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圩红薯

东乡县红薯行业协会 【管理

原产地江西

– 产地市县: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
– 产品大类:种植业类
– 产地小类:粮食类
– 地标证书编号:AGI02086
– 地标认证时间:2017
– 品质特点:生食脆甜,有清香味
– 地理标志分类: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 地标批准文号:国家农业部2017年第2520号公告
– 地标批准时间:2017年4月20日
生态环境

占圩地处赣东丘陵与鄱阳湖平原过渡地带,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雨量丰沛、光照充足、热量丰富、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7.6度,平均日照时间1831.9小时,年无霜期为271天;土壤多为红壤,形成了 “占圩红薯”种植的独特自然生态环境。

地域范围

东乡县占圩镇位于江西省的西部,东临本县圩上桥镇,西接临川区,北靠进贤县。南接马圩镇,占圩红薯保护范围为东乡县占圩镇,保护范围位于东经116°45´08〞—116°51´00〞,北纬28°08´21〞—28°14´35〞。保护规模为700公顷,年产量18900吨。

品质特性

1. 外在感官特征:占圩红薯顶叶色绿、茎色绿,叶形缺刻。单株结薯4-6个,单块重200-400克,薯块呈纺缍形,薯皮红色,薯肉淡桔红。生食脆甜,有清香味,熟食软甜,粗纤维少。
2. 内在品质指标:含淀粉11.5%—13.1%;还原糖2.36%—3.14%;维生素C15.7mg/100g—17.3 mg/100g;钾232 mg/100g —283mg/100g ;粗纤维0.59%-0.71%。
3. 质量安全要求:占圩红薯产地环境符合NY/T5010-2016《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产地环境条件》要求。

生产方式

1. 产地要求:占圩红薯要选择阳光充足、耕作层深度40-50厘米以上、通气爽水、富含磷、钾成分的红壤土质种植。
2. 品种选择:当地占圩红薯品种。
3. 生产管理:
①选种:选择中等大小(150克—220克),皮色鲜明无病斑的占圩红薯薯块做种薯。
②育苗:占圩红薯主要选用温床育苗。即选择地下水位低、排水方便、避风向阳、3—5年未种过红薯的疏松土壤做为的苗床。将新鲜畜粪、作物秸秆等酿热物分层垫放,厚度50cm左右。在3月上旬将选好的种薯按照块头部朝上,底部朝下,大薯排深小薯排浅的方式排种,排种密度13cm×16cm。排种后覆土,土层不宜过厚,用地膜低拱覆盖保温。
③苗床管理:坚持前期高温催芽,中期适温长苗,后期低温炼苗的温度控制原则,主要通过低拱膜的盖、揭管理来调温控温。床温保持在30℃—35℃,温度超过30℃要及时揭膜降温,在气温不低于20℃时,揭膜炼苗。苗床不宜过干或过湿,保持床土湿润。
 ④大田栽培:待5月下旬选择土层深厚、土质疏松、通气良好、肥沃适度的土壤深耕,待苗高20cm—25cm左右时即可剪苗栽插。要求亩施腐熟的厩肥110公斤—150公斤,石灰80公斤—100公斤。移栽成活后新蔓长5cm—10cm时追施苗肥。  
   ⑤田间管理:在插后3天—7天要及时查苗补蔸,对补栽的薯苗要实行重点管。薯苗活蔸后进行第一次中耕,隔10天—15天再中耕一次,在薯蔓满田前完成第三次中耕。
   ⑥收获:占圩红薯一般在10月中、下旬初霜前收获。
⑦生产记录:建立完善的生产记录档案,确保记录档案可追溯占圩红薯实际生产全过程,档案资料准确、清晰、完善。

包装规范

1.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种植生产的占圩红薯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已取得占圩红薯经营资质;
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济活动;
④具有占圩红薯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占圩红薯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底与登记持有人签订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和相关责任义务。
2. 占圩红薯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可以在产品及包装上使用占圩红薯地理标志(占圩红薯名称和公共标识图组合标注型等);
可以使用登记的占圩红薯地理标志,进行产品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和展销。
3. 占圩红薯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品质和信誉;
正确规范地使用占圩红薯地理标志。
4. 占圩红薯地理标志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占圩红薯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伪造、冒用占圩红薯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占圩红薯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

产品百科
占圩红薯,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占圩地处赣东丘陵与鄱阳湖平原过渡地带,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雨量丰沛、光照充足、热量丰富、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7.6度,平均日照时间1831.9小时,年无霜期为271天;土壤多为红壤,适宜种植红薯。占圩红薯顶叶色绿、茎色绿,叶形缺刻。单株结薯4-6个,单块重200-400克,薯块呈纺缍形,薯皮红色,薯肉淡桔红。生食脆甜,有清香味,熟食软甜,粗纤维少。
2017年4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占圩红薯”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中文名
占圩红薯
产地名称
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
品质特点
生食脆甜,有清香味
地理标志
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批准文号
国家农业部2017年第2520号公告
批准时间
2017年4月20日

占圩红薯产品特点

占圩红薯品质特性

占圩红薯占圩红薯

占圩红薯顶叶色绿、茎色绿,叶形缺刻。单株结薯4-6个,单块重200-400克,薯块呈纺缍形,薯皮红色,薯肉淡桔红。生食脆甜,有清香味,熟食软甜,粗纤维少。内在品质指标:含淀粉11.5%-13.1%;还原糖2.36%-3.14%;维生素C15.7毫克/100克-17.3毫克/100克;钾232毫克/100克-283毫克/100克;粗纤维0.59%-0.71%。

