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红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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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广西

– 产地市县: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
– 产品大类:种植业类
– 产地小类:粮食类
– 地标证书编号:AGI02342
– 地标认证时间:2018
– 品质特点:谷粒短扁圆形,谷壳黄褐色
– 地理标志分类: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 地标批准文号:国家农业部第2651号公告
– 地标批准时间:2018年2月12日
地域范围

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所辖平等镇、乐江乡、瓢里镇共计3个乡镇36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9°48′~111°00′,北纬25°50′~26°11′

包装规范

暂缺

产品百科
龙胜红糯,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龙胜红糯稻作区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气候宜人,春秋温和、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年平均气温18.1℃,适宜种植农作物。龙胜红糯生育期150天-155天,株高150厘米-160厘米,穗长26厘米-27厘米,谷粒短扁圆形,谷壳黄褐色,穗顶端有极少紫色短芒,千粒重29-31克,糙米淡红色,米粒长4.8-5毫米宽2.8-3毫米,有顺纹,饱满圆润。
2018年2月12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龙胜红糯”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中文名
龙胜红糯
产地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
品质特点
谷粒短扁圆形,谷壳黄褐色
地理标志
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批准文号
国家农业部第2651号公告
批准时间
2018年2月12日

龙胜红糯产品特点

龙胜红糯品质特性

龙胜红糯生育期150天-155天,株高150厘米-160厘米,穗长26厘米-27厘米,谷粒短扁圆形,谷壳黄褐色,穗顶端有极少紫色短芒,千粒重29-31克,糙米淡红色,米粒长4.8-5毫米宽2.8-3毫米,有顺纹,饱满圆润。

龙胜红糯营养价值

龙胜红糯碱消值≥6.0级,胶稠度≥90毫米,直链淀粉(干基):≤2.0%,水分≤15.5%,达到国家农业行业标准食用糯米要求。

龙胜红糯龙胜红糯

龙胜红糯产地环境

龙胜红糯地形地貌

龙胜红糯种植区域为龙胜县大南山与传素山之间的平等河流域河谷台地及山地,北高南低,垂直高差大,(从最低海拔300米的平岭村至境内最高海拔1850米的大南山,垂直高差1550米),绝大多数是茂密林木的坡地,境内森林覆盖率78.8%,属中亚热带常绿植被区,乔木、灌木、草本、蕨类、苔藓等千余种植物的有机结合,构成良好的森林植被,保持着较完整的林业、农业生态系统。龙胜红糯稻作区域内的土壤为红壤,成土母岩为砂页岩,土壤的垂直分布是:海拔800米以上为黄壤,500米-800米为黄红壤,500米以下为红壤。土壤ph值5.8-6.9之间,以薄土层居多,表土层有机质含量丰富,土壤肥沃,为红糯生长提供了较好的条件。

龙胜红糯龙胜红糯

龙胜红糯水文情况

龙胜红糯(3张)

龙胜红糯稻作区平等河发源于龙胜县大南山与传素山之间,自北向南流经平等镇、乐江乡、在瓢里镇三寨汇合注入龙胜寻江,属珠江水系。平等河在龙胜县境内全长64.5千米,最大流量9155米/秒,年径流量91792万米。该流域水系发达,溪河遍布,历年平均降雨量1544毫米。集雨面积1027.86平方千米,降雨大部分转化为地表水资源,龙胜红糯稻作区远离大城市,森林覆盖率达到78%,境内无大型工厂,无“三废”排放和空气污染,也没有重金属污染,无论天然降水还是河水溪流,水质非常清澈。根据国家环境监测部门监测,龙胜县境内地表水达到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质标淮,是国家饮用水资源重点保护对象之一,水质符合国家农业NY/T 391-2013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标淮。

龙胜红糯气候情况

龙胜红糯稻作区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气候宜人,春秋温和、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年平均气温18.1℃,极端最高气温39.5℃,极端最低气温-4.8℃,≥10℃活动积温历年平均5658.7℃,平均无霜期314天。年平均降雨量1544毫米,夏季5月-9月降雨多,占全年降雨总量的69%。空气年平均相对湿度80%。日照时数历年平均1247小时。龙胜因垂直高差大,所以气候垂直变化也大,小气候条件丰富多样,昼夜温差大,农产品品质优良。

