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红小豆,黑龙江省宝清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宝清红小豆粒大、色泽鲜红,富含天然硒的成分,2005年12月28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宝清红小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 中文名
- 宝清红小豆
- 产地名称
- 黑龙江省宝清县
- 品质特点
- 粒大、色泽鲜红
- 地理标志
- 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
- 批准文号
- 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第191号
- 批准时间
- 2005年12月28日
宝清红小豆产品特点
宝清红小豆粒大、色泽鲜红,具有含硒量高的独特品质,在抗氧化、提高人体免疫功能、预防克山病和大骨节病等方面都有着一定的作用。
宝清红小豆产地坏境
宝清县地处中纬度,欧亚大陆东岸,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耕地面积4046平方千米,占总面积的40.2%,列三江平原各县之首。
宝清县土地面积辽阔,地下水丰富、水位高,开发时间短,土壤多为黑土、草甸土和沟谷草甸土等,土质肥沃、富含硒元素,适宜多种作物生长。
宝清红小豆历史渊源
宝清红小豆生产情况
2000年以后,宝清县红小豆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种植“宝清红”红小豆优良品种的面积达到全县种植红小豆总面积95%以上,同时,加强科学管理全面提高红小豆的产量和品质。
2000年,全县红小豆种植面积突破了15万亩,总产量达到1.8万吨。
宝清红小豆产品荣誉
2005年12月28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宝清红小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宝清红小豆地理标志
宝清红小豆地域保护范围
黑龙江省宝清县现辖行政区域。
宝清红小豆质量技术要求
土壤、丘陵、漫岗的坡耕地和平原岗地,中等以下肥力。
(二)栽培管理
1. 选茬:
切忌重迎茬,也不要与豆科作物连作,原则上应实行3年以上的轮作制度,最好前作为玉米、小麦、高梁等禾谷类作物,其次马铃薯、油菜等茬。
2. 整地:
秋翻秋整地起垄或春顶浆起垅。
3. 选种:
播前种子要清选,达到种子色泽一致,籽粒饱满、无病斑、瘪粒、不完善粒,发芽率达到85%以上,纯度、净度达到98%以上。
4. 播种:
播种时间5月10至25日为宜。播种方法分人工埯种与机械精量点播两种。
5. 施肥:
农家肥:亩施农家肥一吨左右,结合整地一次施入。
化肥:亩施磷酸二铵3公斤至4公斤、硫酸钾2公斤至3公斤,作为种肥播种时施入。
追肥:生长中期应协调营养生长和生殖生长的平衡,初花期每亩用磷酸二氨氢钾0.15至0.2公斤,兑水40公斤,叶面喷施。
6. 田间管理:
两铲两趟,做到铲趟及时,秋后拿大草。
(三)采收
1. 采收时间:荚角4/5果皮变干,呈现品种特征。
2. 采收质量:要求割茬低,不丢枝,不掉荚,放铺规整,完成后熟后脱粒,损失率小于2%;做到专收、专贮、专加;水份达到14%以下。
(四)质量指标
1. 感官特征:种皮深红色,色泽鲜艳有光泽,粒大,粒形独特近似三角棱柱形,一头整齐一头呈卵形,有棱,手感明显,脐部底端塌陷;皮薄,蒸煮时有特殊浓郁香气。
2. 理化特征:
理化指标:不完善粒≤2.0,异色粒≤0.5,杂质总量≤0.6,水份≤13.5。
宝清红小豆专用标志使用
宝清红小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宝清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