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梅山猪

上海市嘉定区梅山猪育种中心 【管理

原产地上海

– 产地市县:上海市嘉定区
– 产品大类:畜牧业类
– 产地小类:肉类产品类
– 地标证书编号:AGI01286
– 地标认证时间:2013
– 品质特点:耐粗饲、抗逆性强、产仔率高、肉质鲜美
– 地理标志分类: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 地标批准文号:国家农业部第2046号公告
– 地标批准时间:2013年12月30日
产品介绍

梅山猪是世界上产仔数最多的猪种,高产性能蜚声世界,最高纪录产仔33头,享有“国宝”之誉。
嘉定位于太湖流域地处长江三角洲平原的东部,地势平坦,河流纵横,土地肥沃,水源丰富,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为饲养梅山猪提供优越的条件。据明嘉靖36年(公元1557年)《嘉定县志》记载:“每岁土物之贡,其中有肥猪”,说明嘉定早在400多年前已饲养梅山猪。经过千百年的选育,逐步育成现在的优良地方猪种。
嘉定梅山猪属于太湖猪优良品种,梅山猪毛稀浅黑色,面部有深的皱纹,耳大下垂,腹部下垂,四脚有白毛(俗称四白脚)。其具有耐粗饲、抗逆性强、产仔率高、肉质鲜美这些特点。杂交优势强,二元杂交母猪保持了产仔数多、瘦肉率高、生长速度快等特点。肉质鲜美独特,梅山猪早熟易肥,肌间脂肪的数量和分布适度。

生态环境

1. 土壤地貌情况:全境地势平坦,东北略高,西南稍低,海拔高程由西向东3.4~4.2米不等的地貌轮廓。湖积平原分布于区境西侧,为宽4公里的北西向条带,面积29.34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6.01%。以河湖相沉积为主,沉积物为褐灰色淤质泥粘土,有大量的陆相微体动物介形虫和淡水软体动物化石,并有丰富的植物碎屑。厚度3米左右,地势低平,海拔3.4~3.6米。滨海平原面积394.44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80.84%,除沙堤外,主要沉积物为褐黄色亚粘土或亚粘土夹粉砂,含有较多的海相微体动物,有孔虫、海陆过渡相的介形虫、软体动物化石等,厚度2.5~5米,海拔3.6~4.1米。冲积平原面积64.15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13.15%,沉积物主要为褐黄色亚砂夹粉细砂,海拔3.3~3.8米。
本区各类土壤分布的特征为:地势较高地区,以黄潮泥、潮砂泥为主;地势较低地区,以黄泥头、潮沟干和沟干泥为主;浏河、吴淞江两侧,依次分布黄潮泥、潮砂泥、潮沟干和沟干泥。潮沟干和潮砂泥基本呈近东西方向带状分布,沟干泥分布于东部,青黄土与青黄泥分布于西部,黄潮泥分布于通潮河两侧。浏河两岸土地肥沃,盛产大米、蔬菜、小麦、大豆、玉米等农作物,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为饲养嘉定梅山猪提供优越的条件。
2. 水文情况:本区属太湖区黄浦江水系,河道总长1800余公里,平均河网密度为每平方公里4公里。南境吴淞江和北境浏河为本县“冈身”内外成陆过程中天然冲刷而成的泄水河道,均承太湖之水系,东流经宝山县入黄浦江或长江。按河流流向,基本上分近东西,近南北方向。东西向的主干河蕰藻浜、练祁河、娄塘河,南北向的主干河盐铁河、横沥河、新槎浦,均联结吴淞江和浏河。河网可容量5263万立方米,地表径流量,丰水年1.88亿立方米,枯水年0.46亿立方米。年内6~9月的地表径流量丰于他月。年均降雨量1077.6毫米,雨天130.2天,冬半年(11~4月)平均雨量363毫米;夏半年(5~10月)平均雨量694毫米。春雨量约占全年总雨量的20%。
3. 气候情况:本区地处北亚热带北缘,为东南季风盛行地区,雨热同季,降水充沛,气候暖湿,光温适中,日照充足。四季分明,春季温凉多雨、夏季炎热湿润,昼长夜短、秋季先湿后干、冬季寒冷干燥,昼短夜长。年平均气温15.4℃,年平均降水量为1077.6毫米,雨日130.2天,年平均日照2114.8小时,年平均太阳总幅射量114.5千卡/平方厘米,年均无霜期223天。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雨水充沛,水陆交通发达,土地肥沃,物产丰富,商业繁荣,是鱼米之乡。盛产大米、蔬菜、小麦、大豆、玉米等农作物,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为饲养嘉定梅山猪提供优越的条件。

