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百弄山羊

大化瑶族自治县畜牧管理站 【管理

原产地广西

– 产地市县: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
– 产品大类:畜牧业类
– 产地小类:肉类产品类
– 地标证书编号:AGI02423
– 地标认证时间:2018
– 品质特点:体型紧凑,肉质细嫩
– 地理标志分类: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
– 地标批准文号:国家农业农村部第40号公告
– 地标批准时间:2018年7月3日
生态环境

产地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部偏西北的红水河中游。全县辖4个镇12个乡,总面积271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62万公顷,人口46万,瑶族占21.95%,属喀斯特地貌,境内峰丛密布,东北部和西南部为峰丛洼地,东南部多为峰丛谷地,中西部为低山丘陵。红水河贯穿大化全境,整体地势呈西北向东南倾斜。
大化县地处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北缘,气候温和,雨热同季。年平均气温18.2~21.7℃,年降雨量为1249~1673mm之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4.53%;县域天然草场面积10.78万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39.69%,山羊喜欢采食的植物多达110多种;全县境内无高耗能高污染的工业企业排放废气、废物和化学药品等,境内空气中的负离子含量高达每立方厘米2万个以上;土壤中性偏酸,PH值5.5~8.0之间。土壤肥沃,有机质和水资源较丰富,水质PH值在6.5~7.5之间变化,水的物理性质良好,符合饮用水标准。由于产区特殊的土壤地貌、水质条件、气候情况和生长着丰富的牧草,全年可在山上轮牧,任其自由采食和繁殖,县域内特有的生态条件及植被群落均适宜七百弄山羊的生态学特性,有利于七百弄山羊的养殖及发展。

地域范围

地域范围为大化瑶族自治县全境,包括七百弄乡、雅龙乡、板升乡、大化镇、都阳镇、北景镇、岩滩镇、共和乡、贡川乡、六也乡、百马乡、古文乡、古河乡、江南乡、羌圩乡、乙圩乡等十六个乡镇,中心产区为七百弄乡、雅龙乡、板升乡。地理坐标为:东经107°20′15〞~108°2′14〞,北纬23°56′16〞~24°22′15〞,总面积2716平方公里。2016年全县山羊饲养量为35.49万只,其中存栏量为16.02万只,出栏量为19.47万只。

品质特性

1. 外在感官特征
七百弄山羊体型紧凑,全身被毛以棕黄色为主,少量麻灰色或麻黑色。公、母羊大多数有角,极少数无角,公羊及大多数母羊下颌有髯,部分羊颈下有肉垂。公羊角粗大,向后方弯曲并略向两侧扭转,前躯发达,四肢粗壮,蹄黑色、坚实,体型呈长方形,体态雄壮;全身毛色以麻黑色为主,颈部两侧有棕黄色毛带。母羊角多呈镰刀状,后躯深广,背腰平直,尻部略斜,体型较清秀,略呈楔形;从角基部中点沿颈背至尾根有黑毛带,肩胛两侧连成黑毛带与背部黑毛带在鬐甲部交叉构成十字形;从角基部前缘经内眼角沿鼻梁两侧至口角各有白毛带;四肢胫部有黑白毛带、前黑后白;会阴部两侧各有一束白毛带。
七百弄山羊肉质细嫩而有弹性,颜色呈深红色,肌间结缔组织少;脂肪含量低,蛋白质、氨基酸总量及微量元素含量高;其味鲜美,膻、腥味小。
2. 内在品质
经检测:七百弄山羊羊肉含蛋白质18.1~21.5g/100g,脂肪1.28~3.54g/100g,能量437~460KJ/100g,灰分0.31~1.63g/100g,氨基酸总量16.13~20.08g/100g,肌苷酸127~172mg/100g,铁17.1~29.0mg/kg,锌41.4~55.4mg/kg,钙25.8~37.2mg/kg,镁180~213mg/kg,磷0.163~0.187%。
3. 安全规定:产品生产、销售必须遵循《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动物防疫法》、《种畜禽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无公害畜产品生产标准,强化对养殖基地的管理,加强山羊产权保护,加大保种选育力度,实施规模化产业化生产。通过引进和吸收先进的生产管理技术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

