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鸭梨

原产地河北

– 地标证书编号: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
– 地标认证时间:2004年09月27日
– 品质特点:皮簿肉细,脆嫩多汁,香甜爽口
– 地理标志分类: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
– 地标批准文号: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4年第131号
– 地标批准时间:2004年09月27日
产品百科
泊头鸭梨,河北省泊头市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泊头是享誉中外的鸭梨主要产区,素有鸭梨之乡的美称,鸭梨生产历史悠久,早在西汉时期就开始了以鸭梨为主的果树栽培。泊头也因隋炀帝出游江南在此泊船上岸观赏梨花而得名。
20世纪50年代起,泊头鸭梨以“天津鸭梨”的商标驰名国际市场,畅销欧美、东南亚、中东、港澳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中国大宗的出口产品,泊头鸭梨曾荣获经贸部优质出口产品称号,国家政协副主席王任重亲笔题词:“中国鸭梨第一乡――泊头”。
2004年09月27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泊头鸭梨”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中文名
泊头鸭梨
产地名称
河北省泊头市
品质特点
皮簿肉细,脆嫩多汁,香甜爽口
地理标志
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
批准文号
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4年第131号
批准时间
2004年09月27日

泊头鸭梨产品特点

泊头鸭梨是河北省沧州市的特产,以泊头栽培面积最大,栽种最早,品质最好而得名,泊头鸭梨果形俊秀,皮簿肉细,脆嫩多汁,香甜爽口。果肉色泽乳白,细胞多汁,石细胞少、小,味甜、香气浓郁。

泊头鸭梨泊头鸭梨

泊头鸭梨产地环境

河北省泊头市是河北平原上属于典型冲积平原的县市之一,也是河北重点梨区中唯一处于典型冲积平原上的梨区,成就了泊头的疏松湿润的潮土土种,是根系繁多、西施耐碱的梨树的理想土壤。
历史上黄河漳河滹沱河等河流的变迁与泛滥不但造就了泊头鸭梨的土壤条件,也造就了泊头梨区梨树栽培的水利条件。古河道的长期历史变迁也是泊头市成为冲积平原上仅有的埋藏浅层淡水的县市之一,丰富的浅层地下淡水和海拔较低的情况决定了泊头水位高于其他梨区的特点,而地下水位较高,极易开采和被梨树直接吸收,这种特殊的地理水利条件为梨树栽培提供了较好的前提。
在光照资源方面,泊头市属于北方典型的常日照地区,多年平均日早为278.36小时,日均7.6小时;日照百分率为63%,年平均辐射总能量为每平方里面129.7千卡,日均每平方厘米355.3卡,成为河北平原上仅次与沧州、石家庄粮食周围的强日照地区之一。丰富的关照资源为梨树生长、果实发育、内部有机质的转化,提高果实糖分、脂肪和各种有机酸的含量,以及果实着色提供了重要条件,也因此孕育出了驰名中外的鸭梨和胎黄梨。

泊头鸭梨历史渊源

泊头鸭梨的栽培历史可追溯到汉代,《史记·货殖列传》中记载,西汉时“淮之北,常山已南,河济之间,千树梨……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泊头市当时濒临黄河,正处于这一地区,可见泊头鸭梨栽植当时已有相当规模。
东晋道学家葛洪的《神仙传》中,曾有“交梨”的记载。
据传隋炀帝出游运河,路过泊头曾上岸观梨花,只见“河上花,天水浸灵芽,浅蕊水边匀玉粉,浓苞天外剪玉霞,斜晖暖摇清翠动,梨花香透万千家。”泊头亦因隋炀帝泊船上岸观花而得名。
清一统志》记载“交梨”属交河(即泊头)物产,康熙年间《河间府志》称“交河之梨,人谓之交梨,其味香而脆”。
据2007年调查,在洼里王镇齐桥镇仍有上万株树龄在100—300年的梨树,其中一株树龄300年的“梨树王”,在洼里王镇姜桥村,仍枝叶繁茂,正常结果。这些记载都表述了泊头鸭梨悠久的栽培历史。

泊头鸭梨泊头鸭梨

泊头鸭梨生产情况

解放初期,泊头鸭梨种植面积为800公顷,年产鸭梨400万公斤,占河北省梨果总产量的30%。
1982年,推行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泊头鸭梨的生产面积和产量迅速增加,1987年增加到6667余公顷,年产梨6万吨,梨果年产值5000万元,占到当地农业总产值的36%。
20世纪80年代以前,由于泊头鸭梨经天津港出口,受当时计划经济的影响,泊头鸭梨曾冠以“天津鸭梨”的名称出口国外,人们耳熟能详的“天津鸭梨”,原产地即为泊头
1995年,泊头鸭梨的栽培面积扩大到1.7万公顷,生产规模和效益在河北省和中国首屈一指。
1997年,泊头市决策从1998年起,在泊头梨区率先推行标准化管理,进而推行无公害生产技术配套。
1998年,泊头鸭梨打入美国、加拿大的市场。
1999年,泊头鸭梨进入澳洲市场。
2004年,泊头鸭梨栽培面积25万亩,年产鸭梨40万吨,产值达6亿元。年出口鸭梨4万吨,创汇4000多万美元。
2005年,泊头共出口鸭梨6万吨,占河北年出口量的70%,创汇5000万美元。
2007年,泊头鸭梨共出口7万吨,占河北省年出口量的70%,创汇6000万美元。

泊头梨园泊头梨园

泊头鸭梨产品荣誉

1996年,泊头鸭梨获得国家绿色食品证书
2004年09月27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泊头鸭梨”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泊头鸭梨地理标志

泊头鸭梨地域保护范围

泊头鸭梨原产地域范围以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对泊头鸭梨原产地域保护的请示》(泊政请[2004]5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河北省泊头市现辖行政区域。

泊头鸭梨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无人机授粉无人机授粉
鸭梨。
(二)土壤条件
土层深厚肥沃的沙中壤土,PH值7.5至8.0,有机质含量1.0%以上。
(三)栽培管理
1.种苗的培育。
选用以杜梨砧木的,无病害的品种纯正的优质苗木。
2.苗木定植。
行向南北,株距3至4米,行距4至5米,并按1:8的比例配置授粉树
3.施肥。
亩施有机肥5000公斤。
4.花果管理。
人工授粉。每隔20至25厘米留1个果,每果台只留1个果,或百枝留果40个,或每亩留果1.2至1.3万个。盛果期梨树亩产不高于2500公斤。
(四)果实采收

泊头鸭梨泊头鸭梨
长期贮藏用梨可于盛花期后145至155天左右。
用于短期贮藏和直销的可于盛花后160天左右采收。
(五)品质特色
1.感官特征。
果肉色泽乳白,皮薄细脆多汁,石细胞少,味甜,清香。
2.理化特征。
单果重175至265克。总糖含量≥9.1%,可溶性固形物≥11.5%,可食率90%以上,固酸比≥58.5,硬度指标6.5/平方厘米。

泊头鸭梨专用标志使用

在泊头鸭梨原产地域范围内的生产者需要使用“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的,应向泊头鸭梨原产地域保护的申报机构―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批准后,方可使用“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