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大蒜

杞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管理

原产地河南

– 产地市县:河南省开封市杞县
– 产品大类:种植业类
– 产地小类:蔬菜类
– 地标证书编号:AGI00179
– 地标认证时间:2009
– 品质特点:个大、色白、皮厚
– 地理标志分类: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 地标批准文号:国家农业部2009年第1267号
– 地标批准时间:2009年9月14日
产品介绍

早在夏初,古老中国就有一个小诸侯国——杞国,为大禹的直系后裔,国祚曾延绵1500多年。据《大戴礼记·少间篇》记载,商汤灭夏后,将夏王室姒姓的一些遗族迁到杞国(今河南杞县一带),后几度兴灭迁徙, 多经磨难,少有辉煌。《列子·天瑞》中以杞人忧天的故事使杞人成了庸人自扰的代名词。新中国成立后,这块古老而神奇的土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世人不得不刮目相看。以其独有特点享誉国内外的杞县大蒜即为万千中之一支。蒜,根据蒜瓣的大小而有大蒜、小蒜之分,功用相似。据《汉语大字典》载:“大蒜种西汉是从西域传入。小蒜种由山蒜(蒚lì)移栽,从古已有。”汉代延笃《与李文德书》文中说:“折张骞大宛之蒜,歃晋国郇瑕之盐。”鉴于张骞当时名气之盛,尤其所带传入内地之物种也应颇具盛名,延笃所写当较为接近事实。也许由此可见大蒜当由张骞传入内地,源头应为西域之大宛,即今中亚乌兹别克斯坦的费尔干纳盆地一带。至于现今的大蒜是张骞引进之蒜,还是我国自古有之的小蒜长期培育而来,虽不得而知。但蒜已经成为人们须臾不可离开的健身治病之宝则是不争之事实。蒜之所以能够发展为产业,根本原因在于人们对其防病健身功用的广泛认识。蒜的神奇,列入史册的至少有两处。一是《三国志?魏书?方技传》中对华佗以蒜治病的记载:“佗行道,见一人病咽塞,嗜食而不得下,家人车载欲往就医。佗闻其呻吟,驻车往视,语之曰:“向来道边有卖饼家蒜齑大酢(cù,同“醋”),从取三升饮之,病自当去。”即如佗言,立吐蛇(蛔虫)一枚,悬车边,欲造佗。佗尚未还,小儿戏门前,逆见,自相谓曰:“似逢我公,车边病是也。”疾者前入坐,见佗北壁悬此蛇辈约以十数。”二是《南史·褚澄传》中对褚澄用蒜治病的事:(褚澄)历官清显,善医术,建元中,为吴郡太守。百姓李道念以公事到郡,澄见谓曰:“汝有重疾。”答曰:“旧有冷疾,至今五年,众医不差。”澄为诊脉,谓曰:“汝病非冷非热,当是食白瀹鸡子(瀹yuè,以汤煮为瀹)过多也。”令取蒜一升煮服之。始一服,乃吐出一物,如升,涎裹之动,开看是鸡雏,羽翅爪距具足,能行走。澄曰:“此未尽。”更服所余药,又吐得如向者鸡十三头,而病都差,当时称妙。对蒜神奇功用的认识并不仅仅局限于我国。相传古埃及人在修金字塔的民工饮食中每天必加大蒜,用于增加力气,预防疾病。印度医学的创始人查拉克说:“大蒜除了讨厌的气味之外,其实际价值比黄金还高。”现代医学认为,大蒜生辛热、熟甘温、有小毒,具有杀虫除湿,温中消食,清热解毒,破恶血、止痛等功效,对治疗痛肿疗毒、水气肿满、腹泄痢疾,腹中冷痛等症均有疗效。美国癌症组织认为,全世界最具抗癌潜力的植物中,位居榜首的是大蒜。可见,蒜在古今中外都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