地域范围

嘉定梅山猪主要分布于上海市嘉定区的4个镇(区)65个行政村,包括:工业区、徐行镇、华亭镇、外冈镇。太湖流域地处长江三角洲平原的东部,属堆积平原,地势平坦,河流纵横。饲养嘉定梅山猪的浏河两岸,以黄潮泥和潮矽泥为主。嘉定梅山猪保护地域范围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处北纬31°31′36″-31°45′61″、东经121°14′33″-121°33′18″之间,海拔3.4-4.2米,保护面积208.52平方公里,总生产规模20000头,年总产量2000吨。东与宝山、普陀两区接壤;西与江苏省昆山市毗连;南襟吴淞江(苏州河),与闵行、长宁、青浦三区相望;北依浏河,与江苏省太仓市为邻。

品质特性

1. 外在感官特征:被毛黑色,皮肤黑色或紫红,四白脚,有少量白肚和玉鼻。体型中等偏大,粗壮结实,成年公猪160kg以上,成年母猪150kg以上。耳大下垂,乳房发达,乳头8对以上。
2. 生长育肥性能:纯种嘉定梅山猪在较好的饲养条件下,日增重在480克以上,80kg体重活体背膘厚4.0cm±0.2。育肥猪在体重80kg左右屠宰时,屠宰率约为68.0%左右,胴体瘦肉率约为46.0%左右,肌内脂肪约为5.0%,眼肌面积17.2平方厘米,6~7肋膘厚3.4cm±0.2,皮厚0.4cm±0.2。嘉定梅山猪是理想的杂交母本,杂种后代均表现较好的杂种优势。以嘉定梅山猪为母本的二元杂种母猪繁殖性能较好,经产母猪产仔数13头以上。
3. 内在品质指标(胴体品质):嘉定梅山育肥猪在体重75~80kg左右屠宰时,屠宰率68.02±2.6%,胴体瘦肉率45.46±2.35%,肉色3.66±0.24,PH值6.09±0.51,肌肉大理石纹较好,肌间脂肪的数量和分布适度,肌肉除含74.35±2.25%水分外,蛋白质含量约为23.05±2.0%,氨基酸含量中天门冬氨酸、谷氨酸、丝氨酸、蛋氨酸及苏氨酸比外来品种高,粗脂肪约为4.48±0.08%。
4. 繁殖性能:嘉定梅山猪性成熟早、三月龄能配种受孕。(5)评定标准
①种用仔猪评定:双亲必须是优良且一方达到优秀,根据断奶个体重进行评定②种猪评定:后备种猪、种公母猪经评分后,等级评定标准③种猪评分
后备种猪评分:种用仔猪评定合格,按体重、体长、活体背膘厚三项进行评分,种公猪评分:后备种猪评定在优良以上,根据与配母猪产仔数,24月龄体重、体长三项进行评分,种母猪评分:后备种猪评定在优良以上,根据母猪产仔数、仔猪断奶个体重和体重、体长四项进行评分,种母猪的评分在第3胎断奶后30天进行,产仔数和仔猪断奶个体重取第2. 3. 4胎的2胎均值。
6. 安全要求:嘉定梅山猪生产严格按无公害畜产品生产规范和标准生产。
NY5029无公害食品猪肉;
NY5027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
NY5030无公害食品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5032无公害食品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NY5033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管理准则;
NY/T5339 无公害食品畜禽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GB 16548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GB 16549畜禽产地检疫规范。