生产方式

1. 产地选择与特殊内容规定:场址选择地势高燥,采光充足、隔离条件好、远离村庄,周围无“三废”工厂、医院、垃圾场等污染源的林地或山坡等。
七百弄山羊产地环境质量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NY/T388-1999)
《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NY5027-2008)
《无公害食品畜禽产品加工用水水质》(NY5028-2008)
2. 品种选择与特定要求:七百弄山羊耐寒暑,耐粗牧,生长发育快,性成熟早(母羊5~6月龄,公羊6-8月龄),繁殖率高,抗病力强。品种选择符合七百弄山羊特征特性。
3. 生产过程管理:①饲养方式:根据不同情况采取自然放牧、半放牧半舍饲等方式,自然放牧采用纯天然牧草,舍饲采用本土农作物及其产品或种植优良牧草,所使用的配方或混合的成品或半成品饲料,确保原料的纯正,达到无公害饲料品质要求。饲料、兽药、舔砖、添加剂的使用符合以下要求: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NY5032-2006)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NY5030-2016)
②种羊饲养管理:种公羊配种养殖预备期饲养应增加玉米、豆饼、麦麸等精饲料的喂量,配种期应加强运动,以保证种公羊能产生品质优良的精液。配种后复壮期,精饲料的喂给量不减,增加放牧时间。经过一段时间后,再适量减少精料,逐渐过渡到非配种期饲养。种母羊的空怀期和哺乳后期需要添加风干饲料,同时应抓紧放牧,使母羊快速复壮,争取满膘迎接配种。妊娠前期营养与空怀期相同,放牧饲养可满足要求。妊娠后期需要足够营养物质,应补给风干饲料、多汁饲料和含蛋白质、矿物质、维生素的饲料。哺乳前期应保证母羊的营养,适当增加风干饲料和豆饼、麸皮、食盐、多汁饲料等。
③饮水条件:水源以山泉、地头水柜、水井的水为主,符合饮用水标准。
④羊舍建设:选择背风向阳、地势较高、土质干燥的地方建造。
羊舍为高架床结构,羊床离地面1~2M以上,每只羊占舍内面积1.0㎡~2.0㎡。
⑤疫病防治:每年按免疫程序进行羊口蹄疫、山羊痘、羊小反刍兽疫苗等防疫注射,实行早春驱虫;加强羔羊疫病防治,提高羔羊成活率。
4. 产品收获、屠宰技术规程:屠宰加工过程必须符合《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GB12694-2016)-2017年12月23日实施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1992)。
①七百弄山羊生长到12月龄即可屠宰,屠宰平均体重为:成年公羊35-55kg、成年母羊25-45kg。成年羊屠宰率50.3%,净肉率35.5%。
②七百弄山羊出栏时需经产地检疫,屠宰时需经屠宰检疫。检疫按照动物检疫规程进行。
5. 养殖档案要求:所有养殖户或养殖场都要建立养殖档案,要求有生产记录,繁殖记录、月动态表、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诊疗记录,防疫监测记录,病死无害化处理记录,产品销售记录等。档案记录保存2年以上。

包装规范

1. 活体运输标识:七百弄山羊活体外调运输凭免疫耳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运输;种羊调出省外的,按照新修订的《广西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指南》(桂动监〔2015〕10号)执行。运输车辆应搭层分格装羊,每格装5只~10只,车辆装前卸后全面消毒。
2. 肉产品包装:依照羊肉质量分级标准,真空包装,包装规格为5kg/箱~10kg/箱,并标明产品生产日期,冷冻贮藏,全程冷链运输。贮藏、运输必须符合《家畜屠宰、加工企业兽医卫生规定》的要求。
3. 地域范围内的七百弄山羊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产品百科
七百弄山羊,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大化县地处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北缘,气候温和,雨热同季。年平均气温18.2-21.7℃,年降雨量为1249-1673毫米之间,适宜养殖山羊。七百弄山羊体型紧凑,全身被毛以棕黄色为主,少量麻灰色或麻黑色。七百弄山羊肉质细嫩而有弹性,颜色呈深红色,肌间结缔组织少;脂肪含量低,蛋白质、氨基酸总量及微量元素含量高;其味鲜美,膻、腥味小。
2018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对“七百弄山羊”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中文名
七百弄山羊
产地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
品质特点
体型紧凑,肉质细嫩
地理标志
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
批准文号
国家农业农村部第40号公告
批准时间
2018年7月3日