生态环境

1. 土壤地貌情况:杞县属豫东平原的组成部分,从地质构造上看,开封坳陷东部。全县土壤分为潮土、风沙土两大类、4个亚类、6个土属,14个土种。全县两合土面积最大,主要分布在县中部湖岗乡的南界。县北部为黄河故道青沙土带,南以惠济河为界,南部低平淤土地带,北与两合土带相接,南部到县界。全县地势平坦,生态环境良好,土地资源丰富,地力肥沃,平均土壤pH值8.2. 有机质0.8-0.13%、全氮0.7-1.2%、有效磷10-30mg/kg,土壤肥沃,土质疏松,耕性良好,保水保肥力强,适合作物生长。且属广阔的农田区,环境容量大,区域环境质量较好。2. 水文情况:该地区范围内为黄河流域惠济河水系、铁底河水系、涡河水系、大堰沟水系。汛期为5-9月份,水量集中。水源为地下水,灌溉多井灌,种植业灌溉水水质符合无公害食品相应标准的要求,水质质量合格,井灌,种植业灌溉水水质符合无公害食品相应标准的要求,水质质量合格,适宜生产无公害农产品。3. 气候情况:该地区地处北温暖温带地带,冬季受极地大陆冷气团控制,夏季受西太平洋孟加拉湾暖气流影响,四季转换分明,“春干大风多,夏热雨充沛,秋爽日丽和,冬冷雨雪少”,是较典型的季风型大陆性气候。日照年均2292时,日照率51%,6月份最高,为56%,1月份最低为45%。全年太阳辐射总量115.17千卡/平方厘米。四季中,夏季日照最多,冬季最少。无霜期年均210天,80%保证率200天。一般年份,谷雨至霜降前,为无霜期。早霜、晚霜对农作物都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以晚霜为重。杞县年均降水量722.8毫米,年际变化范围较大。四季中,夏季降水最多,占全年降水的58.1% ,次为春季,再次秋季,冬季最少。暴雨、特大暴雨常出现在夏秋,集中在7-8月份。杞县年平均气温14.1℃。一般冷年偏涝,暖年偏旱,常年则雨量比较适中。年内冷期平均95.2天,候平均气温9.9℃-0.1℃ ,一月份最冷,平均气温-0.6℃;七月份最热,平均气温27.3℃,极端最热43℃。年均在0℃以上的积温5237.4℃,年均307天;5℃以上的积温5053.9℃,年均257天;10℃以上的积温为4702.5℃,年均218天,15℃以上的积温为3959.1℃,年均168天,20℃以上的积温为3105.9℃,年均218天。以上积温完全可以满足当地农作物一年两熟,杞县气候适合于露地蔬菜一年二熟及喜温作物生长期内的需要。4.人文历史情况:杞县历史悠久,文化发达,农产丰富,为河南大县,历史曾为杞国,现为中国著名大蒜之乡。在上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我国高等院校蔬菜栽培学,曾把杞县大蒜品种及其栽培方法收录其中。杞县酱菜驰名中外,其中腌制的杞县糖蒜、蒜泥、蒜酱等也闻名遐迩。杞县大蒜已有2000多年的栽培历史。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落实,杞县大蒜栽培面积逐年增加,特别是九十年代后期,杞县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制定了“区域化布局,模式化栽培,社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发展规划,把加快大蒜产业发展作为兴县富民,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举措来抓,大力实施“大蒜带动”战略,走出了产业化,科技化,规模化发展之路。使大蒜种植面积迅速扩大,2001年面积已达近40万亩,到2008年达到60万亩,年产大蒜80万吨。为提高杞县大蒜国内外的知名度,县委、县政府采取各种措施进行对外宣传,积极参加国内各种农产品展销会和多种形式的评选活动。2001年9月份,我县成立了杞县大蒜协会。每年召开1-2次协会交流大会,对大蒜产、供、销及加工业的发展意见和建议进行交流和探讨,推动了杞县大蒜产业化的向前发展。2001年11月,杞县成功承办了全国蔬菜协会委员会工作会议。2003年5月,“金杞”牌大蒜被评为中国百姓最喜爱的农产品,荣获“中国蒜王”称号。2004年10月和2006年,连续两年荣获河南省名牌农产品荣誉称号。杞县大蒜经过近几年来迅猛发展,全县先后建成了县城西关、苏木乡、葛岗镇、五里河镇、高阳镇、阳固镇六个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大蒜交易市场。培养了以大蒜经销为主的3000多人农民经纪人队伍。随着杞县大蒜产业的不断壮大,杞县冷藏业和加工、经营业得到迅猛发展。目前,全县已建成大蒜冷藏保鲜库600多座,年贮藏能力达到25万吨。建成蒜片、蒜米、蒜粒、蒜油等加工企业80多家,年加工能力5万多吨。相继成立了国懋进出口贸易公司、一品农贸公司、中农大朝来有限公司、通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等80多家大蒜贸易企业。随着杞县大蒜销售渠道的不断拓展,我县已在全国20多个大中城市设立了大蒜销售网点,且远销到30多个国家和地区,杞县大蒜顺利进入国内外市场。每年直接间接出口大蒜制品25多万吨。2007年5月18日,杞县成功举办了“中国杞县第一届大蒜节”,2008年6月12日,又成功举办了“中国杞县大蒜经贸洽谈会”,吸引全国乃至世界各地的大蒜商贾云集杞县,大力推动了杞县大蒜产业的产、供、销及加工业的快速发展。以后每年杞县都要举办一次与大蒜生产、销售有关的盛会,以达到“政府搭台,经贸唱戏,以蒜为媒,联结内外,实现双赢”之目的。2008年6月1日在互联网上开通了具有国际顶端域名的“中国杞县大蒜网”网站(http://www.zgqxdsw.com),进一步加快了杞县大蒜产业信息的发布和交流,推动了杞县大蒜产业的快速发展。杞县大蒜的认证等情况:2001年,杞县大蒜被河南省质检局认定为大蒜无公害生产基地;2001年11月29日,经河南省质检局批准通过了“无公害产品”认证;2002年5月28日,杞县大蒜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为全国第一家荣获“原产地标记注册认证”的蒜类产品 (证号:0000040);2002年6月28日,“金杞”牌大蒜商标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定注册(证号:1797632);2003年11月,“金杞牌大蒜”被评为中国“名优产品”,荣获证书;2003年和2006年连续两次荣获河南省“名牌农产品”荣誉称号。杞县大蒜生产严格按照《大蒜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并在杞县葛岗镇、苏木乡、五里河镇、高阳镇、湖岗乡等建立了无公害大蒜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和有机大蒜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杞县大蒜以其个大、色白、皮厚、不散头、耐贮、特有香辣风味、营养丰富等独有的品质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喜爱,其独特的风味和极佳的品质享誉国内外。杞县大蒜已成为世界知名品牌,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现已远销到美国、欧洲、日本、韩国、东南亚、印尼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

