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蜂蜜

宝鸡市畜牧兽医中心 【管理

原产地陕西

– 产地市县:陕西省宝鸡市
– 产品大类:畜牧业类
– 产地小类:蜂类产品类
– 地标证书编号:AGI02439
– 地标认证时间:2018
– 品质特点:春夏温润,散似甘露
– 地理标志分类: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
– 地标批准文号:国家农业农村部第40号公告
– 地标批准时间:2018年7月3日
生态环境

1. 气候适宜。宝鸡蜂蜜生产区域属暖温带半湿润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2℃左右,无霜期214天,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光照充足,适宜蜜蜂繁殖与生存。
2. 蜜源丰富。宝鸡蜂蜜生产区域地处秦岭、关山、千山山系,森林覆盖率60%以上,植被丰茂,有丰富的山花、果树、油菜等蜜粉源植物和中草药资源。
3. 三季有花。宝鸡蜂蜜生产区域地貌复杂,山大沟深,最高海拔3767米,最低海拔800米,垂直落差大,形成不同的气候带,蜜粉源植物渐次开花,花期长达7-8个月。

地域范围

宝鸡蜂蜜生产区域位于陕西省宝鸡市所辖太白县、凤县、千阳县、陇县、麟游县、渭滨区、金台区、陈仓区西山地区等8个县区43个乡镇。东到麟游县常丰镇庙湾村,南到凤县留凤关镇长坪村,西到陈仓区凤阁岭镇页岭山村,北到陇县新集川镇李家庄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6°18′-108°03′,北纬33°35′-35°06′。区域内保护中蜂15.3万群,年生产蜂蜜2100吨。

品质特性

1. 外在感官特征:宝鸡蜂蜜呈金黄色或琥珀色,春夏温润,散似甘露,挑有回珠,秋冬结晶,凝如割脂,芳香浓郁。
2. 独特内在品质:宝鸡蜂蜜果糖和葡萄糖含量不低于64%,淀粉酶值不低于18。
3. 安全要求:宝鸡蜂蜜严格按照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执行。

生产方式

1. 中华蜂种。宝鸡蜂蜜生产蜂群为经过长期驯化、繁衍形成的地方良种秦岭中蜂,个体大,繁殖力强,能维持大群,抗病抗逆,善采零星花蜜。
2. 深山养殖。依中蜂习性深山饲养,选择蜜粉源植物分布密集区放置蜂箱和蜂桶。
3. 新老法结合。新法生产采用中华蜜蜂标准蜂箱(长51cm×宽48.5cm×高41cm,箱板厚度2.5cm),蜂箱架离地面15-20厘米,利用地形分散排列,呈“满天星”,并按照中蜂的生物学特性科学饲养管理。早春和蜂群繁殖阶段,加强奖励饲喂,合理加脾,加速蜂群繁殖。生产阶段科学采用继箱,饲养强群,蜂蜜采收必须在蜜蜂自然封盖之后,使用清洁器皿收储,遮阴、密闭保存。传统古法生产采用传统仿生木桶。木材自然晾干后从中刨开,挖空、钻孔、封箱,制作成直径40cm左右,长110-130cm的木桶,供蜜蜂筑巢酿蜜。一年只采收一次成熟蜜或巢蜜。
4. 科学防治病虫害。采用中草药方法防治蜂群病虫害,严禁使用违禁药物。蜂巢内多余巢脾及时提出箱外SO2熏蒸保存,避免巢虫危害。

包装规范

1. 宝鸡蜂蜜的生产经营者在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前须向登记
证书持有人提交使用申请书、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2. 经审核符合标志使用条件的,宝鸡蜂蜜农产品地理标志证书持有人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标志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责任义务。
3. 宝鸡蜂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生效后,标志使用人方可在农产品或农产品包装物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
4. 宝鸡蜂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要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如实记载地理标志使用情况,并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
5. 宝鸡蜂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需保存五年,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不得超范围使用经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产品百科
宝鸡蜂蜜,陕西省宝鸡市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宝鸡蜂蜜生产区域属暖温带半湿润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2℃左右,无霜期214天,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光照充足,适宜蜜蜂繁殖与生存。宝鸡蜂蜜呈金黄色或琥珀色,春夏温润,散似甘露,挑有回珠,秋冬结晶,凝如割脂,芳香浓郁。
2018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对“宝鸡蜂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中文名
宝鸡蜂蜜
产地名称
陕西省宝鸡市
品质特点
春夏温润,散似甘露
地理标志
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
批准文号
国家农业农村部第40号公告
批准时间
2018年7月3日

