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蚕豆

互助土族自治县种子管理站 【管理

原产地青海

– 产地市县: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
– 产品大类:种植业类
– 产地小类:果品类
– 地标证书编号:AGI01882
– 地标认证时间:2016
– 品质特点:粒大皮薄、饱满均匀,表皮光滑、有光泽
– 地理标志分类: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2] 
– 地标批准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84号[2] 
– 地标批准时间:2016年3月31日[2] 
生态环境

1. 土壤地貌情况:互助县地处黄土高原的最西部,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的过渡地带,具有两大高原的自然特点。地势北高南低,最高点为巴扎藏族乡的北沟脑岭,海拔4484米,最低点在高寨镇的曹家堡村,海拔2100米。祁连山支脉达坂山一青石岭横贯县境东北部,山北为互助河谷,山南是温水谷地,形成北西西一南东东走向的山岭与河谷平行相间的地貌特征,构成全县地势地貌的基本格架。县境地势起伏,高差悬殊,山川相间,地貌比较复杂,地貌可分为高山地带、中山地带(俗称脑山地区)、低山丘陵地带(俗称浅山地区)、河谷地带(俗称川水地区)四个类型。各地带由北向南呈阶梯状分布,自然景观垂直变化,光热水土等自然资源亦受其影响而垂直分布。复杂性和多样性的自然环境,使农业生产呈立体布局,具有工农业生产全面发展的有利条件。2. 水文情况:县境内有?湟水、互助河、沙塘沟河、哈拉直沟河、红崖子沟河、下圈河马沟大小天然河流6条,均属黄河流域、湟水水系,全长289.5公里。除流经的湟水与互助河外,其它河流短而小,流量不大,境内全县地表水总径流量2亿立方米(不含湟水和互助河)。境内河川污染较少,水质良好,酸碱度均在7.5~8.6之间。地表水实际变化和季节性变化幅度较大。一般夏秋季为丰水期,降水集中,地下水综合补给量共1.06亿立方米。总储量3.6亿立方米,可利用量0.77亿立方米。3. 气候情况:互助县境内最高海拔4484米,最低海拔2100米,属大陆寒温带气候,冬季受西伯利亚季风和寒流影响,夏季受东南沿海台风影响。年均气温1.5~2.8℃,最低-15.7~-29.5℃。年降雨量453~595mm,年日照时数为2581.7小时,无霜期114天,年降水量477.4毫米,年蒸发量1198.3毫米,年相对湿度63%,年平均风速0.9米/秒,其优点是气候干燥,日照时间长、光资源丰富,日照时数长,太阳辐射强,昼夜温差大,夏季降雨集中,雨热同季。具有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的优越条件,适合于种植蚕豆。4. 生态环境:互助县是青海省农业大县,境内无大型工矿企业,对大气、水源、土壤的污染很轻,而且对原始生态保护力度很大,境内水源清洁,空气明亮,是生产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的理想地区。

地域范围

互助县位于青海省东北部,北依达坂山与门源回族自治县相接,东北与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和永登县毗邻,东南与乐都县接壤,南以湟水与平安县为界,西邻互助县,西南与西宁市相连。境内有省道宁互公路、民门公路;专用路机场公路。地理坐标为北纬36°30'~37°9',东经101°46'~102°45'之间。全县辖属19个乡镇,全县东西长86千米,南北宽64千米 ,县域面积3424平方公里(合513.6万亩),占海东地区总面积的18.85%。耕地面积109.8万亩,草山面积103万亩,互助蚕豆分布在互助县红崖子沟、哈拉直沟、塘川等19个乡镇,以上乡镇海拔2100-4400米以内都属于互助蚕豆种植和保护的范围,种植规模达9万亩。

品质特性

1. 独特的感官特征:互助蚕豆籽粒粒大皮薄、饱满均匀,质坚硬,表皮光滑,有光泽,无虫蛀,且变色慢,耐贮藏,商品率高;籽粒呈乳白色或淡黄色,气微,味淡,煮饪品质好,适宜干炒、膨化、油炸,是各类休闲食品、调味品的理想生产原料。2. 独特的内在品质指标:互助蚕豆蛋白质含量≥20.0%、多糖含量≥0.5%、钙含量≥800.0mg/kg,蛋白质含量较高,营养丰富,符合现代消费者对营养保健食品选择需求。3. 安全要求互助蚕豆产地环境质量、产地空气质量符合GB3095-1996有关要求的一级标准,土壤环境质量符合GB15618-1995规定的二级标准,生产过程严格按找互助县蚕豆无公害生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生产方式

