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营西瓜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许营镇绿色农产品协会 【管理

原产地山东

– 产地市县:山东省聊城市
– 产品大类:种植业类
– 产地小类:果品类
– 地标证书编号:AGI01471
– 地标认证时间:2014
– 品质特点:果肉淡红,肉质为紧肉型,汁多味甜
– 地理标志分类:中国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3] 
– 地标批准时间:2014年7月28日[3] 
产品介绍

许营乡有6个管区,44个行政村,3.6万人,5.6万亩耕地。许营镇种植西瓜历史悠久。上世纪80年代开始种植西瓜。经过30余年的发展,从起初的2000亩,今年发展到3万亩。年产西瓜15万吨,收入2.4亿元,占农业收入的60%以上。今年人均1亩大棚瓜的村全镇有19个,人均收入超万元的村有6个。比较典型的村有宋郎村、东衣村、周刘村等。宋郎村219户,863人,1621亩耕地,种植大棚西瓜 1500亩,占耕地面积的92%,人均达到1.7亩,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10500元。

生态环境

1. 土壤地貌情况:拟申请保护区内为黄河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土层深厚;土壤以黄沙壤土为主,土壤有机质含量高,氮、磷、钾丰富,富含、铁、锌、硼、钙、镁、钼等中微量元素,这些都为西瓜营养成分优质化提供了最佳条件。
2. 水文情况:许营镇年平均降水量647mm,地下水源充足,无污染。许营镇处于位山引黄灌区上游,水资源丰富。全镇有四新河、板滑河两条主要河道,四新河有水终年不绝,细长漫流;有一干渠、孙堂灌渠两条灌溉渠道和赵盘、牛王、王鄂、葛杨、崔官屯、海子、大石、大衣等10条排灌支渠,排灌渠道各类设施配套;有机井668眼,水浇地面积5.2万亩,占耕地面积的96.3%。
3. 气候情况:许营镇处于温带季风气候区,春季干旱多风,回暖迅速,光照充足,太阳辐射强;夏季高温多雨,雨热同季;秋季天高气爽,气温下降快,太阳辐射减弱。许营镇年平均气温为13.1℃,全年≥0℃积温4884–5001℃,全年≥10℃积温4404–4524℃。无霜期平均为193-201天,年平均降水量578.4mm,近70%集中在夏季,冬季降水最少。

地域范围

许营西瓜基地现有瓜园面积2000公顷,东至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许营镇后王村;西至许营镇杨庄村;南至许营镇崔庄村;北至许营镇店子村;辖44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6°02′01.95″~116°09′06.80″,北纬36°21′53.18″~36°26′23.94″;地域保护总面积2000公顷,年总产量120000吨。

品质特性

1. 外在感官特征:许营西瓜果实为圆球形,果面平滑,表皮墨绿,间有细网纹或条带。瓜重一般2.5~5kg左右。
2. 内在品质指标:果肉淡红,肉质为紧肉型,汁多味甜、口感好的品质特征。含总酸0.08~0.1%,可溶性固形物10~13%,锌8~15mg/kg,钙20~30mg/100g,磷15~22mg/100g。
3. 安全要求:西瓜种植生产严格按照《绿色食品西瓜生产技术规程》执行。

生产方式

许营西瓜迄今已有200多年的栽培历史,是经历代选优汰劣选育出的优良品种。许营西瓜产地选择远离污染源,自然环境未受到破坏,产地要具有可持续生产的能力,即空气、水(水源、水质)、土壤肥沃、耕地良好的土壤。1. 土壤管理:瓜园的土壤管理主要包括:浅耕除草、深耕改土、间作、铺底肥、灌溉等。适时灌溉:定植前、施肥后根据土壤墒情进行灌水。肥料管理:在中等肥力土壤条件下,结合整地,每亩施优质有机肥5000kg,磷酸钾复合肥15kg。有机肥一半撒施,一半施入瓜沟,复合肥全部施入瓜沟,肥料深翻入土,并与土壤混匀。
2. 病虫害综合防治:采用人工、物理、生物措施控制病虫,减少化学农药使用次数,充分保护利用天敌。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3. 生产记录要求:建立健全准确、清晰、工整的西瓜生产档案,农事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病虫防治记录,收获销售记录。

包装规范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许营镇绿色农产品协会基地及许营镇镇所属各村的许营西瓜生产经营者,在销售和运输包装物应注明“许营西瓜”地理标志及其图案,产品名称、产品的标准编号、商标、生产单位名称、详细地址、等级、规格、净含量和包装日期,并注明检查人员姓名或代号,标志上的字迹应清晰、完整、准确。不符合本标志的产品,其产品名称不得使用含有“许营西瓜”(包括连续或断开)的名称。

产品百科
许营西瓜,山东省聊城市许营镇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许营西瓜已有200多年的栽培历史,是经历代选优汰劣选育出的优良品种。许营西瓜果实为圆球形,果面平滑,表皮墨绿,间有细网纹或条带。该西瓜的果肉淡红,肉质为紧肉型,汁多味甜、口感好的品质特征。
2014年7月28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许营西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中文名
许营西瓜
产地名称
中国山东省聊城市许营镇
品质特点
果肉淡红,肉质为紧肉型,汁多味甜
地理标志
中国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136号
批准时间
2014年7月28日

