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牦牛肉

兴海县畜牧兽医工作站 【管理

原产地青海

– 产地市县: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
– 产品大类:畜牧业类
– 产地小类:肉类产品类
– 地标证书编号:AGI01933
– 地标认证时间:2016
– 品质特点:高蛋白、低脂肪、口味鲜美、营养丰富
– 地理标志分类: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 地标批准文号:国家农业部公告第2435号
– 地标批准时间:2016年8月16日
生态环境

1. 土壤情况:境内地貌特点是山盆并列,山川相峙,山脉、河流和盆地的总体走向,北部呈北北西——南南东向间展布,中南部呈近东西以至北东东——南西西向相间展布,这与地质构造特点密切相关。兴海县的土壤资源丰富,土壤呈明显的垂直分布:高山寒漠土(4300—4600米)→高山草甸土(3500米—4400米)→山地草甸土(3160米—3800米)→灰褐土(3100米—3800米)→黑钙土(3200—3400米)→栗钙土(2600米—3200米),主要以栗钙土为主,有机质含量一般3—4﹪,土地肥沃,有利牧草生长,适宜发展畜牧业。特别适合兴海牦牛的生产、繁殖。
2. 气候特点:兴海县属大陆高原性气候,全县海拔2590——5320米,平均海拔4300米;年最高气温24℃,最低气温-25℃;年均气温0.4-0.6℃,年降水量440毫米左右,年平均蒸发量1260.1-1643.6毫米,年日照时数2550-2760小时,全年日照时间长,辐射量大,冷季长,暖季短,全年无绝对无霜期,牧草生长期全年日照时数1170-1510小时,平均每天6.8-7.4小时。3. 水资源:黄河由南往北流径本县的东缘,成为与贵南、同德县的天然分界,是本区外流水域的干流。在本县西缘青根河南侧分水岭南坡及白尕湖东侧分水岭西坡的北段有少量细谷支流向西汇集后流入柴达木盆地,成为内陆水域的一部分。兴海县常年有水的河流72条,(其中黄河一级支流曲什安河、大河坝河流量较大。)沟道及溢出表面泉水有300余眼,地下水资源相对丰富,水质良好,全县不计入山区地下水补给量、河道渗入量,水资源总量为4.73361亿立方米。4. 草地类型:兴海县可利用草原面积为1441.07 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79%。草原类型主要以高寒草甸和高寒干草原为主,草场的垂直分布规律明显,底部为疏林草甸草原,中部为灌丛草甸草场,顶部为高山草甸草场,是高寒草甸草场类的主体。主要优势植物,为青海云杉,祁连圆柏。灌木有金露梅,银露梅,小叶锦鸡儿等,还有高山柳、鬼箭锦鸡儿为主灌丛草场。

地域范围

兴海牦牛肉地理标志地域范围是:兴海县位于海南藏族自治州境西南部,地处“三江源”国家自然保护核心区,兴海县平均海拔3924米,东以黄河为界并与贵南、同德两县相望,南与玛沁县接壤,西南与玛多县相邻,西北和海西州都兰县交界,北与共和县相接。地理坐标为:东经99°01′- 100°21′,北纬34°48′- 36°14′之间。分布在子科滩镇、河卡镇、曲什安镇、温泉乡、龙藏乡、中铁乡、唐乃亥乡7个乡镇。区域总面积1828.1万亩,天然草场1515.42万亩 ,可利用草原面积1441.07万亩。距州政府恰卡恰镇128公里。年饲养总量22.29万只,年产量14240吨, 年产值4.46亿元。

