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五团苹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五团 【管理

原产地新疆

– 产地市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产品大类:种植业类
– 产地小类:果品类
– 地标证书编号:AGI02376
– 地标认证时间:2018
– 品质特点:肉质细腻、汁多味甜、酥脆爽口
– 地理标志分类:国家农村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3] 
– 地标批准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651号[3] 
– 地标批准时间:2018年2月12日[3] 
生态环境

1. 土壤情况:垦区土壤由山前洪积与流沙冲积和风积而成,土壤质地自北向南逐渐由沙变粘。土壤质地以轻壤、沙壤为主,粘土和重壤土零星分布。
2. 水文情况:五团的水资源由喀拉玉尔滚河、乌鲁格牙沟水和地下水三部分组成。喀拉玉尔滚河为五团独立引用,该河属于季节性河流,年径流量2.3~2.5×108m3;乌鲁格牙沟沟深6~10m,年径流量3×106m3;地下水补给来源,主要是玉儿滚河台兰河山口洼地潜水及灌溉渗漏,储量丰富,地水动储量1.21×108m3,年可开采0.724×108m3。
3. 气候情况:五团属于典型的大陆性气候,以干旱少雨为其主要特征,光照资源比较丰富,年平均日照时数:2621-2975.2小时,月平均日照时数最长333.5小时;平均气温10.1℃,最热七月份平均气温24.1℃,≥10℃的活动积温为3878℃;平均无霜期为188-200天;年平均降水量为79.3mm,年平均蒸发量为1903.2mm,蒸降比为24:1,因苹果种植区离玉儿滚山很近(大约10公里),属山前戈壁地,故昼夜温差很大,平均日较差为14.4℃,极端日较差为20℃,特别适合果树等作物种植。

地域范围

新疆兵团第一师五团所辖1连、2连、3连、4连、5连、6连、7连、8连、9连、10连、11连、12连、13连、14连、15连、16连、17连、18连共计18个农业单位。地理坐标为80°41′15″~80°53′00″,北纬41°12′30″~41°24′30″

品质特性

1. 外在感官特征:果形端正丰满呈圆形或扁圆形;果个较大,平均单果重250克;果面底色青绿色有红色条纹,有隐约的沙点可见(套袋果果面底色呈黄绿色),果面光滑细腻、色泽光亮自然(越擦越亮,有一层天然的蜡质);果肉色泽略黄,肉质细腻、汁多味甜、酥脆爽口,咀嚼后果味浓郁无残渣。
2. 内在特征及品质指标:含糖量≥11.7g,维生素C≥2mg,硬度≥5.0kg/cm2,。
3. 安全要求: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绿色食品质量安全有关规定执行。

生产方式

1. 产地要求:基地远离城镇,生态环境良好。该地域的大气、土壤、灌溉水经检测符合国家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标准。灌溉水源主要为喀拉玉尔滚河,年径流量2.3~2.5×108m3,土壤质地为风沙土、棕漠土、草甸土和盐土为主,肥料来源充足,树势健壮,栽培管理技术先进。
2. 品种选择与特定要求:根据该地域生态条件、长期试种和绿色食品对品种的要求,选择出优质、高产、抗病、抗逆性强的长富2号为主栽品种,嘎啦、新世纪为授粉品种。
3. 生产过程管理:生产过程严格按照“绿色食品苹果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执行,其主要内容包括有:土、肥、水、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以及采收、分级、包装、贮藏、运输等管理技术措施。
栽培模式:植苗和直播建园,主栽品种与授粉品种配置比例为6:1,每6行主栽品种配置1行授粉树,授粉树大多采用授粉效果较好的树种,常见的有黄元帅、嘎啦、新世纪,同一果园栽植的授粉品种数量不限。
肥水管理:基肥以腐熟有机肥为主,果树专用肥、腐植酸为辅,早施重施基肥,施时适量追肥。生长季节即萌芽期、花期适当加入氮、磷、钾,果实膨大期多施磷、钾肥切记这个时期不能施氮肥。全年以果树秋季施肥为关键,要求苹果结果园3方/亩,苹果中、幼龄园2方/亩。灌水:全年灌水4-5次,春冬灌各一次,生长期2-3次。
整形修剪:采用纺锤形树形。
病虫害防治: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以农业和物理防治为基础,提倡生物防治,科学使用化学防治,有效控制病虫害。1. 生物防治一是选用抗病虫品种,无病虫、无病毒苗木。二是加强土、肥、水综合管理。三是保护利用天敌,人工饲养释放赤眼蜂、捕食螨等,提倡果园养鸡。四是清除枯枝、落叶,摘除病虫叶果,刮除病斑;五是树干涂白,绑草诱虫。六是应用性诱剂(如迷向丝等)。2. 物理防治:采用频振式灭虫灯、粘虫板、诱虫板和糖醋液等诱杀害虫。3. 化学防治:根据防治对象,选用允许使用的生物源农药、矿物源农药和低毒农药进行防治,防治时要严格按照间隔期标准进行使用。
4. 产品收获:采用人工无伤采摘的方法。
5. 生产记录要求:在苹果的生产过程中,严格记录生产上的各个环节,各项农事操作,设立专门的记录员负责农时操作记录;农药使用记录档案应完整、真实,并及时做好各类农时操作记录、产量记录和产品销售记录;记录妥善保存两年,以利可追溯性检查。

