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化店矿泉水

原产地河南

- 地标证书编号: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
- 地标认证时间:2010年04月06日
- 品质特点:水色清洌,质优味纯,甘甜爽口
- 地理标志分类: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
- 地标批准文号: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0年第29号
- 地标批准时间:2010年04月06日
产品百科
陈化店矿泉水,河南省鄢陵县陈化店镇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陈化店矿泉水指河南省鄢陵县陈化店镇采用天然矿泉水生产的饮用水。陈化店矿泉水甘甜爽口,富含人体所需的锶、偏硅酸等多种微量元素,且水质属低钠盐、重碳酸钙镁型,以之泡茶,汤水浓稠,香气浓郁。
2010年04月06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陈化店矿泉水”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中文名
陈化店矿泉水
产地名称
河南省鄢陵县陈化店镇
品质特点
水色清洌,质优味纯,甘甜爽口
地理标志
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
批准文号
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0年第29号
批准时间
2010年04月06日

陈化店矿泉水产品特点

陈化店矿泉水开采于保护地域范围内,含量丰沛,观之清洌,因特定的水源和自然环境条件,使其质优味纯,甘甜爽口,富含人体所需的多种微量元素,尤其是锶、偏硅酸含量远高于国家标准,其感观、品味、理化指标有着明显地理的特征。其中,锶≥0.60毫克/升,偏硅酸≥26.0毫克/升,溶解性总固体≥600毫克/升,砷≤0.005毫克/升,铜≤0.05毫克/升,氟化物≤0.5毫克/升,亚硝酸盐≤0.01毫克/升。
陈化店矿泉水陈化店矿泉水

陈化店矿泉水产地环境

陈化店镇由于地质作用,地下土壤被第四系的松散沉积物所覆盖。陈化店矿泉水主要取之中深层地下水,中深层地下水泉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在长时间与周围介质接触中,溶解了周围介质中的可溶性元素,从而富集生成矿泉水。陈化店矿泉水甘甜爽口,富含人体所需的锶、偏硅酸等多种微量元素,且水质属低钠盐、重碳酸钙镁型。
陈化店矿泉水主要埋藏于浅层地下水之下350米以上的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中,其中埋藏较浅的水量丰富区,含水层顶板埋深仅为50—100米,每日单井出水量达1200—2300立方米,矿泉水开发的难度远于小于山区和丘陵地区,综合利用和产品运输的成本相对低廉。陈化店矿泉水主要分布在陈化店镇西明义、东明义、伍子、马桥、杨刘、苏庄、西后杜、云汉、赵寨等九个行政(自然)村,分布相对集中,有利于水资源开发管理,形成规模聚集效应,尤为突出的是,陈化店矿泉水资源主要分布区域为鄢陵县花木种植核心区,林木覆盖率高达70%以上,良好的生态系统和优质的地表水,有利于天然矿泉水的良性循环与永续利用。

陈化店矿泉水历史渊源

传说三国时期,神医华佗行医到此,发现一泓清泉从地下涌出,清澈透亮,用手捧饮,顿觉甘甜滋润,神清气爽,华佗即用此水为百姓医病。当地百姓为了纪念华佗,遂把此地称作东名医。
明朝永乐年间,画家陈画闻东名医泉水有强身健体、祛病除疾之功效,迁居到此地,开设画店,以泉水泡茶供过往商客饮用。当地人纷纷效仿,开起了茶馆,水美而茶香,于是陈画店茶逐渐声名远扬,当地人遂把东名医更名为陈画店,陈画店泉水因此得名。
新中国成立后,陈画店更名为陈化店。
20世纪80年代中期,陈化店泉水更名为陈化店矿泉水。当年许多人途经陈化店,都用水壶、水袋等装一些陈化店矿泉水回家或途中饮用。各地高档宾馆、茶馆、茶楼也经常到陈化店购水,陈化店矿泉水的品牌逐渐被叫响。
陈化店矿泉水陈化店矿泉水

陈化店矿泉水生产情况

2008年,陈化店矿泉水产量达到500万吨,销售额达到3亿多元,产量占河南省60%以上的份额。
2012年,陈化店镇有规模以上矿泉水、饮用水企业10家,产值达7000万元,带动2000余人就业。
2015年,陈化店镇已拥有矿泉水生产企业15家、从业人员3000多人,年产量500万吨、销售额3亿多元。

陈化店矿泉水产品荣誉

2010年04月06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陈化店矿泉水”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陈化店矿泉水陈化店矿泉水

陈化店矿泉水地理标志

陈化店矿泉水地域保护范围

陈化店矿泉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河南省鄢陵县陈化店镇现辖行政区域。

陈化店矿泉水质量技术要求

(一)开采条件
开采于保护地域范围内,地下100至300米的第四系中、下更新统下部冲积、湖积含水层,水化学成分类型为Na·Mg—HCO3·SO4·Cl型水,开采限量2000立方米/日。
(二)水源地保护
1.严格保护区:在矿泉水水源井外围半径15米范围内设立防护网,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陈化店矿泉水
陈化店矿泉水(3张)
2.限制区:在矿泉水水源井取水点周边30米范围内设立防护栏,禁止进行有可能引起含水层受污染和破坏的各项活动。
3.监察区:在矿泉水水源井外围影响半径2倍,2R=1000米范围内,不得勘查新的水源井,避免井群干扰,影响水源井开采量,保护水源井水质,不受污染。
4.水源补给区:在矿泉水主要补给区双洎河上游基岩山区及水系流域加强生态保护,严禁建设污染企业。
(三)开采和加工
1.应在保证天然矿泉水卫生安全和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进行开采、加工与灌装。
2.在不改变矿泉水基本特征和主要成分的条件下,允许过滤、杀菌处理。
3.不得用容器将矿泉原水运至异地灌装。
(四)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色度/度≤10并不得呈现其他异色,浑浊度/NTU≤2,常温条件下水中不得有矿物质沉淀。
2.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锶(以sr计),毫克/升 ≥
0.60
偏硅酸H2SiO3,毫克/升≥
26.0
溶解性总固体,毫克/升≥
600
砷,毫克/升 ≤
0.005
铜,毫克/升 ≤
0.05
氟化物(以F计),毫克/升 ≤
0.5
亚硝酸盐(以NO2计),毫克/升≤
0.01
3.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陈化店矿泉水专用标志使用

陈化店矿泉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河南省鄢陵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陈化店矿泉水的法定检测机构由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