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布查尔大米

原产地新疆
察布查尔县扎库齐牛录乡寨牛录村水稻专业合作社

- 产地市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
- 产品大类:种植业类
- 产地小类:粮食类
- 地标证书编号:AGI00706
- 地标认证时间:2011
- 品质特点:颗粒饱满、晶莹透亮,胶质含量高、口感佳
- 地理标志分类: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 地标批准文号:国家农业部公告第1675号
- 地标批准时间:2011年11月22日
产品介绍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是全国唯一的以锡伯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的锡伯自治县,位于新疆伊犁河南岸,据《锡伯族百科全书》记载:明末清初,锡伯族的农业生产有了较大发展,以致其生产的“锡伯米”名扬四海。“察布查尔”锡伯语即“粮仓”之意,察布查尔种植大米的历史源远流长距今已有256年, 产品因其商品性和营养高而远销国内国际市场。锡伯族百科全书、察县县志等文献资料中记载了其种植历史和产业现状。为了维护新疆地区的政治稳定,1764年清朝政府抽调一支3000多人的锡伯族官兵于农历四月十八从沈阳出发,锡伯官兵携带家眷历尽一年半艰苦跋涉西迁到现在的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驻防屯田(“察布查尔”锡伯语即“粮仓”之意)。1808年(嘉庆十三年),锡伯族领袖---图伯特,为巩固边防、发展生产,带领锡伯族官兵兴修水利,经过六年(1802年—1808年)的辛勤劳动,挖出了深一丈,渠底宽一丈二寸,渠面宽三丈,东西长达二百余里“察布查尔布哈”(“布哈”锡伯语意为“大渠”之意)。大渠的建成,使当地生产水源得到解决,成了水稻种植的开元,同时也养育了英勇的锡伯儿女。1809年图伯特进京朝觐,特意带去了“察布查尔”生产的“察布查尔大米”,把“察布查尔的大米”作为礼物送给了皇帝,得到了嘉庆皇帝的大大赞赏。
而今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已成为新疆三大水稻种植基地之一。察布查尔大米以水稻“农林315”“超级稻2号”为主。品种具有整精米率高、胶稠度高、米粒洁白细长、米质口感清香的特点。

生态环境

1. 水文情况:察布查尔县境内3条大河流和17条渠道纵横,均发源于天山西部冰川,天然雪水融化,水质多含丰富矿物质,水质优良,对于水稻生长非常有利,主要3条河流径长度达到200公里,流量年总径流量达132.799亿立方米。特别是境内无大型废气排放企业,空气清洁,大气中微粒悬浮量、二氧化硫含量、氮氧化合物含量都极低,是生产优质绿色食品大米的理想佳境。
2. 土壤地貌情况:察布查尔县地势自南向北形成多级阶梯,东窄西宽,南高北低,自东向西渐趋开阔,自南向北逐渐平坦,形状象一面打开的旗帜。土质主要有壤土、轻壤土及草甸土。土壤有机质含量多在1.5%—3%,ph值在7.6—8.3之间。全县三大灌区(察南渠、察渠、大稻渠)土壤肥力中上等,碱解氮在50—120mg/kg,速效磷20—50mg/kg,速效钾100—180mg/kg。土质肥沃,水源丰沛,农业生态环境优良,素有“粮仓”之美誉。
3. 气候情况:察布查尔属北温带气候。其特点是:热量丰富,光照充足,四季分明,昼夜温差大。全年光照充足,有效光照时数为2810.4小时,作物生长季节日照总数达达1600——1800小时,无霜期平均169天,适宜的气温,丰足温适的伊犁河水,独特的光、热条件,为水稻生长提供了良好的健康发育环境,造就了品质优良的查不查尔大米水稻。

地域范围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部,素有新疆“塞外江南”的伊犁河谷盆地伊犁河南岸和中天山西端。察布查尔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包括纳达齐牛录乡:察布查尔县境内的托布中心、良繁场、坎乡;纳达齐牛录村、布占村、良繁场一连等11个乡镇(场、中心)、40个村(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位于北纬43°17′—43°57′,东经80°31′—81°43′,东与巩留县接壤,南与特克斯县、昭苏县接壤,西与哈萨克斯坦国接壤,北与伊宁市、霍城县、伊宁县隔河相望。保护面积1.3万公顷,年产量11.7万吨。

