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化白山羊

原产地山东
沾化县畜牧养殖协会

- 产地市县: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县
- 产品大类:畜牧业类
- 产地小类:肉类产品类
- 地标证书编号:AGI00560
- 地标认证时间:2011
- 品质特点:适应性强、体质健壮、繁殖率高
- 地理标志分类: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 地标批准文号:农业部公告第1635号
- 地标批准时间:2011年08月17日
产品介绍

养羊生产是沾化人民的传统产业,沾化鲁北白山羊是我区固有优势畜种,是当地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该品种具有抗病耐粗、适应性强、体质健壮、繁殖率高,长期适应在低湿地带放牧的地方优良品种。鲁北白山羊于1999年被列入山东省地方畜禽品种名称认可名单和保护名录。其板皮质量优良,羔羊肉味美鲜嫩,母羊性成熟早,发情无季节性,胎繁殖率230%以上。沾化区是鲁北白山羊的中心产地,现存养量达9万只左右。为了保护好这一优良品种资源,2002年7月,滨州市畜牧兽医局委托滨州市畜牧科技开发中心选购纯种鲁北白山羊组建了鲁北白山羊核心群,2003年10月,筹建山东省鲁北白山羊原种场,同年12月,经山东省畜牧办公室鉴定验收,正式批准山东省鲁北白山羊原种场挂牌,并颁发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鲁M010301)。

生态环境

1. 土壤地貌情况:沾化县土壤类型为潮土和盐土,pH值7.2-8.5,以黄河沉积泥沙为主要成土母质,发育于退海之地,成土年龄晚,受海洋作用强烈,具有土体厚、类型少、盐化程度高、矿物养分含量高等特点。沾化县地貌从大范围讲属于鲁西北冲积平原,地势西南高,东北低,海拔1.6-8.4米(黄海高程)之间,坡降约为1/7000。由于流水、海侵、风蚀的作用,形成了缓岗、浅平洼地、微斜平地、河滩高地、海滩地、滩涂等六种微地貌。
2. 水文情况:沾化县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两部分。地表水主要包括河流、水库、坑塘等地面上的水体。流域面积超过1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徒骇河、钩盘河、秦口河、潮河、傅家河、胡营河6条,适于人畜饮用。徒骇河是最主要的自然河道,境内河段长65公里,流域面积533.5平方公里。境内有思源湖、恒业湖和清风湖3座高标准平原水库,总蓄水能力达1.5亿立方米,是全县居民的主要生活用水来源。地下水贮量丰富,但受海相母质积聚盐分和海水侧渗作用的影响,矿化度较高。
3. 气候情况:沾化县位于暖温带季风气候区,大陆性气候特征明显,四季差别显著,光照充足,雨热同期。年平均气温12℃,无霜期202天,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690.3小时,年平均降水量575.5毫米,最大年降水量1006.8毫米(1971年),最小年降水量365.4毫米(1981年)。沾化县特殊的地域环境造就了沾化白山羊的优良品质。沾化白山羊在这种特定的生态环境条件下,经过长期的自然繁殖、选择与人工选育,形成了一个早熟、繁殖率较高、产肉性能好、性能遗传稳定且适应性强、耐盐碱潮湿、抗腐蹄病、适于滨海低洼草场放牧等独具特色的品种类群,非常适应于沾化县低洼潮湿的特殊地域环境。

地域范围

沾化白山羊广泛分布在山东省北部滨州市沾化县境内的富国街道办事处、富源街道办事处、古城镇、大高镇、下洼镇、黄升乡、冯家镇、泊头镇、下河乡、利国乡、滨海乡、海防办事处等1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地理座标为:东经117°45'-118°33',北纬37°34'-38°24',总面积2114平方公里,2009年底全县存栏15.98万只。

