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象园茶

镇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管理

原产地陕西

– 产地市县: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
– 产品大类:种植业类
– 产地小类:茶叶类
– 地标证书编号:AGI01778
– 地标认证时间:2015
– 品质特点:嫩绿光润,肉厚而鲜
– 地理标志分类: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 地标批准文号:国家农业部公告第2314号
产品介绍

镇安象园茶因产自镇安县象园沟而得名。《镇安县志》记载,清顺治元年,安徽和州彭城镇人刘正民,迁来镇安象园沟,带来茶种,当年播种,长势喜人,几年后形成茶园,增至十五余亩,名气方盛。刘氏殁,茶技失传,茶田荒废。1927年,紫阳茶贩彭传清路过象园,被这里优越的茶叶适生环境所吸引,迁来象园定居,指点兴茶之道、制茶之法,后逐步形成特色产业,镇安象园茶从此兴起。

生态环境

镇安县地处秦岭腹地,南北气温0℃分界线和800毫米降水线上,属北凉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地段,半湿润气候,年均日照1706.1小时,年平均降雨量804.8毫米,无霜期206天,为典型山区县,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保护区域内山、河、沟相间,山大林深,坡陡林茂,云雾缭绕,森林覆盖率67%;土壤多为中至微酸性黄棕砂壤土,腐殖质含量高,富含硒、锌等微量元素;茶园错落在沟坡山间,远离城镇及交通要道,隔离条件好;日照足、湿度大、降水丰、海拔高、土质佳等自然因素造就了镇安象园茶独特的品质。

地域范围

镇安象园茶保护区域为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达仁镇、柴坪镇、东川镇、木王镇、庙沟镇、云盖寺镇、永乐镇等7个镇26个行政村,东至永乐镇花甲村,南至达仁镇象园村,西至木王镇栗扎坪村,北至东川镇高川河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9°6′15″-109°36′55″,北纬33°8′35″-33°42′25″。总生产面积8.1万亩,年产量356吨。

品质特性

1. 外在感官特征:镇安象园茶多选用清明前后一芽二叶为原料,外形美观,嫩绿光润,肉厚而鲜,香气清幽。冲泡后,汤色新绿,清澈明亮,叶底柔嫩,栗香味浓,回甘持久,耐冲泡。2.内在品质指标:镇安象园茶内含物丰富,水浸出物≥40%,茶多酚≥20%,儿茶素总量≥12%,氨基酸≥2.8%,铁≥110mg/kg,锌≥45mg/kg。3.安全要求:镇安象园茶生产中执行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

生产方式

镇安象园茶主栽品种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引进的茗山131. 乌牛早等,生产过程中主要采用以下特定方式:1.坡地种植,茶栗相间:镇安全境山高坡陡,少有平地。经多年实践,茶农充分利用每一寸适宜茶叶生长的土地,茶园可大可小,90%茶园处在海拔800米以上、坡度45°以上的高山,开垦深度50cm以上。茶园中不适宜栽茶的地块、防风带、隔离带均栽植板栗,林中有茶、茶中有树、林茶相间、相得宜彰。2.茶园杂草,只割不除:每年对茶园杂草进行两次割剪,时间节点分别卡在春末夏初和秋冬之交,以避免杂草长势过旺和结籽。技术要点为距离地面2cm左右部位割除地上部分,以防伤及根部,割除部分直接留在园中,这样做一方面可以预防水土流失,一方面可以培肥地力。3.粗放管理,自然生长:a.不用药。镇安象园茶生产区域多处深山,隔离条件好,加之春季回温慢,病虫害少发,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农药;偶有虫害发生,采用人工摘除驱虫。b.不施肥。茶树为多年生植物,生长较缓慢,加之镇安象园茶只采春茶,消耗地力较少,茶区土壤有机质丰富,栗树落叶及杂草还田已基本满足养分需求。c.不灌溉。生产区域内自然降雨已能满足茶叶生长需要,茶园用水无需人工灌溉。4.“先炒后烘,两炒两烘”加工工艺:镇安象园茶在生产过程中采用“先炒后烘,两炒两烘”的加工工艺,以此提高香气。一炒:手工杀青,锅温达180℃时投鲜叶,色泽变暗黄绿色,叶质变软,折梗不断,有栗清香味为宜,取出晾至常温。二炒:杀青叶投入理条机,成条索扁平形后出机晾至常温。一烘:烘干机烘干,轻翻防止破坏形状,至含水量15%时取出晾至常温。二烘:将常温的茶叶回机提香,至含水量5-6%取出(即以手揉叶能成碎末)。

包装规范

1.镇安象园茶的生产经营者在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前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交使用申请书、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和材料。2.经审核符合标志使用条件的,镇安象园茶农产品地理标志证书持有人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标志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责任义务。3.镇安象园茶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生效后,标志使用人方可在农产品或农产品包装物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4.镇安象园茶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要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如实记载地理标志使用情况,并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5.镇安象园茶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需保存五年,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不得超范围使用经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产品百科
镇安象园茶,陕西省镇安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镇安象园茶多选用清明前后一芽二叶为原料,外形美观,嫩绿光润,肉厚而鲜,香气清幽。冲泡后,汤色新绿,清澈明亮,叶底柔嫩,栗香味浓,回甘持久,耐冲泡。
2015年11月05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镇安象园茶”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中文名
镇安象园茶
产地名称
陕西省镇安县
品质特点
嫩绿光润,肉厚而鲜
地理标志
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批准文号
国家农业部公告第2314号
批准日期
2015年11月05日

