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核桃

城口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管理

原产地重庆

– 产地市县:重庆市城口县
– 产品大类:种植业类
– 产地小类:果品类
– 地标证书编号:AGI01034
– 地标认证时间:2012
– 品质特点:大小均匀,壳面洁净,核仁饱满,肉质细腻
– 地理标志分类: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 地标批准文号:国家农业部公告1870号
产品介绍

城口核桃栽培历史悠久,据《城口县志》记载:“民国时期,城口县农副产品以茶叶、桐油、核桃等为大宗,全部由私商经营,贩运至西乡、宝丰、达县、万县、开县一带。”城口是中国七大核桃主产区之一,2001年被国家林业部命名为“中国核桃之乡”。

生态环境

1. 土壤地貌情况
城口属“九分山水一分地(田)”的典型山区地形地貌,是天然富硒(中硒到高硒)区,县境内主要有黄壤土、黄棕壤土、棕壤土,PH值在5-8之间,土壤有机质、矿物质含量丰富。城口核桃种植不占用粮田,分布区域为林地和荒山荒坡。
2. 气候情况
城口县属四川盆地北亚热带山地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3.8℃,无霜期234天,日照时数1534.1小时,降雨量1267毫米。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日照较足,四季分明,冬长夏短,昼夜温差大。
3. 水文情况
城口县地下水资源丰富,年总贮水量达6.22亿立方米。全县所有水系均满足水域功能区划Ⅲ类以上标准,绝大部分满足Ⅱ类以上标准。
4. 生态环境
城口县是国家级大巴山自然保护区,秦巴深腹地带的生态明珠。境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到全县国土面积的41.3%,全县有天然林285.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8%,原始生态保持良好。

地域范围

城口核桃地域保护范围东到东安乡,南到咸宜乡,西到双河乡,北到高楠乡,包括:东安、高观、厚坪、治平、修齐、河鱼、咸宜、明中、周溪、左岚、高楠、沿河、北屏、岚天、双河等15个镇乡,核心区(优良品种种植地点)集中在高观、东安2个镇乡。海拔高度为481.5~2686米,地理坐标为东经108°15'18″~109°16'43″,北纬31°37'25″~32°12'13″。生产面积6700公顷,总产量3000吨。

品质特性

1. 外在感观特征
城口核桃大小均匀,壳面洁净,缝合线紧密,壳薄易剥;核仁饱满,肉质细腻,口感香酥。
2. 独特内在品质成分
城口核桃内壁不发达,易取整仁,脂肪≥54.0g/100g,脂肪酸含量(以脂肪计)≥70.0g/100g,亚油酸(以脂肪计)≥38.0g/100g,蛋白质≥20.0g/100g,钙≥70.0 g/100g,锌≥1.75g/100g,钾≥400g/100g。
3. 质量安全规定
城口核桃按照《绿色食品坚果NY/T1042-2006》标准生产。

生产方式

1. 品种的选择
栽培本地区的优良品种—薄壳纸皮核桃、乌米核桃。
2. 休眠期管理
①栽植:落叶后至封冻前或解冻后至萌芽前栽植,定植坑1米见方,株行距7米×9米,每穴施腐熟农家肥50公斤。
②清洁、涂白:清除病虫枝、枯枝、落叶,主干涂白。
③ 疏雄:人工疏雄,早疏为宜,疏去全树雄花芽总量的1/2-1/3。
3. 生长期管理(4-7月):
①追肥:于花前5月中旬每株追腐熟人粪尿40-50公斤,采用环状施法或放射状施肥法。挖沟30厘米深。
②病虫害防治:坚持以农业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防治手段,严禁使用禁用农药。核桃病虫害危害较轻,主要是核桃举肢蛾危害。措施:5月中旬深翻树盘,机械杀死越冬虫茧;6月上旬用50%辛硫磷3000倍液乳油在树冠下均匀喷雾,杀死羽化成虫;6月中旬仔细观察产卵情况,当卵果率达到2%-4%时,及时喷2.5%溴氰菊酯乳油4000倍液进行叶面喷雾防治,结合病虫害防治中耕除草。
3.1适时采收
核桃收获期为9月下旬—10月上旬。当青果皮颜色逐渐由深绿变淡黄,全树果实青皮有1/3开裂,即可采收。采收方法采用竹竿或带弹性的长木杆敲击果实所在的枝条或直接触落果实,敲打时从上到下、由内向外顺枝进行。
3.2脱青皮
采收后的核桃要采用堆沤法及时脱去青皮。将适时采收的果实堆置于阴凉通风处,堆积厚度50厘米左右,在堆上蒙一层麻袋、100cm左右的干草或树叶,保持堆内一定温湿度,经3~5天时间即脱去青皮。
3.3晾晒
脱去青皮或漂洗干净的湿核桃要及时晾晒,在晾晒过程中要保持核桃洁净、美观、无污染。晾晒方法是将核桃先摊放在清洁无污染的木板、竹箔或秫秸杆箔上,在阴凉通风处晾半天,待大量水分蒸发掉后再在阳光下摊晒。晾晒过程中要多次翻动。经5~7天。坚果含水量降到8%以下时,则达到贮藏标准。
3.4贮藏
经晾晒充分干燥的核桃,装入符合有机食品包装要求的麻袋或筐、篓、纸箱等容器,置于干燥通风的室内。核桃贮藏过程中注意避免鼠害和虫害。
3.5生产销售记录档案
城口核桃生产销售过程中须建立实施农事记录、采收、加工处理和产品销售的全过程记录,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安全可追溯。
3.6包装
城口核桃的包装采用无污染的麻袋或易降解的塑料袋和符合有机食品包装要求聚乙烯袋,包装容器应专用,必须大小一致、整洁、干燥、牢固、美观、透气、无污染、无异味,内壁无尖突物、无虫蛀及霉变现象,纸箱无受潮离层现象。