品质特性

1. 沾化白山羊的品质特征:1.1体型外貌:头、颈、肩部结合良好,颈较粗,肋骨开张良好,前躯肌肉发达。头小清秀,上宽下窄呈三角形,颌下有须。公羊颈部粗短,前躯发达,背腰平直,胸前腹下及四肢有长毛,后躯瘦削,侧视呈长方形。阴囊发育良好,睾丸左右对称,雄性特征明显。母羊颈部细长,前躯较宽,后躯发育好,四肢细致干燥,被毛较公羊短,侧视呈楔形。乳房发育良好,结构紧凑,乳头长度适中。全身被毛纯白色,毛短而稀,皮薄而有弹性,绒毛甚少。公母羊分有角和无角两种类型,据统计,有角羊占58%,无角羊占42%。公母羊均有胡须。颈部上方有肉垂者,公羊占39%,母羊点68%。公母羊蹄质均坚硬。1.2. 生产性能:a繁殖性能:在正常饲养管理条件下,公羊性成熟4-5月龄,开始配种为6-7月龄,种公羊每次射精量1.0毫升,精子密度每毫升17.5亿个,活力0.7。使用期5-7年。母羊初情日龄87±39天,母羊未满周岁即产头胎,妊娠期149.5±2.24天。产后第一个发情期49.67±5.03天,发情持续期31.05±8.5小时,性周期16.75±2.25天。母羊一年四季均有发情,胎繁殖率230%,一年四季均有产羔。两胎间隔时间为209±13.78天,年产1.78胎。初产母羊产羔率208%,二胎264%,三胎311%,四胎316%。初产单羔率为16.47%,双羔率61.18%,三羔率20.00%,四羔率2.35%;经产单羔率5.71%,双羔率41.43%,三羔率40.00%,四羔率8.57%,五羔率4.29%。产羔率水平显著高于肉用山羊品种标准。b肉用性能:沾化白山羊成年公、母羊体重分别为41.07±3.37公斤、30.68±3.28公斤。在放牧饲养条件下,4-6月龄平均日增重96.33克。未经育肥的3. 6月龄公羔,宰前活重分别为10.33±1.83公斤、17.72±1.83公斤,胴体重分别为4.80±1.56公斤、7.24±1.74公斤,净肉重分别为3.85±0.67公斤、5.43±1.16公斤,屠宰率分别为46.47±2.32%、40.83±2.27%,净肉率分别为37.23±2.71%、30.67±1.34%。
2. 内在品质要求:沾化白山羊羔羊肉肉质细嫩,第一腰椎部背最长肌鲜肉有大理石纹,颜色呈淡红色,味道鲜美,膻味小,食用时味香而不腻口,营养丰富且肉质柔软易于消化。每100克沾化白山羊羊肉中蛋白质含量规定值20-22克,实际测定为20.6克,比肉用山羊最低标准高3.6克;脂肪含量规定值1.5-2.5克,实际测定为2.0克,是普通羊肉的1/2,远低于普通羊肉的脂肪含量;胆固醇含量规定值55-60毫克,实际测定为58.9毫克,比肉用山羊胆固醇含量标准低8.1毫克。另外,沾化白山羊羊肉中氨基酸含量丰富,每100克氨基酸中含天冬氨酸1.98克、谷氨酸3.37克、缬氨酸1.25克,分别比普通羊肉高0.18克、0.16克、0.21克,说明沾化白山羊羊肉更具有鲜味,是肉食中的佳品。
3. 安全要求:明确登记产品市场准入所遵循的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名称、具体内容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5147-2002《无公害食品羊肉》。

