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贵花椒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果树蔬菜工作站 【管理

原产地贵州

– 产地市县: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 产品大类:种植业类
– 产地小类:蔬菜类
– 地标证书编号:AGI02580
– 地标认证时间:2019
– 品质特点:皮厚肉丰,饱满结实,光泽度好,色鲜油润
– 地理标志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 地标批准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26号
– 地标批准时间:2019年1月17日
生态环境

板贵产区紧靠北盘江、打邦河流域,境内地表起伏较大,相对高差悬殊,地面支裂破碎,具有石漠化严重、岩溶山区明显的特点,是板贵花椒生长的特殊地理环境。区内土壤类型多数为石灰岩和大理岩发育的石灰土,砂页岩发育的黄壤土,土壤pH值4.5-6.5,土壤孔隙度、持水性能好,适宜花椒生长。
板贵花椒产区属亚热带低热河谷地区,热量充足,光照时间长。产区位于花江大峡谷地带,属亚热带低热河谷气候,春冬温暖干燥,夏秋湿热,热量资源非常丰富,素有“天然温室”之称。年均温度17℃左右,年均降雨量1100毫米左右,干燥、高热量的独特河谷气候环境,利于板贵花椒的生长发育。产区无霜期多在300天以上,年均日照时数1350小时,平均高出周边地区80~100小时,属贵州日照较充足地区,光能利用大、无霜期长,利于花椒果实营养成分的积累,提高板贵花椒的品质。

地域范围

板贵花椒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包括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花江镇、上关镇、新铺镇、普利乡共4个乡镇57个行政村。保护区域东到花江镇坡蝉村,西到新铺镇大盘江村,南到花江镇田坝村,北到新铺镇大盘江村。地理坐标:东经105°18′-105°40′,北纬25°40′-25°58′。生产规模:2000公顷,年产量1500吨。

品质特性

4.1 外在感官特征:板贵花椒干品颗粒饱满均匀,手握硬脆,色泽绿褐,皮厚肉丰,油腺密而凸出;闭眼椒、椒籽含量≦8%,果梗≦3%;香气浓郁持久,麻味浓烈纯正。
4.2 内在品质指标:板贵花椒(干品)香气浓郁,麻味浓烈,精油含量7.5mL/100g~11.5mL/100g,不挥发性乙醚提取物6.5%~7.5%,水分≦10.5%,总灰分≦5.5%。
4.3 安全要求:板贵花椒在生产、加工、贮藏过程中,均严格按照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它方面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

生产方式

3.1 品种要求:本地大青椒、小青椒。
3.2 产地要求:产地范围海拔高度不高于1000米,土壤有机质含量≥1.0%,土壤pH值4.5-6.5,阳坡或半阳坡缓坡山地。
3.3 栽培要点:
1. 繁育:实生繁殖。时间为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或3月中下旬。
2. 苗期管理:当苗木高3厘米左右进行第一次间苗,分2-3次进行,每次间隔半个月左右,当苗木高10厘米左右即可定苗。
3. 移栽:3中旬至4月下旬或9月下旬至10月上旬,苗木长出2至4对真叶后进行移植,栽培密度≤1665株/公顷。
4. 施肥:以施有机肥为主,成年树每株施入有机肥≥15kg。
3.4 采收:当花椒外果皮呈现油绿色,腺点突出秀亮,即可采摘。可手采或剪采,采摘伞状、总状果穗或果实,禁掐捏果皮油腺点。
3.5 干制要求:自然晒干或烘干(温度≤55℃)至壳籽分离(手捏有沙沙脆响,干制完成)
3.6 生产记录要求:板贵花椒生产的全过程,必须建立田间档案,全面记载生产的各环节,各项农事操作,农业投入品使用时期用量、次数,建立板贵花椒生产可追溯制度并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包装规范

1. 本规定地域范围内的板贵花椒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在申请使用板贵花椒农产品地理标志标识时,须向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果树蔬菜工作站提出申请,获得允许后方可在产品包装物加贴农产品地理标志标签,并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
2. 本规定地域范围内的板贵花椒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申请使用板贵花椒农产品地理标志标识,在今后的标志使用中认真执行《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等规定,正确规范使用板贵花椒产品专用名称和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不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不买卖、转让加贴标志。未经授权,不使用与板贵花椒相似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以保护板贵花椒的品牌信誉和市场信誉。

产品百科
板贵花椒,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板贵花椒原产于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板贵乡,当地属喀斯特地貌、地球的裂缝、低热河谷地带,花椒接受光温时间长,穗茂粒多,颗粒大而均匀,皮厚肉丰,饱满结实,光泽度好,色鲜油润,椒油含量高,香味持久,余味悠长。
2019年1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对“板贵花椒”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中文名
板贵花椒
产地名称
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品质特点
皮厚肉丰,饱满结实,光泽度好,色鲜油润
地理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批准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26号
批准时间
2019年1月17日