占圩红薯药用价值

占圩红薯占圩红薯

薯块中含有丰富而特殊的维生素C、维生素E和钾元素。其中维C能明显地增强人体对感冒等多种病毒的抵抗力;维E则能促进人的性欲、延缓衰老。钾元素能有效地防止高血压、中风和心血管病的发生。日本科学家研究发现薯块中含有一种不能从鸡、鸭、鱼肉类获得的胶原粘液蛋白,这种物质能保持人体动脉血管壁的弹性,有效地防止动脉血管粥样硬化。

中国古代医药学家对薯块治病的功效早有论述。明李时珍《本草纲目》载:“番薯具有补虚乏、益气力、健脾胃、强肾阳之功效”。《金薯传习录》云:“能治痢疾、酒积热泻、湿热、小儿疳积”等多种疾病。生薯块中的乳白色浆液,是通便、活血、抑制肌肉痉挛的良药;对治疗湿疹、蜈蚣咬伤、带状疱疹等疾病有特效。其方法是将生薯块捣烂、挤汁,涂于患处,数次可愈。

占圩红薯占圩红薯

占圩红薯产地环境

占圩地处赣东丘陵与鄱阳湖平原过渡地带,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雨量丰沛、光照充足、热量丰富、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7.6度,平均日照时间1831.9小时,年无霜期为271天;土壤多为红壤,形成了“占圩红薯”种植的独特自然生态环境。

占圩红薯占圩红薯

占圩红薯历史渊源

番薯最早种植于美洲中部墨西哥、哥伦比亚一带,由西班牙人携至菲律宾等国栽种,番薯最早传进中国约在明朝后期的万历年间。
清乾隆时期,不少地方都是由官方提倡栽种。在直隶、更由皇上“敕直省广劝栽植”。由于朝野上下积极推广,番薯很快在全国广为传种,并成为中国仅次于稻米麦子玉米的第四大粮食作物。
2017年,东乡县成立红薯种植专业合作社。

占圩红薯占圩红薯

占圩红薯生产情况

截至2017年底,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占圩红薯保护规模为700公顷,年产量18900吨。

占圩红薯占圩红薯

占圩红薯产品荣誉

2017年4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占圩红薯”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占圩红薯地理标志

占圩红薯地域保护范围

东乡县占圩镇位于江西省的西部,东临本县圩上桥镇,西接临川区,北靠进贤县。南接马圩镇,占圩红薯保护范围为东乡县占圩镇,保护范围位于东经116°45′08″-116°51′00″,北纬28°08′21″-28°14′35″。

占圩红薯质量技术要求

  • 质量安全要求
占圩红薯产地环境符合NY/T5010-2016《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产地环境条件》要求。
  • 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要求:占圩红薯要选择阳光充足、耕作层深度40-50厘米以上、通气爽水、富含磷、钾成分的红壤土质种植。
(2)品种选择:当地占圩红薯品种。
(3)生产管理:
①选种:选择中等大小(150克-220克),皮色鲜明无病斑的占圩红薯薯块做种薯。
②育苗:占圩红薯主要选用温床育苗。即选择地下水位低、排水方便、避风向阳、3-5年未种过红薯的疏松土壤做为的苗床。将新鲜畜粪、作物秸秆等酿热物分层垫放,厚度50厘米左右。在3月上旬将选好的种薯按照块头部朝上,底部朝下,大薯排深小薯排浅的方式排种,排种密度13厘米×16厘米。排种后覆土,土层不宜过厚,用地膜低拱覆盖保温。
③苗床管理:坚持前期高温催芽,中期适温长苗,后期低温炼苗的温度控制原则,主要通过低拱膜的盖、揭管理来调温控温。床温保持在30℃-35℃,温度超过30℃要及时揭膜降温,在气温不低于20℃时,揭膜炼苗。苗床不宜过干或过湿,保持床土湿润。
④大田栽培:待5月下旬选择土层深厚、土质疏松、通气良好、肥沃适度的土壤深耕,待苗高20厘米-25厘米左右时即可剪苗栽插。要求亩施腐熟的厩肥110公斤-150公斤,石灰80公斤-100公斤。移栽成活后新蔓长5厘米-10厘米时追施苗肥。
⑤田间管理:在插后3天-7天要及时查苗补蔸,对补栽的薯苗要实行重点管。薯苗活蔸后进行第一次中耕,隔10天-15天再中耕一次,在薯蔓满田前完成第三次中耕。
⑥收获:占圩红薯一般在10月中、下旬初霜前收获。
⑦生产记录:建立完善的生产记录档案,确保记录档案可追溯占圩红薯实际生产全过程,档案资料准确、清晰、完善。
  • 包装标识相关规定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种植生产的占圩红薯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占圩红薯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济活动;
④具有占圩红薯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⑤使用占圩红薯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底与登记持有人签订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和相关责任义务。
(2)占圩红薯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可以在产品及包装上使用占圩红薯地理标志(占圩红薯名称和公共标识图组合标注型等);可以使用登记的占圩红薯地理标志,进行产品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和展销。
(3)占圩红薯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品质和信誉;正确规范地使用占圩红薯地理标志。
(4)占圩红薯地理标志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占圩红薯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伪造、冒用占圩红薯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占圩红薯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