镇安象园茶产品特点

外在感官特征:镇安象园茶多选用清明前后一芽二叶为原料,外形美观,嫩绿光润,肉厚而鲜,香气清幽。冲泡后,汤色新绿,清澈明亮,叶底柔嫩,栗香味浓,回甘持久,耐冲泡。
内在品质指标:镇安象园茶内含物丰富,水浸出物≥40%,茶多酚≥20%,儿茶素总量≥12%,氨基酸≥2.8%,≥110毫克/千克,≥45毫克/千克。
镇安象园茶镇安象园茶

镇安象园茶产地环境

镇安县位于秦岭东段南麓, 位于北纬33.8'~33.48"57',东经108 34"35'~109 36"51',南北气温0℃分界线和800毫米降水线上,属北凉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地段,半湿润气候,年均日照1706.1小时,年平均降雨量804.8毫米,无霜期206天,为典型山区县,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保护区域内山、河、沟相间,山大林深,坡陡林茂,云雾缭绕,森林覆盖率67%;土壤多为中至微酸性黄棕砂壤土,腐殖质含量高,富含硒、锌等微量元素;茶园错落在沟坡山间,远离城镇及交通要道,隔离条件好;日照足、湿度大、降水丰、海拔高、土质佳等自然因素造就了镇安象园茶独特的品质。

镇安象园茶产地环境镇安象园茶产地环境

镇安象园茶历史渊源

镇安象园茶因产自镇安县象园沟而得名。
《镇安县志》记载,清顺治元年,安徽和州彭城镇人刘正民,迁来镇安象园沟,带来茶种,当年播种,长势喜人,几年后形成茶园,增至十五余亩,名气方盛。刘氏殁,茶技失传,茶田荒废。
民国十六年(1927年),紫阳茶贩彭传清路过象园,被这里优越的茶叶适生环境所吸引,迁来象园定居,指点兴茶之道、制茶之法,后逐步形成特色产业,镇安象园茶从此兴起。
20世纪七八十年代,镇安县引进的茗山131、乌牛早等,是镇安象园茶主栽品种。

镇安象园茶镇安象园茶

镇安象园茶生产情况

截至2015年,镇安象园茶总生产面积8.1万亩,年产量356吨。

镇安象园茶镇安象园茶

镇安象园茶产品荣誉

2015年11月05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镇安象园茶”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镇安象园茶镇安象园茶

镇安象园茶地理标志

镇安象园茶地域保护范围

镇安县所辖达仁镇、柴坪镇、东川镇、木王镇、庙沟镇、云盖寺镇、永乐镇等7个镇26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9°06′15″~109°36′55″,北纬33°08′35″~33°42′25″。

镇安象园茶质量技术要求

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编号:AGI2015-03-1778。
安全要求
镇安象园茶生产中执行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
特定生产方式
1.坡地种植,茶栗相间:镇安全境山高坡陡,少有平地。经多年实践,茶农充分利用每一寸适宜茶叶生长的土地,茶园可大可小,90%茶园处在海拔800米以上、坡度45°以上的高山,开垦深度50厘米以上。茶园中不适宜栽茶的地块、防风带、隔离带均栽植板栗,林中有茶、茶中有树、林茶相间、相得宜彰。
2.茶园杂草,只割不除:每年对茶园杂草进行两次割剪,时间节点分别卡在春末夏初和秋冬之交,以避免杂草长势过旺和结籽。技术要点为距离地面2cm左右部位割除地上部分,以防伤及根部,割除部分直接留在园中,这样做一方面可以预防水土流失,一方面可以培肥地力。
3.粗放管理,自然生长:a.不用药。镇安象园茶生产区域多处深山,隔离条件好,加之春季回温慢,病虫害少发,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农药;偶有虫害发生,采用人工摘除驱虫。b.不施肥。茶树为多年生植物,生长较缓慢,加之镇安象园茶只采春茶,消耗地力较少,茶区土壤有机质丰富,栗树落叶及杂草还田已基本满足养分需求。c.不灌溉。生产区域内自然降雨已能满足茶叶生长需要,茶园用水无需人工灌溉。
4.“先炒后烘,两炒两烘”加工工艺:镇安象园茶在生产过程中采用“先炒后烘,两炒两烘”的加工工艺,以此提高香气。一炒:手工杀青,锅温达180℃时投鲜叶,色泽变暗黄绿色,叶质变软,折梗不断,有栗清香味为宜,取出晾至常温。二炒:杀青叶投入理条机,成条索扁平形后出机晾至常温。一烘:烘干机烘干,轻翻防止破坏形状,至含水量15%时取出晾至常温。二烘:将常温的茶叶回机提香,至含水量5-6%取出(即以手揉叶能成碎末)。

镇安象园茶专用标志使用

1.镇安象园茶的生产经营者在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前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交使用申请书、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2.经审核符合标志使用条件的,镇安象园茶农产品地理标志证书持有人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标志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责任义务。
3.镇安象园茶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生效后,标志使用人方可在农产品或农产品包装物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
4.镇安象园茶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要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如实记载地理标志使用情况,并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
5.镇安象园茶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需保存五年,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不得超范围使用经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