生产方式

1. 产地选择与特殊内容规定:猪场应建在地势高爽、排水良好、易于组织防疫的地方,场址用地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选择在生态环境良好、无或不直接受工业“三废”及农业、城镇生活、医疗废弃物污染的生产区域。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避开水源防护区、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地区,符合环境保护、兽医防疫要求,场区布局合理,生产区和生活区严格分开。猪舍须安装自动饮水器,饮水源、饮用水质量应符合DB31/T252-2000标准的规定。设有污水处理设施,粪便、病死猪及其产品、排放出的生产废水的处理应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实行生态化养殖,标准化生产。
猪场生产区布置在管理区的上风向或侧风向处,污水粪便处理设施和病死猪处理区应在生产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场区净道和污道分开,互不交叉。推荐实行小单元式饲养,实施“全进全出制”饲养方式。猪舍应能保温隔热,地面和墙壁应便于清洗,并能耐酸、碱等消毒药液清洗消毒。猪舍内温度、湿度环境应满足不同生理阶段猪的需求。猪舍内通风良好,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含量符合标准。
饲养区内不得饲养其他畜禽动物。猪场应设有废弃物储存设施,防止渗漏、溢流、恶臭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2. 品种选择与特定要求:在巩固和发展过去二十多年嘉定梅山猪选育成果的同时,继续认真实施“嘉定梅山猪选育方案”,在现有嘉定梅山猪群体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其繁殖性能好,生长速度较快和杂种优势比较明显等优良性状,通过有计划选育,努力提高其生长速度和胴体瘦肉率,使其更能适应市场需要。
社会不同消费层次的多样化的需要,开发梅山商品肉猪或“一洋一梅”商品肉猪,根据嘉定梅山猪具有五花肉和肉质鲜美的特点,试点生产具有乡土性及特殊风味的梅山黑毛猪,以引进国外品种长白、杜洛克等瘦肉型良种猪为终端父本,培育生产 “长×梅”、“杜×梅”,二元杂交商品猪,开辟专卖市场。
工艺流程:配种舍,分设公猪栏和母猪栏位,公猪长期饲养在该车间,以随时配种,直到淘汰。母猪为断奶后的空怀猪,妊娠20天内的母猪和待配的后备母猪,饲养周期为6周;妊娠舍,饲养妊娠20-110天的妊娠母猪,饲养周期12周;分娩舍,按照预产期提前一周进入分娩舍,实现分娩和哺乳过程,饲养周期为6周。母猪猪在断奶后转入配种舍,仔猪转入保育舍,饲养断奶后的仔猪,饲养周期为6周,要求期末体重为25-35kg;后备猪培育,饲养25-70kg的后备种猪,经测定、培育、选择,向种猪群按一定比率输送青年种猪,替代老龄和生产性能低下个体。
引种:需要引进种猪时,应从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的种猪场引进,并按照“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进行检疫;引进的种猪,隔离观察15-30天,经检查确定为健康无病后,方可供繁殖使用。不得从疫区引进种猪。
3. 生产过程管理,包括农业投入品方面的特殊使用规定:
人员管理:饲养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患者不得从事养猪工作;场内兽医人员不准对外诊疗猪及其他动物的疾病,猪场配种人员不准对外开展猪的配种工作。
饲养管理:饲喂,饲料每次添加量要适当,少喂勤添,防止饲料污染腐败;根据饲养工艺进行转群时,按体重大小强弱分群饲养,饲养密度要适宜,保证猪只有充足的躺卧空间;每天打扫猪舍卫生,保持料槽、水槽用具干净,地面清洁。经常观察猪群健康状态;灭鼠、驱虫, 定期投放灭鼠药,及时收集死鼠和残余鼠药,并做无害化处理。