七百弄山羊产品特点

七百弄山羊品质特性

七百弄山羊(6张)

七百弄山羊体型紧凑,全身被毛以棕黄色为主,少量麻灰色或麻黑色。公、母羊大多数有角,极少数无角,公羊及大多数母羊下颌有髯,部分羊颈下有肉垂。公羊角粗大,向后方弯曲并略向两侧扭转,前躯发达,四肢粗壮,蹄黑色、坚实,体型呈长方形,体态雄壮;全身毛色以麻黑色为主,颈部两侧有棕黄色毛带。母羊角多呈镰刀状,后躯深广,背腰平直,尻部略斜,体型较清秀,略呈楔形;从角基部中点沿颈背至尾根有黑毛带,肩胛两侧连成黑毛带与背部黑毛带在鬐甲部交叉构成十字形;从角基部前缘经内眼角沿鼻梁两侧至口角各有白毛带;四肢胫部有黑白毛带、前黑后白;会阴部两侧各有一束白毛带。

七百弄山羊肉质细嫩而有弹性,颜色呈深红色,肌间结缔组织少;脂肪含量低,蛋白质、氨基酸总量及微量元素含量高;其味鲜美,膻、腥味小。

七百弄山羊营养价值

经检测:七百弄山羊羊肉含蛋白质18.1-21.5克/100克,脂肪1.28-3.54克/100克,能量437-460千焦/100克,灰分0.31-1.63克/100克,氨基酸总量16.13-20.08克/100克,肌苷酸127-172毫克/100克,铁17.1-29.0毫克/千克,锌41.4-55.4毫克/千克,钙25.8-37.2毫克/千克,镁180-213毫克/千克,磷0.163-0.187%。

七百弄山羊产地环境

七百弄山羊产地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部偏西北的红水河中游。全县辖4个镇12个乡,总面积271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62万公顷,人口46万,瑶族占21.95%,属喀斯特地貌,境内峰丛密布,东北部和西南部为峰丛洼地,东南部多为峰丛谷地,中西部为低山丘陵。红水河贯穿大化全境,整体地势呈西北向东南倾斜。
大化县地处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北缘,气候温和,雨热同季。年平均气温18.2-21.7℃,年降雨量为1249-1673毫米之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4.53%;县域天然草场面积10.78万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39.69%,山羊喜欢采食的植物多达110多种;全县境内无高耗能高污染的工业企业排放废气、废物和化学药品等,境内空气中的负离子含量高达每立方厘米2万个以上;土壤中性偏酸,pH值5.5-8.0之间。土壤肥沃,有机质和水资源较丰富,水质pH值在6.5-7.5之间变化,水的物理性质良好,符合饮用水标准。由于产区特殊的土壤地貌、水质条件、气候情况和生长着丰富的牧草,全年可在山上轮牧,任其自由采食和繁殖,县域内特有的生态条件及植被群落均适宜七百弄山羊的生态学特性,有利于七百弄山羊的养殖及发展。

七百弄山羊历史渊源

1988年,大化瑶族自治县饲养山羊7.4万只。
1992年,大化瑶族自治县山羊在实施的“贷羊还羊”扶贫产业项目。
2018年,大化举办七百弄羊养殖技术培训。

七百弄山羊生产情况

2016年,大化瑶族自治县山羊饲养量为35.49万只,其中存栏量为16.02万只,出栏量为19.47万只。
2017年,大化瑶族自治县发展山羊养殖35万只,出栏19万只。
2018年,大化瑶族自治县在大化镇建设七百弄山羊种羊规模养殖场2个,种羊存栏数量1930只,并在七百弄乡建设七百弄山羊养殖示范点10个,示范养殖1032只。

七百弄山羊产品荣誉

2018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对“七百弄山羊”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七百弄山羊地理标志