板贵花椒产品特点

  • 感官特征
板贵花椒干品颗粒饱满均匀,手握硬脆,色泽绿褐,皮厚肉丰,油腺密而凸出;闭眼椒、椒籽含量≦8%,果梗≦3%;香气浓郁持久,麻味浓烈纯正。
  • 品质指标
板贵花椒(干品)精油含量为7.5~11.5毫升/100克,不挥发性乙醚提取物6.5%~7.5%,水分≦10.5%,总灰分≦5.5%。

板贵花椒板贵花椒

板贵花椒产地环境

板贵产区紧靠北盘江、打邦河流域,境内地表起伏较大,相对高差悬殊,地面支裂破碎,具有石漠化严重、岩溶山区明显的特点,是板贵花椒生长的特殊地理环境。区内土壤类型多数为石灰岩和大理岩发育的石灰土,砂页岩发育的黄壤土,土壤pH值4.5~6.5,土壤孔隙度、持水性能好,适宜花椒生长。
板贵花椒产区属亚热带低热河谷地区,热量充足,光照时间长。产区位于花江大峡谷地带,属亚热带低热河谷气候,春冬温暖干燥,夏秋湿热,热量资源丰富,素有“天然温室”之称。年均温度17℃左右,年均降雨量1100毫米左右,干燥、高热量的独特河谷气候环境,利于板贵花椒的生长发育。产区无霜期多在300天以上,年均日照时数1350小时,平均高出周边地区80~100小时,属贵州日照较充足地区,光能利用大、无霜期长,利于花椒果实营养成分的积累,提高板贵花椒的品质。

板贵花椒干品板贵花椒干品

板贵花椒历史渊源

板贵花椒板贵花椒

1997年起,关岭县开始实施“坡改梯”(把坡地改成梯田)工程,引导板贵乡村民种植耐旱的花椒。短短几年时间,板贵乡花椒种植面积扩大到1万多亩。然而,花椒种多了又出现卖不掉的问题,于是关岭县让板贵乡办了一家加工厂,专门收购花椒,加工成花椒粉、花椒油等,叫作“板贵花椒”。

2017年,花江镇先后组织5批村组干部及贫困户到重庆江津参观学习花椒科学种植管理模式和低产低效花椒改良技术。同时邀请重庆江津农业技术专家到坝山、木工、峡谷等村开展花椒种植技术现场培训,促进了当地花椒科学改良。
2018年,花江镇坝山村堡堡上组村民在专家指导下修剪枝条、强化管理,花椒亩产从300斤变成800至1000斤。

板贵花椒生产情况

2010年,板贵乡种植花椒面积达到2.5万多亩。
2018年,板贵花椒生产规模为2000公顷,年产量1500吨。

板贵花椒板贵花椒

板贵花椒产品荣誉

2015年3月,“板贵花椒”系列产品(花椒油、花椒粉、干花椒)荣获首批“中国森林食品推荐品牌”称号。
2019年1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对“板贵花椒”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板贵花椒地理标志

板贵花椒地域保护范围

板贵花椒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包括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花江镇上关镇新铺镇普利乡共4个乡镇57个行政村。保护区域东到花江镇坡蝉村,西到新铺镇大盘江村,南到花江镇田坝村,北到新铺镇大盘江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5°18′~105°40′,北纬25°40′~25°58′。

板贵花椒质量技术要求

  • 特定生产方式
板贵花椒板贵花椒

1、品种要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当地大青椒、小青椒。

2、产地要求:产地范围海拔高度不高于1000米,土壤有机质含量≥1.0%,土壤pH值4.5~6.5,阳坡或半阳坡缓坡山地。
3、栽培要点:
(1)繁育:实生繁殖。时间为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或3月中下旬。
(2)苗期管理:当苗木高3厘米左右进行第一次间苗,分2~3次进行,每次间隔半个月左右,当苗木高10厘米左右即可定苗。
(3)移栽:3中旬至4月下旬或9月下旬至10月上旬,苗木长出2至4对真叶后进行移植,栽培密度≤1665株/公顷。
(4)施肥:以施有机肥为主,成年树每株施入有机肥≥15千克。
4、采收:当花椒外果皮呈现油绿色,腺点突出秀亮,即可采摘。可手采或剪采,采摘伞状、总状果穗或果实,禁掐捏果皮油腺点。
5、干制要求:自然晒干或烘干(温度≤55℃)至壳籽分离(手捏有沙沙脆响,干制完成)。
6、生产记录要求:板贵花椒生产的全过程,必须建立田间档案,全面记载生产的各环节,各项农事操作,农业投入品使用时期用量、次数,建立板贵花椒生产可追溯制度并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 质量安全规定
板贵花椒在生产、加工、贮藏过程中,均严格按照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它方面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

板贵花椒专用标志使用

板贵花椒产品板贵花椒产品

(1)该规定地域范围内的板贵花椒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在申请使用板贵花椒农产品地理标志标识时,须向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果树蔬菜工作站提出申请,获得允许后方可在产品包装物加贴农产品地理标志标签,并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

(2)该规定地域范围内的板贵花椒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申请使用板贵花椒农产品地理标志标识,在标志使用中认真执行《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等规定,正确规范使用板贵花椒产品专用名称和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不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不买卖、转让加贴标志。未经授权,不使用与板贵花椒相似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以保护板贵花椒的品牌信誉和市场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