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小米

神木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站 【管理

原产地陕西

– 产地市县: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
– 产品大类:种植业类
– 产地小类:粮食类
– 地标证书编号:AGI02436
– 地标认证时间:2018
– 品质特点:色泽莹润,颗粒浑圆
– 地理标志分类: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
– 地标批准文号:国家农业农村部第40号公告
– 地标批准时间:2018年7月3日
生态环境

1. 温度因素:本生产区域年平均日照2876小时,年总辐射量141.86千卡/平方厘米,日照时间长,光照强度大,有效积温高。7. 8月份平均温度23℃,与小米拔节至抽穗期所需温度相吻合,利于小米生长和干物质积累。
2. 降水影响:保护区属半干旱地区,年均降雨量440.8毫米,雨热同季,降水主要集中在5-9月,占全年降水量的83.3%,8月降水量最多,占27.1%,与小米生育期需水量高度吻合,是优质高产的关键。
3. 土壤条件:生产区域位于神木中南部黄土丘陵地带,土层较厚。土壤主要为黄绵土,质地疏松,保水透气性好,富含有机质和微量矿物元素,利于神木小米扎根和生长发育。

地域范围

神木小米保护区域位于陕西省神木市境内,涉及万镇、花石崖、乔岔滩、高家堡、贺家川、太和寨、沙峁、马镇、解家堡、栏杆堡、永兴、神木镇、西沟、店塔14个镇(办)231个行政村,东到马镇镇葛富村,南到万镇镇界牌村,西到高家堡镇石峁村,北到永兴办事处高庄子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0°17′-110°54′,北纬38°13′-39°01′。总保护面积7300公顷,年产量3万吨。

品质特性

1. 外在感官特征:神木小米色泽莹润,多呈黄黑绿白;颗粒浑圆,匀称饱满;熬煮粥油浓稠,滑润甜香。
2. 独特内在品质指标:神木小米含蛋白质≥9.50g/100g,维生素B1≥0.24mg/100g,锌≥30mg/kg,铁≥20mg/kg,氨基酸≥8.00g/100g,谷氨酸≥1.70g/100g。
3. 质量安全规定:神木小米质量安全严格遵照《农药管理条例》、GB2761和GB2762标准执行。

生产方式

神木小米主栽品种为神木黄沙谷、神木毛梁谷、晋谷29. 小绿谷、黑九枝等中晚熟种,生育期120-140天。生产过程中主要采用以下特定生产方式:
1. 倒茬轮作:一般与薯类、豆类、玉米、油料等作物轮作,以调节养分,恢复地力,减少病虫害。
2. 秋季深耕蓄墒,春季耙耱保墒:秋季深耕15-20厘米,加快土层熟化,减轻土壤容重,增大孔隙度,增强通气性。春季 “三墒整地”,即耙耱保墒、浅犁保墒、镇压提墒,为播种、发芽和出苗创造良好条件。
3. 适时播种:4月下旬至5月下旬播种,依品种、土壤墒情灵活掌握,生育期长的,适当早播,反之,适当推迟,最早不早于4月10日,最迟不晚于5月25日。
4. 合理施肥:秋季深翻时,每亩施高温腐熟优质农家肥3000-4000公斤为基肥;生长期,按“深、湿、少、小”的原则追肥。深,即开沟或结合中耕覆土;湿,即土壤墒情要好;少,即依墒情定数量;小,即尽可能在谷苗不太大时进行,利于根系吸收利用。
5. 中耕除草:按照“头遍浅、二遍深、三遍不伤根”的原则,从出土到收获进行3次中耕。幼苗期,结合间苗、定苗浅中耕,既可除草又能控苗定根;拔节前,深中耕,刨断侧根,促进根系发育,防止后期倒伏;抽穗前,根部培土,增强植株的支持能力。
6. 收获加工:谷穗断青,籽粒变硬时,不论其茎叶青黄都要开镰收获,以防落镰减产。收获后,先运至打谷场垛好,7-10天后脱粒,此时胚乳发育完全,成熟性状好,有效保证产量和质量。

包装规范

1. 神木小米的生产经营者在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前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交使用申请书、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和和材料。
2. 经审核符合标志使用条件的,神木小米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标志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责任义务。
3. 神木小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生效后,标志使用人方可在农产品或者农产品包装物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
4. 神木小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要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如实记载地理标志使用情况,并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
5. 神木小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需保存五年,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不得超范围使用经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产品百科
神木小米,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神木小米生产区域年平均日照2876小时,年总辐射量141.86千卡/平方厘米,日照时间长,光照强度大,有效积温高。7、8月份平均温度23℃,与小米拔节至抽穗期所需温度相吻合,利于小米生长和干物质积累。神木小米色泽莹润,多呈黄黑绿白;颗粒浑圆,匀称饱满;熬煮粥油浓稠,滑润甜香。
2018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对“神木小米”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2020年5月20日,入选2020年第一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
中文名
神木小米
产地名称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
品质特点
色泽莹润,颗粒浑圆
地理标志
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
批准文号
国家农业农村部第40号公告
批准时间
2018年7月3日

