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青丝豆

上饶县红叶绿色果蔬专业合作社 【管理

原产地江西

– 产地市县: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
– 产品大类:种植业类
– 产地小类:蔬菜类
– 地标证书编号:AGI00779
– 地标认证时间:2011
– 品质特点:粒饱满、卵圆
– 地理标志分类: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 地标批准文号:国家农业部第1699号
– 地标批准时间:2011年12月20日
产品介绍

类别:蔬菜
产品名称:上饶青丝豆
登记证书编号:AGI00779
农业部公告号/时间:第1699号(2011.12.20)
人文历史简介
上饶县自古有“富饶之洲、信美之郡”之称。上饶青丝豆豆粒饱满、椭圆形、皮青肉黄,百粒重量24至24.5克,脂肪、蛋白质和氨基酸含量高,是最名国内外的优良品种。上饶青丝豆种植历史悠久,面积仅次于稻谷,淳化四年(993年)江南等诸州长吏,劝民益种诸谷,民乏粟、豆、黍、麦者,于淮北州郡给之。南宋辛弃疾(1140-1207)闲居上饶时,作《清平乐·村居词》,有“大儿锄豆溪东”之句。民国38年(1949)2月,江西省银行将上饶青丝豆列入其编印的《江西省各县重要特产调查》之中。上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的发展,出台各种政策促进上饶青丝豆的种植,使久负盛名的青丝豆成为农业生产的拳头作物。

生态环境

上饶县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年平均气温7.8℃,相对温度87.7%,年平均降水量066.毫米,年降雨量分布不均,主要集中在6—7月,月平均日照4.6小时,全年平均无霜期长达74天,适合多种作物生长。区域内最高海拨89.4米,最低海拨54米,立体气候明显,境内生态植被良好,森林覆盖率达7.4%以上。上饶县独特的绿色自然生态环境,为上饶青丝豆提供了良好的生长环境条件,蕴育了上饶青丝豆独特的优良品质。

地域范围

上饶县位于江西省东北部,信江上游,境内北靠怀玉山脉,南屏武夷山脉,中跨灵山,地处赣、浙、闽、皖四省要冲,交通便利,四通八达。地理坐标位置为北纬27°58′-28°50′、东经117°41′-118°14′。南北长132公里,东西宽45公里,全县国土面积2240平方公里,辖2个街道办事处、21个乡镇,人口71.57万人。上饶青丝豆主要产于上饶县上泸镇、华坛山镇、茶亭镇、皂头镇、四十八镇、煌固镇、五府山镇、郑坊镇、石人乡、清水乡、湖村乡、尊桥乡、应家乡、黄沙岭乡等14个(乡)镇。上饶青丝豆保护规模5万亩,现有种植面积3.2万亩,年产量3200吨。

品质特性

1. 外在感官特征:上饶青丝豆为上饶县地方良种,植株高60-80厘米,熟荚黄褐色,种皮青色,粒饱满、卵圆,脐色黑,百粒重23-24.5克。
2. 内在品质指标:上饶青丝豆含蛋白质39.5%—40.5%,脂肪16%—16.5%,粗纤维3.50%—3.55%,十七种氨基酸39—40(g/100g),脂肪酸组分:软脂酸9.5%—10.5%,硬脂酸3.0%—3.5%,油酸21.5%—22%,亚油酸58.5%—59.5%,亚麻酸6.0%—6.5%。
3. 质量安全要求:
上饶青丝豆的产品质量符合NY/T285-2003《绿色食品大豆》标准

生产方式

1. 产地选择
上饶青丝豆生产产地选择排灌方便的沙壤土,土质较好,土层深厚,透气性强的地块。
2. 生产管理
①种子选择
选择发芽率不低于95%、纯度不低于97%、净度不低于98%、含水率不高于13%、无病斑、无虫孔的种子。
②生产过程管理
A育苗:夏播在4月中旬-5月初播种,秋播在7月下旬-8月初播种,选择地势高燥,排水良好,土层较厚的地块,露地直接育苗。
B移栽:夏播 5月中下旬、秋播8月中下旬移栽,每穴移栽2棵,根据特性及水、肥条件而定,比一般大豆种植要稀些,每亩一般1.5万株左右。
C施肥:底肥,主要以施有机肥为主,移栽前10天左右,每亩施有机肥即腐熟猪暨肥3000千克,结合整地一次施入;追肥,根际追肥,根据大豆生长情况而定,生长旺盛不需追肥,生长较弱时,可在铲前追施腐熟饼肥,每亩施饼肥100千克,追肥后立即中耕培土。
D病虫害防治:主要虫害是蚜虫,防治蚜虫在幼虫3龄段前进行防治,每亩用1%水剂苦参碱50毫升加水40-50升,均匀喷雾。
3. 收获
收获时期:在黄熟期,叶黄达到90%以上时进行收割。
收获方法:人工收割,割基低,不留茬,放铺规整。
适时脱粒:如果茎和籽粒含水分较多,割后放在地里晒5-7天再运回场院。如水分较少,收割后立即运回场院,待干后脱粒。

包装规范

地域范围内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
1. 在地域保护范围内的所有“上饶青丝豆”生产经营者,都可向本社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2. 由合作社安排人员或委托第三方(如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的技术专家)对申请者生产条件等进行核查,符合条件者可使用“上饶青丝豆”农产品地理标志。
3. 地理标志质量控制统一采用上饶青丝豆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图案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合作社可定期对标志申请使用者进行生产管理检查,检查不合格可收回标志使用资格。
4. 标志使用者每年须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质量抽检,如检验不合格,合格社可收回标志使用资格。
5. 所有“上饶青丝豆”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使用者最终都需接受单位和个人的社会监督。