生产方式

1. 产地选择与特殊内容规定:沾化县位于山东省北部,渤海湾南岸,黄河三角洲腹地,全县土地总面积317.1万亩,其中耕地89.49万亩,年产可利用农作物秸秆80万立方米。县境内各类草场70万亩,其中人工草场3万亩,丰富的饲草资源为沾化白山羊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沾化县是国家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健全完善了动物疫病控制、动物防疫监督、动物疫情监测、动物防疫屏障四大体系,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保障。沾化白山羊抗逆性强、耐粗饲,非常适应在低湿地带放牧。沾化县独特的地质地貌、气候条件和饲料饲草资源为沾化白山羊的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沾化县境内工业企业排水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环境无污染,境内饮用水、环境空气质量、土壤环境质量、产品产地环境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 品种选择与特定要求:沾化县广大群众素有饲养沾化白山羊的习惯和经验,并十分重视沾化白山羊的品种选育,以本品种为主,严格按照早熟、繁殖能力强、产肉性能好等特点和抗潮湿、耐粗饲、抗腐蹄病等条件选择个体。沾化白山羊存栏量大,饲养场和农民在业务部门指导下,采用原种场和各家系等量留种、家系间循环交配,品系间横向固定、纵向提高的方式进行选育选配,坚持自繁自养,不近亲繁育,确保了本品种生长发育快、早熟、繁殖率高、产肉性能好、适应性强等特有遗传性能的稳定,为沾化白山羊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3. 生产过程管理:3.1饲草饲料:以天然牧草为主,仅在特殊气候不能放牧时,酌情补饲。一般不补精料,只是在母羊产后、公羊配种期和育肥期,酌情补饲精料。3.2饮水:河水或自来水,水质符合NY5027的规定。3.3防疫要求:按免疫程序严格进行规定动物疫病免疫,羊群的免疫符合NY5149的规定;防疫器械在免疫前后均彻底消毒。3.4兽药使用:治疗使用药剂时,应符合NY5148的规定。后期使用药物治疗时,应根据所用药物执行休药期。发生疾病的羊只使用药物治疗时,在治疗期或达不到休药期的不应作为食用淘汰羊出售。3.5羊只管理:选择高效、安全的抗寄生虫药,定期对羊只进行驱虫、药浴。3.6灭鼠、灭蚊蝇:定期定点投入灭鼠药,及时收集死鼠及残余鼠药,并做深埋处理。消除水坑等蚊蝇孽生地,定期喷洒消毒药。3.7卫生消毒:选用的消毒剂应符合NY5148的规定。羊舍周围环境定期用2%火碱水或撒生石灰消毒。每批羊只出栏后,要彻底清扫羊舍,采用喷雾、火焰消毒。定期对分娩栏、补料槽等用具进行消毒。定期进行带羊消毒,消灭或减少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3.8疫病监测:畜牧兽医部门依照《动物防疫法》制定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3.9病死羊处理:对可疑病羊应隔离观察、确诊。有使用价值的病羊应隔离、治疗,彻底治愈后,才能归群。因传染病和其他需要处死的病羊,应在指定地点扑杀,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
4. 产品收获、屠宰、捕捞及产后处理的规定:屠宰加工:放血要完全;剥皮、去头、蹄、内脏(肾脏除外)、大血管、乳房、生殖器;去三腺;修割整齐,冲洗干净,无病变组织、无伤斑、无残留小片皮、无浮行、无粪污、无胆污、泥污和血凝块。
5. 生产记录要求:健全生产记录,记录要准确、真实、可靠。生产记录包括羊只来源、配种、产羔、哺乳、断奶、增重、疫病防治、出售等,上述资料最少保留三年。

包装规范

1. 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GB11680和GB9687的规定。包装物使用无毒油墨印刷。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或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沾化白山羊”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式)。
2. 标识:在每只羊胴体的臀部加盖检疫检验验讫和等级印戳,字迹应清晰,印色用食品级色素配制。销售和运输包装物应标注沾化白山羊标志,并标明产品名称、数量、产地、包装日期、生产单位、保质期、产品质量、执行标准代号等级等内容。不符合本标准的产品,其产品名称不得使用含有“沾化白山羊”(包括连续或断开)的名称。

产品百科
沾化白山羊,山东省沾化区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沾化区位于暖温带季风气候区,大陆性气候特征明显,特殊的地域环境造就了沾化白山羊的优良品质。沾化白山羊又称鲁北白山羊,其板皮质量优良,羔羊肉味美鲜嫩,母羊性成熟早,发情无季节性,胎繁殖率230%以上。
2011年08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沾化白山羊”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中文名
沾化白山羊
产地名称
山东省沾化区
品质特点
适应性强、体质健壮、繁殖率高
地理标志
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批准文号
农业部公告第1635号
批准时间
2011年08月17日

