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鸡

随州市随县富强洪山鸡养殖专业合作社 【管理

原产地湖北

– 产地市县:湖北省随州市随县
– 产品大类:畜牧业类
– 产地小类:肉类产品类
– 地标证书编号:AGI00932
– 地标认证时间:2012
– 品质特点:黄羽、黄喙、黄胫
– 地理标志分类: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 地标批准文号:国家农业部公告第1813号 
– 地标批准时间:2012年08月03日 
产品介绍

随县洪山鸡是我国名贵的“三黄”鸡种之一,源于大洪山山脉北麓,当地群众依据对黄羽、黄喙、黄胫鸡的爱好,经长期选择培育而逐渐形成,距今已有近二百年的历史。洪山鸡属蛋肉兼用,具有易育肥、皮薄、肉嫩、味鲜和杂交效果良好等优点,是优质鸡生产的宝贵资源,分布于湖北省随州市随县洪山镇、长岗镇、三里岗镇、新街镇、环潭镇、均川镇、柳林镇、安居镇等8个镇,因其羽毛、喙、胫均为黄色,又称“洪山三黄鸡”。根据其外貌特征,可分为“三黄一翘”和“三黄一垂”两个类型。洪山鸡肌肉中脂肪酸的组成以油酸、亚油酸、棕榈酸和硬脂酸为主,且以不饱和脂肪酸(usfa)占主体。烹饪或深加工均可,表现为柔软鲜嫩,清爽可口,风味独特。

生态环境

洪山鸡产区位于大洪山山脉北麓,为丘陵地貌,北高南低,自北而南,山区、丘陵、平畈、河滩依次分布,平均海拔135~200米,境内山脉纵横、丘陵起伏,水利资源丰富,数百条支流呈叶脉状分布,其中流量较大的厥水、漂水、溠水、均水等,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水系,称之为涢水流域。该地属季风性气候,年平均气温14.8~16.4℃,最高温度35.9~39.2℃,最低温度零下-2.3~-8.3℃。常年空气相对温度73~79%。年降水量890~1200毫米,年平均降水量为970毫米,无霜期为220—240天,全年日照时间在1846~1877小时。冬季少雨,春夏多风。土壤以黄泥砂土与白鳝土为主,约占72.5%。土层较厚,植物生长茂盛,草场资源丰富。

地域范围

洪山鸡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为湖北省随县洪山镇、长岗镇、三里岗镇、新街镇、环潭镇、均川镇、柳林镇、安居镇等8个镇。东邻曾都,南环京山、钟祥,西接枣阳,北靠汉丹铁路。地理坐标位于:东径112°43’—113°46’, 北纬31°19’—32°26’,区域面积2800平方公里。

品质特性

1. 外在感官特征:洪山鸡羽毛、喙、胫均为黄色。从体型外貌上可分为“三黄一翘”和“三黄一垂”两个类型。“三黄一翘”型为黄羽、黄喙、黄胫,尾羽上翘,公鸡颈羽金黄微红色,瑶羽黑色,母鸡主尾羽亦为黑色,体态直立,体型呈方形,全身羽毛紧凑,产蛋性能良好,约占洪山鸡的40%。“三黄一垂”亦为黄羽、黄喙、黄胫,而尾羽下垂。公母鸡全身羽毛均为黄色,公鸡瑶羽不发达,母鸡主尾羽羽干纤细,均呈下垂状,仅尾部左右各有1~2根伸出于两侧,整个尾羽似佛手,俗称“狮子尾”,体型椭圆,羽毛较疏松,肉质细嫩,约占洪山鸡的60%。
2. 内在品质:洪山鸡皮薄、肉细、油多、味鲜。烹饪或深加工均可,表现为柔软鲜嫩,清爽可口,汤色黄亮,风味独特,回味绵长。
3. 符合《无公害食品禽肉及禽副产品》(NY5034-2005)标准的安全要求。

生产方式

洪山鸡养殖生产过程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技术标准的生产养殖要求,确保产品的质量。在产区选择环境条件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产地环境条件》NY5010-2002要求的生态条件良好,土层深厚疏松,水利设施完备,远离污染源,并且有可持续生产能力的区域,自然放养洪山鸡,同时将外貌比较一致的“三黄一垂”土鸡提纯繁育,统一供给社员养殖,严格按照洪山鸡品种(地方标准DB4213//T17-2008)标准统一回收加工。洪山鸡一般宜选在春季当地日平均气温南部达到23℃,北部15℃开始放养,至秋后霜冻前当地日平均气温达到15℃.雏鸡宜达40~50日龄时再开始放养。一般每667平方米50~80只鸡。供水充足,在鸡活动范围内放一些饮水器,饮水应符合NY 5027的规定。应定期通风,空气质量符合NY/T388的规定。采用营养全面,价格适宜的配合饲料,饲料卫生标准应符合GB13078的规定,兽药使用应符合NY5030的规定。生产模式主要采用生态放养、规模化放养、舍内笼养、舍内地面平养。120-180日龄鸡出售前做产地检疫,按GB 16549执行,检疫合格方可上市,不合格的按GB16548处理。在生产过程中,建立养殖和投入品记录制度,掌握养殖过程中病、虫害发生和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使用情况,对养殖、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记录存档。

包装规范

明确表述地域范围内的洪山鸡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随县富强洪山鸡养殖专业合作社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