地域范围

杞县大蒜的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杞县的五里河镇、高阳镇、葛岗镇、苏木乡、裴村店乡等21个乡镇,地域保护范围面积为 8.8万公顷,生产面积为4万公顷,年总产量80万吨。河南省开封市杞县地处东经114°36′-114°54′,北纬34 °13′-34°44′之间,南北长55km余,东西宽32km。外环6县:东睢县,南太康,西开封,北兰考,东北为民权,西南邻通许

品质特性

1. 外在感官特征:杞县大蒜为紫皮蒜和白皮蒜两种。紫皮蒜鳞茎外皮稍显紫色,皮较厚,耐贮性能强。白皮蒜鳞茎外皮纯白色,皮稍薄。蒜头有两层蒜瓣,外瓣大里瓣稍小,围绕蒜苔座生在茎盘上,每头蒜有蒜瓣10-20粒。
2. 内在品质指标:杞县大蒜,蒜头个大、色白、皮厚、不散头、耐贮、蒜汁稠粘、有独特的香辣风味、营养丰富等突出特点,富含碳水化合物、蛋白质、氨基酸、维生素、大蒜素等,集100多种药用和保健成分于一身。其中含多种硫挥发物,如二烯丙基一硫化物、甲基烯丙基二硫化物、二甲基丙三硫醚、二烯丙基二硫醚、二烯丙基三硫醚(大蒜素)等;氨基酸17种,其中赖氨酸、亮氨酸、缬氨酸的含量较高;富含超氧化物歧化酶、蒜苷酶等多种酶。富含多种维生素,如VA、VB1. VB2 、VB6 、VC 、VE。含多种矿物质元素,如钙、铁、磷、钾、钠等;含多种微量元素,如钼、铜、镁、锌、硒、锗等等,其中硒、锗含量较高。所以杞县大蒜具有防癌、抗癌、抗菌和解毒杀菌、健脾开胃、消食去积和预防疾病与保健作用,同时对预防心脏病及血液循环系统疾病亦有良好效果。3. 安全要求:杞县大蒜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NY 5001-2007 无公害食品–葱蒜类蔬菜,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T 8321 农药合理使用标准,NY5010-2001 无公害食品–蔬菜产地环境条件等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