饮水:经常保持有充足的饮水,水质符合NY 5027的要求;经常清洗消毒饮水设备,避免细菌滋生。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在猪的不同生长时期和生理阶段,根据营养需求,配制不同的配合饲料。饲料中使用的饲料添加剂产品应是取得饲料添加剂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具有产品批准文号的产品或取得产品进口登记证的境外饲料添加剂。禁止在饲料中添加β-兴奋剂、镇静剂、激素类、砷制剂等,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应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不使用变质、霉败、生虫或被污染的饲料。不应使用未经无害处理的泔水。
免疫: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对重点疫病实施强制兔疫,并需接受有关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的免疫监测、疫病监测和监督检查。按照《上海市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猪只实施免疫标识制度。猪群的免疫符合NY/T 5339的要求;免疫用具在免疫前后应彻底消毒;剩余或废弃的疫苗以及使用过的疫苗瓶要做无害化处理,不得乱扔。
兽药使用:保持良好的饲养管理,尽量减少疾病的发生,减少药物的使用量,仔猪、生长猪必须治疗时,药物的使用要符合NY 5030的要求,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
消毒:消毒剂要选择对人和猪安全、没有残留毒性、对设备没有破坏、不会在猪体内产生有害积累的消毒剂。环境消毒,猪舍周围环境每2-3周用过氧乙酸消毒或撒生石灰1次;场周围及场内污水池、排粪坑、下水道出口,每月用过氧乙酸消毒1次。在大门口、猪舍人口设消毒池,注意定期更换消毒液。
人员消毒,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净道和猪舍要经过洗澡、更衣、紫外线消毒;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必须进生产区时,要洗澡,更换场区工作服和工作鞋,并遵守场内防疫制度,按指定路线行走。
猪舍消毒,每批猪只调出后,要彻底清扫于净;用高压水枪冲洗,然后进行喷雾消毒。
用具消毒,定期对保温箱、补料槽、饲料车、料箱等进行消毒,可用0.1%新洁尔灭或0.2%-0.5%过氧乙酸消毒,针筒等医疗器械用水蒸煮进行高温消毒。
带猪消毒,定期进行带猪消毒,有利于减少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可用于带猪消毒的消毒药有:0.1%新沽尔灭,0.3%过氧乙酸。
4. 产品收获、屠宰、捕捞及产后处理的规定:商品肉猪上市体重在90kg;饲料药物添加剂和兽药的使用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休药期。生猪屠宰按“屠宰加工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规定进行,屠宰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按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执行。病死或淘汰生猪的尸体按GB16548进行处理;猪场不得出售病猪、死猪;有治疗价值的病猪应隔离饲养,由兽医进行诊治。猪场废弃物处理实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粪便经堆积发酵后应作农业用肥; 猪场污水应经发酵、沉淀后才能作为液体肥使用。
5. 生产记录要求:根据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生猪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生猪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猪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生猪养殖代码。资料应尽可能长期保存,最少保留2年。