互助蚕豆品种是能充分体现互助县生态优势的产地品种、具有抗逆性、抗倒伏性强、优质、高产、稳产的蚕豆品种,按照物候期、形态特征、生物学特性、经济性状等进行栽培管理。1. 产地选择与特殊内容规定。互助蚕豆产地选择在无污染和生态条件良好的地区,产地远离工矿区和公路铁路干线,避开工业和城市污染源的影响,同时具有可持续的生产能力。2. 品种与特定要求:2.1. 品种:互助蚕豆品种主要包括青海9号、青海10号、青海12号、青海13号、青蚕14号等,其中:青海12号蚕豆种植面积占蚕豆总面积的80%以上。青海12号蚕豆是青海省农林科学院作物所于1990年以青海3号×马牙为母本,74-75×英国176为父本经有性杂交选育而成。2005年1月10日青海省第六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定通过。茎始荚高24.48厘米,主茎结荚9.80个,单株有效荚14.60个。荚果着生状态半直立型。荚长10.92厘米,荚宽2.22厘米。单株双(多)荚数1.60个,每荚2.20粒,主茎着荚密度0.43荚/花节。成熟荚黑色。种皮有光泽、半透明,脐黑色。粒乳白色、中厚形。单株粒数14.51粒,单株产量28.76粒,百粒重198.20克。春性,中晚熟品种,在互助地区生育期113±2天,全生育期143±2天。中抗褐斑病、轮纹病、赤斑病。2.2. 种子质量符合国家要求:严格实行种子处理,对蚕豆种子进行筛选,剔除病籽、霉籽、瘪籽、虫蛀等。种子用物理方法消毒,如温汤浸种消毒,以减少种子带病菌。选种时应选出饱满大粒,无病虫害,无霉粒,纯度达95%以上,另外,将选好的种子播前进行晒种3天,提高种子的发芽率和发芽势,保证种子出苗齐、全、壮。3. 生产过程管理:包括农业投入品方面的特殊使用规定。3.1. 合理倒茬、深耕整地。蚕豆不宜连作,因此要选择选择地势平坦、排灌方便、耕层深厚、肥力中等或上等水平、中性或微碱性小麦或马铃薯茬口,避免以豆类作物和油菜为前作。整地要做到早耕、深耕、细耙,为根系的生长发育,根瘤菌的生存环境打下良好的基础。秋季及时进行深耕翻,做到蓄水保墒,秋水春用,冬季及时镇压保墒。早春土壤解冻20厘米左右时进行平整土地,使土壤达到地平、土细墒足、上虚下实的待播状态。为早出苗,出齐苗,保壮苗创造良好条件。3.2. 科学施肥。根据作物的需肥特性,科学施肥应注意三点:(l)基肥中应注意重施磷;2. 在苗期根瘤尚未形成和活动之前,或在肥力不足的土壤上应施适量的氮肥;(3)苗期和初花期用0.03~0.05%的钼酸铵溶液进行喷施。3.3.3. 适时早播,合理密植。蚕豆幼苗耐寒,种子萌发和出苗需要的温度较低,应抓住有利时期适时早播,早播早生根,早出苗,早进行光合作用,延长生长期,降低结荚部位,能减少花荚脱落,促进早熟。要求地温达3~4℃,土壤解冻10~12厘米时播种。播种方式。蚕豆适当深播,深度适宜在8~12厘米为宜。播种时应力求深浅一致。水地可采用人工手溜,也可机械点播,要求等行距播种,行距35厘米,株距16-17厘米,亩播种量为20-22.5公斤,每亩保苗1.0~1.5 万株;半浅半脑山地采取宽窄行播种,种8铧隔2铧,宽行50厘米,窄行25厘米,株距15厘米,每亩播种量为22.5-25公斤,每亩保苗1.5~2.0万株。脑山地区亩播种量为25-30公斤,亩保苗3.0~3.5万株。3.4. 田间管理:1. 查苗补苗:蚕豆出苗后应及时查苗或补种,补种时先挖穴灌水再点播催过芽的种子,或在苗多的地方,挖苗带土移栽补苗。移补的苗要求健壮,易成活和健壮生长。2. 中耕除草:一般在出苗后2-3天,即可进行人工除草。减少养分消耗,疏松土壤,增加地温,促进养分的分解转化和根瘤的及早形成。(3)适时浇水:适时浇水是保证蚕豆早熟丰产的关键性之一,蚕豆在现蕾期至终花期需水量最多,结荚期至成熟期较少,川水地要求在蚕豆现蕾前期、盛花期、终花期至终荚期各透浇一次水。(4)追肥:追肥要视田间长势灵活掌握,应少量补充,结合苗期浇头水亩施尿素3~4公斤。叶面追肥可在中后期进行,促进花粉萌发,增加授粉率,减少落花落荚,亩喷施0.5%的尿素和0.1%的硼酸混合液50~75公斤。后期可结合防治蚜虫,每亩喷施0.15公斤乐果,0.1公斤硼酸,0.5公斤尿素,0.1公斤磷酸二氢钾,兑水50公斤,8~10天喷一次。
适时摘心打顶。蚕豆后期应采取摘心打顶,可控制徒长,提高抗倒伏能力,减少病虫发生和养分消耗,提高结荚率和下部籽粒的饱满度,达到增产的目的。川水地蚕豆主茎花开至10~12层,分枝花开至8~10层时及时打顶,浅山地蚕豆主茎花开至8~10层,分枝花开至4~6层时及时打顶,打顶时只摘除顶部一心一叶即可,以免打顶过多,造成杆空心易霉烂。蚕豆打顶最好要求在晴天早上八点至下午5点进行,打顶的同时进行分行压行,增加田间通风透光。3.5. 病虫害防治。豆科作物植株柔嫩多汁,易受病虫为害,必须对病虫害进行防治。赤斑病,轮纹病,锈病是蚕豆作物的主要病害,严重时可减产10~15%。在开花至结荚期,每亩可用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0.15公斤,兑水20~30公斤喷施,7-10天再喷一次,即有效可控制赤斑病、轮纹病以及锈病的蔓延。豆蚜、豆芫青是豆科作物上的主要害虫,在现蕾至结荚期,如发生时,亩用20克的4.5%高效氯氰菊酯乳油,兑水20~30公斤喷施防治一次即可。3.6. 适时收获。蚕豆上下部荚果不同时成熟,必须注意适时收获,当豆荚有75~80%成熟时,即大部分豆荚由黄变黑时收即可,收获时间宜在早上露水未干时进行,收后及时脱粒,以免霉粒造成损失。

