣誉。
2010年09月30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板城烧锅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板城烧锅酒板城烧锅酒

板城烧锅酒地理标志

板城烧锅酒地域保护范围

板城烧锅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河北省承德县板城镇现辖行政区域。

板城烧锅酒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辅料要求
1.酿造用水:采自下板城镇老牛河水域地下泉水。水质清澈柔软、清爽微甜,硬度适宜,有利于促进酵母菌及其它酶菌的生长繁殖。用老牛河的地下泉水所酿出的白酒具有突出的柔和、绵甜的特点。板城烧锅酒
板城烧锅酒(5张)

2.高粱:符合国家高粱标准的规定。主要采用东北地区优质酿酒高粱。
3.小麦:品质符合国家小麦标准规定。
4.糖化发酵剂:大曲(中高温曲)。
(二)生产工艺流程
以高粱和小麦为主要原料,采用传统老五甑工艺,经固态泥池双轮发酵,以中温大曲为糖化发酵剂,人工窖泥、双轮发酵,量质摘酒,分级储存,自然老熟。具有传统自然酿造的本色原香,香味和谐细腻;味甜而柔顺,丰满而净爽;香味协调,香中有味、味中有香,饮后口不干、不上头,具有独具的北方浓香淡雅型特色。
(三)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
项目
36%vol—40%vol
40%vol—56%vol
色泽和外观
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
香气
窖香突出、复合香优雅、陈香舒适。
口味
口味协调,绵甜爽净。
酒体绵甜爽净,余味悠长
风格
浓香淡雅型风格
当酒的温度低于8℃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质或失光。8℃以上时应逐渐恢复正常。
2.理化指标:
(1)低度酒理化要求:
项目
优级
一级
酒精度/(%vol)
36-40
总酸(以乙酸计)/(克/升)≥
0.30
0.30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克/升)≥
1.50
1.20
己酸乙酯/(克/升)
0.70-2.20
0.40-2.20
固形物/(克/升)≤
0.70
当酒的温度低于8℃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质或失光。8℃以上时应逐渐恢复正常。
2.高度酒理化要求:
项目
优级
一级
酒精度/(%vol)
41-56
总酸(以乙酸计)/(克/升)≥
0.40
0.40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克/升)≥
2.00
1.50
己酸乙酯/(克/升)
1.20-2.80
0.60-2.50
固形物/(克/升)≤
0.40
a酒精度41%vol—49%vol的酒,固形物可小于或等于0.50克/升。
3.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板城烧锅酒专用标志使用

板城烧锅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河北省承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板城烧锅酒的法定检测机构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