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长眉驼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管理

原产地新疆

– 产地市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 产品大类:畜牧业类
– 产地小类:肉类产品类
– 地标证书编号:AGI02243
– 地标认证时间:2017
– 品质特点:体质结实,结构匀称,头部清秀
– 地理标志分类: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 地标批准文号:国家农业部2017年第2620号公告
– 地标批准时间:2017年12月22日
产品介绍

木垒县位于天山北麓东段,冬季较长,一般3月开始,从冬草场和圈舍转场至春草场(荒漠半荒漠区,气温回暖快,牧草生长快)放牧;5月底之前,从春草场(草场缺水、水分蒸发快,牧草受家畜采食和水分限制,生长缓慢,对春草场进行禁牧管理)转场至夏草场(山区丘陵区,雨水较多,牧草生长快);11月初开始,部分牧民开始回迁至定居点舍饲,家畜较多的牧民依然在山区放牧。
依照长眉驼的饲养特征,进行放牧和半舍饲管理,放牧是将骆驼在荒漠半荒漠区放牧,主要依季节、饲草料储备情况而决定放牧和舍饲。夏秋季放牧为主补饲为辅,冬春季节补饲为主放牧为辅的原则。放牧管理中根据季节、膘情、生产情况、不同生理特点、草场情况等灵活采用不同放牧管理方式。

生态环境

2.1产区环境
新疆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北部,天山北麓。中心产区地处木垒县以东30km的博斯坦乡、大石头乡、雀仁乡,地形为三面环山,向西开阔的状地貌形态,海拔高度为3482m,平均海拔为2000m以下,最高气温为42℃,最低气温为-42℃,年平均气温为5℃,湿度54%~65%。年无霜期136~154d,全年日照时数3070h,有效积温2567~3100℃。气候特点是高寒阴湿,冬春长而寒冷,夏秋短而凉爽。
2.1.1 土壤类型及特征
土壤ph值为7~8。土壤结构及理化特质为牧草及其它植物的生长创造了有利条件,土壤中的稀有矿物微量元素,使牧草植物具备特殊营养性,经驼群摄入转化,造就了木垒长眉驼各产品的特殊食用加工品质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2.1.2 草原及牧草情况
2.1.2.1 草原分布情况
木垒县的野生植被覆盖率相对较高,草场广阔,牧草资源丰富。依照地形、气候及土壤性质的不同,全县草原可分为高寒石质荒漠草原带、高山草甸草原带、亚高山草甸草原带、中山森林带、地上山地草原带。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大石头乡、博斯坦乡、雀仁乡拥有南部山区夏草场,山前平原地带及戈壁一带的春秋草场,南山、哈甫提克山、沙窝以及跨界利用的鄯善县草场的越冬草场,为长眉驼的养殖及产业化发展奠定了必要基础。
2.1.2.2 牧草种类
上述各草场,牧草种类丰富,主要生长有锦鸡儿、梭梭、猪毛菜、驼绒藜、沙漠绢蒿、盐爪爪、沙生芦苇、无叶假木贼、木地肤、甘草、小蓬、碱蓬、沙生针茅等盐生、碱生、旱生力强的植草。研究表明,这些植草中部分为中草药植物能被骆驼等大畜采食利用,并能提高骆驼抗病防病能力,药用植物是长眉驼形成具有独特风味的驼肉、驼奶的因素之一。
2.2 水文情况
木垒县境内共有六条主要河流,分别为英格堡河、水磨河、东城河、木垒河、博斯坦河,皆发源于南部的东天山,属山溪性河流,与雪峰相连,水源以积雪溶化和山泉汇合而成,水质良好。
在分散性绿洲中还有17条泉水沟、127眼泉眼。全县水资源总量为16790.68万立方米,地表水总径流量为10342万立方米,地下水总资源量为4515万立方米。境内无工矿企业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均未受到污染,各河泉地表水水质为二级、三级,地表水PH值8.0~8.5,属可饮用碱性水。地下水PH值在7.1~8.3之间,属可饮用碱性水。水质总硬度0.3g/L(以钙镁计)。无污染的水质是长眉驼品质的保证,适度的碱性和硬度是形成长眉驼产品特色品质的因素之一。

地域范围

木垒长眉驼的生产地域范围是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大石头乡、博斯坦乡、雀仁乡。地处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东南缘,东与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接壤,西与奇台县毗邻,南与鄯善县、哈密市相连,北与蒙古国交界(边境线长74公里),地理坐标为东经89°56′~92°19′,北纬43°14′~45°17′,南北长度198公里,东西宽度为138公里,总面积为1.1万平方公里。

