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村黑木耳

青岛胶南市大村镇农业服务中心 【管理

原产地山东

– 产地市县: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
– 产品大类:种植业类
– 产地小类:食用菌类
– 地标证书编号:AGI00745
– 地标认证时间:2011
– 品质特点:耳型规整,叶片肥厚
– 地理标志分类: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 地标批准文号:国家农业部第1690号公告
– 地标批准时间:2011年12月15日
产品介绍

大村镇位于山东省胶南市西部,白马河纵贯全境,东依藏马山,南接胶南市的亿吨港口——董家口港,西接诸城市,北通胶州市;大村黑木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辖红草岭村、河北村、小庄等82个行政村。黑木耳种植面积4000亩,年产量500吨(干品)。大村黑木耳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东经119°30′~120°11′,北纬35°35′~36°08′,海拔5m~174m。大村镇的黑木耳以自然条件独特,所产黑木耳质量上乘,栽培历史悠久而闻名,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以来,食用菌栽培做为一项投资小、周期短、见效快的致富好项目在我国得以迅猛发展,食用菌产品供不应求,卖价不菲。2000年以来,大村镇开始从北方引进黑木耳袋料栽培技术。新乡村民徐立国在本村组织5个农户以合作社参股方式投资黑木耳规模化生产,拉开了大村镇黑木耳发展高潮的序幕,在不到六年的时间里,大村黑木耳经历了从5亩到1500亩的跨越式发展。

生态环境

1. 土壤地貌情况:大村镇行政区划面积151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57.6%。大村镇属低山丘陵区,境内山丘连绵起伏,有藏马山、老桃山、重罗山、天台山、石楼山和龙古山等山系,其中以藏马山最负盛名;发源于诸城市鲁山东麓的白马河,自北向南流经全境,形成两岸河谷平原。大村镇耕地土壤主要是砂壤土。此区域土壤未受污染,各种微量元素含量丰富。大村黑木耳种植范围环境质量符合国家《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NY/T391-2000)。
2. 水文情况:大村镇区域内水库、塘坝密布,大大小小有一百多个,水系发达,水资源极其丰富。大村黑木耳种植范围灌溉用水符合国家《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3. 气候情况:胶南市濒临黄海,属典型暖温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具有较明显的季风气候特征,四季分明,气候适宜,年平均气温12.2℃,年有效积温3986-4400℃,夏季8月份最热,月平均气温为25.3℃;冬季1月份最冷,月平均气温为-2.2℃,可以说是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区域内光照充足,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837h,无霜期202d,雨量充沛,年均降水量为800.1mm,降水多集中于7-9月份,适宜菌类作物生长。

地域范围

大村镇位于山东省胶南市西部,白马河纵贯全境,东依藏马山,南接胶南市的亿吨港口——董家口港,西接诸城市,北通胶州市;大村黑木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辖红草岭村、河北村、小庄等82个行政村。黑木耳种植面积4000亩,年产量500吨(干品)。大村黑木耳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东经119°30′~120°11′,北纬35°35′~36°08′,海拔5m~174m。

品质特性

1. 外在感官特征:大村黑木耳耳型规整,叶片肥厚、黑褐色、油亮,胶质丰富,富有弹性,口感香脆。
2. 大村黑木耳内在品质指标:大村黑木耳平均微量元素含量为:含钙≥1.12%、铁≥316mg/kg、蛋白质≥10.7%、锌≥15.3mg/kg、粗纤维≥4.5g/kg脂肪≤0.9%。
3. 安全要求:大村黑木耳严格按照《绿色食品食用菌》(NY/T749-2003)标准执行

