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蜂蜜

武隆县蜜园蜂蜜专业合作社 【管理

原产地重庆

– 产地市县:重庆市武隆县
– 产品大类:畜牧业类
– 产地小类:蜂类产品类
– 地标证书编号:AGI00953
– 地标认证时间:2012
– 品质特点:呈琥珀色或褐色,半透明液状
– 地理标志分类: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 地标批准文号:国家农业部公告第1813号
– 地标批准时间:2012年08月03日
产品介绍

白马山土蜂养殖起源于明朝年间,至今近800多年历史。古时候,当地山民百姓虽然居住在白马山地区大片天然蜜源地,却没有养蜂的习惯。
据说,在明朝初年时,从陕西过来的一个中药太医要到贵州去,路过白马山时,看见漫山遍野盛开着各种各样的鲜花,却不见有人家养蜂酿蜜,甚觉可惜万分,便向人们传授养蜂酿蜜的技术,从而逐渐发展至今现在。
由于白马林区土壤肥沃、气候适宜、日照时间长,雨露充沛,山上的开花植物众多,其中开花中草药有240多种,名贵品种达60余种,不少名贵中草药是满山满岭的成片集中生长。规模面积较大的野生金银花、杜鹃花、野菊花、五味子、千里光、何首乌、绿薄荷、相思子、续断、钩藤和仙茅等。它们分别于春、夏、秋三季开花,蓬蓬勃勃,怒放期长,是蜂蜜采花酿蜜的理想之地,因而被蜂蜜专家夸赞为“武隆喀斯特核心区的蜜源聚宝盆”。
自古以来,居住在白马山上的农民就有凭借良好的自然优势,养蜂酿蜜的习俗。早年间,他们聚集蜂源,四处寻觅花山,选择在向阳的崖壁上、岭岗处,或在自家的庭院里,安放好一排排的蜂桶进行饲养。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后,一批有志于打造家乡“白马蜂蜜”品牌,以养蜂作为增收致富门路的人们,进一步立足家乡,发展了高山养蜂的特色产业,并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其中,张明超四代养蜂人的传承故事受到有关部门和干部群众的称赞和敬佩。
张明超今年65岁,是一位在农村基层乡镇和县农委工作,并多年任职后退休的老干部,他的家就住在白马山上白云乡深处的绿荫丛中。
张明超的家庭,在白马山地区,是一个有名的传统养蜂世家,据张氏的家谱记载,他爷爷于清朝光绪年间到白马山安家落户后,就被满山遍野的花山花海所吸引,最先在当地村民中开始了养蜂的事业。
经过多年的时间和摸索,张家养蜂总结出一套比较完整的经验:一是饲养的蜂群要纯,二是蜜源要认真进行挑选,三是管理一定要精细,四是所产的蜂蜜要保持原态产品,不能掺入任何杂质。因此他们家的蜂蜜,因品质纯净、精良,一直是解放前乌江流域有名的土特产品,不少重庆、涪陵的“蜂糖贩子”,每年都要提早上山向张家交纳收购订金。
张明超的爷爷为了传承自家的养蜂技艺,对张明超的父亲从小就开始传授各种养蜂知识。首先教育他养蜂是门苦力活,要求他学会吃得劳苦,其次是引导他如何保持蜂群的纯洁度,三是怎样到山上去挑选蜜源带,四是如何加强蜂群酿蜜期间的管理,特别要求他“采蜜后心灵要干净,莫要被绳头小利打瞎眼睛”,一定要保证才割出的蜂蜜,是原汁原味的原态产品,不能掺任何杂质,让张家的蜂蜜保持独特的品质。
由于张家祖传养蜂坚持的正道,在解放后直至文革期间,他们的蜂蜜产品都保持了上好的质量,一直畅销于武隆县城和涪陵、南川等地区。1965年,其产品还被武隆县商业局收录进武隆县名优土特产名录中。
张明超从小在父辈精心养蜂的耳濡目染中成长,受到的是传统的正规教育,“养蜂就是为人、养蜂要有好人品”的理念,在他幼小的心灵中深深地扎下了根。10几岁时,他就基本掌握了高山养蜂的一整套技艺。后来离开家乡参加了工作,并担任过多个部门的领导。但是只要有空闲的时间,张明超总会深入到山区的基层农村中去,了解当地农民养蜂的情况,并对蜂农们作一些技术上的指导,帮助解决有关的困难和问题。
2000年后,他调到县农村工作委员会工作,仍不忘发展养蜂的产业。在推进全县“三农”发展、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的工作中,多次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议,坚持把利用良好的自然优势,促进农民大力发展养蜂实现增收致富,作为一项特色的绿色效益农业来抓,并参与和组织编写了全县大力发展养蜂产业的规划。
退休后,张明超回到家乡白马山,“利用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传承好祖辈养蜂的技术,发扬光大‘白马蜂蜜’品牌,帮助乡亲增收致富”,成了他晚年的一个甜蜜的梦想和人生追求。