包装规范

1. 蚕豆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GB11680-1989) 和《粮食卫生标准》(GB2715)的规定,内包装标志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CGB7718-2011)的规定。商品蚕豆运输时应经植物检疫监督机构根据《植物检疫条例》检疫合格,并出具检疫证明。干蚕豆产品保质期不超过12个月,鲜蚕豆产品保质期不超过120天,产品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一同存放。互助蚕豆地域保护范围内的种植基地,在互助蚕豆产品的包装上使用己获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互助土族自治县种子管理站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示相结合的标示标注方法。2.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1. 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2. 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3)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4)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5)经审核符合标志使用条件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标志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责任义务。(6)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生效后,标志使用人方可在农产品或者农产品包装物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7)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如实记载地理标志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8)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处罚。

产品百科
互助蚕豆,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互助县地处黄土高原的最西部,地势起伏,山川相间,地貌复杂,自然景观垂直变化,光热水土等自然资源垂直分布,有利农业生产呈立体布局。互助蚕豆籽粒粒大皮薄、饱满均匀,质坚硬,表皮光滑,有光泽,无虫蛀,且变色慢,耐贮藏,商品率高;籽粒呈乳白色或淡黄色,气微,味淡,煮饪品质好,适宜干炒、膨化、油炸,蛋白质含量较高,营养丰富。
2016年3月31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互助蚕豆”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中文名
互助蚕豆
产地名称
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
品质特点
粒大皮薄、饱满均匀,表皮光滑、有光泽
地理标志
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批准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84号
批准时间
2016年3月31日

