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天山伊贝

巩留县伊贝贝母专业合作社 【管理

原产地新疆

– 产地市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
– 产品大类:种植业类
– 产地小类:药材类
– 地标证书编号:AGI00705
– 地标认证时间:2011
– 品质特点:色泽均匀,果肉脆嫩,具有浓郁的中药香气
– 地理标志分类: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 地标批准文号:国家农业部公告第1675号
– 地标批准时间:2011年11月22日
产品介绍

巩留县莫乎尔乡特殊的逆温带气候、优质黑钙土、丰富的地热资源十分适合贝母的生长,莫乎尔乡天山伊贝贝母人工种植已有50多年的历史,在多年的种植栽培中摸索积累丰富的经验,在选种、栽培、选地整地、田间管理、采挖等技术上形成了一套成熟适用的栽培技术,再加上套种的玉米、油葵、大豆等农作物亩均收益十分可观,亩收入达万元,农牧民伊贝种植积极性高涨,全乡有70%的农牧民从事贝母种植业。尤其近十多年发展较快,近年来,由于乡党委、政府大力调整种植业结构,又加之贝母价格的上涨调动了全乡广大农牧民种植贝母的积极性,贝母种植规模快速扩大,全乡贝母种植由原来的小庭院、小面积种植走向了大面积、大规模种植。目前,全乡已建立了贝母种植基地,贝母种植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全乡贝母种植总面积已超过万亩达到11000亩,成为全疆名副其实的贝母种植第一大乡。
巩留天山伊贝在当地被誉为是“金豆豆”,销售全国各地及出口哈萨克斯坦等周边国家,产业发展前景广阔。近年来,通过贝母节和外宣等方式使 “巩留天山伊贝”在市场的知名度越来越高,由于贝母价格的上涨,使全乡广大农牧民群众摆脱贫困走上了致富的道路,贝母种植业已成为全乡的特色支柱产业。

生态环境

水文情况:巩留天山伊贝生产区域地处天山脚下四面环山,主要是天山雪水灌溉,富含多种矿物质,对巩留天山伊贝的独特品质起到的关键性作用。巩留县境内地表水资源丰富,主要有大吉尔格郎河水系、小吉尔格朗河水系和南山水系组成,有大小河流41条,年径流量11.17亿立方米,天山伊贝种植区雨量充沛,河流密布,水质洁净,排灌便利,没有重工业,水质资源保持良好,是理想的农业用水。可保证巩留天山伊贝保护区的农业生产灌溉用水。并且水环境符合GB5084——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要求。
土壤地貌情况:巩留天山伊贝生产地域地处在天山之脉位于巩留县东部山区海拔800 m -2200 m之间,地势东高西低。属高低山地貌类型。其范围内土壤富含多种元素,以极宜贝母生长的黑钙土为主腐殖质积累过程强烈,钙化过程明显。土壤呈暗灰色,;土壤耕作层有机质含量12%以上,质地多为中壤,具有良好的团粒结构。 土壤中下部有明显的钙基层,pH值平均为8.0;土壤肥沃,非常适宜贝母生长。
气候情况:巩留天山伊贝生产区所处的自然环境属于山地湿润气候,呈立体状分布。由于所处莫乎尔山间盆地和吉尔格朗山间盆地,具有特殊的小气候,冬暖夏凉,热量不足,无霜期短,降水丰富,草木茂盛,冬季有逆温带,终年无大风。一月均温-4.5℃,七月均温17.3℃,最低气温-36℃,最高气温37℃,年平均气温5-6℃。年均降水量378毫米,中山地可达700毫米,年均蒸发量1437.3毫米,年平均日照时数2472.6小时,>10℃有效积温3061.8℃。无霜期平均始于5月4日,最早为4月4日,最晚5月30日,平均止于9月21日,最早9月1日,最晚为10月9日,无霜期保证率80%的年份,可保证128天左右。年平均风速2.0米/秒,生产区全年盛行东南风。气候生态属适宜贝母生长。