包装规范

1. 申请使用新疆兵团五团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生产经营者应向五团递交《新疆兵团五团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2. 经审核符合新疆兵团五团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条件的申请人,应与五团签订《新疆兵团五团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书》,在明确双方对品牌保护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后,方可使用“新疆兵团五团苹果”地理标志。
3. 使用新疆兵团五团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生产经营者必须遵守新疆兵团五团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管理规则:分级:分四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特级果径90mm以上,一级果径80~90mm,二级果径75~80mm,二级果径70~75mm,三级果径70mm以下。
4. 标识: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新疆兵团五团苹果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式)。
5. 运输:运输工具清洁、干燥、有防雨设施。无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有异味的物品混运。
6. 贮藏:采摘后分级包装,及时放入冷库中冷藏。

产品百科
新疆兵团五团苹果,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五团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新疆兵团一师五团地处天山南麓、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北缘,日照充足,昼夜温差大,发展林果业具有优势。新疆兵团五团苹果的果形端正丰满,呈圆形或扁圆形;果个较大,果面光滑细腻、色泽光亮自然;果肉色泽略黄,肉质细腻、汁多味甜、酥脆爽口,咀嚼后果味浓郁无残渣。
2018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农业部正式批准对“新疆兵团五团苹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中文名
新疆兵团五团苹果
产地名称
新疆建设兵团第一师五团
品质特点
肉质细腻、汁多味甜、酥脆爽口
地理标志
国家农村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批准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651号
批准时间
2018年2月12日

新疆兵团五团苹果产品特点

新疆兵团五团苹果外在感官特征

新疆兵团五团苹果新疆兵团五团苹果

新疆兵团五团苹果的果形端正丰满呈圆形或扁圆形;果个较大,平均单果重250克;果面底色青绿色有红色条纹,有隐约的沙点可见(套袋果果面底色呈黄绿色),果面光滑细腻、色泽光亮自然;果肉色泽略黄,肉质细腻、汁多味甜、酥脆爽口。

新疆兵团五团苹果内在品质特点

新疆兵团五团苹果:含糖量≥11.7克,维生素C≥2毫克,硬度≥5.0千克/平方厘米。

新疆兵团五团苹果产地环境

新疆兵团五团苹果地貌土壤

新疆兵团第一师五团垦区土壤由山前洪积与流沙冲积和风积而成,土壤质地自北向南逐渐由沙变粘。土壤质地以轻壤、沙壤为主,粘土和重壤土零星分布。由于该地域的沙性土壤和冰川雪水的灌溉,使得生长在该地的苹果具有酥脆爽口、甘甜多汁的口感而受消费者欢迎。

新疆兵团五团苹果水文情况

新疆兵团五团的水资源由喀拉玉尔滚河、乌鲁格牙沟水和地下水三部分组成。喀拉玉尔滚河为五团独立引用,该河属于季节性河流,年径流量248~270立方米;乌鲁格牙沟的沟深6~10米,年径流量318立方米;地下水补给来源,主要是玉儿滚河台兰河山口洼地潜水及灌溉渗漏,储量丰富,地水动储量131立方米,年可开采78.2立方米。丰富的水资源,有益于苹果种植业发展。

新疆兵团五团苹果气候条件

新疆兵团五团苹果新疆兵团五团苹果

新疆兵团第一师五团属于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以干旱少雨为其主要特征,光照资源比较丰富,年平均日照时数:2621~2975.2小时,月平均日照时数最长333.5小时;平均气温10.1℃,最热七月份平均气温24.1℃,≥10℃的活动年积温为3878℃;平均无霜期为188~200天;年平均降水量为79.3毫米,年平均蒸发量为1903.2毫米,蒸降比为24:1,因苹果种植区离玉儿滚山很近(大约10千米),属山前戈壁地,故昼夜温差很大,平均日较差为14.4℃,极端日较差为20℃,利于新疆兵团五团苹果养分的转化和糖分的积累。

新疆兵团五团苹果历史渊源

新疆兵团五团苹果新疆兵团五团苹果

大约在汉唐时期(前130~660年间),新疆就开始栽种苹果,《大唐西域记》(成书于646 年)中曾专门记载过新疆苹果的种植。

200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出了新型团场建设总体思路,将特色林果业作为重点产业,形成了以兵团一师五团等为中心的苹果基地。
2011年,新疆兵团五团林果种植面积已达7.2万亩,生产的“天山玉”优质红富士苹果,不仅进入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市场,还远销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家。
2013年,新疆兵团一师五团确定了“稳棉、兴果、增畜”发展格局,通过标准田+园建设工程的实施,改变粗放经营模式,提高苹果单产和质量。