生产方式

大村黑木耳,实行袋料栽培,于每年的8月生产二级菌种,11月~翌年1月底生产栽培种,12月~翌年3月发菌,3月底下地出耳,5月下旬采收,采收后直接晒干。1. 原料准备、菌袋制作:1.1. 原料的选择:木屑选用柞、椴、榆等硬杂木木屑为主;麦麸、米糠、玉米粉等作为栽培黑木耳的主要补充营养;添加的钙离子可用石膏或碳酸钙。1.2. 培养基配方:木屑78%,稻糠(含米粒)12%,麦麸4%,玉米粉3%,大豆粉2%,石膏1%,含水量65%;木屑79%,麦麸15%,玉米粉3%,大豆粉2%,石膏1%,含水量65%。1.3. 培养基配制:将干料按比例混匀后,用水调至含水量达65%。1.4. 装袋、灭菌、冷却:菌袋规格选用170mm×330mm折角标准聚丙烯菌袋或聚乙烯菌袋,人工装料要边装料边用手稍压实,也可以使用装袋机装料。要求上紧下松,中间打孔不变形,料高为袋长的4/5,料湿重1.1kg±0.05kg。可套环盖盖也可插菌棍。灭菌方式采用常压灭菌,温度达100℃时,保持8h以上。灭菌后的菌袋搬入冷却室冷却,或在已消毒过的培养室冷却,袋温降至30℃下方可接种。
2. 接种方法:接种要在无菌条件下进行,并且实行无菌操作。2.1. 接种室的处理:接种操作前,首先要对接种室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2.2. 接种:按常规无菌操作方法进行接种,接种操作完毕后,要及时清理台面,并排除接种时酒精燃烧放出的有味气体,并随手进行地面清洁。有紫外灯的再进行一次消毒处理,以利于以后的使用。
培养:培养室使用前要消毒,菌袋立式摆放层架上,培养温度控制在22℃~25℃,相对湿度控制在60%~65%之间,通风良好,遮光培养。3d—7d开始检查发菌情况和菌袋是否有杂菌感染,发现污染袋及时处理。50d左右菌袋培养达到生理成熟。
3. 黑木耳田间管理:菌丝长满菌袋后,再继续培养10d~15d,使菌丝充分吃料,积聚营养后,即可选择场地,进行出耳管理。出耳场地要求周围环境清洁,光线适宜,通风良好,地势平坦保温保湿性能好。当菌袋刚长满或离袋底1—2cm,将菌袋运到栽培地。春季出耳,当白天气温平均达10℃以上,即可划口催耳。划口用消毒的刀片在菌袋表面划“V”字口,边长1.5cm-2cm,角度45°,深0.5cm,每袋割口9处~12处,品字形,均匀分布。3.1. 摆放:将菌袋按间距5cm摆放地上,每㎡可放45袋-50袋,当原基封口要分化时,稀摆,间距10cm,每㎡摆150袋,每亩可摆1万袋。3.2. 出耳管理:出耳期间应以增湿保湿为主,协调温、气、湿诸因素。当耳片展开后,空气相对湿度要求提高到90%-95%,耳片在1cm大小即可直接喷水,但要勤喷,轻喷,细喷,以保持耳片湿润不卷为宜,后期要增加水量,要干湿交替,成熟前应减少喷水量,空气湿度可降到85%-90%。4. 病虫防治方法: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病害主要有木霉、面包霉等,虫害主要有菇蚊、菇蝇等。对病虫害的防治,着重采用生物和物理的防治方法,改善栽培条件,满足香菇生长发育各个环节对外部环境条件的要求,使菌袋每个阶段都处于旺盛生长态势,让病害无法侵染。使用化学药物防治病虫害要符合国家《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393-2000)。

包装规范

1.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大村镇农业服务中心)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法人治理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大村黑木耳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结合标注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3.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4. 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

产品百科
大村黑木耳,山东省青岛市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2000年以来,大村镇开始从北方引进黑木耳袋料栽培技术。新乡村在该村组织5个农户以合作社参股方式投资黑木耳规模化生产。大村黑木耳耳型规整,叶片肥厚、黑褐色、油亮,胶质丰富,富有弹性,口感香脆。
2011年12月15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大村黑木耳”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中文名
大村黑木耳
产地名称
山东省青岛市
品质特点
耳型规整,叶片肥厚
地理标志
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批准文号
国家农业部第1690号公告
批准时间
2011年12月15日

大村黑木耳产品特点

大村黑木耳品质特性

大村黑木耳耳型规整,叶片肥厚、黑褐色、油亮,胶质丰富,富有弹性,口感香脆。

大村黑木耳营养价值

大村黑木耳平均微量元素含量为:含钙≥1.12%、铁≥316毫克/千克、蛋白质≥10.7%、锌≥15.3毫克/千克、粗纤维≥4.5克/千克脂肪≤0.9%。

大村黑木耳大村黑木耳

大村黑木耳产地环境

大村黑木耳土壤地貌

大村黑木耳大村黑木耳

大村镇行政区划面积151平方千米,森林覆盖率57.6%。大村镇属低山丘陵区,境内山丘连绵起伏,有藏马山、老桃山、重罗山、天台山、石楼山和龙古山等山系,其中以藏马山最负盛名;发源于诸城市鲁山东麓的白马河,自北向南流经全境,形成两岸河谷平原。大村镇耕地土壤主要是砂壤土。此区域土壤未受污染,各种微量元素含量丰富。大村黑木耳种植范围环境质量符合国家《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NY/T391-2000)。

大村黑木耳水文情况

大村镇区域内水库、塘坝密布,大大小小有一百多个,水系发达,水资源极其丰富。大村黑木耳种植范围灌溉用水符合国家《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大村黑木耳气候情况

胶南市濒临黄海,属典型暖温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具有较明显的季风气候特征,四季分明,气候适宜,年平均气温12.2℃,年有效积温3986—4400℃,夏季8月份最热,月平均气温为25.3℃;冬季1月份最冷,月平均气温为-2.2℃,可以说是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区域内光照充足,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837小时,无霜期202天,雨量充沛,年均降水量为800.1毫米,降水多集中于7—9月份,适宜菌类作物生长。