沾化白山羊产品特点

沾化白山羊体型外貌

沾化白山羊头、颈、肩部结合良好,颈较粗,肋骨开张良好,前躯肌肉发达。头小清秀,上宽下窄呈三角形,颌下有须。公羊颈部粗短,前躯发达,背腰平直,胸前腹下及四肢有长毛,后躯瘦削,侧视呈长方形。阴囊发育良好,睾丸左右对称,雄性特征明显。母羊颈部细长,前躯较宽,后躯发育好,四肢细致干燥,被毛较公羊短,侧视呈楔形。乳房发育良好,结构紧凑,乳头长度适中。全身被毛纯白色,毛短而稀,皮薄而有弹性,绒毛甚少。公母羊分有角和无角两种类型,据统计,有角羊占58%,无角羊占42%。公母羊均有胡须。颈部上方有肉垂者,公羊占39%,母羊点68%。公母羊蹄质均坚硬。
沾化白山羊沾化白山羊

沾化白山羊繁殖性能

沾化白山羊在正常饲养管理条件下,公羊性成熟4-5月龄,开始配种为6-7月龄,种公羊每次射精量1.0毫升,精子密度每毫升17.5亿个,活力0.7。使用期5—7年。
母羊初情日龄87±39天,母羊未满周岁即产头胎,妊娠期149.5±2.24天。产后第一个发情期49.67±5.03天,发情持续期31.05±8.5小时,性周期16.75±2.25天。母羊一年四季均有发情,胎繁殖率230%,一年四季均有产羔。两胎间隔时间为209±13.78天,年产1.78胎。初产母羊产羔率208%,二胎264%,三胎311%,四胎316%。初产单羔率为16.47%,双羔率61.18%,三羔率20.00%,四羔率2.35%;经产单羔率5.71%,双羔率41.43%,三羔率40.00%,四羔率8.57%,五羔率4.29%。产羔率水平显著高于肉用山羊品种标准。

沾化白山羊肉用性能

沾化白山羊成年公、母羊体重分别为41.07±3.37千克、30.68±3.28千克。在放牧饲养条件下,4—6月龄平均日增重96.33克。未经育肥的3、6月龄公羔,宰前活重分别为10.33±1.83千克、17.72±1.83千克,胴体重分别为4.80±1.56千克、7.24±1.74千克,净肉重分别为3.85±0.67千克、5.43±1.16千克,屠宰率分别为46.47±2.32%、40.83±2.27%,净肉率分别为37.23±2.71%、30.67±1.34%。

沾化白山羊内在品质

沾化白山羊羔羊肉肉质细嫩,第一腰椎部背最长肌鲜肉有大理石纹,颜色呈淡红色,味道鲜美,膻味小,食用时味香而不腻口,营养丰富且肉质柔软易于消化。每100克沾化白山羊羊肉中蛋白质含量规定值20—22克,实际测定为20.6克,比肉用山羊最低标准高3.6克;脂肪含量规定值1.5—2.5克,实际测定为2.0克,是普通羊肉的1/2,远低于普通羊肉的脂肪含量;胆固醇含量规定值55—60毫克,实际测定为58.9毫克,比肉用山羊胆固醇含量标准低8.1毫克。另外,沾化白山羊羊肉中氨基酸含量丰富,每100克氨基酸中含天冬氨酸1.98克、谷氨酸3.37克、缬氨酸1.25克,分别比普通羊肉高0.18克、0.16克、0.21克,说明沾化白山羊羊肉更具有鲜味,是肉食中的佳品。