品质特性

1. 感官特征:兴海牦牛体质坚韧、结构匀称紧凑,前躯发育良好,后躯欠佳,鬐胛高,尾短且生长蓬松长毛,体格高大,头大角粗;鬓甲高而较长宽,前肢短而端正,后肢呈刀状;体侧下部密生粗毛或裙毛密长,尾短,尾毛长而蓬松。毛色以黑褐色居多。公牦牛头粗重,呈长方型,颈短厚且深,睾丸较小,接近腹部,不下垂;母牦牛头长,眼大而园,额宽,多有角,颈长而薄,乳房小,呈碗状,乳头短小,乳静脉不明显。被毛毛色多为黑褐色(占71.8%),嘴唇,眼框周围和背线处的短毛多为灰色或乳白色。屠宰后从胴体上看,肌肉光泽润滑,肉色深红,脂肪淡黄色,肌纤维清晰有韧性,呈明显的大理石纹,弹性好,外表湿润,不粘手,无异味。2. 内在品质指标:兴海牦牛长期生长在海拔3924米以上的高寒地区,属传统游牧放牧饲养方式进行生产管理,兴海牦牛肉经农业部批准机构检测,蛋白质含量高,脂肪含量低,矿物质元素含量丰富,氨基酸种类齐全,牦牛肉食用品质好,具有其他牛肉无法比拟的独特风味,是生产加工优质牛肉的原料,属于牛肉中的上品,也是一种生物学价值高,口味鲜美的优质肉食品。按照《中国草食动物》(第25卷第3期 《青海牦牛肉的营养品质分析》),兴海牦牛各项指标均接近青海牦牛的营养品质特性。且含有18种氨基酸(其中有8种是人体必须,但却无法自身合成的),富含的氨基酸组成比其他肉类更接近人体需要,能提高机体抗病能力,对生长发育及手术后、病后调养的人在补充失血和修复组织等方面特别适宜。