生态环境

1. 土壤地貌情况:主要为石灰岩,土壤主要为黄壤,pH值5.6~7.6,有机质含量平均为2.5~3%。土壤较肥沃,土层厚度≥40厘米。坡度多在13-30度,最大坡度35度。白马蜂蜜分布区域内丛林覆盖率高,植物种类多,蜜源植物十分丰富,发展中蜂产业得天独厚的优势。
2. 水文情况:乌江由东南方彭水县流入武隆,向西北贯穿县境,在涪陵区汇入长江,以其为主干呈树状排列的大溪河、石梁河、长途河、老盘河、木棕河及其支流构成了武隆县流域水系。分布区域内无大型工矿企业,水质优良,无污染。
3. 气候情况:白马蜂蜜分布区域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因海拔高差大,呈明显的立体气候。低坝河谷地区热量资源十分丰富,日照充足、温暖湿润、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 18.5℃,无霜期300天,年均降雨量1000~1200毫米,年均相对湿度为78%,年平均日照时数1210.3小时。

地域范围

白马蜂蜜地域保护范围包括:白马镇、赵家乡、白云乡、铁矿乡、和顺镇、鸭江镇、羊角镇、土坎镇、火炉镇、桐梓镇、仙女镇、浩口乡共12个乡镇。海拔高度在170-1050m之间,地理坐标为:东经107°42′15″—107°42′48″,北纬29°42′22″—29°42′59″。常年蜂群1.2万群,年产蜂蜜60吨,蜂群活动区域2000公顷。

品质特性

1. 外在感观:白马蜂蜜波美度在41度以上,未结晶的蜜呈琥珀色或褐色,半透明液状,温度在10℃以下易形成结晶蜜;气味清香,具有蜜源植物的花香味,口感甜润。
2. 内在品质指标:水分≤20%,蔗糖≤5%,果糖和葡萄糖≥60%,酸度≤4(1ml/g),羟甲基糖醛≤40(mg/kg),淀粉酶活性≥4(ml/(g.h))
3. 安全要求:白马蜂蜜严格执行《绿色食品蜂产品》(NY/T752-—2003)标准。

生产方式

1. 产地选择:建立有机蜂蜜养蜂基地,选择生态环境优良,外界隔离条件好,蜜源充足,蜜糖含量高,无污染,历年病虫发生少,集中连片,便于规模化饲养生产的蜜源植物。产地环境符合有机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不使用农药、化肥),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所规定的一级标准。
2. 品种范围:中华蜂、野生土著蜂。
3. 生产过程管理:即按有机食品方面的特殊生产规定,白马蜂蜜生产以纯天然蜜源、采集酿蜜,科学使用纯植物药源防治蜜蜂病虫害,严禁使用抗生素蜂药,饲养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机蜜蜂养殖技术规程》和《有机食品生产操作规程》操作。
4. 产品采收及产后处理。
①坚持成熟采蜜,当蜜脾100%的封盖时进行采蜜,采蜜时要在晴天的傍晚后进行,以免引发盗蜂导致引起蜂群飞逃。
②采蜜前的准备,采蜜前应清洗并用乙醇消毒采蜜工具和蜜桶,采蜜人员应穿上卫生衣,戴上卫生手套以及面网方能进行采蜜。
③采收的蜜脾应堆放在过滤器里进行分流过滤,过滤的蜂蜜要用食品塑料桶装好并立即加盖,运至仓库(车间)加工罐装存放。
5. 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有机食品包装卫生要求,还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蜂蜜的包装应符合GB18796—2005的有关规定,所有的包装材料应保持清洁,卫生,干燥,无毒,无异味,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6. 储存:成品仓库必须清洁,干燥、通风,成品堆放必须垫有木板,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成品不得与其他物品同仓存放。
7. 运输:运输配置专门的蜂蜜运输车,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运输前做一次认真检查,要求桶盖盖牢,无渗漏,标签牢固,标注清楚,在运输途中要避免日晒雨淋。堆放时应按批次分明,堆码整齐,注意防热,通风良好。

包装规范

1.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理范围;
②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的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农产品的地理标志,应当按原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白马蜂蜜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3.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4. 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的农产品质量信誉负责
5. 任何单位人和个不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

产品百科
白马蜂蜜,重庆市武隆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白马蜂蜜分布区域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因海拔高差大,呈明显的立体气候。低坝河谷地区热量资源丰富,日照充足、温暖湿润、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8.5℃,无霜期300天,年均降雨量1000-1200毫米,年均相对湿度为78%,年平均日照时数1210.3小时。白马蜂蜜波美度在41度以上,未结晶的蜜呈琥珀色或褐色,半透明液状,温度在10℃以下易形成结晶蜜;气味清香,具有蜜源植物的花香味,口感甜润。
2012年08月03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白马蜂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中文名
白马蜂蜜
产地名称
重庆市武隆县
品质特点
呈琥珀色或褐色,半透明液状
地理标志
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批准文号
国家农业部公告第1813号
批准时间
2012年08月03日