生产方式

1. 产地选择与特殊内容规定:杞县大蒜产地选择远离县城工业园区的地域,该地域不受城区各种污染源的污染,且生态环境良好,空气清晰,土质肥沃,降水均匀,日照充足,具有生产大蒜的一切良好的生态条件。经过近几年来县、乡两级政府科技、资金的投入,拥有充足的水利灌溉设备和优良品种,以及规范的生产技术,我县蒜农一定能按照无公害食品操作规程来组织生产出合格的无公害大蒜。2. 品种选择与特定要求:品种选择以杞县紫皮、白皮大蒜为主。(在杞县当地紫皮、白皮大蒜田中,通过选择优良变异单株,在异地繁殖,并继续经过多年选优汰劣,对其提纯复壮等措施,最终选育出杞县紫皮、白皮两个大蒜新品种。)由于大蒜在生产过程中,连年种植,种性退化,病虫害严重,植株矮小,鳞茎变小,产量降低。 因此,每年都要到山东或河北地区进行异地繁育新蒜种。3. 生产过程管理:杞县大蒜生产,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按照绿色化、有机化、标准化、产业化的要求进行精耕细作。在种植上,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全面提高大蒜品质和质量。健全完善科研推广网络,成立大蒜研究所和科技小组;聘请中国农科院、河南农业大学等农业专家、教授为政府科技顾问,对产业发展给予宏观指导;县、乡两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常年在生产一线指导蒜农生产,提高群众实施标准化生产的能力和水平。制定科学严格的大蒜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在管理上实行“六统一”:即统一环境质量、统一生产资料、统一关键技术、统一产品标准、统一监测方法、统一产品标识。1.腹还田,实行大蒜测土配方施肥。在农业投入品方面采取了四监管:一是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大对投入品的监管力度 搞好源头控制,在投入品的管理上,坚持经营许可证制度,禁止、限用投入品定期公开制度(电视公告、信息发布投入品禁止、限用清单),农技推广部门与农业执法大队配合经营生资业户把禁限用投入品清单张贴上墙,让生产者明明白白的使用。二是执法监管:由农业执法大队对生产资料市场、龙头企业、基地农户进行全面检查监管。三是技术监管:由技术部门对生产者进行培训,对生产的投入进行具体指导和服务。四是网络监管:由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对生产过程、基地、企业、生资业户、投入品清单等建立电子档案,实行数字化管理。4. 生产记录要求:杞县大蒜生产要求农户建立严格的农户生产记录档案,按农时操作填写由杞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农户生产记录,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农户生产记录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填写不合格的及时纠正。在大蒜栽培上,全部使用杞县紫皮和白皮两个大蒜新品种,以施有机肥、生物菌肥为主,积极推广秸杆还田、过腹还田,实行大蒜测土配方施肥。在农业投入品方面采取了四监管:一是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大对投入品的监管力度 搞好源头控制,在投入品的管理上,坚持经营许可证制度,禁止、限用投入品定期公开制度(电视公告、信息发布投入品禁止、限用清单),农技推广部门与农业执法大队配合经营生资业户把禁限用投入品清单张贴上墙,让生产者明明白白的使用。二是执法监管:由农业执法大队对生产资料市场、龙头企业、基地农户进行全面检查监管。三是技术监管:由技术部门对生产者进行培训,对生产的投入进行具体指导和服务。四是网络监管:由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对生产过程、基地、企业、生资业户、投入品清单等建立电子档案,实行数字化管理。4. 生产记录要求:杞县大蒜生产要求农户建立严格的农户生产记录档案,按农时操作填写由杞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农户生产记录,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农户生产记录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填写不合格的及时纠正。

