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半夏,甘肃省西和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西和县素有"千年药乡"之美誉,盛产中药材,其野生药材多达430种,中药材种植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其中尤以半夏而久负盛名,所产半夏颗粒大、形状好、颜色白、无污染、药用价值高。
2007年12月28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西和半夏”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 中文名
- 西和半夏
- 产地名称
- 甘肃省西和县
- 品质特点
- 个大、色白、形圆、质坚、粉性足
- 地理标志
- 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
- 批准文号
- 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7年第221号
- 批准时间
- 2007年12月28日
西和半夏产品特点
半夏为天南星科多年生草本植物,是中医常用药之一,具有镇咳,燥湿化痰,降逆止呕,消肿散结之功能,主治咳嗽痰多,胸闷胀满,恶心呕吐等用途广,用量大。西和半夏具有个大、色白、形圆、质坚、粉性足、药用成分高等特点,被誉为“西和半夏”。
西和半夏产地环境
甘肃省西和县地处南北秦岭交界处,属秦巴山区。境内平均海拔1692米,最高海拔2543米,最低海拔968米。年平均气温8.4℃,无霜期149—241天,年日照时数1500—1800小时,年均降水量451—784毫米,是一个地形高,昼夜温差大,气候偏旱地区。
西和半夏历史渊源
西和县半夏生产从1983年开始,大体经历了野生种驯化试种、大面积人工栽培及推广普及、面积再度下降3个阶段。
野生种驯化和小区域试种阶段(1983年—1985年)
此间主要是个别农户由采挖野生半夏到试验性的少量人工栽植,同时有关技术人员也开始调查搜集有关半夏的技术资料,进行宣传指导,种植面积由1983年十里乡马台村的0.037公顷,开始向周围乡村辐射,逐年扩大。
1985年,西和县半夏野生家种试验获得成功。其后,由甘肃省农科院经济作物研究所与西和县农牧局、科委等联合进行开发性试验取得成功,全县家种半夏面积获得突破性扩张。
人工栽培技术示范和大面积推广普及阶段(1986年—1991年)
西和县科委组织技术人员编写了半夏栽培技术资料,于1987年向陇南地区科技处申请列项示范推广,1989年甘肃省科委也正式列项推广,此项目的实施曾先后获省、地科技星火项目奖。与此同时,西和县扶贫办也将半夏人工栽培作为扶贫项目之一,1986年、1988年先后拨出专款40多万元,支持半夏生产,并委托县农业中学、县委党校培训半夏种植技术人员4500多人次;西和县供销联社把半夏生产列为三农服务的具体项目之一,在全县确定112个贫困户种植半夏,先后累计投入扶持资金37万多元,在产前、产中、产后向种植户提供了系列化全程服务。建起了以半夏为主的中药材加工厂1座、加工组4个。加工的商品半夏销往日本、韩国和东南亚地区,使西和县初步成为半夏生产和销售集散地。
由于受价格上涨的牵动及其与种粮比较效益高的影响,农民种植半夏的积极性较高,全县半夏种植面积在短短几年内发展到365.6公顷,遍及24个乡镇。年总产值由1983年的300万元,发展到1991年的2549.29万元,年纯收入1890.88万元(亩产商品半夏112千克、种茎216千克,产值4684元,纯收入3448元)。据统计,县供销联社药材加工厂1991—1994年累计加工出口半夏126.8万千克,完成产值4468万元,上缴利税1237万元。由于人工种植半夏及其产品的加工开发,使全县供销系统经营利润的80%来自半夏购销,全县农民收入增加了15%,很多农民靠种植半夏脱贫。
面积再度下降阶段(1992年—1995年)
由于种茎退化,种茎短缺,价格逐年上涨,种植半夏投入较大,西和半夏种植面积逐渐下滑。加之半夏病害发生日趋加重、种植技术落后等因素的制约,种植半夏的经济效益下降,1995年,西和半夏种植面积下滑至133公顷左右。
1995年,西和县将发展半夏产业列入了《西和支柱产业“九五”发展规划》,县供销联社向甘肃省供销联社申请的667公顷半夏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立项,投入扶持资金1000万元;同时,甘肃省农科院经作所也向甘肃省扶贫开发办申请了《半夏人工繁殖及栽培技术试验示范》项目,与西和县供销联社共同协作,联合攻关,在群众中引起了极大反响,有些怕病害、缺技术、短资金的农户,积极想办法购买种子种植半夏,一些想少种一点试试看的群众,准备扩大种植面积。
西和半夏生产情况
2013年,西和县半夏种植面积达2.64万亩,产值突破10亿元大关,较2012年增加3亿余元。
2016年,西和县半夏种植面积达2.4万多亩,总产量占中国的65%,产值超10亿元。仅半夏一项,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00元—1500元。
西和半夏产品荣誉
2004年,西和县被农业部认定为“中国半夏之乡”。
2007年12月28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西和半夏”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西和半夏地理标志
西和半夏地域保护范围
西和半夏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甘肃省西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西和半夏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请示》(西政报〔2007〕17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甘肃省西和县长道镇、石堡乡、稍峪乡、苏合乡、西峪乡、汉源镇、兴隆乡、卢河乡、十里乡、何坝镇、洛峪镇、姜席镇、马元乡、晒经乡、六巷乡、石峡镇、西高山乡、大桥乡、蒿林乡、太石河乡等20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西和半夏质量技术要求
(一)种名
半夏。
(二)立地条件
保护范围内海拔1650米至1850米,土壤类型为山地褐色土、山地棕壤。pH值在6.8至7.0,有机质含量≥1.0%。
(三)栽培管理
1.选地:选择地势平缓,土层深厚,排灌方便,无污染的地块。
西和半夏(2张)
3.播种:秋播在处暑至寒露期间,春播在惊蛰时期顶凌播种。条播,株部距离2厘米至2.2厘米,沟间距一般为15厘米。田间有效密度亩保苗在18至22万株之间,用种量每亩在400千克至500千克之间。
4.苗床管理:幼苗出土后,要及时拔草,视其植株生长发育情况进行1至3次根外追肥,每亩施用磷酸二氢钾0.1千克,或尿素0.5千克,加水60千克喷雾,同时做好灌溉排水。
5.采收加工:在小暑至大暑期间采挖,经浸泡→剥皮→漂洗→干燥等加工过程,分级包装。
6.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色泽纯粉、纯白,形状正常,颗粒圆满,无畸形,无斑点。
2.理化指标:检验具半夏的性状特征、显微特征。薄层色谱检出亮氨酸、丙氨酸、精氨酸、缬氨酸。总生物碱≥0.17%,β-谷甾醇≥0.022%,淀粉≥40.00%。
3.等级规格:
级别
|
粒度直径
|
甲级
|
12毫米以上
|
乙级
|
10—12毫米
|
丙级
|
8—10毫米
|
珍珠级
|
6—8毫米
|
4.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西和半夏专用标志使用
西和半夏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甘肃省西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