白马蜂蜜产品特点

白马蜂蜜品质特性

白马蜂蜜波美度在41度以上,未结晶的蜜呈琥珀色或褐色,半透明液状,温度在10℃以下易形成结晶蜜;气味清香,具有蜜源植物的花香味,口感甜润。

白马蜂蜜营养价值

白马蜂蜜,水分≤20%,蔗糖≤5%,果糖和葡萄糖≥60%,酸度≤4(1毫升/克),羟甲基糖醛≤40(毫克/千克),淀粉酶活性≥4(毫升/(克.小时))。

白马蜂蜜产地环境

白马蜂蜜土壤地貌

白马蜂蜜白马蜂蜜

武隆县主要为石灰岩,土壤主要为黄壤,pH值5.6-7.6,有机质含量平均为2.5-3%。土壤较肥沃,土层厚度≥40厘米。坡度多在13-30度,最大坡度35度。白马蜂蜜分布区域内丛林覆盖率高,植物种类多,蜜源植物丰富,发展中蜂产业得天独厚的优势。

白马蜂蜜水文情况

乌江由东南方彭水县流入武隆,向西北贯穿县境,在涪陵区汇入长江,以其为主干呈树状排列的大溪河、石梁河、长途河、老盘河、木棕河及其支流构成了武隆县流域水系。分布区域内无大型工矿企业,水质优良,无污染。

白马蜂蜜气候情况

白马蜂蜜分布区域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因海拔高差大,呈明显的立体气候。低坝河谷地区热量资源丰富,日照充足、温暖湿润、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8.5℃,无霜期300天,年均降雨量1000-1200毫米,年均相对湿度为78%,年平均日照时数1210.3小时。

白马蜂蜜历史渊源

白马山土蜂养殖起源于明朝年间,有近800多年历史。据说,在明朝初年时,从陕西过来的一个中药太医要到贵州去,路过白马山时,看见漫山遍野盛开着各种各样的鲜花,却不见有人家养蜂酿蜜,便向人们传授养蜂酿蜜的技术。自古以来,居住在白马山上的农民就有凭借良好的自然优势,养蜂酿蜜的习俗。
1978年后,武隆县始打造“白马蜂蜜”品牌,发展高山养蜂的特色产业。

白马蜂蜜白马蜂蜜

白马蜂蜜生产情况

2012年,武隆县白马蜂蜜常年蜂群1.2万群,年产蜂蜜60吨,蜂群活动区域2000公顷。

白马蜂蜜白马蜂蜜

白马蜂蜜产品荣誉

2012年08月03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白马蜂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白马蜂蜜白马蜂蜜

白马蜂蜜地理标志

白马蜂蜜地域保护范围

白马蜂蜜的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武隆县白马镇、赵家乡、白云乡、铁矿乡、和顺镇鸭江镇、羊角镇、土坎镇、火炉镇、桐梓镇、仙女镇、浩口乡共12个乡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07°42′15″-107°42′48″,北纬29°42′22″-29°42′59″。

白马蜂蜜质量技术要求

  • 特定生产方式
白马蜂蜜(2张)

1产地选择:建立有机蜂蜜养蜂基地,选择生态环境优良,外界隔离条件好,蜜源充足,蜜糖含量高,无污染,历年病虫发生少,集中连片,便于规模化饲养生产的蜜源植物。产地环境符合有机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不使用农药、化肥),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GB 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所规定的一级标准。

2品种范围:中华蜂、野生土著蜂。
3生产过程管理:即按有机食品方面的特殊生产规定,白马蜂蜜生产以纯天然蜜源、采集酿蜜,科学使用纯植物药源防治蜜蜂病虫害,严禁使用抗生素蜂药,饲养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机蜜蜂养殖技术规程》和《有机食品生产操作规程》操作。
4产品采收及产后处理。
①坚持成熟采蜜,当蜜脾100%的封盖时进行采蜜,采蜜时要在晴天的傍晚后进行,以免引发盗蜂导致引起蜂群飞逃。
②采蜜前的准备,采蜜前应清洗并用乙醇消毒采蜜工具和蜜桶,采蜜人员应穿上卫生衣,戴上卫生手套以及面网方能进行采蜜。
③采收的蜜脾应堆放在过滤器里进行分流过滤,过滤的蜂蜜要用食品塑料桶装好并立即加盖,运至仓库(车间)加工罐装存放。
5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有机食品包装卫生要求,还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蜂蜜的包装应符合GB 18796-2005的有关规定,所有的包装材料应保持清洁,卫生,干燥,无毒,无异味,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6储存:成品仓库必须清洁,干燥、通风,成品堆放必须垫有木板,离地10厘米以上,离墙20厘米以上,成品不得与其他物品同仓存放。
7运输:运输配置专门的蜂蜜运输车,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运输前做一次认真检查,要求桶盖盖牢,无渗漏,标签牢固,标注清楚,在运输途中要避免日晒雨淋。堆放时应按批次分明,堆码整齐,注意防热,通风良好。
  • 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白马蜂蜜严格执行《绿色食品 蜂产品》(NY/T752-2003)标准。

白马蜂蜜专用标志使用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理范围;
②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的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农产品的地理标志,应当按原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白马蜂蜜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4、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的农产品质量信誉负责
5、任何单位人和个不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