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树上干杏

原产地新疆
霍城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 产地市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
- 产品大类:种植业类
- 产地小类:果品类
- 地标证书编号:AGI01887
- 地标认证时间:2016
- 品质特点:杏肉劲道、食之甘甜、细腻无渣
- 地理标志分类: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2] 
- 地标批准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84号[2] 
- 地标批准时间:2016年3月31日[2] 
生态环境

1. 水文情况:霍城县境内群山起伏,河流纵横,水源十分丰富,境内有伊犁河、霍尔果斯河等水系,水系分布极广。河水均来自高山冰川雪融水,水质天然清纯,富含各类矿物,水质资源保持良好,是理想的农业用水,可保证霍城树上干杏保护区的生产灌溉用水。2. 土壤地貌情况:霍城树上干杏生产区土质宜为透气性良好的砂壤土,土质松软,含沙质,地下水位适宜,土壤轻度盐碱,且富含钾元素,耕层结构良好,是形成霍城树上干杏的独有风味口感的重要因素之一。3. 气候情况:霍城县地处中纬度地带的欧亚大陆腹地,属温带大陆性半干旱气候。霍城县地处伊犁河谷地带,地势为东北高西南低,北部山区是域地势为东北高西南低,三面环山所以冬暖夏凉,有着适宜林果生长的逆温带气候,小气候特征明显。气候湿润,平均年气温7.9℃,≥10℃的年积温为3200~3500℃,无霜期为156~165天,全年日照数为2556~3028小时,平均为2826小时,全日照的环境较佳,昼夜温差大,非常适合树上干杏的生长,由于夏秋两季气候炎热干燥,非常适合杏子自然风干于树上,有利于保持其原汁原味。

地域范围

霍城县位于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部,北依天山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的温泉县、博乐市毗连;南濒伊犁河与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隔水相望;东与伊宁县、伊宁市邻;西以霍尔果斯河为界与哈萨克斯坦接壤。霍城树上干杏地理标志区域保护范围包括:兰干乡、清水河镇、芦草沟镇、三道河乡、水定镇、惠远镇、良繁场、果子沟牧场、三宫乡、大西沟乡以及萨尔布拉克镇,共计11个乡、镇、场,77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80°11′~81°24′,北纬43°39′~44°50′,海拔高度为540—1100米。霍城树上干杏的保护面积为3700公顷,年产量18500吨。

品质特性

1. 外在感官特征:鲜果色泽黄中带红非常鲜艳,果肉甜香无酸味,口感甜糯多汁,杏香浓郁。干果单果重5~8克,杏肉劲道、食之甘甜、细腻无渣。脱水后每公斤干果果肉为74.5%(果核25.5%),果仁11.4%,果核壳14.1%。2. 内在品质:霍城树上干杏还原糖含量在8.5~12.5(g/100g)之间,蛋白质含量在2.98~4.10(g/100g)之间,胡萝卜素含量在1.8~ 3.5(mg/Kg)之间,钾含量在2.05~3.05%。3. 安全要求:霍城树上干杏质量安全应符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茄果类蔬菜等58类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目录的通知》(农办质[2015]4号)中“核果类水果”的要求。

生产方式

1. 产地选择:霍城树上干杏的生产总原则是严格按NY 5240《无公害食品 杏》标准进行,实行专业化生产,专业化监督,产业化模式。土壤环境质量达到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规写的Ⅱ类土壤环境持量标准,灌溉水质量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规定的二类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产地环境符合NY/5013《无公害食品林果类产品产地环境技术》。杏园选择:应选择在排水良好,背风向阳,有高大防护林,海拔在770~2000米逆温带山坡地、砂地、壤土地块建园。附近无污染源及其它不利条件,土层厚度1米以上,PH值低于8.5,总盐含量低于0.3%,地下水位低于1.5米,表层有机质含量不低于1%。2. 品种选择:选择天山北麓特克斯河谷和伊犁河谷特有的野生小甜杏,并以其为砧木,经过多年人工驯化的苗木接穗品种,授粉树均使用野生杏树。3. 生产过程管理:霍城树上干杏生产严格按照NY5240-2004《无公害食品杏》标准规范生产和管理。3.1. 苗木定植:分春季栽树和秋季栽树。伊犁河谷春季栽树均以春季土壤解冻后至杏树萌芽前栽植,宜3月底到四月初进行。干旱缺水区提倡秋季栽树,秋栽以杏树落叶休眠后至土壤封冻前栽植时间一般在10月底至11月上中旬。定植前先测好栽植行,按3*5m的株行距,先开沟再于沟中挖穴栽植,沟宽0.8m,沟深0.2m,穴直径0.6m,深0.6m。测定好全部栽植行,用木桩做好标记。同时做好土壤的深耕翻作,增加土壤空隙度,降低容量,提高土壤的保水力,达到高产优质的目的。3.2. 整形修剪:初果期树修剪继续采用轻截多缓放,疏除竞争枝的修剪技术,加大主枝角度以及进行多次摘心,进一步缓和树势,增加结果量,加快进入盛果期,培育中、小型结果枝组。同时注意主枝延长头继续短截,进一步扩大树冠,侧枝上继续培养各类枝组,增加结果面积,提高产量。3.3. 盛果期树的修剪:主要任务是调整生长与结果的关系,保持树势稳健,延长盛果年限。修剪时要打开光路,让阳光能射进内膛。对结果3~5年的小枝组,要逐年短截更新。对连续结果多年的长缓枝,要及时回缩到有生长势的新带头枝处。要保持全树新梢生长量在30cm左右。对长果枝在三分之一处短截,中、短果枝群要适当短截,刺激更新生长,保持健壮。3.4. 土肥水管理:霍城树上干杏生产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且化肥和有机肥配合使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霍城树上干杏种植技术操作规程》、《农药合理使用准则》、《肥料合理使用准则》等标准操作。3.5. 病虫害防治:由于处于逆温带的特殊环境,霍城树上干杏上基本不发病,主要加强田间管理,生物防治为主,基本不使用药物防治,大大提高了树上干杏的品质,同时对环境保护也起到很大作用。3.6. 产品的收获:霍城树上干杏成熟后,果梗不宜脱落,而其成熟期正值7月,霍城县白天气温在25~35度,树上干杏通过日照,干燥季风吹拂,吸杏树之脂慢慢风干于树上,果肉水份可降到50%以下,其特点比鲜果保质期长,销售四季。

