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川大米

桦川县米业协会  【管理

原产地黑龙江

– 产地市县: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
– 产品大类:种植业类
– 产地小类:粮食类
– 地标证书编号:AGI00769
– 地标认证时间:2011
– 品质特点:米粒饱满、晶莹半透明
– 地理标志分类: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
– 地标批准文号:国家质检总局2015年第162号公告
– 地标批准时间:2015年12月31日
产品介绍

1921年(民国10年)英格吐河、哈达密河、苏要河沿岸及火龙沟小河周围农民试种水稻成功。1935年,耕种135000亩。1948年,桦川县内朝鲜移民渐多,聚居在星火乡一带,以种植水稻为主业。1949年种植9405亩,亩产392斤。1964年后种植面积逐年扩大,星火、悦来、新城三大灌区,都以水稻为主要作物。星火朝鲜族乡为全县水稻生产的典范,该乡原全国人大代表、共产党员李在根,多年致力于水稻研究,在水稻防病早熟和新品种培育上成绩突出,所种水稻亩产超千斤。县内水稻品种空育131等,均属优良品种。桦川县的粮油加工历史较长。清朝宣统三年(1911)年便有油坊、磨坊各1家。1918年县商会调查:全县有油坊8家,面粉厂17家。1931年全县粮油加工企业达40多家,较大的有德祥火磨、东盛恒火磨、同瑞昌火磨等。特别是解放后,县政府注重粮油工业的发展,到1948年全县粮油企业达12家,并且企业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有很大发展。近几年,桦川县委、政府以科学发展观重新审视本地稻米种植的优势,击响了“壮大稻米产业、打造大米品牌”的战鼓。在桦川县优越的招商引资条件下,全国各地客商纷纷直接在桦川投资建厂。几年间,桦川县稻米加工企业增加到127家。拥有华康米业、三绿源米业、付士米业等年加工能力在10万吨以上的米业企业30余家。全县正在运行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精米生产线180条。桦川县顺势整合大米加工企业,建立了拥有“桦川大米”产地证明商标的米业协会,打造严格的“桦川大米”生产流程标准。实现了从种植到生产流程各个关键环节的统一。完善了桦川大米“企业+基地+农户”的封闭运行体制,增加了桦川大米品质保障。米业协会同时有序组织各企业发挥优势,分工负责组织生产?“绿色米”、“有机米”、“富硒米”、“?糯米”、“黑米”等特色子品种桦川大米,分别形成拳头产品。

生态环境

1. 土壤地貌情况:桦川县土壤可分三大类:草甸土、冲积土和水稻土,土层深厚,土质酥松、肥沃。土壤平均有机质含量≥3%,全氮含量0.16%,全磷含量0.083%,全钾含量3.4%,富含硅、锌、铁、硒等微量元素,土壤pH值为6-6.5。
2. 水文情况:桦川县境内主要有一江、六河、十三泡、一座小型水库。它们分别是松花江、安邦河、铃铛麦河、英格吐河、音达木河、松木河、柳树河,泡泽共十三个,一座水库是横头山镇的横道河子水库,总库容为600万立方米。水资源约10.54亿立方米(含地表水和地下水)沿途无污染,水质清澈、纯净、水温高,是理想的农业生产用水。
3. 气候情况:从气候条件看属大陆性寒温气候,温和半干型,春旱夏丰半湿润,典型的三江平原农业气候区,太阳总幅射量年平均120千卡/平方厘米,全年平均日照时数约2600小时,年平均气温2.5℃,年平均稳定通过10℃积温为2500-2700℃之间,80%积温保证率为2300℃-2400℃,无霜期年均为145天以上。7-8月份高温多雨,雨热同季,利于水稻生长。8-9月份水稻出穗至成熟期平均气温22.7℃,昼夜温差大,平均温差11.4℃,有利于水稻养分的积累。桦川县洪涝、早霜等自然灾害较少,冬季寒冷,威胁水稻生产的病虫害较轻。桦川县作物生长季节日照充沛,雨量适中,热量条件可满足水稻生长。

地域范围

桦川大米产于黑龙江省桦川县。桦川县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地理坐标130°16′-131°34′,北纬46°37′-47°14′,东西长100公里,南北长25公里。桦川县地形的总趋势是由西南向东北倾斜,地势西南高东北低。海拔高547-65m,成四级阶梯状。桦川地处三江平原腹地,土地肥沃,地势平坦。东临富锦、西连佳木斯南与桦南、集贤县接壤,北以松花江为界,与汤原、萝北、绥滨三县隔江相望。桦川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包括东河乡、新城镇、梨丰乡、苏家店镇、悦来镇、创业乡、星火乡、四马架乡、横头山镇9个乡镇。地域保护范围面积80000公顷,水稻生产面积47330公顷,年产量60万吨。

品质特性

1. 外在感官特征:桦川大米具有米粒整齐匀称、色泽洁白鲜亮、晶莹剔透、硬度大,外形呈短圆或椭圆形;蒸煮时饭香四溢,饭粒结构紧密,洁白、油亮,入口后滑爽、有粘性、不粘牙,且软硬适中,口味甜、香浓郁,口感细腻,可反复蒸煮米粒不破碎,冷饭不回生。
2. 内在品质指标:粗蛋白含量大于6%,直链淀粉含量大于18%,大米胶稠度好,大于70mm,食味品质为80分。
3. 安全要求:桦川大米严格执行《无公害食品大米》(NY5115-2008)标准。