七百弄山羊地域保护范围

七百弄山羊的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所辖七百弄乡雅龙乡、板升乡、大化镇、都阳镇、北景镇岩滩镇、共和乡、贡川乡、六也乡、百马乡、古文乡、古河乡、江南乡、羌圩乡、乙圩乡共计16个乡(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07°20′15″-108°02′14″,北纬23°56′16″-24°22′15″。

七百弄山羊质量技术要求

  • 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选择与特殊内容规定:场址选择地势高燥,采光充足、隔离条件好、远离村庄,周围无“三废”工厂、医院、垃圾场等污染源的林地或山坡等。
七百弄山羊产地环境质量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Y/T388-1999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 5027-2008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 5028-2008无公害食品 畜禽产品加工用水水质
(2)品种选择与特定要求:七百弄山羊耐寒暑,耐粗牧,生长发育快,性成熟早(母羊5-6月龄,公羊6-8月龄),繁殖率高,抗病力强。品种选择符合七百弄山羊特征特性。
(3)生产过程管理:①饲养方式:根据不同情况采取自然放牧、半放牧半舍饲等方式,自然放牧采用纯天然牧草,舍饲采用本土农作物及其产品或种植优良牧草,所使用的配方或混合的成品或半成品饲料,确保原料的纯正,达到无公害饲料品质要求。饲料、兽药、舔砖、添加剂的使用符合以下要求:
NY 5032-2006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NY/T 5030-2016 无公害农产品 兽药使用准则
②种羊饲养管理:种公羊配种养殖预备期饲养应增加玉米、豆饼、麦麸等精饲料的喂量,配种期应加强运动,以保证种公羊能产生品质优良的精液。配种后复壮期,精饲料的喂给量不减,增加放牧时间。经过一段时间后,再适量减少精料,逐渐过渡到非配种期饲养。种母羊的空怀期和哺乳后期需要添加风干饲料,同时应抓紧放牧,使母羊快速复壮,争取满膘迎接配种。妊娠前期营养与空怀期相同,放牧饲养可满足要求。妊娠后期需要足够营养物质,应补给风干饲料、多汁饲料和含蛋白质、矿物质、维生素的饲料。哺乳前期应保证母羊的营养,适当增加风干饲料和豆饼、麸皮、食盐、多汁饲料等。
③饮水条件:水源以山泉、地头水柜、水井的水为主,符合饮用水标准。
④羊舍建设:选择背风向阳、地势较高、土质干燥的地方建造。
羊舍为高架床结构,羊床离地面1-2米以上,每只羊占舍内面积1.0平方米-2.0平方米。
⑤疫病防治:每年按免疫程序进行羊口蹄疫、山羊痘、羊小反刍兽疫苗等防疫注射,实行早春驱虫;加强羔羊疫病防治,提高羔羊成活率。
(4)产品收获、屠宰技术规程:屠宰加工过程必须符合GB 126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和GB 13457-1992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①七百弄山羊生长到12月龄即可屠宰,屠宰平均体重为:成年公羊35-55千克、成年母羊25-45千克。成年羊屠宰率50.3%,净肉率35.5%。
②七百弄山羊出栏时需经产地检疫,屠宰时需经屠宰检疫。检疫按照动物检疫规程进行。
(5)养殖档案要求:所有养殖户或养殖场都要建立养殖档案,要求有生产记录,繁殖记录、月动态表、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诊疗记录,防疫监测记录,病死无害化处理记录,产品销售记录等。档案记录保存2年以上。
  • 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产品生产、销售必须遵循《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种畜禽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无公害畜产品生产标准,强化对养殖基地的管理,加强山羊产权保护,加大保种选育力度,实施规模化产业化生产。通过引进和吸收先进的生产管理技术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

七百弄山羊专用标志使用

(1)活体运输标识:七百弄山羊活体外调运输凭免疫耳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运输;种羊调出省外的,按照新修订的《广西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指南》(桂动监〔2015〕10号)执行。运输车辆应搭层分格装羊,每格装5只-10只,车辆装前卸后全面消毒。
(2)肉产品包装:依照羊肉质量分级标准,真空包装,包装规格为5千克/箱-10千克/箱,并标明产品生产日期,冷冻贮藏,全程冷链运输。贮藏、运输必须符合《家畜屠宰、加工企业兽医卫生规定》的要求。
(3)地域范围内的七百弄山羊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