包装规范

杞县大蒜,一般在9月中下旬-10月播种,翌年5月中旬成熟。蒜头收获应及时。大蒜在收获晾干前,营养物质仍在继续运转,外蒜皮和内蒜皮继续变薄,呈现过熟现象。蒜皮太薄易破,不能保护蒜瓣,蒜瓣易受机械创伤,感染霉菌腐烂。因此,收获后立即去蒜胡须和蒜茎杆,使须根和内外蒜皮失水干缩,终断营养物质的运转。蒜胡须一定去干净,蒜茎留1.5-2cm长。切过根须后用蒜叶盖住蒜头搭凉棚,分层晾晒,切勿直接暴晒蒜头,层积不能太厚,避免捂霉。商品蒜自五月中旬收获后,晾晒到8成干,装袋码堆贮放,避免蒜头开炸,影响大蒜商品质量。销售时装标准袋,或标准箱,每标准袋10kg、20kg,每标准箱5kg、10kg。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杞县大蒜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式)。

产品百科
杞县大蒜,河南省开封市杞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杞县地处北温暖温带地带,日照年均2292时,日照率51%,杞县属豫东平原的组成部分,适宜种植大蒜。杞县大蒜已有2000多年的栽培历史。杞县大蒜为紫皮蒜和白皮蒜两种。紫皮蒜鳞茎外皮稍显紫色,皮较厚,耐贮性能强。杞县大蒜,蒜头个大、色白、皮厚、不散头、耐贮、蒜汁稠粘、有独特的香辣风味、营养丰富等特点。
2009年9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杞县大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2019年11月15日,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
中文名
杞县大蒜
产地名称
河南省开封市杞县
品质特点
个大、色白、皮厚
地理标志
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批准文号
国家农业部2009年第1267号
批准时间
2009年9月14日

杞县大蒜产品特点

杞县大蒜品质特性

杞县大蒜为紫皮蒜和白皮蒜两种。紫皮蒜鳞茎外皮稍显紫色,皮较厚,耐贮性能强。白皮蒜鳞茎外皮纯白色,皮稍薄。蒜头有两层蒜瓣,外瓣大里瓣稍小,围绕蒜苔座生在茎盘上,每头蒜有蒜瓣10-20粒。杞县大蒜,蒜头个大、色白、皮厚、不散头、耐贮、蒜汁稠粘、有独特的香辣风味、营养丰富等特点。

杞县大蒜药用价值

杞县大蒜富含碳水化合物、蛋白质、氨基酸、维生素、大蒜素等,集100多种药用和保健成分于一身。其中含多种硫挥发物,如二烯丙基一硫化物、甲基烯丙基二硫化物、二甲基丙三硫醚、二烯丙基二硫醚、二烯丙基三硫醚(大蒜素)等;氨基酸17种,其中赖氨酸、亮氨酸、缬氨酸的含量较高;富含超氧化物歧化酶、蒜苷酶等多种酶。富含多种维生素,如VA、VB1、VB2、VB6、VC、VE。含多种矿物质元素,如钙、铁、磷、钾、钠等;含多种微量元素,如钼、铜、镁、锌、硒、锗等等,其中硒、锗含量较高。所以杞县大蒜具有防癌、抗癌、抗菌和解毒杀菌、健脾开胃、消食去积和预防疾病与保健作用,同时对预防心脏病及血液循环系统疾病亦有良好效果。

杞县大蒜杞县大蒜

杞县大蒜产地环境

杞县大蒜土壤地貌

杞县属豫东平原的组成部分,从地质构造上看,开封坳陷东部。全县土壤分为潮土、风沙土两大类、4个亚类、6个土属,14个土种。全县两合土面积最大,主要分布在县中部湖岗乡的南界。县北部为黄河故道青沙土带,南以惠济河为界,南部低平淤土地带,北与两合土带相接,南部到县界。全县地势平坦,生态环境良好,土地资源丰富,地力肥沃,平均土壤pH值8.2、有机质0.8-0.13%、全氮0.7-1.2%、有效磷10-30毫克/千克,土壤肥沃,土质疏松,耕性良好,保水保肥力强,适合作物生长。且属广阔的农田区,环境容量大,区域环境质量较好。

杞县大蒜水文情况

杞县为黄河流域惠济河水系、铁底河水系、涡河水系、大堰沟水系。汛期为5-9月份,水量集中。水源为地下水,灌溉多井灌,种植业灌溉水水质符合无公害食品相应标准的要求,水质质量合格,井灌,种植业灌溉水水质符合无公害食品相应标准的要求,水质质量合格,适宜生产无公害农产品。