产品百科
洪山鸡,湖北省随州市随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随县属季风性气候,年平均气温14.8-16.4℃,土层较厚,植物生长茂盛,适宜家禽生长。洪山鸡羽毛、喙、胫均为黄色。从体型外貌上可分为“三黄一翘”和“三黄一垂”两个类型。“三黄一翘”型为黄羽、黄喙、黄胫,尾羽上翘,公鸡颈羽金黄微红色,瑶羽黑色,母鸡主尾羽亦为黑色,体态直立,体型呈方形,全身羽毛紧凑,产蛋性能良好。
2012年08月03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洪山鸡”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中文名
洪山鸡
产地名称
湖北省随州市随县
品质特点
黄羽、黄喙、黄胫
地理标志
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批准文号
国家农业部公告第1813号 
批准时间
2012年08月03日 

洪山鸡产品特点

洪山鸡品质特性

洪山鸡洪山鸡

洪山鸡羽毛、喙、胫均为黄色。从体型外貌上可分为“三黄一翘”和“三黄一垂”两个类型。“三黄一翘”型为黄羽、黄喙、黄胫,尾羽上翘,公鸡颈羽金黄微红色,瑶羽黑色,母鸡主尾羽亦为黑色,体态直立,体型呈方形,全身羽毛紧凑,产蛋性能良好,约占洪山鸡的40%。“三黄一垂”亦为黄羽、黄喙、黄胫,而尾羽下垂。公母鸡全身羽毛均为黄色,公鸡瑶羽不发达,母鸡主尾羽羽干纤细,均呈下垂状,仅尾部左右各有1-2根伸出于两侧,整个尾羽似佛手,俗称“狮子尾”,体型椭圆,羽毛较疏松,肉质细嫩,约占洪山鸡的60%。

洪山鸡营养价值

洪山鸡皮薄、肉细、油多、味鲜。烹饪或深加工均可,表现为柔软鲜嫩,清爽可口,汤色黄亮,风味独特,回味绵长。

洪山鸡产地环境

洪山鸡(2张)

洪山鸡产区位于大洪山山脉北麓,为丘陵地貌,北高南低,自北而南,山区、丘陵、平畈、河滩依次分布,平均海拔135-200米,境内山脉纵横、丘陵起伏,水利资源丰富,数百条支流呈叶脉状分布,其中流量较大的氵厥水、漂水、溠水、均水等,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水系,称之为涢水流域。该地属季风性气候,年平均气温14.8-16.4℃,最高温度35.9-39.2℃,最低温度零下-2.3-8.3℃。常年空气相对温度73-79%。年降水量890-1200毫米,年平均降水量为970毫米,无霜期为220-240天,全年日照时间在1846-1877小时。冬季少雨,春夏多风。土壤以黄泥砂土与白鳝土为主,约占72.5%。土层较厚,植物生长茂盛,草场资源丰富。

洪山鸡历史渊源

洪山鸡是中国的“三黄”鸡种之一,源于大洪山山脉北麓,该地群众依据对黄羽、黄喙、黄胫鸡的爱好,经长期选择培育而逐渐形成,已有近二百年的历史。
1958年,湖北省畜牧科研所开始研究洪山鸡,着手选育提纯和提高生产性能。
1968年,在湖北省外贸部门扶持下,随县洪山建立了洪山鸡场进行繁殖。
1972年秋,随县曾将洪山鸡剥制成样品,在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上展示。
2008年,洪山镇被列为洪山鸡生产保护区。

洪山鸡洪山鸡

洪山鸡生产情况

2011年,随县洪山鸡,从业人员近10万人,洪山鸡饲养量达200万只。
2017年,随县已建洪山鸡共创基地11个,农家公社年出栏30万只洪山鸡。

洪山鸡洪山鸡

洪山鸡产品荣誉

2012年08月03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洪山鸡”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洪山鸡地理标志

洪山鸡地域保护范围

洪山鸡的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随县洪山镇、长岗镇、三里岗镇、新街镇、环潭镇、均川镇、柳林镇、安居镇等8个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12°43′00″-113°46′00″,北纬31°19′00″-32°26′00″。

洪山鸡质量技术要求

  • 特定生产方式
洪山鸡养殖生产过程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技术标准的生产养殖要求,确保产品的质量。在产区选择环境条件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产地环境条件》NY 5010-2002要求的生态条件良好,土层深厚疏松,水利设施完备,远离污染源,并且有可持续生产能力的区域,自然放养洪山鸡,同时将外貌比
较一致的“三黄一垂”土鸡提纯繁育,统一供给社员养殖,严格按照洪山鸡品种(地方标准DB 4213//T17-2008)标准统一回收加工。
洪山鸡一般宜选在春季当地日平均气温南部达到23℃,北部15℃开始放养,至秋后霜冻前当地日平均气温达到15℃。雏鸡宜达40-50日龄时再开始放养。一般每667平方米50-80只鸡。供水充足,在鸡活动范围内放一些饮水器,饮水应符合NY 5027的规定。应定期通风,空气质量符合NY/T 388的规定。采用营养全面,价格适宜的配合饲料,饲料卫生标准应符合GB 13078的规定,兽药使用应符合NY 5030的规定。生产模式主要采用生态放养、规模化放养、舍内笼养、舍内地面平养。120-180日龄鸡出售前做产地检疫,按GB 16549执行,检疫合格方可上市,不合格的按GB 16548处理。在生产过程中,建立养殖和投入品记录制度,掌握养殖过程中病、虫害发生和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使用情况,对养殖、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记录存档。
  • 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符合《无公害食品 禽肉及禽副产品》(NY5034-2005)标准的安全要求。

洪山鸡专用标志使用

明确表述地域范围内的洪山鸡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随县富强洪山鸡养殖专业合作社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