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滑子蘑

原产地黑龙江
林口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产地市县: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
- 产品大类:种植业类
- 产地小类:食用菌类
- 地标证书编号:AGI01512
- 地标认证时间:2014
- 品质特点:口感润滑柔软、有独特香味
- 地理标志分类: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3] 
- 地标批准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179号[3] 
- 地标批准时间:2014年11月18日[3] 
产品介绍

林口县拥有林地面积43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1683万立方米,有猴头、松茸、人参等可食用或药用的动植物资源300余种,是发展木材加工产业和林下经济的首选之地。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气候四季鲜明,夏天是避暑休闲胜地,冬季是赏凇滑雪乐园。素有“中国资源富县、八女英雄故里”的美誉。滑子蘑主要分布于东北三省,林口县已经有近二十年的栽培历史,现已成为林口食用菌栽培基地的代表品种,产量高且品质优良,深受国内外消费者喜爱。目前全县规模已发展到2亿块,年产量10万吨。林口县江西村滑子蘑由于生产规模大,产品质量高,现已经名列全国滑子蘑第一村。

生态环境

1. 土壤条件。土壤主要为暗棕壤,占土壤面积的82.81%,广泛分布在中、低山和丘陵地带,表层腐殖质积聚,质地良好,土壤多呈酸性,弱酸性反应,pH值在4.3-7.4之间,平均为5.9。土壤含有机质36.4g/kg,有效氮176.4mg/kg,有效磷37.8mg/kg,有效钾126.3mg/kg,养分含量较高,水热条件较好,通透性良好,有机质含量高,质地疏松,有砂性、易耕,通气透水性好。
2. 水文情况。全县水域主要有牡丹江和乌斯浑河等河流95条,水库20余座,已建成的莲花水电站是黑龙江省最大的水电站。总投资33.2亿元的牡丹江下游水电梯级开发项目,在林口县域内规划建设5个梯级电站,装机容量最大的龙虎山水电站正在建设中。乌斯浑河,全长141.12公里,发源于大楚山北麓,流经龙爪、林口、古城、建堂、刁翎四镇一乡后汇入牡丹江。牡丹江在县域西北流经莲花、三道通、刁翎三镇后出境汇入松花江,境内江段64.8公里。全县水资源总量丰富,可利用水资源总量所占比重大。各河段主要集中在7~8月,水量充沛,流向有利,且没有工业污染源,水质清澈、纯净,均是较理想的农业用水,水资源保持良好,可保证全县农业生产灌溉水,水质保持良好,水质纯净。为农业生产和食用菌生产提供了充足的水源,并确保了产品无污染。
3. 气候条件。林口县地处北温带亚欧大陆东缘中高纬度,气候类型属于中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处于西风环流控制下,季风显著,四季分明。属于“中低山丘陵漫岗”县份。年有效积温(大于或等于10度)为2000至2600度,无霜期为105至135天。全县年均气温为3.0-3.5度,年均降雨量为500至570毫米(平均为540mm),6至9月降雨量占全年的70%,年均日照时数为2300至2600小时。昼夜温差大有利于滑子蘑的生长和养分的积累。林口县发展食用菌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由于地处中高纬度地区,昼夜温差大,气候条件非常适合食用菌的生长,滑子蘑产品天然质地良好。

