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粮食
产品名称:高安大米
登记证书编号:AGI01470
农业部公告号/时间:第2136号(2014.7.28)
人文历史简介
高安是江南鱼米之乡,素有“农业上县”之誉。农作物中以种植水稻为主,盛产稻谷、大豆、花生、油菜和棉花。据清同治辛未年重修《高安县志》卷之四记载:米岭(今汪家圩乡米岭行政村),治北三十里唐武德七年(公元624年)因盛产香米奏改州名为米州,因而高安早在唐代就以出产香米闻名京都,将所在地州名易称米州(今高安仍保留有一条米州路);《高安县志》卷之二记载(物产):榖(今同谷)之属,稻名品甚多,有团榖早尖榖早救工饥七十日早百日早秋风粘冷水粘迟榖大禾皆粳稻,早糯乌糯红菱糯交秋糯黄糯重阳糯迟糯白糯大糯鸭脚皆可酿酒。
1. 土壤地貌情况:土壤是砂土、砂壤土,其中95.24%潴育型水稻土,土耕性良好,宜种性广,肥力水平较高,PH值在5.3—6.0之间。境内地形北高南低,中间舒缓平坦,低山丘陵与河谷平原相间,呈“四山一水三分田,二分道路和庄园”的布局。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孕育了高安大米独特的品质。
2. 水文情况:境内水资源丰富,雨量充沛。地下水多蕴藏于平原,山丘地带,水质良好。境内河网密布,河流以锦河、肖江、潦河、袁河四流域为主。境内拥有大中小型水库313座,上游水库灌溉面积达25万余亩,丰富的水利资源,使得高安水稻产量一直非常稳定。
3. 气候情况:气候条件适宜,属亚热带湿润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日照充足,雨量充沛。全年日平均气温达17.7℃,10℃以上有效积温达5330℃,无霜期长达276天;年平降水量达1600mm-1900mm。
高安东与新建、丰城交界,南与樟树接壤,西与上高、宜丰毗邻,北与奉新相连。高安大米地域保护范围包括大城镇、祥符镇、村前镇、华林镇、杨圩镇、龙潭镇、石脑镇、田南镇、建山镇、相城镇、灰埠镇、新街镇、伍桥镇、太阳镇、八景镇、独城镇、荷岭镇、黄沙岗镇、蓝坊镇、汪家圩乡、上湖乡等二十一个乡(镇),保护范围位于东经115°00′12″—115°34′56″,北纬28°02′44″—28°38′29″之间。保护面积4.7万公顷,年产量38万吨。
1. 外在感官特征:米粒整齐匀称,粒面光滑,外观晶莹剔透,色泽洁白鲜亮,加水煮沸时有香味、香味浓;饭粒完整、结构紧密;米饭洁白;适口性好,入口后清爽,少粘连、少粘口、不腻,软硬适中;咀嚼时有甜味,味道纯正、持久;冷却后硬度适中,不回生。
2. 内在品质指标:垩白米率6%-13%,直链淀粉含量16%-20%,胶稠度70㎜-100mm,米粒长6㎜-8mm,粒型长宽比3.0-3.6,蛋白质含量6.1%-7.5%。
3. 质量安全要求:
①高安大米产地环境质量符合《无公害食品 水稻产地环境条件》(NY5116-2002)的要求。
②高安大米生产符合《无公害食品 水稻生产技术规程》(NY5117-2002)要求。
1. 产地要求:高安大米要选择地势相对平坦、肥力中等以上,排灌方便、旱涝保收、不易受水旱灾害,集中连片的地区种植。
2. 品种选择:高安大米选用米质优、产量高、抗性好的品种。目前的当家品种主要有黄华粘、蓉优5号、鄂优27及春光一号等。
3. 生产过程管理:高安大米生产过程严格按照《无公害食品 粮食生产管理规范》(NY/T5336-2006)要求操作。
4. 产品收获及收后处理:高安大米收获在穗黄、叶落、成熟度达到85%-90%时进行;要求不同品种单独收割、单独晾晒、单独储运、单独加工、单独包装;收获时尽量用木制的脱粒器械脱粒,严禁铺在地面上碾压脱粒; 禁止在沥青或水泥地面上或黄泥砂地面上晒谷,防止污染;应在避光、常温、干燥有防潮设施的地方贮藏,贮藏设施应清洁、通风、无虫害和鼠害;脱粒后进行扬场或机械精选,要求统一分级过筛,清除杂质和瘪粒,达到粒度均一。精选后籽粒晾晒数日,以降低含水量;高安大米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秸秆、砻糠、米皮糠等,应综合开发合理利用,提倡秸秆还田或喂兽,砻糠和米皮糠应加工作饲料,禁止将副产品焚烧、胡乱堆放、丢弃和污染环境。
5. 生产记录要求:高安大米生产过程中,应建立完善的生产、加工和销售记录档案,并妥善保存3年,以利可追溯性检查。
1.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高安大米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高安大米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高安大米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高安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和相关责任义务。
2.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包装上使用高安大米地理标志(高安大米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等);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高安大米地理标志,进行产品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3. 高安大米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高安大米地理标志农产品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地使用高安大米地理标志。
4. 高安大米地理标志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高安大米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伪造、冒用高安大米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高安大米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
- 中文名
- 高安大米
- 产地名称
- 江西省高安市
- 品质特点
- 颗粒完整,米色晶莹剔透,米饭清香可口
- 地理标志
- 中国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 批准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136号
- 批准时间
- 2014年7月28日
高安大米产品特点
高安大米外在感官特征
高安大米的米粒整齐匀称,粒面光滑,外观晶莹剔透,色泽洁白鲜亮,加水煮沸时有香味、香味浓;饭粒完整、结构紧密;米饭洁白;适口性好,入口后清爽,少粘连、少粘口、不腻,软硬适中;咀嚼时有甜味,味道纯正、持久;冷却后硬度适中,不回生。
高安大米内在品质指标
高安大米产地环境
高安大米土壤地貌
高安地区土壤是砂土、砂壤土,其中95.24%潴育型水稻土,土耕性良好,宜种性广,肥力水平较高,pH值在5.3~6.0之间。高安境内地形北高南低,中间舒缓平坦,低山丘陵与河谷平原相间,呈“四山一水三分田,二分道路和庄园”的布局。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孕育了高安大米的品质。
高安大米水文情况
高安大米气候情况
高安大米历史渊源
高安自古就是江南鱼米之乡,素有“农业上县”之誉。农作物中以种植水稻为主,盛产稻谷、大豆、花生、油菜和棉花。据清同治辛未年(1871年)重修《高安县志》卷之四记载:米岭(今汪家圩乡米岭行政村),治北三十里唐武德七年(624年)因盛产香米奏改州名为米州。因而高安早在唐代就以出产香米闻名京都,将所在地州名易称米州(今高安仍保留有一条米州路);
高安大米生产情况
高安大米产品荣誉
高安大米地理标志
高安大米地域保护范围
高安大米的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范围为:高安市辖区大城镇、祥符镇、村前镇、华林镇、杨圩镇、龙潭镇、石脑镇、田南镇、建山镇、相城镇、灰埠镇、新街镇、伍桥镇、太阳镇、八景镇、独城镇、荷岭镇、黄沙镇、蓝坊镇、汪家圩乡、上湖乡等21个乡(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15°00′12″~115°34′56″,北纬28°02′44″~28°38′29″。
高安大米质量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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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生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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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