大村黑木耳历史渊源

2000年以来,大村镇开始从北方引进黑木耳袋料栽培技术。新乡村在该村组织5个农户以合作社参股方式投资黑木耳规模化生产。

大村黑木耳大村黑木耳

大村黑木耳生产情况

2011年,大村黑木耳种植面积4000亩,年产量500吨(干品)。

大村黑木耳大村黑木耳

大村黑木耳产品荣誉

2011年12月15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大村黑木耳”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大村黑木耳大村黑木耳

大村黑木耳地理标志

大村黑木耳地域保护范围

大村黑木耳的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青岛市红草岭村、河北村、小庄等82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9°30′00″—120°11′00″,北纬35°35′00″—36°08′00″。

大村黑木耳质量技术要求

  • 生产技术要求
大村黑木耳,实行袋料栽培,于每年的8月生产二级菌种,11月—翌年1月底生产栽培种,12月—翌年3月发菌,3月底下地出耳,5月下旬采收,采收后直接晒干。
(1)原料准备、菌袋制作:
原料的选择:木屑选用柞、椴、榆等硬杂木木屑为主;麦麸、米糠、玉米粉等作为栽培黑木耳的主要补充营养;添加的钙离子可用石膏或碳酸钙。
培养基配方:木屑78%,稻糠(含米粒)12%,麦麸4%,玉米粉3%,大豆粉2%,石膏1%,含水量65%;木屑79%,麦麸15%,玉米粉3%,大豆粉2%,石膏1%,含水量65%。
培养基配制:将干料按比例混匀后,用水调至含水量达65%。
装袋、灭菌、冷却:菌袋规格选用170毫米×330毫米折角标准聚丙烯菌袋或聚乙烯菌袋,人工装料要边装料边用手稍压实,也可以使用装袋机装料。要求上紧下松,中间打孔不变形,料高为袋长的4/5,料湿重1.1千克±0.05千克。可套环盖盖也可插菌棍。灭菌方式采用常压灭菌,温度达100℃时,保持8小时以上。灭菌后的菌袋搬入冷却室冷却,或在已消毒过的培养室冷却,袋温降至30℃下方可接种。
(2)接种方法:
接种要在无菌条件下进行,并且实行无菌操作。
接种室的处理:接种操作前,首先要对接种室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接种:按常规无菌操作方法进行接种,接种操作完毕后,要及时清理台面,并排除接种时酒精燃烧放出的有味气体,并随手进行地面清洁。有紫外灯的再进行一次消毒处理,以利于以后的使用。
培养:培养室使用前要消毒,菌袋立式摆放层架上,培养温度控制在22℃—25℃,相对湿度控制在60%—65%之间,通风良好,遮光培养。3天—7天开始检查发菌情况和菌袋是否有杂菌感染,发现污染袋及时处理。50天左右菌袋培养达到生理成熟。
(3)黑木耳田间管理:菌丝长满菌袋后,再继续培养10天—15天,使菌丝充分吃料,积聚营养后,即可选择场地,进行出耳管理。
出耳场地要求周围环境清洁,光线适宜,通风良好,地势平坦保温保湿性能好。
当菌袋刚长满或离袋底1—2厘米,将菌袋运到栽培地。春季出耳,当白天气温平均达10℃以上,即可划口催耳。划口用消毒的刀片在菌袋表面划“V”字口,边长1.5厘米—2厘米,角度45°,深0.5厘米,每袋割口9处—12处,品字形,均匀分布。
摆放:将菌袋按间距5厘米摆放地上,每㎡可放45袋—50袋,当原基封口要分化时,稀摆,间距10厘米,每㎡摆150袋,每亩可摆1万袋。
出耳管理:出耳期间应以增湿保湿为主,协调温、气、湿诸因素。当耳片展开后,空气相对湿度要求提高到90%—95%,耳片在1厘米大小即可直接喷水,但要勤喷,轻喷,细喷,以保持耳片湿润不卷为宜,后期要增加水量,要干湿交替,成熟前应减少喷水量,空气湿度可降到85%—90%。
(4)病虫防治方法: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病害主要有木霉、面包霉等,虫害主要有菇蚊、菇蝇等。对病虫害的防治,着重采用生物和物理的防治方法,改善栽培条件,满足香菇生长发育各个环节对外部环境条件的要求,使菌袋每个阶段都处于旺盛生长态势,让病害无法侵染。使用化学药物防治病虫害要符合国家《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393-2000)。
  • 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大村黑木耳严格按照《绿色食品食用菌》(NY/T749-2003)标准执行。

大村黑木耳专用标志使用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大村镇农业服务中心)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法人治理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大村黑木耳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结合标注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4)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