地域范围

林口县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牡丹江市东北部,地处张广才岭、老爷岭和完达山脉交接处,地理坐标:东经129°17′-130°46′,北纬44°38′-45°58′之间。县境东西横距113公里,南北纵距140公里。林口地理条件优越,具有独特的地缘优势。东与鸡西市接壤,西与 方正县 海林市 比邻,南与牡丹江市、穆棱市为邻,北与勃利县、依兰县 相接。距省城哈尔滨495公里,距牡丹江市119公里,距离鸡西市100公里,处于周边市县经济辐射的核心地带,经济腹地十分广阔。地势四周高,中间低,西部山势险峻,东部渐趋平缓,属于“中低山丘陵漫岗”县份。境内资源丰富,山多林密,江河纵横,风光秀丽。县境内有县境内有牡丹江、乌斯浑河等河流95条,水库20余座。林口滑子蘑分布在全县范围内但是以奎山乡、莲花镇、龙爪镇、林口镇朱家镇为重点分布,我县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昼夜温差大,气候非常适合食用菌的生长,滑子蘑产品天然质地良好。由于林口多山地富有丰富的森林资源,森林覆盖率达58%。是全国“双百万亩”人工林县和全国林木良种繁育基地,林木资源总蓄积量达482万立方米,原料木屑遍地皆是,具有发展食用菌的得天独厚的天然优势。林口滑子蘑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全县境内,生产区域为奎山乡、林口镇、莲花镇、古城镇、青山镇、三道通镇、刁翎镇、建堂乡、龙爪镇、柳树镇、朱家镇,地域保护区面积668800公顷,生产规模2亿块,年产量10.0万吨。

品质特性

1. 感官特征。
林口滑子蘑子实体多丛生,菌褶密集直生,菌体实,不易开伞,不易弹射孢子。菌盖半圆形,深褐色或淡黄色,菌盖表面光滑富有蛋清状粘液,菌盖直径1.5-2.5cm。菌柄粗短,长4-5cm,直径1.2—1.7 cm。口感润滑柔软有独特香味。
2. 内在品质。
林口滑子蘑粗蛋白含量大于17%,粗脂肪含量小于3%,粗纤维含量大于6%,总糖含量大于40%,每100g钙含量大于70mg,铁含量大于30mg,磷含量大于500mg。
3. 安全要求。
产品符合DB2310/T107—2004无公害滑子菇生产技术规程和GB 7096-2003食用菌卫生标准和安全要求。
4. 包装材料。
包装材料符合国家包装卫生标准,包装的材料要洁净、结实、无污染、无异味,并加注“林口滑子蘑”字样。
5. 标识。
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地理标志。
6. 运输。
装卸运输中应轻拿轻放、防止挤压。运输车辆、工具等应清洁、卫生、无污染,不得与其它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
7. 贮存场所。
贮存场所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存混放。应选择避光、清洁、阴凉、干燥、无异味的环境进行储藏,并注意防霉、防鼠贮藏、运输执行《无公害农产品贮藏运输标准》。

生产方式

1. 栽培场地的选择
菇棚应建在环境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水源充足的地方,菇棚搭
建以座北朝南为宜,菇棚不宜建在低洼或畜禽养殖厂附近,从免导致杂菌污染。
2. 品种的选择
选用符合国家《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所规定已登记注册的优良菌种,中早生和中晚生滑子蘑品种为最佳。
3. 栽培原料质量要求、配方与拌料过程、装袋与灭菌、分装与接种、发菌棚的处理、菌丝培养管理
均严格按照DB2310/T 017—2004所要求的技术规范操作。
4. 出菇管理、采收、盐渍。
出菇棚内的温度应控制在25℃以下,划口后的菌块,最好继续用塑料袋盖好,愈合划痕菌丝2d~3d,待菌丝愈合后,用刀片割掉上部的塑料膜,开往菌块料面上喷水,使料块含水量达到75%,水分管理应对水源了解清楚,一般用井水或清洁的河水为宜。
从菌盘上长出原基,逐惭长成小菇蕾,一般10d左右即可长大,此时应及时采收,采收应按收购质量标准进行,采菇方法是用手捏住滑子蘑根部轻轻摘下,以不损伤培养基为宜,摘断的菇根及时抠掉。
采收加工分级后,要及时进行盐渍。可按每0.5kg菇放0.2kg盐的比例拌匀,倒入容器内进行盐渍。

包装规范

1. 符合下列条件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来自等级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等级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林口滑子蘑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3. 农产品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的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④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⑥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

产品百科
林口滑子蘑,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林口滑子蘑又名滑菇,珍珠菇,属真菌门、层菌纲、伞菌目,因菌盖表面有粘液而得名,滑子蘑的菌肉淡黄色,鲜嫩味美,具有很高的食用和药用价值。滑子蘑口感润滑柔软、有独特香味。
2014年11月18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林口滑子蘑”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中文名
林口滑子蘑
产地名称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
品质特点
口感润滑柔软、有独特香味
地理标志
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批准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179号
批准时间
2014年11月18日