杞县大蒜气候情况

杞县地处北温暖温带地带,冬季受极地大陆冷气团控制,夏季受西太平洋孟加拉湾暖气流影响,四季转换分明,“春干大风多,夏热雨充沛,秋爽日丽和,冬冷雨雪少”,是较典型的季风型大陆性气候。日照年均2292时,日照率51%,6月份最高,为56%,1月份最低为45%。全年太阳辐射总量115.17千卡/厘米。四季中,夏季日照最多,冬季最少。无霜期年均210天,80%保证率200天。一般年份,谷雨至霜降前,为无霜期。早霜、晚霜对农作物都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以晚霜为重。杞县年均降水量722.8毫米,年际变化范围较大。四季中,夏季降水最多,占全年降水的58.1%,次为春季,再次秋季,冬季最少。暴雨、特大暴雨常出现在夏秋,集中在7-8月份。杞县年平均气温14.1℃。一般冷年偏涝,暖年偏旱,常年则雨量比较适中。年内冷期平均95.2天,候平均气温9.9℃-0.1℃,一月份最冷,平均气温-0.6℃;七月份最热,平均气温27.3℃,极端最热43℃。年均在0℃以上的积温5237.4℃,年均307天;5℃以上的积温5053.9℃,年均257天;10℃以上的积温为4702.5℃,年均218天,15℃以上的积温为3959.1℃,年均168天,20℃以上的积温为3105.9℃,年均218天。以上积温完全可以满足该地农作物一年两熟杞县气候适合于露地蔬菜一年二熟及喜温作物生长期内的需要。

杞县大蒜杞县大蒜

杞县大蒜历史渊源

杞县大蒜(2张)

杞县大蒜已有2000多年的栽培历史。

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中国高等院校蔬菜栽培学,曾把杞县大蒜品种及其栽培方法收录其中。
2001年9月份,杞县成立了杞县大蒜协会。每年召开1-2次协会交流大会,对大蒜产、供、销及加工业的发展意见和建议进行交流和探讨。
2001年11月,杞县承办了全国蔬菜协会委员会工作会议。
2007年5月18日,杞县举办了“中国杞县第一届大蒜节”。
2008年6月12日,杞县举办了“中国杞县大蒜经贸洽谈会”。
2008年6月1日,杞县在互联网上开通了“中国杞县大蒜网”网站。

杞县大蒜生产情况

2001年,杞县大蒜种植面积已达近40万亩。
截至2008年底,杞县大蒜种植面积达到60万亩,年产大蒜80万吨。杞县已建成大蒜冷藏保鲜库600多座,年贮藏能力达到25万吨。建成蒜片、蒜米、蒜粒、蒜油等加工企业80多家,年加工能力5万多吨。已在全国20多个大中城市设立了大蒜销售网点,且远销到美国、欧洲、日本、韩国、东南亚、印尼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每年直接间接出口大蒜制品25多万吨。

杞县大蒜杞县大蒜

杞县大蒜产品荣誉

2001年,杞县大蒜被河南省质检局认定为大蒜无公害生产基地。
2001年11月29日,杞县大蒜经河南省质检局批准通过了“无公害产品”认证。
2002年5月28日,杞县大蒜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为全国第一家荣获“原产地标记注册认证”的蒜类产品(证号:0000040)。
2002年6月28日,“金杞”牌大蒜商标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定注册(证号:1797632)。
2003年5月,“金杞”牌大蒜被评为中国百姓最喜爱的农产品,荣获“中国蒜王”称号。
2003年11月,“金杞牌大蒜”被评为中国“名优产品”,荣获证书。
2003年和2006年,杞县大蒜连续两次荣获河南省“名牌农产品”荣誉称号。
2009年9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杞县大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2019年11月15日,杞县大蒜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

杞县大蒜杞县大蒜

杞县大蒜地理标志

杞县大蒜地域保护范围

杞县大蒜的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杞县的五里河镇、高阳镇、葛岗镇、苏木乡、裴村店乡等21个乡镇,地域保护范围面积为8.8万公顷,河南省开封市杞县地处东经114°36′-114°54′,北纬34°13′-34°44′之间,南北长55千米余,东西宽32千米。外环6县:东睢县,南太康,西开封,北兰考,东北为民权,西南邻通许。