包装规范

1. 标识: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嘉定梅山猪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式)。
2. 检疫:种猪和商品猪上市前,应经兽医卫生检疫部门根据GB 16549检疫,并出具检疫证明,合格者方可销售和上市屠宰。
3. 运输:运输车辆在运输前和使用后要用消毒液彻底消毒;运输途中,不应在疫区、城镇和集市停留、饮水和饲喂。

产品百科
嘉定梅山猪,上海市嘉定区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梅山猪是世界上产仔数最多的猪种,最高纪录产仔33头,享有“国宝”之誉。嘉定梅山猪属于太湖猪优良品种,毛稀浅黑色,面部有深的皱纹,耳大下垂,腹部下垂,四脚有白毛(俗称四白脚),具有耐粗饲、抗逆性强、产仔率高、杂交优势明显等特点。梅山猪肉色泽红艳,肌肉细嫩,口感肥而不腻。
2013年12月30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嘉定梅山猪”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中文名
嘉定梅山猪
产地名称
上海市嘉定区
品质特点
耐粗饲、抗逆性强、产仔率高、肉质鲜美
地理标志
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批准文号
国家农业部第2046号公告
批准时间
2013年12月30日

嘉定梅山猪产品特点

  • 外在感官特征
嘉定梅山猪被毛黑色,皮肤黑色或紫红,四白脚,有少量白肚和玉鼻。体型中等偏大,粗壮结实,成年公猪160千克以上,成年母猪150千克以上。耳大下垂,乳房发达,乳头8对以上。
  • 生长育肥性能
纯种嘉定梅山猪在较好的饲养条件下,日增重在480克以上,80千克体重活体背膘厚4.0厘米±0.2。育肥猪在体重80千克左右屠宰时,屠宰率约为68.0%左右,胴体瘦肉率约为46.0%左右,肌内脂肪约为5.0%,眼肌面积17.2平方厘米,6~7肋膘厚3.4厘米±0.2,皮厚0.4厘米±0.2。嘉定梅山猪是理想的杂交母本,杂种后代均表现较好的杂种优势。以嘉定梅山猪为母本的二元杂种母猪繁殖性能较好,经产母猪产仔数13头以上。

嘉定梅山猪嘉定梅山猪
  • 胴体品质
嘉定梅山育肥猪在体重75~80千克左右屠宰时,屠宰率68.02±2.6%,胴体瘦肉率45.46±2.35%,肉色3.66±0.24,pH值6.09±0.51,肌肉大理石纹较好,肌间脂肪的数量和分布适度,肌肉除含74.35±2.25%水分外,蛋白质含量约为23.05±2.0%,氨基酸含量中天门冬氨酸谷氨酸丝氨酸、蛋氨酸及苏氨酸比外来品种高,粗脂肪约为4.48±0.08%。
  • 繁殖性能
嘉定梅山猪性成熟早、三月龄能配种受孕。母猪繁殖性能见表1。
表1 初产、经产母猪繁殖性能(单位:头、千克)
项目
产仔数
产活仔数
仔猪断奶个体重
初产母猪
12.0
10.0
5.0
经产母猪
14.0
12.5
6.0

嘉定梅山猪产地环境

嘉定梅山猪土壤地貌

嘉定区全境地势平坦,东北略高,西南稍低,海拔高程由西向东3.4~4.2米不等的地貌轮廓。湖积平原分布于区境西侧,为宽4公里的北西向条带,面积29.34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6.01%。以河湖相沉积为主,沉积物为褐灰色淤质泥粘土,有大量的陆相微体动物介形虫和淡水软体动物化石,并有丰富的植物碎屑。厚度3米左右,地势低平,海拔3.4~3.6米。滨海平原面积394.44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80.84%,除沙堤外,主要沉积物为褐黄色亚粘土或亚粘土夹粉砂,含有较多的海相微体动物,有孔虫、海陆过渡相的介形虫、软体动物化石等,厚度2.5~5米,海拔3.6~4.1米。冲积平原面积64.15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13.15%,沉积物主要为褐黄色亚砂夹粉细砂,海拔3.3~3.8米。
嘉定区各类土壤分布的特征为:地势较高地区,以黄潮泥、潮砂泥为主;地势较低地区,以黄泥头、潮沟干和沟干泥为主;浏河、吴淞江两侧,依次分布黄潮泥、潮砂泥、潮沟干和沟干泥。潮沟干和潮砂泥基本呈近东西方向带状分布,沟干泥分布于东部,青黄土与青黄泥分布于西部,黄潮泥分布于通潮河两侧。浏河两岸土地肥沃,盛产大米、蔬菜、小麦、大豆、玉米等农作物,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为饲养嘉定梅山猪提供优越的条件。

嘉定梅山猪水文情况

嘉定区属太湖区黄浦江水系,河道总长1800余公里,平均河网密度为每平方公里4公里。南境吴淞江和北境浏河为该区“冈身”内外成陆过程中天然冲刷而成的泄水河道,均承太湖之水系,东流经宝山区入黄浦江或长江。按河流流向,基本上分近东西,近南北方向。东西向的主干河蕰藻浜练祁河娄塘河,南北向的主干河盐铁河、横沥河新槎浦,均联结吴淞江和浏河。河网可容量5263万立方米,地表径流量,丰水年1.88亿立方米,枯水年0.46亿立方米。年内6~9月的地表径流量丰于他月。年均降雨量1077.6毫米,雨天130.2天,冬半年(11~4月)平均雨量363毫米;夏半年(5~10月)平均雨量694毫米。春雨量约占全年总雨量的20%。