品质特性

1. 外在感观特征:察布查尔大米的唯一产地是有得天独厚的适宜水稻生长发育环境的察布查尔县,其独特的土质、水源和自然生态环境孕育了察布查尔大米独特的风味。察布查尔大米外观晶莹透亮,米粒饱满,色泽洁白鲜亮米粒整齐,光洁度高,不含杂质,蒸煮时有浓郁的香味,做出饭粒晶莹油亮结构紧密、胶质含量高、口感极佳、品味香醇,深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
2. 内在品质指标:察布查尔大米生产中保留了大米中绝大部分营养物质,避免了米中蛋白质、维生素的大量流失,整精米率高,胶稠度≥85mm,直链淀粉含量≤20%,粗蛋白含量≥5%,恶白率≤4.5%, 米质无腹白,适口性好。察布查尔大米富含维生素B1. 维生素B2. 钙、磷、铁等人体所需的 15种氨基酸。加工精度达到GB1354-86规定的等级标准。
3. 安全要求:察布查尔大米产品符合 NY/T419-2000《绿色食品 大米》的标准。

生产方式

1. 产地选择:察布查尔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包括纳达齐牛录乡、察布查尔县境内的托布中心、良繁场、坎乡;纳达齐牛录村、布占村、良繁场一连等11个乡镇(场、中心)、40个村(连)地理坐标为北纬43°17′-43°57′、东经80°43′-81°43′。产地环境符合NY/T391-2000《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所规定的二级标准。
2. 品质特性:察布查尔大米以水稻“农林315”“超级稻2号”为主。该品种具有整精米率高、胶稠度高、米粒洁白细长、米质口感清香的特点,种子质量符合GB4404.1-1996《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 
3. 生产过程管理:包括农业投入品方面的特殊使用规定:察布查尔大米生产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化肥必须与有机肥配合使用,有机肥料与无机氮的比例不超过1∶1。生产过程必须严格按照察布查尔县《绿色食品大米生产操作规程》操作。

包装规范

本规定地域范围内的察布查尔大米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察布查尔县扎库齐牛录乡寨牛录村水稻专业合作社提出申请,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

产品百科
察布查尔大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察布查尔水稻生长环境光热充足,无霜期长,利用天山雪水浇灌,出产的大米颗粒饱满、晶莹透亮,做成米饭时油光发亮、松散清爽,入口绵润筋道、爽口馨香,所熬之粥浮油如乳、汤如琼浆。
2011年1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察布查尔大米”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中文名
察布查尔大米
产地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察布查尔县
品质特点
颗粒饱满、晶莹透亮,胶质含量高、口感佳
地理标志
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批准文号
国家农业部公告第1675号
批准时间
2011年11月22日

察布查尔大米产品特点

  • 感观特征
察布查尔大米外观晶莹透亮,米粒饱满,色泽洁白鲜亮,米粒整齐,光洁度高,不含杂质,米质无腹白,适口性好,蒸煮时有浓郁的香味,做出的饭粒晶莹油亮、结构紧密、胶质含量高、口感佳、品味香醇。
  • 品质指标
察布查尔大米生产中保留了大米中绝大部分营养物质,避免了米中蛋白质维生素的大量流失,整精米率高,胶稠度≥85毫米,直链淀粉含量≤20%,粗蛋白含量≥5%,恶白率≤4.5%。
察布查尔大米富含维生素B1维生素B2、钙、磷、铁等人体所需的15种氨基酸
察布查尔大米察布查尔大米

察布查尔大米产地环境

察布查尔大米大气水文

察布查尔县境内3条大河流和17条渠道纵横,均发源于天山西部冰川,天然雪水融化,水质多含丰富矿物质,水质优良,对于水稻生长有利,主要3条河流径长度达到200公里,流量年总径流量达132.799亿立方米,水源丰沛。
察布查尔县境内无大型废气排放企业,空气清洁,大气中微粒悬浮量、二氧化硫含量、氮氧化合物含量低,是生产绿色大米的理想环境。

