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石斑鱼

原产地广西
钦州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 产地市县: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
- 产品大类:水产业类
- 产地小类:水产动物类
- 地标证书编号:AGI02348
- 地标认证时间:2018
- 品质特点:鱼体丰硕,侧扁而粗壮
- 地理标志分类: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 地标批准文号:国家农业部第2651号公告
- 地标批准时间:2018年2月12日
地域范围

钦州市所辖钦州港区、三娘湾区,钦南区的龙门镇、康熙岭镇、尖山镇、大番坡镇、沙埠镇、犀牛脚镇、那丽镇、东场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08°27′35.12″~108°57′28.05″,北纬21°35′20.62″~21°51′34.13″

包装规范

暂缺

产品百科
钦州石斑鱼,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钦州市北枕山地,南濒海洋,地势北高南低。南部属低丘滨海岗地、平原区,有冲积平原一钦江三角洲。自西向东分布有茅岭江、钦江、金鼓江、鹿耳环江、大灶江、大风江等数条独立流系,海岸线长562千米,河口港湾众多,水域资源丰富,适宜石斑鱼生长。钦州石斑鱼鱼体丰硕,侧扁而粗壮;体表有规则色带、斑点,体色鲜亮。
2018年2月12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钦州石斑鱼”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中文名
钦州石斑鱼
产地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
品质特点
鱼体丰硕,侧扁而粗壮
地理标志
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批准文号
国家农业部第2651号公告
批准时间
2018年2月12日

钦州石斑鱼产品特点

钦州石斑鱼品质特性

钦州石斑鱼钦州石斑鱼
钦州石斑鱼鱼体丰硕,侧扁而粗壮;体表有规则色带、斑点,体色鲜亮。石斑鱼营养丰富,肉质细嫩洁白,类似鸡肉,素有“海鸡肉”之称。石斑鱼又是一种低脂肪、高蛋白的食用鱼,是钦州四大海产品之一。

钦州石斑鱼营养价值

钦州石斑鱼肉质鲜美,营养丰富,每100克鲜肉中蛋白质含量约为18.2克-19.3克、脂肪4.26g-6.6克、钠47.9毫克-48.7毫克、钙8.34毫克-9.61毫克、锌7.12毫克-7.38毫克、维生素A8.42微克-9.54微克、维生素E1.19微克-1.29微克、氨基酸总量16.83克-17.61克,镁28.2毫克-30.2毫克/千克、硒0.369毫克/千克-0.378毫克/千克。
钦州石斑鱼钦州石斑鱼

钦州石斑鱼产地环境

钦州石斑鱼(4张)
钦州市北枕山地,南濒海洋,地势北高南低。南部属低丘滨海岗地、平原区,有冲积平原一钦江三角洲。自西向东分布有茅岭江、钦江、金鼓江、鹿耳环江、大灶江、大风江等数条独立流系,海岸线长562千米,河口港湾众多,水域资源丰富。钦州石斑鱼生长的独特自然条件有:
①产地处亚热带向热带过渡性质的海洋季风气候,温暖雨多、无霜期长;
②产地为河口海域,分布有多条独立入海的河流,夹带大量的淡水及营养物质入海,为生物资源提供丰富的营养源;
③海域自然环境保护好,水质良好,动植物群落完整,沿岸红树林密集分布,“海中熊猫”中华白海豚游弋其中。

钦州石斑鱼历史渊源

钦州石斑鱼捕捞及养殖历史悠久,富有文化底蕴。
2016年,钦州市出台关于《钦州市现代生态养殖业发展规划(2016-2025年)》。
2017年,钦州市委、市政府发展包括钦州石斑鱼在内的渔业产业,出台了相关优惠扶持政策。

钦州石斑鱼生产情况

2017年,钦州石斑鱼年产量3500吨,产值达2亿元以上。
2018年,钦州石斑鱼保护面积952.35平方公里,生产规模4500公顷,年总产量3500吨。

钦州石斑鱼产品荣誉

2018年2月12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钦州石斑鱼”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钦州石斑鱼地理标志

钦州石斑鱼地域保护范围

钦州石斑鱼的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钦州市所辖钦州港区、三娘湾区,钦南区的龙门镇、康熙岭镇、尖山镇、大番坡镇沙埠镇犀牛脚镇那丽镇东场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08°27′35.12″-108°57′28.05″,北纬21°35′20.62″-21°51′34.13″。

钦州石斑鱼质量技术要求

  • 特定生产方式
(1)场地要求
水质良好的浅海、港湾,以及滨海的池塘。①选择风平浪小、潮流畅通、开阔水域、水深适宜的海域放置网箱;②选择海水排灌方便、不渗漏的土质建设池塘;③选择海水比重保持在1.010-1.025的地带或海域;④选择附近没有污染源,无污物和污水进入,水源水质应符合GB 11607-1989 渔业水质标准的的规定,养殖水质应符合NY 5052-2001 无公害食品 海水养殖用水水质的规定。
(2)苗种
钦州石斑鱼苗种主要来源于人工繁育及天然海区。按照NY/T 5273-2004无公害食品鲈鱼养殖技术规范标准挑选健康苗种,苗种应具备体质健壮,无损伤,反应灵敏,活力强等特点。
(3)养殖方式
网箱养殖:适宜用木结构或HDPE结构网箱,网箱设置于潮流通畅、水深适宜的浅海、海湾等开阔水域,海区水流速度0.07-0.30米/秒,溶氧量5毫克/升以上。入箱规格在50克/尾以上,密度小于50尾/米,成鱼饲养单产15-25千克/米。
池塘养殖:池塘面积不宜过大,水深1.8米以上,排灌方便,通路通电,要求配套安装充氧设施;鱼种培育放养密度5000尾/亩左右;成鱼养殖放养密度800-1000尾/亩,可与其他鱼虾混养。
(4)生产管理
生产管理执行NY/T 5273-2004 无公害食品 鲈鱼养殖技术规范。坚持合理的养殖密度、保持良好养殖环境、做好日常生产记录,严格执行《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严禁使用水产违禁投入品等。
(5)收获
钦州石斑鱼商品规格要求个体体重500克以上。
  • 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钦州石斑鱼专用标志使用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农产品地理标志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或产品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
和产品名称组合型式字样,产品名称为申请名称(钦州石斑鱼);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4)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