包装规范

本规定地域范围内的霍城树上干杏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霍城县农业技术推广站提出申请,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

产品百科
霍城树上干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伊犁地区霍城县属典型的逆温带大陆性干旱半荒漠气候,光照充足,昼夜温差大,土质肥美,具有发展果林业优越的地理条件。霍城县树上干杏俗称“吊树干杏”,原为该地野生杏,后经人工种植成为林果产品,霍城地区的新疆兵团61团就曾以种植树上干杏闻名。霍城树上干杏因其红透熟后风干在树枝上不脱落而得名,其风味独特,鲜果成熟后,黄中带红,果肉甜香,无酸味,口感好。
2016年3月31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霍城树上干杏”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中文名
霍城树上干杏
产地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
品质特点
杏肉劲道、食之甘甜、细腻无渣
地理标志
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批准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84号
批准时间
2016年3月31日

霍城树上干杏产品特点

霍城树上干杏外在特征

霍城树上干杏鲜果色泽黄中带红非常鲜艳,果肉甜香无酸味,口感甜糯多汁、杏香浓郁。干果单果重5~8克,杏肉劲道、食之甘甜、细腻无渣。脱水后每千克干果果肉为74.5%(果核25.5%),果仁11.4%,果核壳14.1%。
霍城树上干杏霍城树上干杏

霍城树上干杏内在品质

霍城树上干杏还原糖含量在8.5~12.5克/百克,蛋白质含量在2.98~4.10克/百克,胡萝卜素含量在1.8~3.5毫克/千克,含量在2.05~3.05%。霍城树上干杏包含能溶于水的糖、酸、维生素、矿物质等占果实总质量百分比高。

霍城树上干杏产地环境

霍城树上干杏地理土壤

霍城县境内群山起伏,海拔高度为540~1100米。霍城树上干杏生产区土质宜为透气性良好的砂壤土,土质松软,含沙质,地下水位适宜,土壤轻度盐碱,且富含钾元素,耕层结构良好,是形成霍城树上干杏的风味口感的重要因素之一。

霍城树上干杏水文情况

霍城县域内河流纵横,水源丰富,境内有伊犁河霍尔果斯河等水系,水系分布极广。河水均来自高山冰川雪融水,水质天然清纯,富含各类矿物,水质资源保持良好,作为农业用水,可保证霍城树上干杏保护区的生产灌溉用水。

霍城树上干杏气候情况

霍城树上干杏霍城树上干杏
霍城县地处中纬度地带的欧亚大陆腹地,属温带大陆性半干旱气候。因伊犁河谷地带,地势为东北高西南低,北部山区是域地势为东北高西南低,三面环山所以冬暖夏凉,有着适宜林果生长的逆温带气候,小气候特征明显。该地区气候湿润,平均年气温7.9℃,≥10℃的年积温为3200~3500℃,无霜期为156~165天,全年日照数为2556~3028小时,平均为2826小时,全日照的环境较佳,昼夜温差大,适合树上干杏的生长,由于夏秋两季气候炎热干燥,适合杏子自然风干于树上,有利于保持其原汁原味。

霍城树上干杏历史渊源

霍城树上干杏霍城树上干杏
历史上霍城树上干杏曾被成为“阿力玛里果”。
《中国国情丛书-百县市经济社会调查 霍城卷(1994年)》《霍城县志》《新疆通志·瓜果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园艺志》里都有关于霍城树上干杏的记载。
20世纪80年代,霍城县新疆兵团61团开始引种扩大树上干杏栽种面积。
20世纪90年代末,霍城县新疆兵团61团大面积种植树上干杏达到1.5万亩,霍城垦区61团也被誉为“中国树上干杏之乡”。
2013年,霍城县成立二道河村树上干杏种植等特色专业合作社5个,发展林果业。
2015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以霍城树上干杏等烘干为主的多功能烘干房30座、新增保鲜库库容2万吨,加快农产品冷藏、储存、保鲜建设。