沾化白山羊产地环境

沾化白山羊土壤地貌

山东省沾化区土壤类型为潮土和盐土,pH值7.2—8.5,以黄河沉积泥沙为主要成土母质,发育于退海之地,成土年龄晚,受海洋作用强烈,具有土体厚、类型少、盐化程度高、矿物养分含量高等特点。
沾化区地貌从大范围讲属于鲁西北冲积平原,地势西南高,东北低,海拔1.6—8.4米(黄海高程)之间,坡降约为1/7000。由于流水、海侵、风蚀的作用,形成了缓岗、浅平洼地、微斜平地、河滩高地、海滩地、滩涂等六种微地貌。

沾化白山羊水文情况

沾化区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两部分。地表水主要包括河流、水库、坑塘等地面上的水体。流域面积超过100平方千米的河流有徒骇河、钩盘河、秦口河、潮河、傅家河、胡营河6条,适于人畜饮用。徒骇河是最主要的自然河道,境内河段长65千米,流域面积533.5平方千米。境内有思源湖、恒业湖和清风湖3座高标准平原水库,总蓄水能力达1.5亿立方米,是全区居民的主要生活用水来源。地下水贮量丰富,但受海相母质积聚盐分和海水侧渗作用的影响,矿化度较高。

沾化白山羊气候情况

沾化区位于暖温带季风气候区,大陆性气候特征明显,四季差别显著,光照充足,雨热同期。年平均气温12℃,无霜期202天,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690.3小时,年平均降水量575.5毫米,最大年降水量1006.8毫米(1971年),最小年降水量365.4毫米(1981年)。
沾化区特殊的地域环境造就了沾化白山羊的优良品质。沾化白山羊在这种特定的生态环境条件下,经过长期的自然繁殖、选择与人工选育,形成了一个早熟、繁殖率较高、产肉性能好、性能遗传稳定且适应性强、耐盐碱潮湿、抗腐蹄病、适于滨海低洼草场放牧等独具特色的品种类群,非常适应于沾化区低洼潮湿的特殊地域环境。
沾化地理沾化地理

沾化白山羊历史渊源

养羊生产是沾化人民的传统产业,沾化鲁北白山羊是沾化区固有优势畜种,是当地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
该品种具有抗病耐粗、适应性强、体质健壮、繁殖率高,长期适应在低湿地带放牧的地方优良品种。
沾化白山羊又称鲁北白山羊,于1999年被列入山东省地方畜禽品种名称认可名单和保护名录。沾化区是鲁北白山羊的中心产地。
2000年9月起,沾化在中国第一个自费筹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县。自筹资金1000万元,主动组织实施“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项目。
2003年9月,经过3年努力,无疫区顺利通过了农业部综合验收。9年内没有发生一例动物疫病发生和蔓延,保证了畜禽产品从产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
2002年7月,为了保护好这一优良品种资源,滨州市畜牧兽医局委托滨州市畜牧科技开发中心选购纯种鲁北白山羊组建了鲁北白山羊核心群。
2003年10月,滨州市筹建山东省鲁北白山羊原种场。
2003年12月,经山东省畜牧办公室鉴定验收,正式批准山东省鲁北白山羊原种场挂牌,并颁发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鲁M010301)。

沾化白山羊生产情况

2009年,沾化白山羊存栏15.98万只。

沾化白山羊产品荣誉

2011年08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沾化白山羊”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沾化白山羊沾化白山羊

沾化白山羊地理标志

沾化白山羊地域保护范围

沾化白山羊广泛分布在山东省北部滨州市沾化区境内的富国街道办事处、富源街道办事处、古城镇、大高镇、下洼镇、黄升乡、冯家镇、泊头镇、下河乡、利国乡、滨海乡、海防办事处等1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地理座标为:东经117°45'—118°33',北纬37°34'—38°24',总面积2114平方千米。