地域范围

巩留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部,伊宁市东南,伊犁河上段,特克斯河下游流域。巩留天山伊贝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包括莫乎尔乡、吉尔格郎乡和莫合农场,地理坐标位于巩留县东部山区东经105°49′—106°4′和北纬28°30′—29°26′之间;东接新源县,西连伊宁县,南连特克斯县和昭苏县,北与新源县毗邻。保护面积50000亩,总产达到25000吨。

品质特性

1. 外在感官特征:果实卵圆形具六棱,棱上有宽翅,色泽均匀,果肉脆嫩,具有浓郁的中药香气。表面淡黄色或类白色,鳞茎呈卵圆形或圆锥形,高0.8~1.8cm,鲜贝直径2-2.5㎝,干贝直径1.3-1.5㎝比川贝直径大0.5-0.7㎝,千粒重7.6克-8.5克,外形稍粗糙。
2. 内在品质:总生物碱含量0.043-0.050,含铁(mg/kg)95-99,钾(%)0.6-0.10,磷(%)0.10-0.15。
3. 安全要求:《绿色食品 坚果》NY/T1042-2006及《中华人
民共和国药典》标准的安全要求。

生产方式

1. 产地选择:建立绿色食品贝母种植基地,应选择生态环境优良,外界隔离条件好,水源充足,排管分家,沟系配套,土壤有机质含量高、无污染,历年来病虫害发生少,集中连片,便于规模化生产的水田。产地环境符合NY/T391-2000《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土壤选择黑钙土,灌溉用水符合GB5084-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规定,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所规定的二级标准。
2. 品种选择:选择基地驯化种或符合种植的贝母鳞茎
3. 生产过程管理:即农业投入品方面的特殊使用规定:巩留县天山伊贝生产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化肥必需与有机肥配合使用,有机肥料与无机氮的比例不超过1:1,禁止施用硝态氮。生产过程必须严格按照巩留县《绿色食品贝母种植技术规程》操作。生产过程中农药和化肥的使用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T/T394-2000)。
4. 产品收获及产后处理:
①贝母采收:根据各地的气候条件不同,收获期也有所没,我地大约6月5日前后,贝母苗变黄倒苗后,是最佳采收期,过早收获,贝母淀粉等含量不足,重量轻,如果晚挖,而他的各种含量又开始流失,同时贝母又开始长新根,消耗各种养份。所以必须适时采挖、晾晒。时下最好垫上苇席,同时不能淋雨,否则颜色不好,严格按照程序采收,以确保天山伊贝品质。以上几点都做到了,也就是说科学种植、精心管理,那么三年生贝母最高产量可达1000公斤,一般情况500公斤–700公斤。第四年还可收500公斤–600公斤,第五年仍可收200公斤–300公斤,种一茬贝母,可连续挖三年,三年总计将近2000公斤左右。以每公斤最低价30元计算,亩收入可达5–6万元。
②种子培育与采收:每亩选用四年生上等鲜贝母300公斤左右(整地与种种子相同),按行距30厘米,株距7—10厘米挖沟种植,深度7—-10厘米(跟种大蒜差不多)。在6月底左右种完即可,种子成熟时,果皮现黄色,即将裂开时,及时采摘,最好分期分批采收,然后晾晒,碾碎果皮,扬尽杂质,阴干最好,不能爆晒,如管理得当,每亩可收种子30公斤左右。
③生产记录要求:巩留天山伊贝生产的全过程要建立生产记录,对生产情况、病虫害发生情况、技术措施、农药化肥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记录并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包装规范

本规定地域范围内的巩留天山伊贝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巩留县伊贝贝母专业合作社提出申请,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