察布查尔大米土壤地貌

察布查尔县地势自南向北形成多级阶梯,东窄西宽,南高北低,自东向西渐趋开阔,自南向北逐渐平坦,形状象一面打开的旗帜。土质主要有壤土、轻壤土及草甸土。土壤有机质含量多在1.5%~3%,pH值在7.6~8.3之间。全县三大灌区(察南渠、察渠、大稻渠)土壤肥力中上等,碱解氮在50~120毫克/千克,速效磷20~50毫克/千克,速效钾100~180毫克/千克,土质肥沃。

察布查尔大米气候特征

察布查尔属北温带气候,其特点是:热量丰富,光照充足,四季分明,昼夜温差大。全年光照充足,有效光照时数为2810.4小时,作物生长季节日照总数达1600~1800小时,无霜期平均169天,适宜的气温,丰足温适的伊犁河水,独特的光、热条件,为水稻生长提供了良好的发育环境,造就了品质优良的察布查尔大米水稻。
察布查尔万亩水稻种植基地察布查尔万亩水稻种植基地

察布查尔大米历史渊源

“察布查尔”在锡伯语中即“粮仓”之意,察布查尔大米种植历史源远流长,已有二百多年,素有“贡米”“军粮”之称。
据《锡伯族百科全书》记载,明末清初,锡伯族的农业生产有了较大发展,生产的“锡伯米”名扬四海。
察布查尔大米察布查尔大米
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中央政府抽调一支3000多人的锡伯族官兵于农历四月十八从沈阳出发,历经一年半跋涉西迁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驻防屯田。
清嘉庆七年(1802年)起,锡伯族领袖图伯特为巩固边防、发展生产,带领锡伯族官兵兴修水利。经过六年的辛勤劳动,挖出了深一丈,渠底宽一丈二寸,渠面宽三丈,东西长达二百余里“察布查尔布哈”(“布哈”在锡伯语中意为“大渠”)。大渠的建成使当地生产水源得到解决,促进了水稻种植的发展。
清嘉庆十四年(1809年),图伯特进京朝觐,特意带去察布查尔生产的“察布查尔大米”作为礼物,得到嘉庆皇帝的赞赏。
21世纪以来,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调整水稻产业结构,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初步形成了种植规模稳定、农业现代化程度较高、综合生产能力较强的优质稻米生产基地。
2016年8月,察布查尔县政府承担建设的“有机水稻生产综合标准化示范区”项目通过目标考核验收。
2017年,察布查尔县政府引入第三方监管机构,对所有使用“察布查尔大米”地理标志大米的种植、收割、生产过程进行24小时全方位监管,并不定期对稻田内的有机水稻抽样检测,对各企业生产的大米进行批量检测,建立了严格的质量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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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布查尔大米生产情况

2011年,察布查尔大米保护面积1.3万公顷,年产量11.7万吨。
2014年,察布查尔县水稻种植面积达21.8万亩。
2018年,察布查尔县水稻种植面积达17.5万亩,优质水稻品种达90%以上。

察布查尔大米产品荣誉

2011年1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察布查尔大米”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2016年,“察布查尔大米”获得欧盟有机水稻认证。
2019年11月15日,“察布查尔大米”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2019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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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布查尔大米地理标志

察布查尔大米地域保护范围

察布查尔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包括察布查尔县纳达齐牛录乡、察布查尔县境内的托布中心、良繁场、坎乡;纳达齐牛录村、布占村、良繁场一连等11个乡镇(场、中心)、40个村(连),地理坐标为北纬43°17′~43°57′、东经80°43′~81°43′。

察布查尔大米质量技术要求

  • 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选择
察布查尔米粥察布查尔米粥
察布查尔大米产地环境应符合NY/T391-2000《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所规定的二级标准。
(2)品质特性
察布查尔大米以水稻“农林315”“超级稻2号”为主。该品种具有整精米率高、胶稠度高、米粒洁白细长、米质口感清香的特点,种子质量符合GB4404.1-1996《粮食作物种子 禾谷类》。
(3)生产过程管理
察布查尔大米生产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化肥必须与有机肥配合使用,有机肥料与无机氮的比例不超过1:1。生产过程必须严格按照察布查尔县《绿色食品大米生产操作规程》操作。
  • 质量安全规定
察布查尔大米产品符合 NY/T419-2000《绿色食品 大米》的标准。

察布查尔大米专用标志使用

地域范围内的察布查尔大米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察布查尔县扎库齐牛录乡寨牛录村水稻专业合作社提出申请,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