产品百科
上饶青丝豆,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上饶青丝豆种植历史悠久,面积仅次于稻谷。广信区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境内生态植被良好,森林覆盖率达7.4%以上。广信区独特的绿色自然生态环境,为上饶青丝豆提供了良好的生长环境条件。上饶青丝豆植株高60-80厘米,熟荚黄褐色,粒饱满、卵圆。
2011年12月20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上饶青丝豆”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中文名
上饶青丝豆
产地名称
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
品质特点
粒饱满、卵圆
地理标志
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批准文号
国家农业部第1699号
批准时间
2011年12月20日

上饶青丝豆产品特点

上饶青丝豆感官特征

上饶青丝豆为广信区地方品种,植株高60-80厘米,熟荚黄褐色,种皮青色,粒饱满、卵圆,脐色黑,百粒重23-24.5克。

上饶青丝豆品质指标

上饶青丝豆含蛋白质39.5%-40.5%,脂肪16%-16.5%,粗纤维3.50%-3.55%,十七种氨基酸39-40(克/100克),脂肪酸组分:软脂酸9.5%-10.5%,硬脂酸3.0%-3.5%,油酸21.5%-22%,亚油酸58.5%-59.5%,亚麻酸6.0%-6.5%。

上饶青丝豆产地环境

上饶青丝豆上饶青丝豆

广信区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年平均气温7.8℃,相对温度87.7%,年平均降水量066.毫米,年降雨量分布不均,主要集中在6-7月,月平均日照4.6小时,全年平均无霜期长达74天,适合多种作物生长。区域内最高海拨89.4米,最低海拨54米,立体气候明显,境内生态植被良好,森林覆盖率达7.4%以上。广信区独特的绿色自然生态环境,为上饶青丝豆提供了良好的生长环境条件,蕴育了上饶青丝豆独特的品质。

上饶青丝豆历史渊源

上饶青丝豆上饶青丝豆

上饶青丝豆种植历史悠久,面积仅次于稻谷,宋太宗淳化四年(993年)江南等诸州长吏,劝民益种诸谷,民乏粟、豆、黍、麦者,于淮北州郡给之。

南宋辛弃疾(1140-1207年)闲居上饶时,作《清平乐·村居词》,有“大儿锄豆溪东”之句。
民国38年(1949年)2月,江西省银行将上饶青丝豆列入其编印的《江西省各县重要特产调查》之中。

上饶青丝豆生产情况

2011年,广信区有青丝豆种植面积为3.2万亩,年产量3200吨。

上饶青丝豆产品荣誉

2011年12月20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上饶青丝豆”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上饶青丝豆地理标志

上饶青丝豆地域保护范围

上饶青丝豆主要产于广信区上泸镇、华坛山镇、茶亭镇、皂头镇、四十八镇、煌固镇、五府山镇、郑坊镇、石人乡、清水乡、湖村乡、尊桥乡、应家乡、黄沙岭乡等14个(乡)镇。

上饶青丝豆质量技术要求

  • 质量安全要求
上饶青丝豆上饶青丝豆

上饶青丝豆的产品质量符合标准NY/T 285-2003 绿色食品 豆类。

  • 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选择:上饶青丝豆生产产地选择排灌方便的沙壤土,土质较好,土层深厚,透气性强的地块。
2、生产管理
①种子选择:选择发芽率不低于95%、纯度不低于97%、净度不低于98%、含水率不高于13%、无病斑、无虫孔的种子。
上饶青丝豆上饶青丝豆

②生产过程管理:育苗:夏播在4月中旬-5月初播种,秋播在7月下旬-8月初播种,选择地势高燥,排水良好,土层较厚的地块,露地直接育苗。移栽:夏播 5月中下旬、秋播8月中下旬移栽,每穴移栽2棵,根据特性及水、肥条件而定,比一般大豆种植要稀些,每亩一般1.5万株左右。施肥:底肥,主要以施有机肥为主,移栽前10天左右,每亩施有机肥即腐熟猪暨肥3000千克,结合整地一次施入;追肥,根际追肥,根据大豆生长情况而定,生长旺盛不需追肥,生长较弱时,可在铲前追施腐熟饼肥,每亩施饼肥100千克,追肥后立即中耕培土。病虫害防治:主要虫害是蚜虫,防治蚜虫在幼虫3龄段前进行防治,每亩用1%水剂苦参碱50毫升加水40-50升,均匀喷雾。

3、收获
收获时期:在黄熟期,叶黄达到90%以上时进行收割。
收获方法:人工收割,割基低,不留茬,放铺规整。 适时脱粒:如果茎和籽粒含水分较多,割后放在地里晒5-7天再运回场院。如水分较少,收割后立即运回场院,待干后脱粒。

上饶青丝豆专用标志使用

上饶青丝豆上饶青丝豆

地域范围内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

1、在地域保护范围内的所有“上饶青丝豆”生产经营者,都可向本社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2、由合作社安排人员或委托第三方(如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的技术专家)对申请者生产条件等进行核查,符合条件者可使用“上饶青丝豆”农产品地理标志。
3、地理标志质量控制统一采用上饶青丝豆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图案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合作社可定期对标志申请使用者进行生产管理检查,检查不合格可收回标志使用资格。
4、标志使用者每年须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质量抽检,如检验不合格,合格社可收回标志使用资格。
5、所有“上饶青丝豆”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使用者最终都需接受单位和个人的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