品质特性

长眉驼毛绒的色泽有黄褐、浅黄、乳白、棕褐色等,品质优良的骆驼毛多为浅色。长眉驼具有一次性脱毛的特性,在产毛季节能一次性收取被毛,减少了风吹散失、刮落等造成的损失。公驼的颈较母驼粗壮,鬃毛、鬣毛、嗉毛和肘毛均较母驼粗长厚密。毛手感柔软、保护毛粗而发达、被毛较细。各部位的长度、细度均匀。体侧十二个月龄绒毛平均长度5 cm,绒毛纤维平均直径小于18μm,含绒量80%,绒毛厚度7.5~8 cm,绒长3.2~8.1 cm,净毛率50%。长眉驼唯一的特点眉毛特别长,成年公驼眉毛长度在12 cm、成年母驼11 cm、周岁公驼眉毛长度8 cm、周岁母驼7 cm。

生产方式

3.1 产地选择与特殊内容规定
在木垒县独特的自然生态条件下,四季游牧,在纯天然、无污染的自然生态条件下生长,保持纯天然的环境下生产。
3.2 品种选择与特定要求
在木垒县域内独特的自然生态条件下生长的木垒长眉驼及其父系,且具备长眉驼应有生物特征的杂交后代。
3.3 生产过程管理
保持纯天然的放牧养殖方式,根据木垒县独特的的气候、季节、草场及其它因素,实行四季游牧。
依从骆驼有季节性迁移及昼夜游牧采食的特性,采取分季节分带游牧饲养,以保持长眉驼的品质特征:冬春季节在鸣沙山、胡杨林远距离的沙漠腹地一带,缺水盐碱化的环境下自由采食无污染、纯天然、旱生力强的植物,吃天然积雪、喝天然积雪融化的雪水;夏季在木巴路以北沙漠前缘戈壁放牧,饮用无污染的坎尔井水;秋季在沙漠以北的戈壁放牧,饮用无污染的地下水。每年定时定点于春季进行口蹄疫等防疫注射。严格遵循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有关要求,集中防疫与游牧结合饲养。

包装规范

8.1标志持有单位和生产经营者应具备的条件
地理标志持有单位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动物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具备疫病防治、养殖技术指导并监控地理标志产品的全程生产。生产经营者具有规模生产能力,并自觉接受地理标志持有单位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自觉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地理标志持有单位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书上标明使用数量、范围和相关的责任义务。
8.2标志持有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组织、指导并对生产经营地理标志产品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对地理标志产品进行宣传、展览、展示和展销。
8.3使用标志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
生产地域范围内的木垒长眉驼农产品地理标志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木垒长眉驼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必须在经营产品上统一使用地理标志:木垒长眉驼名称和公共标示图案组合标注,正确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按照生产技术规程组织生产,并保证地理标志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标志持有单位和生产经营者从良繁、饲养到商品生产全过程要建立全程质量控制措施和追溯体系,对木垒长眉驼产品质量和信誉要共同负责。
8.4标志的禁止使用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进行社会监督。

产品百科
木垒长眉驼,新疆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木垒县山区发现绵延数十里距今3000多年的岩画,岩画上描绘了大量动物图案,反映了古代游牧民族的放牧场景。长眉驼体质结实,结构匀称,头部清秀,额宽窄适中,眼大耳小,其头部看上去像狮子的模样。新疆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的野生植被覆盖率相对较高,草场广阔,牧草资源丰富。为长眉驼的养殖及产业化发展奠定了必要基础。
2017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木垒长眉驼”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中文名
木垒长眉驼
产地名称
新疆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品质特点
体质结实,结构匀称,头部清秀
地理标志
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批准文号
国家农业部2017年第2620号公告
批准时间
2017年12月22日

木垒长眉驼产品特点

木垒长眉驼品质特征

木垒长眉驼体质结实,结构匀称,头部清秀,额宽窄适中,眼大耳小,其头部看上去像狮子的模样。成年母驼产奶量每天4-5千克,产奶期比一般骆驼长50-60天;成年驼产肉量可达200-250千克,净肉率最高可达50-55%。长眉驼其性情温顺,不畏风沙,耐饥渴。长眉驼在气温高达50℃、失水达30%的情况下仍能20天不饮水,且负重200千克,每天行走75千米。
新疆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环境新疆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环境

木垒长眉驼营养价值

木垒长眉驼多为瘦肉型,脂肪较少,肉质鲜美,且营养丰富,常吃益气血壮筋骨。驼峰味甘胜温无毒,具有润燥、祛风、活血、消肿的功效。驼乳有“沙漠白金”之称,富含维生素C和人体所需的不饱和脂肪酸及特殊的活性蛋白等,性微热,具有滋补、安神、养阴、解毒之功效,易被人体消化吸收,对治疗肺结核、高血压、糖尿病等有一定的辅助作用。