林口滑子蘑产品特点

林口滑子蘑外在感官特征

林口滑子蘑子实体多丛生,菌褶密集直生,菌体实,不易开伞,不易弹射孢子。菌盖半圆形,深褐色或淡黄色,菌盖表面光滑富有蛋清状粘液,菌盖直径1.5~2.5厘米。菌柄粗短,长4~5厘米,直径1.2~1.7厘米。口感润滑柔软有独特香味。

林口滑子蘑内在品质指标

林口滑子蘑粗蛋白含量大于17%,粗脂肪含量小于3%,粗纤维含量大于6%,总糖含量大于40%,每100克钙含量大于70毫克,铁含量大于30毫克,磷含量大于500毫克。

林口滑子蘑产地环境

林口滑子蘑土壤条件

林口滑子蘑产区林口滑子蘑产区[2]
林口滑子蘑产区土壤主要为暗棕壤,占土壤面积的82.81%,广泛分布在中、低山和丘陵地带,表层腐殖质积聚,质地良好,土壤多呈酸性,弱酸性反应,pH值在4.3~7.4之间,平均为5.9。土壤含有机质36.4克/千克,有效氮176.4毫克/千克,有效磷37.8毫克/千克,有效钾126.3毫克/千克,养分含量较高,水热条件较好,通透性良好,有机质含量高,质地疏松,有砂性、易耕,通气透水性好。

林口滑子蘑水文情况

林口滑子蘑产区林口滑子蘑产区[2]
林口全县水域主要有牡丹江乌斯浑河等河流95条,水库20余座。乌斯浑河,全长141.12千米,发源于大楚山北麓,流经龙爪、林口、古城、建堂、刁翎四镇一乡后汇入牡丹江。牡丹江在县域西北流经莲花、三道通、刁翎三镇后出境汇入松花江,境内江段64.8千米。全县水资源总量丰富,可利用水资源总量所占比重大。各河段主要集中在7~8月,水量充沛,流向有利,且没有工业污染源,水质清澈、纯净,均是农业用水,水资源保持良好,可保证全县农业生产灌溉水,水质良好,水质纯净。为农业生产和食用菌生产提供了充足的水源,产品无污染。

林口滑子蘑气候情况

林口县地处北温带亚欧大陆东缘中高纬度,气候类型属于中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处于西风环流控制下,季风显著,四季分明。属于“中低山丘陵漫岗”县份。年有效积温(大于或等于10℃)为2000至2600℃,无霜期为105至135天。林口全县年均气温为3.0~3.5℃,年均降雨量为500至570毫米(平均为540毫米),6至9月降雨量占全年的70%,年均日照时数为2300至2600小时。昼夜温差大有利于滑子蘑的生长和养分的积累。林口县发展食用菌生产,由于地处中高纬度地区,昼夜温差大,气候条件适合食用菌的生长。

林口滑子蘑历史渊源

林口滑子蘑林口滑子蘑[2]
滑子蘑主要分布于东北三省,林口县有近二十年的栽培历史,成为林口食用菌栽培基地的代表品种。
2000年,为提高滑子蘑的产品经济效益,林口县建设食用菌加工厂。
2006年,林口县滑子蘑规模化生产起步,成立了滑子蘑专业合作社。同年林口县被中国食用菌协会确定为“中国全国食用菌优秀基地县”。
2008年,林口县企业在滑子蘑食品深加工中,吸收日本加工工艺,在保持产品原滋原味的基础上,经过科学调味开发出即食性系列产品,拓展了滑子蘑产业链。
2011年,林口县新建完成滑子蘑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钢架结构标准化菇棚20个,年种植滑子蘑70万块,创产值140万元。随后在莲花镇江西村又建设一处1500万块滑子蘑种植示范基地,进一步扩大生产。
2012年,林口县推进滑子蘑等食用菌生产变革,由供销社领办创办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25家,逐步建立起新的“菌农+专业合作社+基地”的食用菌产业规模化生产模式。同时该县开始建设滑子蘑等菌类生产大棚,逐步形成科技含量高的食用菌生产能力。
从2012年开始,林口县摸索出用粉碎的玉米、大豆秸秆代替锯末培育滑子蘑等食用菌的技术,一只锯末菌袋的成本约40元,而一只秸秆菌袋的成本约10元。仅2014年,林口县已陆续制成了40万只菌袋、菌块,可以回收利用秸秆约40万斤,而且菌袋、菌块还可以循环使用,用过的菌块施在地里又是很好的有机肥。
2016年,林口县食用菌生产规模扩大,林口滑子蘑鲜品产量占全国7%。