生产方式

1. 产地选择:兴海地区的牦牛生产区环境远离大城市和工业污染源,空气、土壤、水、环境均未受到污染,(境内无工矿企业,环境无污染)是世界公认的“超净区”之一。兴海地区的牦牛放牧区主要为灌丛草甸类和高寒草甸类草场,是青海牧草场中的优良草场。组成草场的植物种类繁多,以中生、湿中生植物为主。主要优势种为小蒿草、红景天、艾菊、嵩草、细叶苔草、紫花针茅等,还有高山柳、鬼箭锦鸡儿为主灌丛草场等。此类草场可食牧草比例高,产草量高,草质优良,营养价值高,适口性强,各类牲畜均喜食,适宜放牧各类牲畜。遵循在草原上以天然放牧为主,保证纯天然,草原上无工矿企业,环境无污染。2. 兴海牦牛肉品种范围:兴海地区牦牛的来源与青藏高原民族变迁有着密切关系,是藏民族长期驯养野牦牛相传至今。近年来我县引入大通牦牛种牛和其它地区的种牛进行本品种良种繁育,部分牦牛自然导入了野牦牛基因。在种质特征、特性方面多有近似野牦牛之处。兴海地区的牦牛在品种选择上符合《牦牛繁育技术规范》(DB63/T546.3—2005)和《牦牛选育技术规范》(DB63/T546.4-2005)的要求。牦牛选种做到优秀,选择具有本品种显著特征的公牦牛和母牦牛,在选配中尽量避免近交,以不断提高兴海牦牛的品质。兴海牦牛采用终年高山天然放牧,饲养管理粗放,无补饲。寒冷冬季除母牛和幼年牛在冬圈放牧外,散牛一般都处于高山草甸区游牧。3. 生产过程管理:3.1. 牦牛对高海拔、气温低和缺氧的环境条件适应性很强,耐粗放的放牧管理,在其它家畜难以生活和利用的草场,牦牛能正常的生活、繁殖,因此保持着利用天然草场放牧饲养的特点,春夏季饮用河水、冬季以采食积雪为主。草场轮牧时间为冬春草场(11月至次年6月);夏秋草场(7月至10月)。3.2. 各季节牛群的饲养:冷季放牧饲养:冷季放牧饲养的主要任务是保膘、保胎、防止乏弱。入冬前做好牛群调整,将应出栏的肥育牛和准备要出栏的老弱残牛,单独组群,在枯草期前放牧育肥后出售,既减轻冷季草场压力,又可避免不必要的损失。选留和保护好距冬春季圈地近的草场作为机动草场。在草场利用上,应先远后近,先山后滩,风雪天放山洼,尽量利用未被风吹走的牧草,以节约定居点附近的草场和贮备的草料。一般早出牧,晚收牧,充分利用中午暖和时间放牧,午后饮水。妊娠母牛要避免在有较大面积的冰滩地草场放牧,以防摔伤或流产。在定居点背风向阳地方修建简易棚圈供牛防寒。冷季末期,是牦牛身体最乏弱、草场上牧草最缺的时期,除放牧外,对瘦弱牛和妊娠母牛,应做好补饲饲养,以确保安全越冬过春。
暖季放牧饲养:暖季到来时,气温升高,牧草萌发,这时放牧应先黄后青,以防抢青而吃不饱。要适时将牦牛由冷季草场转到暖季草场,转场时每天视草场情况以10—15公里为宜,边放牧边向目的地前进。暖季放牧应早出晚归,中午让牛在凉爽、通风处卧息和反刍,放牧以“散放”为好。要勤变更放牧地,让牦牛获得充足牧草,促进牦牛抓膘,提高生产性能。抓紧抓好哺育牦牛和发情配种,为来年生产打好基础。3.3. 牛群的饲养管理:犊牛产下后应在1—1.5h内吃到初乳并尽量吃饱,适当提早训练犊牛采食饲草料。犊牛的断奶时间视其生长情况而定,一般六个月左右,以能够吃饱饲草料为宜。同时要注意做好喂奶卫生,保持清洁,并给予适当的运动和护理。犊牛成长6. 7月后即成为青年牛。在冬春季要补喂青干草,以满足其生长发育对营养的需要。将母牛统一管理,严格控制公牛入群,防止未完全成熟配种。母牛怀孕前5个月,由于胎儿生长发育较慢,其营养需要较少,可以和空怀母牛一样,以放牧为主。妊娠的最后2—3个月,以圈舍近处放牧为主,不宜远行放牧,防止妊娠母牛体重过重、劳累,以免发生难产。4. 病、死牛处理:4.1. 不明原因病、死牛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4.2. 需要扑杀的病牛,应在指定地点进行扑杀。牛因传染病死亡,尸体要焚烧或深埋(所埋深度应为尸体距离地面大于1.5米)处理。4.3. 有使用价值的病牛应隔离饲养、治疗,病愈后归群。5. 防疫疫苗及兽药等投入品的使用:兴海牦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疫病的预防接种工作,并注意选择适宜的疫苗和免疫方法。同时,佩戴畜禽标识,上传录入相关信息,确保兴海牦牛养殖的可追溯性。禁止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以及应当淘汰的和明确规定的违禁兽药等。6. 养殖档案的建立和兽药休药期的要求:做好养殖全过程的记录,建立完整有效的牦牛养殖档案。内容包括疫苗(兽药)的购销、使用记录,免疫、消毒记录,放牧、产仔记录,销售记录等。记录要完整、真实,保存二年以上。兽药使用要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乡(镇)畜牧兽医站技术人员认真按照养殖档案中记录的使用疫苗或兽药的时间,对于达到休药期规定并经检疫合格的兴海牦牛,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方可出栏交易屠宰上市。7. 产品收获、屠宰及产后处理的规定:按照不同的育肥阶段进行屠宰,屠宰后的兴海牦牛肉产品应符合《青海省牦牛肉质量标准》(DB63/T516-2005)。第一,做到适龄屠宰;第二,兴海牦牛屠宰必须在政府依法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进行屠宰;屠宰后出场的牦牛肉及其副产品必须经过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检疫检验并合格。

包装规范

产品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87—1988)和《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GB11680—1989)的规定,内包装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规定,外包装标志应符合《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2008)和《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T6388—1986)的规定。运输工具应洁净,无污染,产品运输时应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根据《畜禽产地检疫规范》(GB16549—1996)检疫,出具检疫合格证明,运输车辆在使用前后要按照《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标准》(GB16576—1996).1.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1. 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2. 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3)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4. 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2. 经审核符合标志使用条件的,农产品地理登记证书持有人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标志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责任义务。3.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生效后,标志使用人方可在农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4.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如实记载地理标志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监督检查,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信誉,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5. 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6.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处罚。