嘉定梅山猪猪舍嘉定梅山猪猪舍

嘉定梅山猪气候情况

嘉定区地处北亚热带北缘,为东南季风盛行地区,雨热同季,降水充沛,气候暖湿,光温适中,日照充足。四季分明,春季温凉多雨、夏季炎热湿润,昼长夜短、秋季先湿后干、冬季寒冷干燥,昼短夜长。年平均气温15.4℃,年平均降水量为1077.6毫米,雨日130.2天,年平均日照2114.8小时,年平均太阳总辐射量114.5千卡/平方厘米,年均无霜期223天。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雨水充沛,水陆交通发达,土地肥沃,物产丰富。盛产大米、蔬菜、小麦、大豆、玉米等农作物,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为饲养嘉定梅山猪提供优越的条件。

嘉定梅山猪历史渊源

据明嘉靖三十六年(公元1557年)《嘉定县志》记载:“每岁土物之贡,其中有肥猪”,说明嘉定早在四百多年前已饲养梅山猪。经过千百年的选育,逐步育成了嘉定梅山猪这一优良地方猪种。
然而,由于其出肉率低、饲养周期长、成本高再加上受外来猪种的冲击,八十年代后期这一中华“国宝”渐渐淡出了市场。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上海市嘉定区梅山猪育种中心开始对梅山猪进行提纯复壮工作,同时开展有计划的选配选育,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梅山猪的质量得到了大幅度提高。
1993年,上海市嘉定区梅山猪育种中心被农业部确定为国家级重要种畜场,主要承担梅山猪的保种和选育任务。
2008年,上海市嘉定区梅山猪育种中心被确定为国家级梅山猪资源保护场。
2012年,上海市嘉定区梅山猪育种中心保种场有成年公猪12头、后备公猪约20头,成年母猪约100头、后备母猪约200头,血统4个,全年生产杜梅杂交商品猪可达2000多头。

嘉定梅山猪母猪与猪仔嘉定梅山猪母猪与猪仔

嘉定梅山猪生产情况

截至2013年底,嘉定梅山猪总生产规模20000头,年总产量2000吨。

嘉定梅山猪产品荣誉

2000年,“嘉定梅山猪”被列入《国家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名录》。
2013年12月30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嘉定梅山猪”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嘉定梅山猪地理标志

嘉定梅山猪地域保护范围

嘉定梅山猪主要分布于上海市嘉定区的4个镇(区)65个行政村,包括:工业区、徐行镇、华亭镇、外冈镇。嘉定梅山猪地域保护范围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地处北纬31°31′36″~31°45′61″、东经121°14′33″~121°33′18″之间,海拔3.4~4.2米,保护面积208.52平方公里。