林口滑子蘑生产情况

2011年,林口滑子蘑生产规模2.3亿块。
2014年,林口滑子蘑地域保护区面积66.88万公顷,生产规模2亿块,产量10万吨。
2016年,林口滑子蘑鲜品产量达4.4万吨。
林口滑子蘑林口滑子蘑[2]

林口滑子蘑产品荣誉

2014年11月18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林口滑子蘑”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林口滑子蘑生产林口滑子蘑生产[2]

林口滑子蘑地理标志

林口滑子蘑地域保护范围

林口滑子蘑的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为:林口县所辖奎山乡、林口镇、莲花镇古城镇青山镇三道通镇刁翎镇建堂乡龙爪镇柳树镇朱家镇共11个乡镇59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29°17′~130°46′,北纬44°38′~45°58′。

林口滑子蘑质量技术要求

  • 特定生产方式
林口滑子蘑生产林口滑子蘑生产[2]
1、栽培场地选择:菇棚应建在环境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水源充足的地方,菇棚搭建以座北朝南为宜,菇棚不宜建在低洼或畜禽养殖厂附近,从免导致杂菌污染。
2、品种选择:选用符合中国国家《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所规定已登记注册的优良菌种,中早生和中晚生滑子蘑品种为最佳。
3、栽培原料质量要求:配方与拌料过程、装袋与灭菌、分装与接种、发菌棚的处理、菌丝培养管理均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2310/T017-2004所要求的技术规范操作。
4、出菇管理、采收、盐渍:出菇棚内的温度应控制在25℃以下,划口后的菌块,最好继续用塑料袋盖好,愈合划痕菌丝2~3天,待菌丝愈合后,用刀片割掉上部的塑料膜,开往菌块料面上喷水,使料块含水量达到75%,水分管理应对水源了解清楚,一般用井水或清洁的河水为宜。从菌盘上长出原基,逐惭长成小菇蕾,一般10天左右即可长大,此时应及时采收,采收应按收购质量标准进行,采菇方法是用手捏住滑子蘑根部轻轻摘下,以不损伤培养基为宜,摘断的菇根及时抠掉。采收加工分级后,要及时进行盐渍。可按每0.5千克菇放0.2千克盐的比例拌匀,倒入容器内进行盐渍。
5、包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中国国家包装卫生标准,包装的材料要洁净、结实、无污染、无异味,并加注“林口滑子蘑”字样。
6、标识: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地理标志。
7、运输:装卸运输中应轻拿轻放、防止挤压。运输车辆、工具等应清洁、卫生、无污染,不得与其它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
8、贮存场所:贮存场所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存混放。应选择避光、清洁、阴凉、干燥、无异味的环境进行储藏,并注意防霉、防鼠贮藏、运输执行《无公害农产品贮藏运输标准》。
  • 质量安全规定
林口滑子蘑产品符合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2310/T107-2004《无公害滑子菇生产技术规程》和中国国家标准GB7096-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菌及其制品》。

林口滑子蘑专用标志使用

林口滑子蘑林口滑子蘑[2]
林口滑子蘑专用标志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实行公共标识与地域产品名称相结合的标注制度。林口滑子蘑专用标志的使用具体依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执行: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持有人“林口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明确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4、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