产品百科
兴海牦牛肉,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兴海牦牛长期生长在海拔3924米以上的高寒地区,采用传统游牧放牧饲养方式,其体质坚韧、结构匀称紧凑,体格高大,头大角粗,毛色以黑褐色居多,屠宰后肌肉光泽润滑,肉色深红,脂肪淡黄色,肌纤维清晰有韧性,呈明显的大理石纹。兴海牦牛肉蛋白质含量高,脂肪含量低,矿物质元素含量丰富,氨基酸种类齐全,口味鲜美。
2016年8月16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兴海牦牛肉”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中文名
兴海牦牛肉
产地名称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
品质特点
高蛋白、低脂肪、口味鲜美、营养丰富
地理标志
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批准文号
国家农业部公告第2435号
批准时间
2016年8月16日

兴海牦牛肉产品特点

兴海牦牛肉感官特征

兴海牦牛肉兴海牦牛肉

兴海牦牛体质坚韧、结构匀称紧凑,前躯发育良好,后躯欠佳,鬐胛高,尾短且生长蓬松长毛,体格高大,头大角粗;鬓甲高而较长宽,前肢短而端正,后肢呈刀状;体侧下部密生粗毛或裙毛密长,尾短,尾毛长而蓬松。毛色以黑褐色居多。公牦牛头粗重,呈长方型,颈短厚且深,睾丸较小,接近腹部,不下垂;母牦牛头长,眼大而园,额宽,多有角,颈长而薄,乳房小,呈碗状,乳头短小,乳静脉不明显。被毛毛色多为黑褐色(占71.8%),嘴唇、眼框周围和背线处的短毛多为灰色或乳白色。屠宰后从胴体上看,肌肉光泽润滑,肉色深红,脂肪淡黄色,肌纤维清晰有韧性,呈明显的大理石纹,弹性好,外表湿润,不粘手,无异味。

兴海牦牛肉品质指标

经农业部批准机构检测,兴海牦牛肉蛋白质含量高,脂肪含量低,矿物质元素含量丰富,氨基酸种类齐全,牦牛肉食用品质好,具有独特风味,口味鲜美。
兴海牦牛各项指标均接近青海牦牛的营养品质特性,且含有18种氨基酸(其中有8种是人体必须但无法自身合成),富含的氨基酸组成比其他肉类更接近人体需要,能提高机体抗病能力,有利于生长发育及手术后、病后调养的人补充失血和修复组织等。

兴海牦牛兴海牦牛

兴海牦牛肉产地环境

兴海牦牛肉土壤地貌

兴海县境内地貌特点是山盆并列,山川相峙,山脉、河流和盆地的总体走向,北部呈北北西——南南东向间展布,中南部呈近东西以至北东东——南西西向相间展布,这与地质构造特点密切相关。
兴海县的土壤资源丰富,土壤呈明显的垂直分布:高山寒漠土(4300~4600米)→高山草甸土(3500~4400米)→山地草甸土(3160~3800米)→灰褐土(3100~3800米)→黑钙土(3200~3400米)→栗钙土(2600~3200米),主要以栗钙土为主,有机质含量一般3~4﹪,土地肥沃,有利牧草生长,适宜发展畜牧业,适合兴海牦牛的生产、繁殖。

兴海牦牛肉气候特点

兴海县属大陆高原性气候,全县海拔2590~5320米,平均海拔4300米;年最高气温24℃,最低气温-25℃;年均气温0.4~0.6℃,年降水量440毫米左右,年平均蒸发量1260.1~1643.6毫米,年日照时数2550~2760小时,全年日照时间长,辐射量大,冷季长,暖季短,全年无绝对无霜期,牧草生长期全年日照时数1170~1510小时,平均每天6.8~7.4小时。

兴海牦牛肉水资源

黄河由南往北流径兴海县的东缘,成为与贵南、同德县的天然分界,是该区外流水域的干流。在该县西缘青根河南侧分水岭南坡及白尕湖东侧分水岭西坡的北段有少量细谷支流向西汇集后流入柴达木盆地,成为内陆水域的一部分。兴海县常年有水的河流72条(其中黄河一级支流曲什安河、大河坝河流量较大),沟道及溢出表面泉水有300余眼,地下水资源相对丰富,水质良好,全县不计入山区地下水补给量、河道渗入量,水资源总量为4.73361亿立方米。

