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猴头菇

海林北味有机食用菌协会 【管理

原产地黑龙江

– 产地市县: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
– 产品大类:种植业类
– 产地小类:食用菌类
– 地标证书编号:AGI00715
– 地标认证时间:2011
– 品质特点:单体有褶皱,大小均匀
– 地理标志分类: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
– 地标批准文号:国家质检总局2017年第39号公告
– 地标批准时间:2017年5月31日
产品介绍

海林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处东北亚经济圈腹地,素有“林海雪原”、“中国雪乡” “东北虎之乡”、“中国猴头菇之乡” 称号。地貌特征为“九山半水半分田”。2005年,海林镇光荣村猴头菇小区被国家标准委员会评定为国家级猴头菇标准化示范区,2007年,海林市被中国食用菌协会评定为“中国猴头菇之乡”。2011年被农业部批准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猴头菇在我市有悠久的栽培历史,茂密的森林,清洁的水源,温和湿润的气候,适宜猴头菇生长发育,也造就了海林猴头菇无与伦比的优良品质。为了使海林猴头菇得到有效的保护,保证海林猴头菇质量特色,规范我市猴头菇的生产栽培,稳定产品品质,树立海林猴头菇的品牌。

生态环境

海林市地貌特征“九山半水半分田”,森林覆盖率71.3%,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平均气温1.9-3.6℃之间,年日照2300-2600小时,无霜期85-130天,年平均降水量450-1000毫米。具有气候冷凉、昼夜温差大、空气清新、日照充足的生态特点。

地域范围

海林猴头菇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包括横道、山市、新安、长汀、海林、三道、二道、柴河8个镇,地理坐标为北纬44°02'~45°38',东经128°03'~129°57'。地域保护范围面积871100公顷,生产面积400公顷,年产量2500吨。

品质特性

1. 外在感官特征:个体大,鲜品单体0.5斤以上。菌针及毛色均匀,菌针长1-1.5厘米,鲜品纯白色,形状好,酷似“猴头”,内部肉质肥厚、无筋,较其他地区猴头菇不仅个体大,且肉质鲜嫩、适口,干品为杏黄色或金黄色,个体6厘米以上,无霉烂、虫蛀和黑心。
2. 内在品质指标:海林猴头菇营养十分丰富,含有多种人体必须的营养物质,蛋白质含量大于10%,粗纤维含量大于7%,钙含量大于100mg/kg,铁含量大于70mg/kg,是一种名贵的食药兼用真菌。
3. 产品生产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经检测符合NY5095-2006的标准要求,产地环境条件要求符合NY5010-2002的要求,猴头菇生产使用的原料符合NY/T393. NY/T394的要求。

生产方式

1. 品种选择与特定要求:选用符合当地气候条件、菇体大、品质好、抗逆性强的地产菌种。
2. 生产过程管理:养菌前期,培养室内温度保持23~25℃,空气相对温度应保持60~70%之间。中期,菌袋培养20~30天,室内温度降至21~23℃,每天通风一至二次,每隔10天检查一次,发现杂菌污染的菌袋,及时挑出处理。后期,30~50天菌丝长满菌袋,适当增加40~50勒克斯的光照度,促使菌袋出菇。出菇管理期间栽培室相对温度控制在80~85%。原基形成和子实体生长期,室内应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清新流畅。在子实体生长期间,不要随意移动菌袋位置。一般原基形成要经过15天左右即可成熟,成熟标准为菌刺长1-1.5厘米,未弹射孢子,子实体颜色由纯白变至稍黄开始采摘。成熟的猴头菇全部采净,采摘时用手抓住猴头菇向上轻轻倒提,不要伤培养料和菌根。
4. 产品收获及产后处理的规定:猴头菇采后应及时晾晒。晾晒时菌刺向上晾至半干,再根部向上晾干。产品晾干后及时装入塑料袋密封,避免吸潮、虫蛀。
5. 生产记录:记录猴头菇生产情况、病虫害发生情况、技术措施、建立猴头菇生产过程记录档案,记载投入品的名称、使用时间、使用目的、使用方法、使用量等。

包装规范

地域范围内的猴头菇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海林猴头菇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形式)。