沾化白山羊质量技术要求

1、产地选择与特殊内容规定。
沾化区位于山东省北部,渤海湾南岸,黄河三角洲腹地,全区土地总面积317.1万亩,其中耕地89.49万亩,年产可利用农作物秸秆80万立方米。区境内各类草场70万亩,其中人工草场3万亩,丰富的饲草资源为沾化白山羊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沾化区是国家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健全完善了动物疫病控制、动物防疫监督、动物疫情监测、动物防疫屏障四大体系,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保障。沾化白山羊抗逆性强、耐粗饲,非常适应在低湿地带放牧。沾化区独特的地质地貌、气候条件和饲料饲草资源为沾化白山羊的发展提供了优势条件和发展前景。
沾化区境内工业企业排水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环境无污染,境内饮用水、环境空气质量、土壤环境质量、产品产地环境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品种选择与特定要求。
沾化区广大群众素有饲养沾化白山羊的习惯和经验,并十分重视沾化白山羊的品种选育,以本品种为主,严格按照早熟、繁殖能力强、产肉性能好等特点和抗潮湿、耐粗饲、抗腐蹄病等条件选择个体。沾化白山羊存栏量大,饲养场和农民在业务部门指导下,采用原种场和各家系等量留种、家系间循环交配,品系间横向固定、纵向提高的方式进行选育选配,坚持自繁自养,不近亲繁育,确保了本品种生长发育快、早熟、繁殖率高、产肉性能好、适应性强等特有遗传性能的稳定,为沾化白山羊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3、生产过程管理沾化白山羊
沾化白山羊(6张)
3.1、饲草饲料:以天然牧草为主,仅在特殊气候不能放牧时,酌情补饲。一般不补精料,只是在母羊产后、公羊配种期和育肥期,酌情补饲精料。
3.2、饮水:河水或自来水,水质符合NY5027的规定。
3.3、防疫要求:按免疫程序严格进行规定动物疫病免疫,羊群的免疫符合NY5149的规定;防疫器械在免疫前后均彻底消毒。
3.4、兽药使用:治疗使用药剂时,应符合NY5148的规定。后期使用药物治疗时,应根据所用药物执行休药期。发生疾病的羊只使用药物治疗时,在治疗期或达不到休药期的不应作为食用淘汰羊出售。
3.5、羊只管理:选择高效、安全的抗寄生虫药,定期对羊只进行驱虫、药浴。
3.6、灭鼠、灭蚊蝇:定期定点投入灭鼠药,及时收集死鼠及残余鼠药,并做深埋处理。消除水坑等蚊蝇孽生地,定期喷洒消毒药。
3.7、卫生消毒:选用的消毒剂应符合NY5148的规定。羊舍周围环境定期用2%火碱水或撒生石灰消毒。每批羊只出栏后,要彻底清扫羊舍,采用喷雾、火焰消毒。定期对分娩栏、补料槽等用具进行消毒。定期进行带羊消毒,消灭或减少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3.8、疫病监测:畜牧兽医部门依照《动物防疫法》制定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
3.9、病死羊处理:对可疑病羊应隔离观察、确诊。有使用价值的病羊应隔离、治疗,彻底治愈后,才能归群。因传染病和其他需要处死的病羊,应在指定地点扑杀,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
3.4、产品收获、屠宰、捕捞及产后处理的规定。
屠宰加工:放血要完全;剥皮、去头、蹄、内脏(肾脏除外)、大血管、乳房、生殖器;去三腺;修割整齐,冲洗干净,无病变组织、无伤斑、无残留小片皮、无浮行、无粪污、无胆污、泥污和血凝块。
3.5、生产记录要求。健全生产记录,记录要准确、真实、可靠。生产记录包括羊只来源、配种、产羔、哺乳、断奶、增重、疫病防治、出售等,上述资料最少保留三年。

沾化白山羊专用标志使用

在每只羊胴体的臀部加盖检疫检验验讫和等级印戳,字迹应清晰,印色用食品级色素配制。销售和运输包装物应标注沾化白山羊标志,并标明产品名称、数量、产地、包装日期、生产单位、保质期、产品质量、执行标准代号等级等内容。不符合本标准的产品,其产品名称不得使用含有“沾化白山羊”(包括连续或断开)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