兴海牦牛肉草地类型

兴海县可利用草原面积为1441.07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79%。草原类型以高寒草甸和高寒干草原为主,草场的垂直分布规律明显,底部为疏林草甸草原,中部为灌丛草甸草场,顶部为高山草甸草场,是高寒草甸草场类的主体,主要优势植物为青海云杉、祁连圆柏,灌木有金露梅、银露梅、小叶锦鸡儿等,还有高山柳、鬼箭锦鸡儿为主灌丛草场。

兴海牦牛肉历史渊源

兴海牦牛肉干兴海牦牛肉干

兴海地区牦牛的来源与青藏高原民族变迁有着密切关系,为藏民族长期驯养的野牦牛相传至今。

2005年开始,兴海县每年从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引进几十头野血牦牛种公牛,以改良该县的牦牛品种。
2008年,为了提高畜种质量,兴海县投资25万元建成野血牦牛提纯复壮基地,并引进野血牦牛50头。
2018年9月,“兴海县牦牛产业联盟”正式成立,该联盟旨在建设具有高原特色、兴海特点的牦牛产业体系,为农牧民产业脱贫助力。

兴海牦牛肉生产情况

2013年,兴海县的牦牛数量为42万头只。
2016年,兴海牦牛肉年饲养总量22.29万只,年产量14240吨, 年产值4.46亿元。

兴海牦牛肉兴海牦牛肉

兴海牦牛肉产品荣誉

2016年8月16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兴海牦牛肉”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兴海牦牛肉地理标志

兴海牦牛肉地域保护范围

兴海牦牛肉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为兴海县所辖温泉乡龙藏乡中铁乡子科滩镇共4个乡镇。地理坐标为东经99°01′~100°21′、北纬34°48′~36°14′。