新疆兵团五团苹果生产情况

2013年,新疆兵团一师五团苹果单位面积产量为898千克/亩,还不及2010年世界苹果平均单产,与其他优势苹果产区有较大的差距。
2016年,新疆兵团五团苹果保护区种植面积10万亩,年产量15万吨。

新疆兵团五团苹果新疆兵团五团苹果

新疆兵团五团苹果产品荣誉

2018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农业部正式批准对“新疆兵团五团苹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新疆兵团五团苹果新疆兵团五团苹果

新疆兵团五团苹果地理标志

新疆兵团五团苹果地域保护范围

新疆兵团五团苹果地域保护范围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第五团所辖1连、2连、3连、4连、5连、6连、7连、8连、9连、10连、11连、12连、13连、14连、15连、16连、17连、18连共计18个农业单位。地理坐标为80°41′15″~80°53′00″,北纬41°12′30″~41°24′30″。

新疆兵团五团苹果质量技术要求

新疆兵团五团苹果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编号:AGI2018-01-2376。
  • 质量安全规定
新疆兵团五团苹果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绿色食品质量安全有关规定执行。
  • 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要求
新疆兵团五团苹果新疆兵团五团苹果

新疆兵团五团苹果基地远离城镇,生态环境良好。该地域的大气、土壤、灌溉水经检测符合国家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标准。灌溉水源主要为喀拉玉尔滚河,年径流量248~270立方米,土壤质地为风沙土、棕漠土、草甸土和盐土为主,肥料来源充足,树势健壮,栽培管理技术先进。

2、品种选择
根据新疆兵团五团地域生态条件、长期试种和绿色食品对品种的要求,选择出优质、高产、抗病、抗逆性强的长富2号为主栽品种,嘎啦、新世纪为授粉品种。
3、生产管理
新疆兵团五团苹果生产过程管理严格按照“绿色食品苹果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执行,其主要内容包括有:土、肥、水、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以及采收、分级、包装、贮藏、运输等管理技术措施。
3.1、栽培模式
植苗和直播建园,主栽品种与授粉品种配置比例为6:1,每6行主栽品种配置1行授粉树,授粉树大多采用授粉效果较好的树种,常见的有黄元帅、嘎啦、新世纪,同一果园栽植的授粉品种数量不限。
3.2、肥水管理
基肥以腐熟有机肥为主,果树专用肥、腐植酸为辅,早施重施基肥,施时适量追肥。生长季节即萌芽期、花期适当加入氮、磷、钾,果实膨大期多施磷、钾肥切记这个时期不能施氮肥。全年以果树秋季施肥为关键,要求苹果结果园3方/亩,苹果中、幼龄园2方/亩。
3.3、灌水:全年灌水4~5次,春冬灌各一次,生长期2~3次。
3.4、整形修剪:采用纺锤形树形。
3.5、病虫害防治: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以农业和物理防治为基础,提倡生物防治,科学使用化学防治,有效控制病虫害。
3.5.1、生物防治
一是选用抗病虫品种,无病虫、无病毒苗木。
二是加强土、肥、水综合管理。
三是保护利用天敌,人工饲养释放赤眼蜂、捕食螨等,提倡果园养鸡。
四是清除枯枝、落叶,摘除病虫叶果,刮除病斑;
五是树干涂白,绑草诱虫。
六是应用性诱剂(如迷向丝等)。
3.5.2、物理防治
采用频振式灭虫灯、粘虫板、诱虫板和糖醋液等诱杀害虫。
3.5.3、化学防治
根据防治对象,选用允许使用的生物源农药、矿物源农药和低毒农药进行防治,防治时要严格按照间隔期标准进行使用。
4、产品收获
采用人工无伤采摘的方法。
5、生产记录
在苹果的生产过程中,严格记录生产上的各个环节,各项农事操作,设立专门的记录员负责农时操作记录;农药使用记录档案应完整、真实,并及时做好各类农时操作记录、产量记录和产品销售记录;记录妥善保存两年,以利可追溯性检查。

新疆兵团五团苹果专用标志使用

  • 实施规定
新疆兵团五团苹果新疆兵团五团苹果

1、申请使用新疆兵团五团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生产经营者应向五团递交《新疆兵团五团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2、经审核符合新疆兵团五团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条件的申请人,应与五团签订《新疆兵团五团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书》,在明确双方对品牌保护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后,方可使用“新疆兵团五团苹果”地理标志。
3、使用新疆兵团五团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生产经营者必须遵守新疆兵团五团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管理规则;苹果分级分四个等级:特级果径90毫米以上,一级果径80~90毫米,二级果径75~80毫米,二级果径70~75毫米,三级果径70毫米以下。
4、标识: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新疆兵团五团苹果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式)。
5、运输:运输工具清洁、干燥、有防雨设施。无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有异味的物品混运。
6、贮藏:采摘后分级包装,及时放入冷库中冷藏。
  • 执行规范
新疆兵团五团苹果专用标志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实行公共标识与地域产品名称相结合的标注制度。新疆兵团五团苹果专用标志的使用具体依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执行: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持有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五团”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明确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新疆兵团五团苹果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4、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