霍城树上干杏生产情况

2015年,霍城县新疆兵团61团树上干杏鲜杏总产达到4000多吨,加工后产值将达到1个亿。霍城县的霍城树上干杏保护面积为3700公顷,总产量18500吨。
霍城树上干杏霍城树上干杏

霍城树上干杏产品荣誉

2016年3月31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霍城树上干杏”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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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树上干杏地理标志

霍城树上干杏地域保护范围

霍城树上干杏的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为:霍城县所辖兰干乡清水河镇芦草沟镇三道河乡水定镇惠远镇、良繁场、果子沟牧场、三宫乡、大西沟乡以及萨尔布拉克镇共11个乡镇(场)77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80°11′~81°24′,北纬43°39′~44°50′。

霍城树上干杏质量技术要求

  • 特定生产方式
霍城树上干杏霍城树上干杏[1]
1、产地选择:霍城树上干杏的生产总原则是严格按NY 5240-2004《无公害食品 杏》标准进行,实行专业化生产,专业化监督,产业化模式。土壤环境质量达到GB 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规写的Ⅱ类土壤环境持量标准,灌溉水质量达到GB 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规定的Ⅱ类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产地环境符合NY 5013-2006《无公害食品 林果类产品产地环境条件》。
杏园选择:应选择在排水良好,背风向阳,有高大防护林,海拔在770~2000米逆温带山坡地、砂地、壤土地块建园。附近无污染源及其它不利条件,土层厚度1米以上,pH值低于8.5,总盐含量低于0.3%,地下水位低于1.5米,表层有机质含量不低于1%。
2、品种选择:选择天山北麓特克斯河谷和伊犁河谷特有的野生小甜杏,并以其为砧木,经过多年人工驯化的苗木接穗品种,授粉树均使用野生杏树。
3、生产管理:霍城树上干杏生产严格按照NY 5240-2004《无公害食品 杏》标准规范生产和管理。
3.1、苗木定植:分春季栽树和秋季栽树。伊犁河谷春季栽树均以春季土壤解冻后至杏树萌芽前栽植,宜3月底到四月初进行。干旱缺水区提倡秋季栽树,秋栽以杏树落叶休眠后至土壤封冻前栽植时间一般在10月底至11月上中旬。定植前先测好栽植行,按3米x5米的株行距,先开沟再于沟中挖穴栽植,沟宽0.8米,沟深0.2米,穴直径0.6米,深0.6米。测定好全部栽植行,用木桩做好标记。同时做好土壤的深耕翻作,增加土壤空隙度,降低容量,提高土壤的保水力,达到高产优质的目的。
3.2、整形修剪:初果期树修剪继续采用轻截多缓放,疏除竞争枝的修剪技术,加大主枝角度以及进行多次摘心,进一步缓和树势,增加结果量,加快进入盛果期,培育中、小型结果枝组。同时注意主枝延长头继续短截,进一步扩大树冠,侧枝上继续培养各类枝组,增加结果面积,提高产量。
3.3、盛果期树的修剪:主要任务是调整生长与结果的关系,保持树势稳健,延长盛果年限。修剪时要打开光路,让阳光能射进内膛。对结果3~5年的小枝组,要逐年短截更新。对连续结果多年的长缓枝,要及时回缩到有生长势的新带头枝处。要保持全树新梢生长量在30厘米左右。对长果枝在三分之一处短截,中、短果枝群要适当短截,刺激更新生长,保持健壮。
3.4、土肥水管理:霍城树上干杏生产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且化肥和有机肥配合使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霍城树上干杏种植技术操作规程》、GB/T 8321.10-2018《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十)》、NY/T 496-2010《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通则》等标准操作。
3.5、病虫害防治:由于处于逆温带的特殊环境,霍城树上干杏上基本不发病,主要加强田间管理,生物防治为主,基本不使用药物防治,大大提高了树上干杏的品质,同时对环境保护也起到很大作用。
3.6、产品的收获:霍城树上干杏成熟后,果梗不宜脱落,而其成熟期正值7月,霍城县白天气温在25~35℃,树上干杏通过日照,干燥季风吹拂,吸杏树之脂慢慢风干于树上。
  • 质量安全规定
霍城树上干杏质量安全应符合中国农业部农办质[2015]4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茄果类蔬菜等58类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目录的通知》中“核果类水果”的要求。

霍城树上干杏专用标志使用

霍城树上干杏霍城树上干杏
霍城树上干杏专用标志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实行公共标识与地域产品名称相结合的标注制度。霍城树上干杏专用标志的使用具体依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执行: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持有人“霍城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明确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霍城树上干杏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霍城树上干杏霍城树上干杏
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4、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