兴海牦牛肉质量技术要求

  • 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选择
兴海牦牛兴海牦牛

兴海地区的牦牛生产区环境远离大城市和工业污染源,空气、土壤、水、环境均未受到污染(境内无工矿企业,环境无污染),是世界公认的“超净区”之一。

兴海地区的牦牛放牧区主要为灌丛草甸类和高寒草甸类草场,是青海牧草场中的优良草场,组成草场的植物种类繁多,以中生、湿中生植物为主,主要优势种为小蒿草、红景天、艾菊、嵩草、细叶苔草、紫花针茅等,还有高山柳、鬼箭锦鸡儿为主灌丛草场等。此类草场可食牧草比例高,产草量高,草质优良,营养价值高,适口性强,各类牲畜均喜食,适宜放牧各类牲畜。遵循在草原上以天然放牧为主,保证纯天然,草原上无工矿企业,环境无污染。
2、品种范围
兴海县引入大通牦牛种牛和其它地区的种牛进行兴海牦牛品种良种繁育,部分牦牛自然导入了野牦牛基因,在种质特征、特性方面多有近似野牦牛之处。兴海地区的牦牛在品种选择上符合《牦牛繁育技术规范》(DB63/T546.3-2005)和《牦牛选育技术规范》(DB63/T546.4-2005)的要求。牦牛选种做到优秀,选择具有该品种显著特征的公牦牛和母牦牛,在选配中尽量避免近交,以不断提高兴海牦牛的品质。兴海牦牛采用终年高山天然放牧,饲养管理粗放,无补饲。寒冷冬季除母牛和幼年牛在冬圈放牧外,散牛一般都处于高山草甸区游牧。
3、生产过程管理
3.1、牦牛对高海拔、气温低和缺氧的环境条件适应性很强,耐粗放的放牧管理,在其它家畜难以生活和利用的草场,牦牛能正常的生活、繁殖,因此保持着利用天然草场放牧饲养的特点,春夏季饮用河水、冬季以采食积雪为主。草场轮牧时间为冬春草场(11月至次年6月);夏秋草场(7月至10月)。
3.2、各季节牛群的饲养:冷季放牧饲养:冷季放牧饲养的主要任务是保膘、保胎、防止乏弱。入冬前做好牛群调整,将应出栏的肥育牛和准备要出栏的老弱残牛,单独组群,在枯草期前放牧育肥后出售,既减轻冷季草场压力,又可避免不必要的损失。选留和保护好距冬春季圈地近的草场作为机动草场。在草场利用上,应先远后近,先山后滩,风雪天放山洼,尽量利用未被风吹走的牧草,以节约定居点附近的草场和贮备的草料。一般早出牧,晚收牧,充分利用中午暖和时间放牧,午后饮水。妊娠母牛要避免在有较大面积的冰滩地草场放牧,以防摔伤或流产。在定居点背风向阳地方修建简易棚圈供牛防寒。冷季末期,是牦牛身体最乏弱、草场上牧草最缺的时期,除放牧外,对瘦弱牛和妊娠母牛,应做好补饲饲养,以确保安全越冬过春。 暖季放牧饲养:暖季到来时,气温升高,牧草萌发,这时放牧应先黄后青,以防抢青而吃不饱。要适时将牦牛由冷季草场转到暖季草场,转场时每天视草场情况以10~15千米为宜,边放牧边向目的地前进。暖季放牧应早出晚归,中午让牛在凉爽、通风处卧息和反刍,放牧以“散放”为好。要勤变更放牧地,让牦牛获得充足牧草,促进牦牛抓膘,提高生产性能。抓紧抓好哺育牦牛和发情配种,为来年生产打好基础。
3.3、牛群的饲养管理:犊牛产下后应在1~1.5小时内吃到初乳并尽量吃饱,适当提早训练犊牛采食饲草料。犊牛的断奶时间视其生长情况而定,一般六个月左右,以能够吃饱饲草料为宜。同时要注意做好喂奶卫生,保持清洁,并给予适当的运动和护理。犊牛成长6、7月后即成为青年牛。在冬春季要补喂青干草,以满足其生长发育对营养的需要。将母牛统一管理,严格控制公牛入群,防止未完全成熟配种。母牛怀孕前5个月,由于胎儿生长发育较慢,其营养需要较少,可以和空怀母牛一样,以放牧为主。妊娠的最后2~3个月,以圈舍近处放牧为主,不宜远行放牧,防止妊娠母牛体重过重、劳累,以免发生难产。
4、病、死牛处理
4.1、不明原因病、死牛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4.2、需要扑杀的病牛,应在指定地点进行扑杀。牛因传染病死亡,尸体要焚烧或深埋(所埋深度应为尸体距离地面大于1.5米)处理。
4.3、有使用价值的病牛应隔离饲养、治疗,病愈后归群。
5、防疫疫苗及兽药等投入品的使用
兴海牦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疫病的预防接种工作,并注意选择适宜的疫苗和免疫方法。同时,佩戴畜禽标识,上传录入相关信息,确保兴海牦牛养殖的可追溯性。禁止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以及应当淘汰的和明确规定的违禁兽药等。
6、养殖档案的建立和兽药休药期的要求
做好养殖全过程的记录,建立完整有效的牦牛养殖档案。内容包括疫苗(兽药)的购销、使用记录,免疫、消毒记录,放牧、产仔记录,销售记录等。记录要完整、真实,保存二年以上。兽药使用要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乡(镇)畜牧兽医站技术人员认真按照养殖档案中记录的使用疫苗或兽药的时间,对于达到休药期规定并经检疫合格的兴海牦牛,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方可出栏交易屠宰上市。
7、产品收获、屠宰及产后处理的规定
按照不同的育肥阶段进行屠宰,屠宰后的兴海牦牛肉产品应符合《青海省牦牛肉质量标准》(DB63/T516-2005)。第一,做到适龄屠宰;第二,兴海牦牛屠宰必须在政府依法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进行屠宰;屠宰后出场的牦牛肉及其副产品必须经过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检疫检验并合格。
  • 质量安全规定
兴海牦牛肉产品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87-1988)和《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GB11680-1989)的规定,内包装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规定,外包装标志应符合《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2008)和《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T6388-1986)的规定。运输工具应洁净,无污染,产品运输时应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根据《畜禽产地检疫规范》(GB16549-1996)检疫,出具检疫合格证明,运输车辆在使用前后要按照《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标准》(GB16576-1996)。

兴海牦牛肉专用标志使用

兴海牦牛肉兴海牦牛肉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2)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3)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4)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2、经审核符合标志使用条件的,农产品地理登记证书持有人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标志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责任义务。
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生效后,标志使用人方可在农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
4、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如实记载地理标志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监督检查,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信誉,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5、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