龙胜红糯历史渊源

龙胜各族自治县地灵村是有名的红糯之乡,侗寨的家家户户都种红糯。地灵红糯的种植可上溯至北宋年间(960-1127年),已有近千年历史。
2015年,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成立地灵村红糯米合作社。
2016年,龙胜各族自治县举办地灵红糯节。

龙胜红糯生产情况

2017年,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红糯保护规模4000公顷,产量21000吨。
2017年,龙胜各族自治县地灵村红糯米合作社种植的红糯面积600余亩,总产量15万公斤,合作社通过与粮油食品公司等合作,销售收入452万元。

龙胜红糯产品荣誉

2018年2月12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龙胜红糯”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龙胜红糯地理标志

龙胜红糯地域保护范围

龙胜红糯的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所辖平等镇、乐江乡、瓢里镇共计3个乡镇36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9°48′-111°00′,北纬25°50′-26°11′。

龙胜红糯质量技术要求

  • 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选择与特殊内容规定:龙胜红糯稻作保护区选择在平等河流域,生态环境良好,灌溉用水和环境空气质量均符合国家农业NY/T 391-2013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标准,外界隔离条件好,土壤肥沃,排灌方便,ph值5.8-6.9之间,土壤有机质含量较高,无污染,历年病虫害发生少,比较集中连片,易于规模化管理的区域种植。
(2)品种选择与特定要求:在稻穗成熟期,根据龙胜红糯谷粒短、扁圆、谷壳黄褐色,芒小而短的特征,选择穗长超过27厘米,穗大粒多、谷粒饱满的稻穗,单独釆摘、单独凉晒保存作为来年播种用种;不宜釆用存留超过两年以上的陈种做种。
(3)生产过程管理及农业投入品方面的特殊使用规定:龙胜红糯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绿色食品 水稻生产技术规程》操作,施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平衡施肥,并符合NY/T 496-2010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通则规定。以施用腐熟农家肥、绿肥等有机肥为主,适量施用磷、钾肥、尽量少施氮肥;不使用一切垃圾肥及其它污泥、污水肥。在防治病虫草害时釆取农业防治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GB 4285-1989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T 8321.5-1997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合理施用农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有三致(致畸性、致癌、致突变)和无“三证”(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号)的农药以及相关规定中禁止使用的农药,严格控制农药的安全间隔期。灌溉和配制农药用井水和河水,不使用有污染的水,确保红糯生产安全。
(4)产品收获及产后处理的规定:龙胜红糯生长到达成熟期后,用铡子在穗颈往下20厘米-25厘米处剪下,捆绑成丛,收获后在洁净通风的空中晒禾廊晾晒,避免堆沤而导致品质下降,如在露天晒坪晾晒,晚上要收回或用薄膜覆盖以免露水打湿而影响品质。
(5)生产记录要求:龙胜红糯生产的全过程,要建立生产记录,对生产情况、病虫发生情况、技术措施、农药肥料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记载并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 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1)安全要求:产品符合《绿色食品 大米》的要求。
(2)包装:用洁净的编织袋、麻袋或食品包装专用塑料袋包装。所有包装材料均应清洁、卫生、干燥、无毒、无异味,无毒害物质污染,无油污,无霉变,无煤灰、石灰、铁锈、泥土、水渍等污染。所有包装应牢固、无泄露。
(3)储存:成品不得露天堆放,做好防湿防潮工作,成品仓库必须清洁、干燥、通风、无鼠虫害。成品不得和有毒有害、腐败变质、有不良气味的物品同仓库存放。
(4)运输:运输工具要求清洁卫生。不得与有害有毒物品同车混装混运。凡装过化肥、农药等有害化学物品的车箱必须经充分清扫、冲洗干净后方可装运,运输过程中严禁雨淋。

龙胜红糯专用标志使用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
使用龙胜红糯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用龙胜红糯品种在该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内生产;
②已取得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使用龙胜红糯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龙胜红糯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龙胜红糯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龙胜红糯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3)龙胜红糯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地理标志的品质和龙胜红糯信誉;
③正确规范使用龙胜红糯农产品地理标志;
④龙胜红糯地理标志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龙胜红糯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的质量和龙胜红糯信誉负责;
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龙胜红糯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⑥鼓励单位和个人对龙胜红糯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