互助蚕豆产品特点

互助蚕豆外在感官特征

互助蚕豆籽粒粒大皮薄、饱满均匀,质坚硬,表皮光滑,有光泽,无虫蛀,且变色慢,耐贮藏,商品率高;籽粒呈乳白色或淡黄色,气微,味淡,煮饪品质好,适宜干炒、膨化、油炸,是各类休闲食品、调味品的生产原料。

互助蚕豆互助蚕豆

互助蚕豆内在品质指标

互助蚕豆蛋白质含量≥20.0%、多糖含量≥0.5%、含量≥800.0毫克/千克,蛋白质含量较高,营养丰富,符合现代消费者对营养保健食品选择需求。

互助蚕豆产地环境

互助蚕豆地理地貌

互助蚕豆种植互助蚕豆种植

互助县地处黄土高原的最西部,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的过渡地带,具有两大高原的自然特点。该县地势北高南低,最高点为巴扎藏族乡的北沟脑岭,海拔4484米,最低点在高寨镇的曹家堡村,海拔2100米。祁连山支脉达坂山~青石岭横贯县境东北部,山北为互助河谷,山南是温水谷地,形成北西西一南东东走向的山岭与河谷平行相间的地貌特征,构成互助县全县地势地貌的基本格架。该县境地势起伏,高差悬殊,山川相间,地貌比较复杂,地貌可分为高山地带、中山地带(俗称脑山地区)、低山丘陵地带(俗称浅山地区)、河谷地带(俗称川水地区)四个类型。各地带由北向南呈阶梯状分布,自然景观垂直变化,光热水土等自然资源亦受其影响而垂直分布。复杂性和多样性的自然环境,使农业生产呈立体布局,具有农业生产发展的有利条件。

互助蚕豆水文情况

互助县境内有湟水、互助河、沙塘沟河、哈拉直沟河、红崖子沟河、下圈河马沟大小天然河流6条,均属黄河流域、湟水水系,全长289.5千米。除流经的湟水与互助河外,其它河流短而小,流量不大,境内全县地表水总径流量2亿立方米(不含湟水和互助河)。境内河川污染较少,水质良好,酸碱度均在7.5~8.6之间。地表水实际变化和季节性变化幅度较大。一般夏秋季为丰水期,降水集中,地下水综合补给量共1.06亿立方米。总储量3.6亿立方米,可利用量0.77亿立方米。

互助蚕豆气候情况

互助县境内最高海拔4484米,最低海拔2100米,属大陆寒温带气候,冬季受西伯利亚季风和寒流影响,夏季受东南沿海台风影响。年均气温1.5~2.8℃,最低-15.7~-29.5℃。年降雨量453~595毫米,年日照时数为2581.7小时,无霜期114天,年降水量477.4毫米,年蒸发量1198.3毫米,年相对湿度63%,年平均风速0.9米/秒,其优点是气候干燥,日照时间长、光资源丰富,日照时数长,太阳辐射强,昼夜温差大,夏季降雨集中,雨热同季。具有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的条件,适合于种植互助蚕豆。

互助蚕豆生态环境

互助县是青海省农业大县,境内无大型工矿企业,对大气、水源、土壤的污染很轻,而且对原始生态保护力度很大,境内水源清洁,空气明亮,是生产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的理想地区。

互助蚕豆历史渊源

互助蚕豆(3张)

2004年,互助县对互助蚕豆生产的结构进行调整,提高蚕豆的科技含量,引进和推广青海9号、青海10号优质蚕豆,蚕豆种植面积增加,产品质量提高,出口互助蚕豆三年创汇263.5万美元。

2006年,互助县地区扩大互助蚕豆等8个特色品牌的种植规模。
2016年,互助县立项投资3.5亿元,建设年产3万吨蚕豆系列产品深加工生产线,以及配套设施;建立原料生产基地2万亩。
2019年,海东市打造特色农产品基地,培育了互助蚕豆等13种纯天然无污染特色农产品。