产品百科
海林猴头菇,黑龙江省海林市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海林猴头菇,鲜品:呈纯白色,单体个体大,菇体形状椭圆或圆形,单体有褶皱,大小均匀,表面须状菌刺分布和长短、粗细均匀,菌针及毛色均匀,菌针长1-1.5厘米,肉质肥厚、无筋,口感鲜嫩适口;干品:呈杏黄色或金黄色,菇体形状椭圆或圆形,单体有褶皱,大小均匀,表面须状菌刺分布,长短和粗细均匀,个体直径6厘米以上。
2017年5月,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海林猴头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中文名
海林猴头菇
外文名
Hailin Hericium erinaceus
产地名称
黑龙江省海林市
品质特点
单体有褶皱,大小均匀
地理标志
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
批准文号
国家质检总局2017年第39号公告
批准时间
2017年5月31日

海林猴头菇产品特点

海林猴头菇,鲜品:呈纯白色,单体个体大,菇体形状椭圆或圆形,单体有褶皱,大小均匀,表面须状菌刺分布和长短、粗细均匀,菌针及毛色均匀,菌针长1-1.5厘米,肉质肥厚、无筋,口感鲜嫩适口;干品:呈杏黄色或金黄色,菇体形状椭圆或圆形,单体有褶皱,大小均匀,表面须状菌刺分布,长短和粗细均匀,个体直径6厘米以上。理化指标鲜品:粗蛋白≥1.5%,粗纤维≤0.3%,含水率≥80%;干品:粗蛋白≥12.0%,粗纤维≤8.0%,含水率≤12%。

海林猴头菇海林猴头菇

海林猴头菇产地环境

海林猴头菇产自黑龙江省海林市,海林市属山区和丘陵浅山区,地貌特征为“九山半水半分田”。境内南北宽、东西狭,由东北向西南斜伸略呈弯曲,形如卧蚕。地势西高东低,最高西南部老秃顶子海拔1689.9米,最低东北部木兰集村海拔160米,平均海拔为400-500米。
海林市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气候宜人,无霜期短。春秋季短、气候多变,夏季高温多雨,冬季漫长而寒冷。年平均气温4.4℃,历年极端最低、最高气温分别为-38.8℃和37.6℃。降水充沛,但分布不均,年平均降雨量540毫米。年平均日照2356.6小时。年平均风速1.7米/秒,最多风向为西北风。横跨二、三、四积温带,平均活动积温2100–2500度,无霜期年均131天,年均降水540毫米,适宜种植猴头菇。

海林市环境海林市环境

海林猴头菇历史渊源

2015年,海林市成立猴头菇种植专业合作社;
2016年,海林镇新民河猴头菇产业带规划建设棚室1000栋,产业带菇棚总量达到5000栋。

海林猴头菇海林猴头菇

海林猴头菇生产情况

截至2016年底,海林市猴头菇生产规模总量突破5000万袋,产量突破2.5万吨,从业农户突破1000户,全市有超千万袋生产规模的猴头菇专业村1个,有猴头菇标准化示范园区6个,其中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园区1个,全市猴头菇年产值实现1.54亿元,纯收入1.1亿元,可拉动农民人均纯增收1300余元。

海林猴头菇海林猴头菇

海林猴头菇产品荣誉

2017年5月,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海林猴头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020年5月20日,入选2020年第一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

海林猴头菇海林猴头菇

海林猴头菇地理标志

海林猴头菇地域保护范围

海林猴头菇产地范围为黑龙江省海林市现辖行政区域。

海林猴头菇质量技术要求

  • 名称
海林猴头菇。
  • 地域保护范围
海林市现辖行政区域。
  • 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料要求
栽培主要原料要求选用当地柞木锯沫。
(二)菌种
菌种是直接源自当地的野生猴头菇,从野生猴头菇中分离、驯化并已注册登记的菌种。
(三)培养基
选用柞木锯沫为培养基,在配料中比例≥50%。
(四)培养周期
菌袋培养:培养期6—9月,培养室空气相对湿度≤75%,温度保持18℃—28℃。避光培养。每批菌袋培养30—40天。
出菇期:栽培室或出菇棚相对湿度控制在80-85%,温度控制在14-25℃。
(五)采收
出菇后10—18天,子实体成熟时采收。采收期7—10月。
第一茬采收后再经过15—20天生长,子实体成熟时可采收第二茬,整个生长期可采两茬菇。

海林猴头菇专用标志使用

海林猴头菇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海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海林猴头菇的检测机构由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