神木小米产品特点

神木小米品质特性

神木小米色泽莹润,多呈黄黑绿白;颗粒浑圆,匀称饱满;熬煮粥油浓稠,滑润甜香。

神木小米营养价值

神木小米含蛋白质≥9.50克/100克,维生素B1≥0.24毫克/100克,锌≥30毫克/千克,铁≥20毫克/千克,氨基酸≥8.00克/100克,谷氨酸≥1.70克/100克。

神木小米产地环境

神木小米温度因素

神木小米生产区域年平均日照2876小时,年总辐射量141.86千卡/平方厘米,日照时间长,光照强度大,有效积温高。7、8月份平均温度23℃,与小米拔节至抽穗期所需温度相吻合,利于小米生长和干物质积累。

神木小米降水影响

神木小米保护区属半干旱地区,年均降雨量440.8毫米,雨热同季,降水主要集中在5-9月,占全年降水量的83.3%,8月降水量最多,占27.1%,与小米生育期需水量高度吻合,是优质高产的关键。

神木小米土壤条件

神木小米生产区域位于神木中南部黄土丘陵地带,土层较厚。土壤主要为黄绵土,质地疏松,保水透气性好,富含有机质和微量矿物元素,利于神木小米扎根和生长发育。

神木小米历史渊源

榆林市适宜栽培谷子,北至神木,南至清涧,历来都是出产小米的地方。据米脂县志记载“米脂城以地有米脂水,沃壤宜粟、米汁淅之如脂”。米脂县就是以盛产小米而得名。
2015年,农业局根据实际情况在孙家岔镇排界村安排农业示范点,种植3700亩谷子种植基地。

神木小米生产情况

2016年,神木市小米种植面积约10万亩,年产量约2万吨。
2017年,神木市小米总保护面积7300公顷,年产量3万吨。

神木小米产品荣誉

2018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对“神木小米”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2020年5月20日,入选2020年第一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

神木小米地理标志

神木小米地域保护范围

神木小米的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榆林市神木市所辖万镇镇花石崖镇、乔岔滩办事处、高家堡镇、贺家川镇、太和寨办事处、沙峁镇、马镇镇、解家堡办事处、栏杆堡镇、永兴办事处、神木镇、西沟办事处、店塔镇共计14个镇(办)231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0°17′-110°54′,北纬38°13′-39°01′。

神木小米质量技术要求

  • 特定生产方式
神木小米主栽品种为神木黄沙谷、神木毛梁谷、晋谷29、小绿谷、黑九枝等中晚熟种,生育期120-140天。生产过程中主要采用以下特定生产方式:
(1)倒茬轮作:一般与薯类、豆类、玉米、油料等作物轮作,以调节养分,恢复地力,减少病虫害。
(2)秋季深耕蓄墒,春季耙耱保墒:秋季深耕15-20厘米,加快土层熟化,减轻土壤容重,增大孔隙度,增强通气性。春季“三墒整地”,即耙耱保墒、浅犁保墒、镇压提墒,为播种、发芽和出苗创造良好条件。
(3)适时播种:4月下旬至5月下旬播种,依品种、土壤墒情灵活掌握,生育期长的,适当早播,反之,适当推迟,最早不早于4月10日,最迟不晚于5月25日。
(4)合理施肥:秋季深翻时,每亩施高温腐熟优质农家肥3000-4000公斤为基肥;生长期,按“深、湿、少、小”的原则追肥。深,即开沟或结合中耕覆土;湿,即土壤墒情要好;少,即依墒情定数量;小,即尽可能在谷苗不太大时进行,利于根系吸收利用。
(5)中耕除草:按照“头遍浅、二遍深、三遍不伤根”的原则,从出土到收获进行3次中耕。幼苗期,结合间苗、定苗浅中耕,既可除草又能控苗定根;拔节前,深中耕,刨断侧根,促进根系发育,防止后期倒伏;抽穗前,根部培土,增强植株的支持能力。
(6)收获加工:谷穗断青,籽粒变硬时,不论其茎叶青黄都要开镰收获,以防落镰减产。收获后,先运至打谷场垛好,7-10天后脱粒,此时胚乳发育完全,成熟性状好,有效保证产量和质量。
  • 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神木小米质量安全严格遵照《农药管理条例》、GB2761和GB2762标准执行。

神木小米专用标志使用

(1)神木小米的生产经营者在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前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交使用申请书、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和和材料。
(2)经审核符合标志使用条件的,神木小米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标志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责任义务。
(3)神木小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生效后,标志使用人方可在农产品或者农产品包装物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
(4)神木小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要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如实记载地理标志使用情况,并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
(5)神木小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需保存五年,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不得超范围使用经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