互助蚕豆生产情况

2003年,互助蚕豆出口量达到300吨。
2004年,互助蚕豆种植面积6万亩。该县外贸企业与中国国外企业签订合同,以高于国内售价的单价出口上千吨互助蚕豆。
2006年,互助县把包括互助蚕豆在内的的特色作物种植面积扩大到39.27万亩。
2015年,互助县辖乡镇海拔2100~4400米以内都属于互助蚕豆种植和保护的范围,种植规模达9万亩。
2016年,互助县作为青海省蚕豆生产大县,常年互助蚕豆种植面积在8万亩左右,总产量在3万吨以上。
2018年,互助县互助蚕豆产业增产增收,平均增产约20.6千克/亩,增收约50元/亩,增收约1000万元。同时,蚕豆机械化生产每亩节约成本200~300元,累计增收3000~4000万元。

互助蚕豆产品荣誉

2015年,互助蚕豆入选中国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发布的《2015年度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
2016年3月31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互助蚕豆”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互助蚕豆互助蚕豆

互助蚕豆地理标志

互助蚕豆地域保护范围

互助蚕豆的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为:互助土族自治县所辖高寨镇红崖子沟乡哈拉直沟乡塘川镇丹麻镇东沟乡东和乡五峰乡西山乡蔡家堡乡台子乡南门峡乡林川乡、巴扎镇、加定乡、五十乡东山乡松多乡威远镇等19个乡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01°46′~102°45′,北纬36°30′~37°09′。

互助蚕豆质量技术要求

  • 特定生产方式
互助蚕豆种植互助蚕豆种植

互助蚕豆品种是体现互助县产地生态优势的品种,具有抗逆性、抗倒伏性强、优质、高产、稳产的蚕豆品种,按照物候期、形态特征、生物学特性、经济性状等进行栽培管理。

1、产地选择:互助蚕豆产地选择在无污染和生态条件良好的地区,产地远离工矿区和公路铁路干线,避开工业和城市污染源的影响,同时具有可持续的生产能力。
2、品种要求:
2.1、品种选择:互助蚕豆品种主要包括青海9号、青海10号、青海12号、青海13号、青蚕14号等,其中:青海12号蚕豆种植面积占蚕豆总面积的80%以上。
2.2、种子质量符合国家要求:严格实行种子处理,对蚕豆种子进行筛选,剔除病籽、霉籽、瘪籽、虫蛀等。种子用物理方法消毒,如温汤浸种消毒,以减少种子带病菌。选种时应选出饱满大粒,无病虫害,无霉粒,纯度达95%以上,另外,将选好的种子播前进行晒种3天,提高种子的发芽率和发芽势,保证种子出苗齐、全、壮。
3、生产过程管理:包括农业投入品方面的特殊使用规定。
3.1、合理倒茬、深耕整地:
互助蚕豆不宜连作,因此要选择选择地势平坦、排灌方便、耕层深厚、肥力中等或上等水平、中性或微碱性小麦或马铃薯茬口,避免以豆类作物和油菜为前作。整地要做到早耕、深耕、细耙,为根系的生长发育,根瘤菌的生存环境打下良好的基础。秋季及时进行深耕翻,做到蓄水保墒,秋水春用,冬季及时镇压保墒。早春土壤解冻20厘米左右时进行平整土地,使土壤达到地平、土细墒足、上虚下实的待播状态。为早出苗,出齐苗,保壮苗创造良好条件。
3.2、科学施肥:
根据作物的需肥特性,科学施肥应注意三点:
(1)基肥中应注意重施磷;
(2)在苗期根瘤尚未形成和活动之前,或在肥力不足的土壤上应施适量的氮肥;
(3)苗期和初花期用0.03~0.05%的钼酸铵溶液进行喷施。
3.3、适时早播,合理密植:
互助蚕豆幼苗耐寒,种子萌发和出苗需要的温度较低,应抓住有利时期适时早播,早播早生根,早出苗,早进行光合作用,延长生长期,降低结荚部位,能减少花荚脱落,促进早熟。要求地温达3~4℃,土壤解冻10~12厘米时播种。播种方式。蚕豆适当深播,深度适宜在8~12厘米为宜。播种时应力求深浅一致。水地可采用人工手溜,也可机械点播,要求等行距播种,行距35厘米,株距16~17厘米,亩播种量为20~22.5千克,每亩保苗1.0~1.5万株;半浅半脑山地采取宽窄行播种,种8铧隔2铧,宽行50厘米,窄行25厘米,株距15厘米,每亩播种量为22.5~25千克,每亩保苗1.5~2.0万株。脑山地区亩播种量为25~30千克,亩保苗3.0~3.5万株。
互助蚕豆互助蚕豆