木垒长眉驼木垒长眉驼

木垒长眉驼产地环境

木垒县位于天山北麓东段,冬季较长,一般3月开始,从冬草场和圈舍转场至春草场(荒漠半荒漠区,气温回暖快,牧草生长快)放牧;5月底之前,从春草场(草场缺水、水分蒸发快,牧草受家畜采食和水分限制,生长缓慢,对春草场进行禁牧管理)转场至夏草场(山区丘陵区,雨水较多,牧草生长快);11月初开始,部分牧民开始回迁至定居点舍饲,家畜较多的牧民依然在山区放牧。
依照长眉驼的饲养特征,进行放牧和半舍饲管理,放牧是将骆驼在荒漠半荒漠区放牧,主要依季节、饲草料储备情况而决定放牧和舍饲。夏秋季放牧为主补饲为辅,冬春季节补饲为主放牧为辅的原则。放牧管理中根据季节、膘情、生产情况、不同生理特点、草场情况等灵活采用不同放牧管理方式。

木垒长眉驼木垒长眉驼

木垒长眉驼历史渊源

古时候,丝绸之路的交通工具均为骆驼,东西方的商人在新疆集市上牵着骆驼进行交易。夜晚,这些骆驼自然发生交配,生下的幼驼经过该地牧民的长期选育,就形成了长眉驼。近年来,专家们在木垒县山区发现绵延数十里距今3000多年的岩画,岩画上描绘了大量动物图案,反映了古代游牧民族的放牧场景。《后汉书·西域传》记载:蒲类后国“庐帐而居,逐水草,颇知田作,有牛、马、骆驼、羊畜,能作弓矢,国出好马”。
2018年,木垒哈萨克自治县通过新疆畜科院进行长眉驼种驼的繁育与推广,保护木垒长眉驼地方品种,同时在博斯坦乡、大石头乡打造长眉驼繁育基地。

木垒长眉驼木垒长眉驼

木垒长眉驼生产情况

2016年底,木垒县长眉驼存栏量千余峰,大部分集中在博斯坦乡。
截至2017年底,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年养殖长眉驼规模1000头,年产驼奶800吨,驼肉70吨。

木垒长眉驼木垒长眉驼

木垒长眉驼产品荣誉

2015年9月7日,第四届(2015)中国驼业大会在木垒县举行,全国畜牧总站授予木垒县“中国长眉驼之乡”称号。
2017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木垒长眉驼”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木垒长眉驼木垒长眉驼

木垒长眉驼地理标志

木垒长眉驼地域保护范围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所辖大石头乡、博斯坦乡、雀仁乡共计3个乡18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89°56′-92°19′,北纬43°14′-45°17′。