产品百科
巩留天山伊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巩留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巩留县地处逆温带地区,其独特的光、热、水、土资源以及气候条件适合贝母等中药材的种植。巩留天山伊贝果实呈卵圆形,具六棱,棱上有宽翅,色泽均匀,果肉脆嫩,具有浓郁的中药香气,表面淡黄色或类白色,鳞茎呈卵圆形或圆锥形。
2011年11月22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巩留天山伊贝”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中文名
巩留天山伊贝
产地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巩留县
品质特点
色泽均匀,果肉脆嫩,具有浓郁的中药香气
地理标志
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批准文号
国家农业部公告第1675号
批准时间
2011年11月22日

巩留天山伊贝产品特点

  • 外在感官特征
巩留天山伊贝果实呈卵圆形,具六棱,棱上有宽翅,色泽均匀,果肉脆嫩,具有浓郁的中药香气。表面淡黄色或类白色,鳞茎呈卵圆形或圆锥形,高0.8~1.8厘米,鲜贝直径2~2.5厘米,干贝直径1.3~1.5厘米,比川贝直径大0.5~0.7厘米,千粒重7.6~8.5克,外形稍粗糙。
  • 内在品质指标
巩留天山伊贝总生物碱含量0.043~0.050,含铁95~99毫克/千克,钾0.6~0.10%,磷0.10~0.15%。

巩留天山伊贝巩留天山伊贝

巩留天山伊贝产地环境

巩留天山伊贝水文条件

巩留天山伊贝生产区域四面环山,主要是天山雪水灌溉,富含多种矿物质,对巩留天山伊贝的独特品质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巩留县境内地表水资源丰富,主要由大吉尔格郎河水系、小吉尔格朗河水系和南山水系组成,有大小河流41条,年径流量11.17亿立方米。
天山伊贝种植区雨量充沛,河流密布,水质洁净,排灌便利,没有重工业,水质资源保持良好,可保证巩留天山伊贝保护区的农业生产灌溉,水环境符合GB5084-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要求。

巩留天山伊贝土壤地貌

巩留天山伊贝生产地域地处在天山之脉,位于巩留县东部山区海拔800~2200米之间,地势东高西低,属高低山地貌类型。区域范围内土壤富含多种元素,以适宜贝母生长的黑钙土为主,腐殖质积累过程强烈,钙化过程明显。土壤呈暗灰色,土壤耕作层有机质含量12%以上,质地多为中壤,具有良好的团粒结构,土壤中下部有明显的钙基层,pH值平均为8.0,土壤肥沃,适宜贝母生长。

巩留天山伊贝气候特征

巩留天山伊贝生产区属于山地湿润气候,呈立体状分布。由于所处莫乎尔山间盆地和吉尔格朗山间盆地,具有特殊的小气候,冬暖夏凉,热量不足,无霜期短,降水丰富,草木茂盛,冬季有逆温带,终年无大风,气候生态属适宜贝母生长。1月均温-4.5℃,7月均温17.3℃,最低气温-36℃,最高气温37℃,年平均气温5~6℃。年均降水量378毫米,中山地可达700毫米,年均蒸发量1437.3毫米,年平均日照时数2472.6小时,>10℃有效积温3061.8℃。无霜期平均始于5月4日,最早为4月4日,最晚5月30日,平均止于9月21日,最早9月1日,最晚为10月9日,无霜期保证率80%的年份,可保证128天左右。年平均风速2.0米/秒,生产区全年盛行东南风。

巩留天山伊贝历史渊源

巩留天山伊贝巩留天山伊贝

巩留县莫乎尔乡人工种植天山伊贝贝母已有50多年的历史,在多年的种植栽培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选种、栽培、选地整地、田间管理、采挖等方面形成了一套成熟适用的栽培技术。由于莫乎尔乡党委、政府大力调整种植业结构,又加之贝母价格的上涨,调动了全乡农牧民种植贝母的积极性,贝母种植规模快速扩大,全乡贝母种植由原来的小庭院、小面积种植走向了大面积、大规模种植。