许营西瓜产品特点

许营西瓜品质特点

许营西瓜许营西瓜[1]

许营西瓜果实为圆球形,果面平滑,表皮墨绿,间有细网纹或条带。瓜重一般2.5~5千克左右。许营西瓜具有果肉淡红,肉质为紧肉型,汁多味甜、口感好的品质特征。

许营西瓜营养价值

许营西瓜含总酸0.08~0.1%,可溶性固形物10~13%,锌8~15毫克/千克,钙20~30毫克/百克,磷15~22毫克/百克。

许营西瓜产地环境

许营西瓜土壤地质

许营西瓜许营西瓜[1]

山东省聊城市许营镇地处黄河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土层深厚;土壤以黄沙壤土为主,土壤有机质含量高,氮、磷、钾丰富,富含、铁、锌、硼、钙、镁、钼等中微量元素,为西瓜营养成分优质化提供了好的条件。

许营西瓜水文灌溉

许营西瓜瓜棚许营西瓜瓜棚[1]

许营镇年平均降水量647毫米,地下水源充足,无污染。许营镇处于位山引黄灌区上游,水资源丰富。全镇有四新河、板滑河两条主要河道,四新河有水终年不绝,细长漫流;有一干渠、孙堂灌渠两条灌溉渠道和赵盘、牛王、王鄂、葛杨、崔官屯、海子、大石、大衣等10条排灌支渠,排灌渠道各类设施配套;有机井668眼,水浇地面积5.2万亩,占耕地面积的96.3%。

许营西瓜气候情况

许营西瓜许营西瓜[1]

许营镇处于温带季风气候区,春季干旱多风,回暖迅速,光照充足,太阳辐射强;夏季高温多雨,雨热同季;秋季天高气爽,气温下降快,太阳辐射减弱。许营镇年平均气温为13.1℃,全年≥0℃积温4884~5001℃,全年≥10℃积温4404~4524℃。无霜期平均为193~201天,年平均降水量578.4毫米,近70%集中在夏季,冬季降水少。

许营西瓜历史渊源

许营西瓜许营西瓜

据1986年版《中国植物志》记载,西瓜的原种可能来自非洲,久已广泛栽培于世界热带到温带地区,金、元时期始传入中国。

许营西瓜已有200多年的栽培历史,是经历代选优汰劣选育出的优良品种。
20世纪80年代许营地区开始种植优选西瓜品种,经过30余年的发展,从起初的2000亩,发展到3万亩。

许营西瓜生产情况

齐鲁网报道:2014年许营镇种植规模达到2.3万亩,总产突破10万吨,收入2亿余元。

许营西瓜产品荣誉

2014年7月28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许营西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许营西瓜地理标志

许营西瓜地域保护范围

许营西瓜产区在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辖许营镇,东至许营镇后王村,西至许营镇杨庄村,南至许营镇崔庄村,北至许营镇店子村,共44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6°02′01″~116°09′06″,北纬36°21′53″~36°26′23″。

许营西瓜质量技术要求

许营西瓜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编号:AGI2014-02-1471。
  • 特定生产方式
许营西瓜瓜苗许营西瓜瓜苗[1]

许营西瓜产地选择远离污染源,自然环境未受到破坏,产地要具有可持续生产的能力,即空气、水(水源、水质)、土壤肥沃、耕地良好的土壤。

1、土壤管理:瓜园的土壤管理主要包括:浅耕除草、深耕改土、间作、铺底肥、灌溉等。适时灌溉:定植前、施肥后根据土壤墒情进行灌水。肥料管理:在中等肥力土壤条件下,结合整地,每亩施优质有机肥5000千克,磷酸钾复合肥15千克。有机肥一半撒施,一半施入瓜沟,复合肥全部施入瓜沟,肥料深翻入土,并与土壤混匀。
2、病虫害综合防治:采用人工、物理、生物措施控制病虫,减少化学农药使用次数,充分保护利用天敌。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3、生产记录要求:建立健全准确、清晰、工整的西瓜生产档案,农事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病虫防治记录,收获销售记录。
  • 质量安全规定
许营西瓜的种植生产严格按照DB11/T959-2013《绿色食品西瓜生产技术规程》执行。

许营西瓜专用标志使用

许营西瓜许营西瓜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许营镇绿色农产品协会基地及许营镇镇所属各村的许营西瓜生产经营者,在销售和运输包装物应注明“许营西瓜”地理标志及其图案,产品名称、产品的标准编号、商标、生产单位名称、详细地址、等级、规格、净含量和包装日期,并注明检查人员姓名或代号,标志上的字迹应清晰、完整、准确。不符合该标志的产品,其产品名称不得使用含有“许营西瓜”(包括连续或断开)的名称。

许营西瓜专用标志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实行公共标识与地域产品名称相结合的标注制度。许营西瓜专用标志的使用具体依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执行: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持有人“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许营镇绿色农产品协会”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明确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许营西瓜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4、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