木垒长眉驼木垒长眉驼

木垒长眉驼质量技术要求

  • 特定生产方式
品种特征要求
木垒长眉驼应具备体格大、体质结实而强壮、整体结构均称;头部清秀、额宽窄适中、眼大耳小、耳呈椭圆形、眼睛有三层长睫毛;头、劲、肩结合良好、颈肩厚粗壮而长、劲弯曲呈“Z”字样;髻甲高而宽厚,胸部宽深适中;腹部大而圆、尻部倾斜、呈椭圆形,肌肉丰满的特征。
体态标准
公驼体高:183.69±3.086厘米,体斜长:145.52±7.445厘米胸围:86.71±19.341厘米,管围:18.28±1.783厘米,体重:471±9.97千克。
母驼体高:175.7±16.95厘米,体斜长:147.78±5.477厘米,胸围:91.25±10.165厘米管围:21.63±5.085厘米,体重:450±6.65千克。
繁殖要求
性成熟繁育要求:放牧条件下母驼36月龄,公驼48月龄性成熟后,膘情良好的公驼可于36个月龄后进行繁殖交配准备。
初配年龄年龄要求:母驼不低于4-5岁,公驼不低于5-6岁。公母驼的繁殖最高年限不超过20岁。
发情期:发情周期9.5±0.5天,冬季为母驼发情旺季(12月下旬到1月中旬)。公驼一般在11月中旬到3月底,持续4个月时间。
配种方式:应采用自然交配与人工受精结合的方式进行,自然交配时每峰公驼配种5-10峰母驼为宜,在有条件的养殖场或示范点进行人工授精,每峰公驼采精量每次5毫升、可以配15到20峰母驼,人工授精受胎率应不低于61%。
妊娠间隔要求:妊娠期为405天,两年产1胎,饲养管理好的条件下3年2胎,年平均产羔率50%,
羔重要求:小公驼出生重应在37千克左右,小母驼出生重34千克左右,断奶时体重公驼150千克左右,母驼140千克左右。
生产记录要求
生产的全过程要建生产记录档案,对生产情况,疫病发生情况、技术措施、兽药饲料的使用情况以及出栏日期、质量检测情况、销售情况等进行全面记录,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两年以上,以备查询。
屠宰
长眉驼在屠宰前必须经防疫站培训指定的防疫人员疫病检疫,检疫合格后在符合GB/T17237规定的清真屠宰场进行定点屠宰。
产品储运要求
包装
驼肉包装:按照规定应当包装销售,冷冻分割销售,驼奶生产加工产品包装标签必须符合GB7718的规定。
运输
驼肉运输:应使用清洁、干燥、无异味,符合食品要求的冷藏车(箱)或保温车(箱)。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污染物混装、混运。
储存
驼肉储存:冻驼肉应储存在相对湿度95%-100%,温度-18℃的冷库内,冷库温度一昼夜升降幅度不得超过1℃。鲜驼肉应当天上架当天销售,需冷冻储存的,按冻驼肉的储存条件储存,并应进行适当的包装。
  • 产品品质特色及质量安全规定
长眉驼毛绒的色泽有黄褐、浅黄、乳白、棕褐色等,品质优良的骆驼毛多为浅色。长眉驼具有一次性脱毛的特性,在产毛季节能一次性收取被毛,减少了风吹散失、刮落等造成的损失。公驼的颈较母驼粗壮,鬃毛、鬣毛、嗉毛和肘毛均较母驼粗长厚密。毛手感柔软、保护毛粗而发达、被毛较细。各部位的长度、细度均匀。体侧十二个月龄绒毛平均长度5厘米,绒毛纤维平均直径小于18微米,含绒量80%,绒毛厚度7.5-8厘米,绒长3.2-8.1厘米,净毛率50%。长眉驼特点眉毛特别长,成年公驼眉毛长度在12厘米、成年母驼11厘米、周岁公驼眉毛长度8厘米、周岁母驼7厘米。
产毛量
种类
峰数
平均数(千克)
成年公驼
36
7.709±2.147
成年母驼
79
6.873±1.856
青年公驼
28
4.839±1.94
青年母驼
39
6.213±4.88
绒细度
种类
驼数(峰)
绒毛纤维细度(μ)
细度
范围
细度
变异
绒毛纤维长度(毫米)
长度范围
长度变异
长眉驼
83
16.08±2.45
12-
23.5
24.15±1.45
54.53±9.60
32-
81
43.79±5.43
肉产品品质要求
木垒长眉驼产肉量应在160千克以上,屠宰出肉率52%左右,净肉产率35-40%,肉质粗。精瘦肉中脂肪含量:0.25%-0.32%,蛋白质:17.80%-19.60%,铁:21.0毫克/千克-23.0毫克/千克,硒:1.8×10毫克/千克-3.0×10毫克/千克。
乳品品质要求
木垒长眉驼泌乳期一般为一年,比其它驼长3个月左右,在冬春草场放牧时,除驼羔自然哺乳量,每峰母驼可挤乳0.7-1千克/天;夏秋牧草旺盛季节,最高可达1.5-3千克/天,平均产奶1.5-2.5千克/天左右。在同等的放牧条件下,而一般双峰驼的产奶量为1-2千克/天左右。
驼乳中含有人体所需的必须蛋白,其蛋白质含量为3.5%-4.7%,脂肪为3.7%-5.1%,乳糖为5.0%-6.0%,总固体量14.5%-15.8%,非脂乳固体9.8%-10.7%,有益微量元素硒为7.0×10毫克/千克-1.0×10毫克/千克。
安全要求
木垒长眉驼生产总原则是按照无公害农产品标准进行,产地环境质量符合《无公害食品畜禽饲养兽医防疫准则》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第7部分:家畜》标准;NY/T388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NY5027畜禽饮用水质;NY/T5030无公害农产品兽药使用准则。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无公害长眉驼生产技术规程》和无公害长眉驼产品标准,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各类投入品,确保木垒长眉驼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 标志使用规定
标志持有单位和生产经营者应具备的条件
地理标志持有单位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动物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具备疫病防治、养殖技术指导并监控地理标志产品的全程生产。生产经营者具有规模生产能力,并自觉接受地理标志持有单位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自觉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地理标志持有单位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书上标明使用数量、范围和相关的责任义务。
标志持有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组织、指导并对生产经营地理标志产品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对地理标志产品进行宣传、展览、展示和展销。
使用标志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
生产地域范围内的木垒长眉驼农产品地理标志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木垒长眉驼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必须在经营产品上统一使用地理标志:木垒长眉驼名称和公共标示图案组合标注,正确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按照生产技术规程组织生产,并保证地理标志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标志持有单位和生产经营者从良繁、饲养到商品生产全过程要建立全程质量控制措施和追溯体系,对木垒长眉驼产品质量和信誉要共同负责。
标志的禁止使用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进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