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银耳,福建省古田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古田银耳淡黄无暇、亮泽通透,含有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粗纤维、钙、磷、铁、钾、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D等,营养价值很高。
2004年6月,原国家质监总局批准对“古田银耳”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 中文名
- 古田银耳
- 产地名称
- 福建省古田县
- 品质特点
- 淡黄无暇、亮泽通透
- 地理标志
- 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
- 批准文号
- 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第72号公告
- 批准时间
- 2004年6月16日
古田银耳产品特点
古田银耳耳片全部展开,没有小耳蕾,形似牡丹花或菊花,朵直径12厘米~16厘米,朵鲜重150克~250克,耳片呈粉白色、下垂,弹性变差。总糖≥8%,蛋白质≥6%,含水量≤15%
古田银耳产地环境
古田县地处鹫峰山脉南端,以中山山地为主,大部海拔500米以上。地势西、中、北部高,西南、东南低,溪谷相间。境内山地丘陵300.37万亩,占土地总面积84%;耕地45.05万亩,占13%;水域10.8万亩,占3%。地势分别由西北向东南、东北向西南倾斜,呈两高两低马鞍状,其间重山叠嶂,溪谷遍布。气候属中亚热带型,夏长冬短,春秋对峙,海洋性、大陆性气候兼之。年均气温16-21℃,年降雨量1400-2100毫米,日照时数1894.9小时,无霜期276天。1958年,国家在古田县兴建“一五”计划重点工程、我国第一座地下水电站——古田溪水电站,筑起长412米、高71米的大坝蓄水,淹没了逾千年历史的古田旧县城,形成了水域面积达37.1平方公里、蓄水量为6.41亿立方米的福建第一大人工淡水湖。1989年又因建闽江水口电站,淹地2万余亩,移民2万余人,新建黄田、水口两镇。1994年,水口电站跨江巨坝竣工,上流水位提高65米,形成境内水域面积34.8平方公里的大水库,库容量26亿立方米。
古田县地理环境和气候成为驻留暖湿气流的“聚宝盆”,再加上两大水库散发出来的大量水分,形成这里独特的气候环境:冬暖夏凉、雨水充沛、空气湿润、光照充足,春、夏、秋三季云遮雾绕,成为银耳生长发育的良好环境。
古田银耳历史渊源
20世纪60年代末,始行人工栽培银耳。外贸公司从漳浦县步文真菌站首次引回银耳菌种,创办古田县外贸公司西山菌种站,向社会供应银耳菌种1万多瓶。同时,大桥镇苍岩村姚宜孝从松溪引进段木栽培银耳技术;大甲乡彭兆燧也开始培育银耳菌种,并采用段木接种栽培。银耳生产周期需200天左右,每立方米木材仅收干耳100克~450克,价格每公斤120元~240元。其主要产地在大桥、大甲公社的一些地方,未形成批量生产。
1969年,大桥公社沂洋大队苍岩真菌所姚淑先引进上海农科院及福建三明真菌研究所银耳木屑瓶栽,首
1969年,大桥公社沂洋大队苍岩真菌所姚淑先引进上海农科院及福建三明真菌研究所银耳木屑瓶栽,首
试耳木分离法瓶栽银耳,1977年春试验成功。翌年,栽培5000瓶银耳,每50公斤木屑产银耳5公斤,比段木栽培增产15~20倍,生产周期只35~40天,比段木栽培缩短50~150天。闯出一条产量高、耗材少、盈利高,生产周期短的栽培银耳新途径。瓶栽银耳技术逐步推广到境内小东、北路、西路和南路的部分村庄。
1979年,吉巷乡前垅村青年农民戴维浩取得栽培容器的新突破,即使用进口薄膜袋装料,打孔接菌,以卧式排架出耳,每50公斤木屑可收5公斤干耳。该法试验成功使成本大为降低,促进了银耳大批量生产,1980年全县银耳产量达104吨,比上年增长15倍。
1983年,姚淑先等首先引进棉籽壳试种银耳并取得成功,棉籽壳取代木屑作为主原料栽培银耳的成功,变废为宝。此后,全国利用棉籽壳生产银耳供应市场,节约了大量木材,同时使单位产量提高30%。同年,古田县使用推广食用菌机械,年产量从1983年的978吨猛增至1984年的1927吨,比增197%。
经过20年栽培实践的淘劣促优,至1990年,全县形成600多个栽培银耳专业村,其中重点村30多个。同年,全县银耳产量达2105吨,产值10029万元。
21世纪以来,古田银耳又广泛推广工厂化生产,该工艺是建立银耳生产专用房,实行工厂化管理、无公害化种植。
古田银耳生产情况
2007年,古田银耳已形成专业化、基地化、周年化的生产格局,使古田银耳的生产与种植真正成为当地农村的主导产业,成为当地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来源。全县形成100多个银耳栽培专业村,银耳栽培标准化专用房1万多间,2006年全县栽培银耳2.35亿袋,产量达1.76万吨(干品),占全中国银耳总产量的90%,产量居世界第一位。
2009年,古田县银耳鲜品产量达到23万吨,产值近8亿元。
古田银耳产品荣誉
1999年,“古田银耳”又荣获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
2000年“古田银耳”被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福建省名牌农产品”称号;
2001年5月,获国家工商总局核准登记为域名证明商标;
2004年6月,原国家质监总局批准对“古田银耳”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古田银耳地理标志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通过了对古田银耳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批准自2004年6月16日起对古田银耳实施原产地域保护(公告2004年第72号)。
古田银耳地域保护范围
古田银耳原产地域范围以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确定古田银耳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范围的报告》(古政文[2004]121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福建省古田县所辖行政区域。
古田银耳质量技术要求
古田银耳应具备以下主要质量技术要求条件:
1、品种:采用当地银耳野生种和Tr01、Tr21、Tr63等品种的银耳纯白菌丝和香灰菌丝进行优化组合、提纯、复壮、出耳试验所选育出的菌种。
2、工艺流程:配料→装料→灭菌→接种→菌丝体培养→出耳管理→采收。
3、加工:以传统的手工操作为主,以日光催白和热风烘干相结合的方法,工艺流程为:消除耳基清洗→泡洗→日晒→烘干→精选分级→包装贮存。
4、产品特性:总糖≥8%,蛋白质≥6%,含水量≤15%。
古田银耳专用标志使用
在古田银耳原产地域范围内的生产者,如使用古田银耳“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须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设立的申报机构申请并经初审合格,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后,方可使用古田银耳“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