宝鸡蜂蜜产品特点

宝鸡蜂蜜品质特性

宝鸡蜂蜜呈金黄色或琥珀色,春夏温润,散似甘露,挑有回珠,秋冬结晶,凝如割脂,芳香浓郁。

宝鸡蜂蜜营养价值

宝鸡蜂蜜果糖和葡萄糖含量不低于64%,淀粉酶值不低于18。

宝鸡蜂蜜产地环境

宝鸡蜂蜜(5张)

宝鸡蜂蜜生产区域属暖温带半湿润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2℃左右,无霜期214天,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光照充足,适宜蜜蜂繁殖与生存。宝鸡蜂蜜生产区域地处秦岭、关山、千山山系,森林覆盖率60%以上,植被丰茂,有丰山花、果树、油菜等蜜粉源植物和中草药资源。宝鸡蜂蜜生产区域地貌复杂,山大沟深,最高海拔3767米,最低海拔800米,垂直落差大,形成不同的气候带,蜜粉源植物渐次开花,花期长达7-8个月。

宝鸡蜂蜜历史渊源

宝鸡养蜂历史可追溯到3000多前的西周时期,世代相沿,传承积淀,境内山区群众素有养蜂的习惯和经验。
2017年5月份,宝鸡市农业局与中国养蜂学会成功举办了“2017中国‘槐花·蜜蜂’文化旅游节(陕西·宝鸡)暨扶风野河山第十届槐花节”。
2019年,宝鸡市举行了《蜜蜂授粉与果业提质增效》论坛。

宝鸡蜂蜜生产情况

2016年末,宝鸡共有养蜂户6384户、养蜂专业合作社51个、蜜蜂存栏16.4万群,其中中蜂15.3万群,2016年实现蜂业总产值16.5亿元。
截至2017年6月底,宝鸡市共有养蜂户7193户,比上年增长11.2%;中蜂存栏17.6万箱,同比增长13.2%。蜂蜜产量2875.8吨,同比增长6.8%。贫困户共发展中蜂24274箱,建设标准化中蜂示范场65个,中蜂示范养殖基地3个。
2018年,宝鸡市有中蜂15.3万群,年生产蜂蜜2100吨。

宝鸡蜂蜜产品荣誉

2018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对“宝鸡蜂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宝鸡蜂蜜地理标志

宝鸡蜂蜜地域保护范围

宝鸡蜂蜜的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宝鸡市所辖太白县凤县千阳县、陇县、麟游县渭滨区金台区陈仓区西山地区共计8个县(区)43个乡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06°18′-108°03′,北纬33°35′-35°06′。

宝鸡蜂蜜质量技术要求

  • 特定生产方式
(1)中华蜂种。宝鸡蜂蜜生产蜂群为经过长期驯化、繁衍形成的地方良种秦岭中蜂,个体大,繁殖力强,能维持大群,抗病抗逆,善采零星花蜜。
(2)深山养殖。依中蜂习性深山饲养,选择蜜粉源植物分布密集区放置蜂箱和蜂桶。
(3)新老法结合。新法生产采用中华蜜蜂标准蜂箱(长51厘米×宽48.5厘米×高41厘米,箱板厚度2.5厘米),蜂箱架离地面15-20厘米,利用地形分散排列,呈“满天星”,并按照中蜂的生物学特性科学饲养管理。早春和蜂群繁殖阶段,加强奖励饲喂,合理加脾,加速蜂群繁殖。生产阶段科学采用继箱,饲养强群,蜂蜜采收必须在蜜蜂自然封盖之后,使用清洁器皿收储,遮阴、密闭保存。传统古法生产采用传统仿生木桶。木材自然晾干后从中刨开,挖空、钻孔、封箱,制作成直径40厘米左右,长110-130厘米的木桶,供蜜蜂筑巢酿蜜。一年只采收一次成熟蜜或巢蜜。
(4)科学防治病虫害。采用中草药方法防治蜂群病虫害,严禁使用违禁药物。蜂巢内多余巢脾及时提出箱外SO2熏蒸保存,避免巢虫危害。
  • 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宝鸡蜂蜜严格按照GB 14963-2003 蜂蜜卫生标准执行。

宝鸡蜂蜜专用标志使用

(1)宝鸡蜂蜜的生产经营者在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前须向登记
证书持有人提交使用申请书、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2)经审核符合标志使用条件的,宝鸡蜂蜜农产品地理标志证书持有人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标志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责任义务。
(3)宝鸡蜂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生效后,标志使用人方可在农产品或农产品包装物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
(4)宝鸡蜂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要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如实记载地理标志使用情况,并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
(5)宝鸡蜂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需保存五年,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不得超范围使用经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