生产方式

1. 产地选择:桦川大米产地环境质量必须符合《无公害食品水稻产地环境条件》(NY 5116-2002)的要求。
2. 品种选择:桦川大米选用经审订推广的,生育期适宜的,抗逆性强的高产品种,主要选用空育131品种。
3. 生产过程管理:桦川大米生产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桦川大米生产操作规则》操作。生产过程中农药和化肥的使用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393-2000)和《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NY/T394-2000).
4. 产品收获及产后处理:桦川大米当籽粒的90%以上变黄成熟,穗轴有三分之二黄熟,基部有很少一部分绿色籽粒存在时进行收获,收获时要在晴天上午9时以后割地,采用人工或机械收割,割后应捆成小捆进行自然晾晒,并经常翻动,当水分下降到15%时,再进行脱粒。要求不同品种单独收割、单独脱粒、单独贮藏,严禁品种间混杂。要在晴天打场脱粒,以利于降低水分、保证纯度、提高商品质量。
5. 生产记录要求:桦川生产的全过程要建立生产记录,对生产情况、病虫害发生情况、技术措施、农药化肥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记载并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包装规范

桦川大米标志使用人经向桦川大米地理标志持有人申请,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桦川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加贴标志要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建立包装标志印刷审核备案制度和标志使用管理制度,加强标志使用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仿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标志监管长效机制。

产品百科
桦川大米,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桦川大米,粒粒莹白如玉、充盈流脂,颗颗营养丰富、绿色健康,成饭醇香馥郁、绵软松爽。
2015年12月,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桦川大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中文名
桦川大米
外文名
Huachuan rice
产地名称
黑龙江省桦川县
品质特点
米粒饱满、晶莹半透明
地理标志
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
批准文号
国家质检总局2015年第162号公告
批准时间
2015年12月31日

桦川大米产品特点

桦川大米米粒饱满、晶莹半透明,垩白粒率低、垩白度小。蒸煮时米饭有清香饭味,米饭表面有油光,口感绵软略粘,食味略甜。
理化指标
  
项目
直链淀粉(干基)%
胶稠度
蛋白质(克/100克)
指标
14~20
≥70毫米
6~8
桦川大米桦川大米

桦川大米产地环境

桦川大米产自黑龙江省桦川县,桦川县属于低山丘陵平原区,海拔高度在547~65米之间,平均海拔450米左右,农业区平均海拔200米左右。桦川县气候特征属大陆性寒温带季风气候,冬季严寒干燥,年平均气温为2.5℃。最冷为1月,平均气温为零下20.4℃;最低气温为零下39.7℃;最热为7月,月平均气温为22.5℃;最高气温为零上36.8℃;年均降水量为476.4毫米。桦川县水资源总量为10.54亿立方米。有大小水库3座,库容水量220万立方米,适宜种植水稻。

桦川环境桦川环境

桦川大米历史渊源

1948年初,延吉、林口、勃利、密山等地一批有种植水稻经验的朝鲜族农户到在桦川开荒种地。
1951年,桦川县率先废除水稻稀植散播的传统做法,广泛实行条播密植。
1952年,桦川县推广马拉播种机进行水稻旱直播获得成功。
1953年,桦川县水稻附泥播种获得成功。

桦川大米桦川大米

桦川大米生产情况

截至2017年底,桦川县水稻面积130万亩,有机水稻认证面积10万亩,桦川县稻米加工企业68家,水稻年加工能力150万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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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川大米产品荣誉

2015年12月,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桦川大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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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川大米地理标志

桦川大米地域保护范围

桦川大米产地范围为黑龙江省桦川县现辖行政区域。

桦川大米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选择
选用垦稻10、龙华2、绥粳4等霜前能够安全成熟、具有产品食味特色的品种。
二、土地条件
耕地土壤类型为黑土、水稻土、草甸土、白浆土,耕作层厚度≥25厘米,土壤有机质含量≥3%,土壤pH6.3至7.0。
三、栽培管理
催芽:4月上旬智能化催芽室浸种催芽,芽势好,整齐一致,出芽率90%以上。
育苗:育苗时间4月中、下旬。采用塑料大棚盘式旱育苗技术,机插大苗每盘(28厘米×58厘米)播芽籽100克,机插中苗每盘播芽籽125克。
插秧:中苗秧龄30至35天,大苗秧龄35至40天。插秧时期为5月15日至25日。插秧密度≤25万穴/公顷,每穴3至4株。
田间肥水管理:每三年每公顷轮施发酵腐熟好的农肥≥30吨。施用化肥总量:每公顷施纯氮≤100千克,纯磷≤50千克,纯钾≤50千克,氮、磷、钾比例为2:1:1。
环境和安全要求:使用化肥、农药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和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收获
收获期为9月25日至10月10日,收割前30天停止灌溉。
五、加工
稻谷→筛选→去石→磁选→砻谷→谷糙分离→砂磙开糙→一次碾白→二次碾白→三次碾白→筛出碎米→色选→抛光→检验→包装。

桦川大米专用标志使用

桦川大米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黑龙江省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桦川大米的检测机构由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