包装规范

城口核桃地域范围内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城口县农业技术推广站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

产品百科
城口核桃,重庆市城口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城口县属四川盆地北亚热带山地气候区,日照较足,四季分明。城口核桃大小均匀,壳薄易剥,核仁饱满。城口是中国七大核桃主产区之一,2001年被国家林业部命名为“中国核桃之乡”。
2012年12月7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城口核桃”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中文名
城口核桃
产地名称
重庆市城口县
品质特点
大小均匀,壳面洁净,核仁饱满,肉质细腻
地理标志
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批准文号
国家农业部公告1870号
批准日期
2012年12月7日

城口核桃产品特点

城口核桃外在感官特征

城口核桃大小均匀,壳面洁净,缝合线紧密,壳薄易剥;核仁饱满,肉质细腻,口感香酥。

城口核桃内在品质指标

城口核桃城口核桃

城口核桃内壁不发达,易取整仁,脂肪≥54.0克/100克,脂肪酸含量(以脂肪计)≥70.0克/100克,亚油酸(以脂肪计)≥38.0克/100克,蛋白质≥20.0克/100克,钙≥70.0 克/100克,锌≥1.75克/100克,钾≥400克/100克。

城口核桃产地环境

城口核桃土壤环境

城口县属“九分山水一分地(田)”的典型山区地形地貌,是天然富硒(中硒到高硒)区,县境内主要有黄壤土、黄棕壤土、棕壤土,pH值在5~8之间,土壤有机质、矿物质含量丰富。城口核桃种植不占用粮田,分布区域为林地和荒山荒坡。

城口核桃水文情况

城口县地下水资源丰富,年总贮水量达6.22亿立方米。全县所有水系均满足水域功能区划Ⅲ类以上标准,绝大部分满足Ⅱ类以上标准。

城口核桃气候情况

城口核桃城口核桃

城口县属四川盆地北亚热带山地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3.8℃,无霜期234天,日照时数1534.1小时,降雨量1267毫米。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日照较足,四季分明,冬长夏短,昼夜温差大。

城口核桃生态环境

城口县是国家级大巴山自然保护区,秦巴深腹地带的生态明珠。境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到全县国土面积的41.3%,全县有天然林285.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8%,原始生态保持良好。

城口核桃历史渊源

城口核桃城口核桃
据《城口县志》记载:“民国时期,城口县农副产品以茶叶、桐油、核桃等为大宗,全部由私商经营,贩运至西乡、宝丰、达县、万县、开县一带。”
1990年起,城口县开始实施核桃“2515”工程,通过以改良品种、加强栽培管理、提高整形修剪技术和适时收获及加工等措施,栽种面积进一步扩大,产量逐年上升。
2001年,城口县被国家林业部命名为“中国核桃之乡”。

城口核桃生产情况

2015年,城口县核桃生产面积6700公顷,总产量3000吨。

城口核桃产品荣誉

2012年12月7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老龙河西瓜”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城口核桃地理标志

城口核桃地域保护范围

城口核桃城口核桃

城口核桃地域保护范围东到东安乡,南到咸宜乡,西到双河乡,北到高楠乡,包括:东安、高观、厚坪、治平、修齐、河鱼、咸宜、明中、周溪、左岚、高楠、沿河、北屏、岚天、双河等15个镇乡,核心区(优良品种种植地点)集中在高观、东安2个镇乡。海拔高度为481.5~2686米,地理坐标为东经108°15'18″~109°16'43″,北纬31°37'25″~32°12'13″。

城口核桃质量技术要求

安全要求
城口核桃按照《绿色食品坚果NY/T1042-2006》标准生产。
特定生产方式
(1)品种选择:栽培城口核桃的优良品种—薄壳纸皮核桃、乌米核桃。
(2)休眠期管理:落叶后至封冻前或解冻后至萌芽前栽植,定植坑1米见方,株行距7米×9米,每穴施腐熟农家肥50公斤。清除病虫枝、枯枝、落叶,主干涂白。人工疏雄,早疏为宜,疏去全树雄花芽总量的1/2-1/3。
城口核桃城口核桃

(3)生长期管理:于花前5月中旬每株追腐熟人粪尿40-50公斤,采用环状施法或放射状施肥法。挖沟30厘米深。坚持以农业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防治手段,严禁使用禁用农药。适时采收,采收后的核桃要采用堆沤法及时脱去青皮,脱去青皮或漂洗干净的湿核桃要及时晾晒,在晾晒过程中要保持核桃洁净、美观、无污染。经晾晒充分干燥的核桃,装入符合有机食品包装要求的麻袋或筐、篓、纸箱等容器,置于干燥通风的室内。核桃贮藏过程中注意避免鼠害和虫害。

(4)销售记录:城口核桃生产销售过程中须建立实施农事记录、采收、加工处理和产品销售的全过程记录,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安全可追溯。
(5)包装:城口核桃的包装采用无污染的麻袋或易降解的塑料袋和符合有机食品包装要求聚乙烯袋,包装容器应专用,必须大小一致、整洁、干燥、牢固、美观、透气、无污染、无异味,内壁无尖突物、无虫蛀及霉变现象,纸箱无受潮离层现象。

城口核桃专用标志使用

城口核桃地域范围内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城口县农业技术推广站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