3.4、田间管理:

(1)查苗补苗:蚕豆出苗后应及时查苗或补种,补种时先挖穴灌水再点播催过芽的种子,或在苗多的地方,挖苗带土移栽补苗。移补的苗要求健壮,易成活和健壮生长。
(2)中耕除草:一般在出苗后2~3天,即可进行人工除草。减少养分消耗,疏松土壤,增加地温,促进养分的分解转化和根瘤的及早形成。
(3)适时浇水:适时浇水是保证蚕豆早熟丰产的关键性之一,蚕豆在现蕾期至终花期需水量最多,结荚期至成熟期较少,川水地要求在蚕豆现蕾前期、盛花期、终花期至终荚期各透浇一次水。
(4)追肥:追肥要视田间长势灵活掌握,应少量补充,结合苗期浇头水亩施尿素3~4千克。叶面追肥可在中后期进行,促进花粉萌发,增加授粉率,减少落花落荚,亩喷施0.5%的尿素和0.1%的硼酸混合液50~75千克。后期可结合防治蚜虫,每亩喷施0.15千克乐果,0.1千克硼酸,0.5千克尿素,0.1千克磷酸二氢钾,兑水50千克,8~10天喷一次。
(5)适时摘心打顶:蚕豆后期应采取摘心打顶,可控制徒长,提高抗倒伏能力,减少病虫发生和养分消耗,提高结荚率和下部籽粒的饱满度,达到增产的目的。川水地蚕豆主茎花开至10~12层,分枝花开至8~10层时及时打顶,浅山地蚕豆主茎花开至8~10层,分枝花开至4~6层时及时打顶,打顶时只摘除顶部一心一叶即可,以免打顶过多,造成杆空心易霉烂。蚕豆打顶最好要求在晴天早上八点至下午5点进行,打顶的同时进行分行压行,增加田间通风透光。
3.5、病虫害防治:
互助蚕豆属于豆科作物植株柔嫩多汁,易受病虫为害,必须对病虫害进行防治。赤斑病,轮纹病,锈病是蚕豆作物的主要病害,严重时可减产10~15%。在开花至结荚期,每亩可用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0.15千克,兑水20~30千克喷施,7~10天再喷一次,即有效可控制赤斑病、轮纹病以及锈病的蔓延。豆蚜、豆芫青是豆科作物上的主要害虫,在现蕾至结荚期,如发生时,每亩用20克的4.5%高效氯氰菊酯乳油,兑水20~30千克喷施防治一次即可。
3.6、适时收获:
互助蚕豆上下部荚果不同时成熟,必须注意适时收获,当豆荚有75~80%成熟时,即大部分豆荚由黄变黑时收即可,收获时间宜在早上露水未干时进行,收后及时脱粒,以免霉粒造成损失。
3.7、产品包装:
互助蚕豆包装材料应符合GB 11680-89《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和GB 271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的规定,内包装标志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商品蚕豆运输时应经植物检疫监督机构根据《植物检疫条例》检疫合格,并出具检疫证明。干蚕豆产品保质期不超过12个月,鲜蚕豆产品保质期不超过120天,产品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一同存放。
  • 质量安全规定
互助蚕豆产地环境质量、产地空气质量符合GB 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有关要求的一级标准,土壤环境质量符合GB 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二级标准,生产过程严格按找互助县蚕豆无公害生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互助蚕豆专用标志使用

互助蚕豆互助蚕豆

互助蚕豆专用标志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实行公共标识与地域产品名称相结合的标注制度。互助蚕豆专用标志的使用具体依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执行: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持有人“互助土族自治县种子管理站”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明确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互助蚕豆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4、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