嘉定梅山猪嘉定梅山猪

嘉定梅山猪质量技术要求

  • 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选择与特殊内容规定:猪场应建在地势高爽、排水良好、易于组织防疫的地方,场址用地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选择在生态环境良好、无或不直接受工业“三废”及农业、城镇生活、医疗废弃物污染的生产区域。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避开水源防护区、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地区,符合环境保护、兽医防疫要求,场区布局合理,生产区和生活区严格分开。猪舍须安装自动饮水器,饮水源、饮用水质量应符合DB31/T252-2000标准的规定。设有污水处理设施,粪便、病死猪及其产品、排放出的生产废水的处理应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实行生态化养殖,标准化生产。
猪场生产区布置在管理区的上风向或侧风向处,污水粪便处理设施和病死猪处理区应在生产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场区净道和污道分开,互不交叉。推荐实行小单元式饲养,实施“全进全出制”饲养方式。猪舍应能保温隔热,地面和墙壁应便于清洗,并能耐酸、碱等消毒药液清洗消毒。猪舍内温度、湿度环境应满足不同生理阶段猪的需求。猪舍内通风良好,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含量符合标准。
饲养区内不得饲养其他畜禽动物。猪场应设有废弃物储存设施,防止渗漏、溢流、恶臭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2)品种选择与特定要求:在巩固和发展过去二十多年嘉定梅山猪选育成果的同时,继续认真实施“嘉定梅山猪选育方案”,在现有嘉定梅山猪群体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其繁殖性能好,生长速度较快和杂种优势比较明显等优良性状,通过有计划选育,努力提高其生长速度和胴体瘦肉率,使其更能适应市场需要。
社会不同消费层次的多样化的需要,开发梅山商品肉猪或“一洋一梅”商品肉猪,根据嘉定梅山猪具有五花肉和肉质鲜美的特点,试点生产具有乡土性及特殊风味的梅山黑毛猪,以引进国外品种长白、杜洛克等瘦肉型良种猪为终端父本,培育生产 “长×梅”、“杜×梅”,二元杂交商品猪,开辟专卖市场。
工艺流程:配种舍,分设公猪栏和母猪栏位,公猪长期饲养在该车间,以随时配种,直到淘汰。母猪为断奶后的空怀猪,妊娠20天内的母猪和待配的后备母猪,饲养周期为6周;妊娠舍,饲养妊娠20~110天的妊娠母猪,饲养周期12周;分娩舍,按照预产期提前一周进入分娩舍,实现分娩和哺乳过程,饲养周期为6周。母猪猪在断奶后转入配种舍,仔猪转入保育舍,饲养断奶后的仔猪,饲养周期为6周,要求期末体重为25~35千克;后备猪培育,饲养25~70千克的后备种猪,经测定、培育、选择,向种猪群按一定比率输送青年种猪,替代老龄和生产性能低下个体。
引种:需要引进种猪时,应从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的种猪场引进,并按照“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进行检疫;引进的种猪,隔离观察15~30天,经检查确定为健康无病后,方可供繁殖使用。不得从疫区引进种猪。
嘉定梅山猪(4张)

(3)生产过程管理,包括农业投入品方面的特殊使用规定:

人员管理:饲养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患者不得从事养猪工作;场内兽医人员不准对外诊疗猪及其他动物的疾病,猪场配种人员不准对外开展猪的配种工作。
饲养管理:饲喂,饲料每次添加量要适当,少喂勤添,防止饲料污染腐败;根据饲养工艺进行转群时,按体重大小强弱分群饲养,饲养密度要适宜,保证猪只有充足的躺卧空间;每天打扫猪舍卫生,保持料槽、水槽用具干净,地面清洁。经常观察猪群健康状态;灭鼠、驱虫, 定期投放灭鼠药,及时收集死鼠和残余鼠药,并做无害化处理。
饮水:经常保持有充足的饮水,水质符合NY 5027的要求;经常清洗消毒饮水设备,避免细菌滋生。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在猪的不同生长时期和生理阶段,根据营养需求,配制不同的配合饲料。饲料中使用的饲料添加剂产品应是取得饲料添加剂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具有产品批准文号的产品或取得产品进口登记证的境外饲料添加剂。禁止在饲料中添加β-兴奋剂、镇静剂、激素类、砷制剂等,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应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不使用变质、霉败、生虫或被污染的饲料。不应使用未经无害处理的泔水。
免疫: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对重点疫病实施强制兔疫,并需接受有关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的免疫监测、疫病监测和监督检查。按照《上海市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猪只实施免疫标识制度。猪群的免疫符合NY/T 5339的要求;免疫用具在免疫前后应彻底消毒;剩余或废弃的疫苗以及使用过的疫苗瓶要做无害化处理,不得乱扔。
兽药使用:保持良好的饲养管理,尽量减少疾病的发生,减少药物的使用量,仔猪、生长猪必须治疗时,药物的使用要符合NY 5030的要求,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
消毒:消毒剂要选择对人和猪安全、没有残留毒性、对设备没有破坏、不会在猪体内产生有害积累的消毒剂。环境消毒,猪舍周围环境每2~3周用过氧乙酸消毒或撒生石灰1次;场周围及场内污水池、排粪坑、下水道出口,每月用过氧乙酸消毒1次。在大门口、猪舍人口设消毒池,注意定期更换消毒液。
人员消毒,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净道和猪舍要经过洗澡、更衣、紫外线消毒;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必须进生产区时,要洗澡,更换场区工作服和工作鞋,并遵守场内防疫制度,按指定路线行走。
猪舍消毒,每批猪只调出后,要彻底清扫于净;用高压水枪冲洗,然后进行喷雾消毒。
用具消毒,定期对保温箱、补料槽、饲料车、料箱等进行消毒,可用0.1%新洁尔灭或0.2%~0.5%过氧乙酸消毒,针筒等医疗器械用水蒸煮进行高温消毒。
带猪消毒,定期进行带猪消毒,有利于减少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可用于带猪消毒的消毒药有:0.1%新沽尔灭,0.3%过氧乙酸。
(4)产品收获、屠宰、捕捞及产后处理的规定:商品肉猪上市体重在90千克;饲料药物添加剂和兽药的使用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休药期。生猪屠宰按“屠宰加工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规定进行,屠宰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按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执行。病死或淘汰生猪的尸体按GB16548进行处理;猪场不得出售病猪、死猪;有治疗价值的病猪应隔离饲养,由兽医进行诊治。猪场废弃物处理实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粪便经堆积发酵后应作农业用肥; 猪场污水应经发酵、沉淀后才能作为液体肥使用。
(5)生产记录要求:根据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生猪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生猪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猪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生猪养殖代码。资料应尽可能长期保存,最少保留2年。
  • 评定标准
①种用仔猪评定:双亲必须是优良且一方达到优秀,根据断奶个体重进行评定见表2。
表2 种用仔猪评定标准(单位:千克)
项目
优秀
优良
合格
断奶个体重
≥6.0
≥5.5
≥5.0
②种猪评定:后备种猪、种公母猪经评分后,等级评定标准见表3。
表3 种猪评定标准(单位:分)
等级
优秀
优良
合格
分值
≥90
≥75
≥60
③种猪评分
后备种猪评分:种用仔猪评定合格,按体重、体长、活体背膘厚三项进行评分,见表4。
表4 后备种猪评分标准(单位:千克、厘米、分)
项目
性别
标准
分值
标准
分值
标准
分值
体重
≥56
35
≥54
29
≥52
23
≥55
≥53
≥51
体长
≥97
45
≥95
38
≥93
30
≥94
≥92
≥90
活体背膘厚
公(母)
2.80~3.00
20
3.01~3.30
2.50~2.79
18
>3.30
<2.50
12
种公猪评分:后备种猪评定在优良以上,根据与配母猪产仔数,24月龄体重、体长三项进行评分,见表5。
表5 种公猪评分标准(单位:头 、千克 、厘米、分)
项目
标准
分值
标准
分值
标准
分值
与配母猪产仔数
≥15
50
≥14
43
≥13
35
体重
≥170
20
≥160
17
≥150
12
体长
≥140
30
≥138
25
≥136
18
种母猪评分:后备种猪评定在优良以上,根据母猪产仔数、仔猪断奶个体重和体重、体长四项进行评分,见表6。
表6 种母猪评分标准(单位:头、千克 、厘米、分)
项目
标准
分值
标准
分值
标准
分值
产仔数
≥14
35
≥13
31
≥12
25
仔猪断奶个体重
≥6.0
25
≥5.5
22
≥5.0
16
体重
≥160
20
≥150
16
≥140
12
体长
≥134
20
≥132
16
≥130
12
种母猪的评分在第3胎断奶后30天进行,产仔数和仔猪断奶个体重取第2、3、4胎的2胎均值。
  • 质量安全规定
嘉定梅山猪生产严格按无公害畜产品生产规范和标准生产。
NY5029 无公害食品 猪肉;
NY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5030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5032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NY5033 无公害食品 生猪饲养管理准则;
NY/T5339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GB165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GB16549 畜禽产地检疫规范。

嘉定梅山猪专用标志使用

(1)标识: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嘉定梅山猪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式)。
(2)检疫:种猪和商品猪上市前,应经兽医卫生检疫部门根据GB 16549检疫,并出具检疫证明,合格者方可销售和上市屠宰。
(3)运输:运输车辆在运输前和使用后要用消毒液彻底消毒;运输途中,不应在疫区、城镇和集市停留、饮水和饲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