杞县大蒜质量技术要求

  • 生产技术要求
(1)产地选择与特殊内容规定:杞县大蒜产地选择远离县城工业园区的地域,该地域不受城区各种污染源的污染,且生态环境良好,空气清晰,土质肥沃,降水均匀,日照充足,具有生产大蒜的一切良好的生态条件。经过近几年来县、乡两级政府科技、资金的投入,拥有充足的水利灌溉设备和优良品种,以及规范的生产技术,我县蒜农一定能按照无公害食品操作规程来组织生产出合格的无公害大蒜。
(2)品种选择与特定要求:品种选择以杞县紫皮、白皮大蒜为主。(在杞县紫皮、白皮大蒜田中,通过选择优良变异单株,在异地繁殖,并继续经过多年选优汰劣,对其提纯复壮等措施,最终选育出杞县紫皮、白皮两个大蒜新品种。)由于大蒜在生产过程中,连年种植,种性退化,病虫害严重,植株矮小,鳞茎变小,产量降低。因此,每年都要到山东或河北地区进行异地繁育新蒜种。
(3)生产过程管理:杞县大蒜生产,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按照绿色化、有机化、标准化、产业化的要求进行精耕细作。在种植上,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全面提高大蒜品质和质量。健全完善科研推广网络,成立大蒜研究所和科技小组;聘请中国农科院、河南农业大学等农业专家、教授为政府科技顾问,对产业发展给予宏观指导;县、乡两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常年在生产一线指导蒜农生产,提高群众实施标准化生产的能力和水平。制定科学严格的大蒜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在管理上实行“六统一”:即统一环境质量、统一生产资料、统一关键技术、统一产品标准、统一监测方法、统一产品标识。在大蒜栽培上,全部使用杞县紫皮和白皮两个大蒜新品种,以施有机肥、生物菌肥为主,积极推广秸杆还田、过腹还田,实行大蒜测土配方施肥。在农业投入品方面采取了四监管:一是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大对投入品的监管力度搞好源头控制,在投入品的管理上,坚持经营许可证制度,禁止、限用投入品定期公开制度(电视公告、信息发布投入品禁止、限用清单),农技推广部门与农业执法大队配合经营生资业户把禁限用投入品清单张贴上墙,让生产者明明白白的使用。二是执法监管:由农业执法大队对生产资料市场、龙头企业、基地农户进行全面检查监管。三是技术监管:由技术部门对生产者进行培训,对生产的投入进行具体指导和服务。四是网络监管:由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对生产过程、基地、企业、生资业户、投入品清单等建立电子档案,实行数字化管理。
(4)生产记录要求:杞县大蒜生产要求农户建立严格的农户生产记录档案,按农时操作填写由杞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农户生产记录,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农户生产记录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填写不合格的及时纠正。
  • 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杞县大蒜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NY5001-2007无公害食品–葱蒜类蔬菜,GB4285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T8321农药合理使用标准,NY5010-2001无公害食品–蔬菜产地环境条件等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
  • 包装标识等相关规定
杞县大蒜,一般在9月中下旬-10月播种,翌年5月中旬成熟。蒜头收获应及时。大蒜在收获晾干前,营养物质仍在继续运转,外蒜皮和内蒜皮继续变薄,呈现过熟现象。蒜皮太薄易破,不能保护蒜瓣,蒜瓣易受机械创伤,感染霉菌腐烂。因此,收获后立即去蒜胡须和蒜茎杆,使须根和内外蒜皮失水干缩,终断营养物质的运转。蒜胡须一定去干净,蒜茎留1.5-2厘米长。切过根须后用蒜叶盖住蒜头搭凉棚,分层晾晒,切勿直接暴晒蒜头,层积不能太厚,避免捂霉。商品蒜自五月中旬收获后,晾晒到8成干,装袋码堆贮放,避免蒜头开炸,影响大蒜商品质量。销售时装标准袋,或标准箱,每标准袋10千克、20千克,每标准箱5千克、10千克。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杞县大蒜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