自2005年开始,巩留县对贝母种植栽培技术和病虫害防治展开研究,组织实施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伊贝贝母丰产栽培技术推广”等一批科技项目,并通过田间会诊、技术讲座、实地观摩、聘请技术专家现场指导、建立县乡村三级技术网络服务等形式,将关键技术推广到种植户中,建立了贝母种植区、育种区、示范区、野种区等科技种植区域,不断提高农牧民种植贝母的科技水平,推动贝母产量和品质健康发展。
2013年,巩留县出台一号文件支持发展贝母等特色种植业,调动了农牧民种植贝母的积极性。

巩留天山伊贝生产情况

2010年,巩留县挖新贝近1100吨,新增干贝10吨,干贝存量50吨,贝母种子10吨,仅贝母一项就为莫乎尔乡贝母种植户带来近3000万元收益。
2011年,巩留县莫乎尔乡贝母种植面积已达到1.4万亩。
2012年,巩留县种植贝母1.65万亩,鲜贝母产量2500吨,总产值达9000万元以上。
2013年,巩留县贝母种植面积扩增到2万亩。
2017年,巩留县库尔德宁镇贝母种植面积达1.8万亩。

巩留天山伊贝巩留天山伊贝

巩留天山伊贝产品荣誉

2011年11月22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巩留天山伊贝”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巩留天山伊贝地理标志

巩留天山伊贝地域保护范围

巩留天山伊贝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包括巩留县东部山区的莫乎尔乡吉尔格郎乡莫合农场,地理坐标为东经105°49′~106°4′,北纬28°30′~29°26′。

巩留天山伊贝质量技术要求

  • 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选择
巩留天山伊贝巩留天山伊贝

建立绿色食品贝母种植基地,应选择生态环境优良,外界隔离条件好,水源充足,排管分家,沟系配套,土壤有机质含量高、无污染,历年来病虫害发生少,集中连片,便于规模化生产的水田。产地环境符合NY/T391-2000《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土壤选择黑钙土,灌溉用水符合GB5084-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规定,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所规定的二级标准。

(2)品种选择
选择基地驯化种或符合种植的贝母鳞茎。
(3)生产过程管理
巩留县天山伊贝生产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化肥必需与有机肥配合使用,有机肥料与无机氮的比例不超过1:1,禁止施用硝态氮。生产过程必须严格按照巩留县《绿色食品贝母种植技术规程》操作。生产过程中农药和化肥的使用必须符合NT/T394-2000《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4)产品收获及产后处理
巩留天山伊贝巩留天山伊贝

①贝母采收:根据各地的气候条件差异,收获期也有所不同,巩留县当地大约在6月5日前后。贝母苗变黄倒苗后是最佳采收期,过早收获会导致贝母淀粉等含量不足,重量轻,如果晚挖,各种营养物质开始流失,同时贝母开始长新根,消耗各种养份,因此必须适时采挖、晾晒。采收时宜垫上苇席,同时不能淋雨,否则颜色不好。严格按照程序采收,以确保天山伊贝品质。

②种子培育与采收:每亩选用四年生上等鲜贝母300公斤左右(整地与种种子相同),按行距30厘米,株距7~10厘米挖沟种植,深度7~10厘米。在6月底左右种完即可,种子成熟时,果皮现黄色,即将裂开时,及时采摘,最好分期分批采收,然后晾晒,碾碎果皮,扬尽杂质,阴干最好,不能爆晒,如管理得当,每亩可收种子30公斤左右。
③生产记录要求:巩留天山伊贝生产的全过程要建立生产记录,对生产情况、病虫害发生情况、技术措施、农药化肥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记录并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 质量安全规定
巩留天山伊贝应符合NY/T1042-2006《绿色食品 坚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标准的安全要求。

巩留天山伊贝专用标志使用

地域范围内的巩留天山伊贝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巩留县伊贝贝母专业合作社提出申请,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