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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白鸡,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拉萨白鸡属蛋肉兼用型鸡种,体型呈U字形,全身羽毛洁白纯净,体型小而紧凑,全身羽毛紧贴机体,结构匀称。拉萨白鸡肉质呈浅红色,肉质密度明显大于普通肉鸡,肌肉脂肪含量显著低于普通肉鸡,氨基酸种类多、含量丰富;鸡蛋胆固醇含量低于普通鸡蛋40%以上,钙含量高出普通鸡蛋20%以上。
2018年9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对“拉萨白鸡”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 中文名
- 拉萨白鸡
- 产地名称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 品质特点
- 体型小而紧凑、氨基酸种类多、钙含量高、鸡蛋胆固醇含量低
- 地理标志
- 国家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 批准文号
- 国家农业农村部公告第62号公告
- 批准时间
- 2018年9月5日
拉萨白鸡产品特点
拉萨白鸡外在感观特征
拉萨白鸡属蛋肉兼用型鸡种,体型呈U字形,全身羽毛洁白纯净,体型小而紧凑,全身羽毛紧贴机体,结构匀称。头部清秀,公鸡为红色直立单冠,母鸡分直立与倒向单冠两种,耳叶白色,皮、脚、喙呈淡黄色。
拉萨白鸡内在品质指标
鸡蛋特性
拉萨白鸡蛋平均蛋重50.7克左右,蛋形指数(纵径/横径)1.40左右,蛋壳强度3.145±0.865(千克/平方厘米)。拉萨白鸡蛋的营养成分:蛋白质含量≥12克/100克,脂肪含量≥11克/100克,胆固醇含量≦350毫克/100克,铁含量≥3毫克/100克,锌含量≥1.3毫克/100克,磷含量≥220毫克/100克,镁含量≥12毫克/100克,钙含量≥60毫克/100克。拉萨白鸡蛋胆固醇含量低于普通鸡蛋40%以上,钙含量高出普通鸡蛋20%以上。
肉质特性
拉萨白鸡鸡肉蛋白质含量≥22克/100克,脂肪含量≥4克/100克,铁含量≥1.1毫克/100克,锌含量≥1.3毫克/100克,镁含量≥25毫克/100g,钙含量≥3.1毫克/100克。
氨基酸总含量≥17.2克/100克,其中:天门冬氨酸≥2.0克/100克,苏氨酸≥0.80克/100克,丝氨酸≥0.80克/100克,谷氨酸≥3.10克/100克,脯氨酸≥0.80克/100克,甘氨酸≥0.90克/100克,缬氨酸≥1.0克/100克,蛋氨酸≥0.70克/100克,异亮氨酸≥0.10克/100克,亮氨酸≥1.70克/100克,酪氨酸≥0.50克/100克,苯丙氨酸≥0.90克/100克,赖氨酸≥1.80克/100克,组氨酸≥0.70克/100克,精氨酸≥1.40克/100克。
拉萨白鸡生产性能
拉萨白鸡体重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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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体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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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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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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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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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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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5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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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6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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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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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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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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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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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6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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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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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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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白鸡体尺测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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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斜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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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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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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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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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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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4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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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1.06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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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7±0.53 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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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3±1.02 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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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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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1.64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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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0.22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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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0.12 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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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2±0.16 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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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参考资料来源:)
拉萨白鸡产蛋性能
拉萨白鸡性成熟月龄为公鸡120-150日龄、母鸡180-190日龄。拉萨白鸡开产日龄一般在180天左右,年产蛋180-220枚,平均蛋重48-50克,平均产蛋率为60-70%。蛋壳以白色为主,质地紧密较厚,蛋黄呈金黄色,色浓圆大,蛋清光亮胶着。
拉萨白鸡产地环境
拉萨白鸡气候情况
拉萨市保护区域属高原温带半干旱季风气候区,地处喜马拉雅山脉北侧,受下沉气流的影响,年平均气温7.5℃,最冷月平均气温-2.2℃,最热月平均气温15.5℃,极端最低气温-16.5℃,极端最高气温29.4℃;年平均降水量443.6毫米(多夜雨),平均相对湿度35%;全年日照3021.6小时,无霜期133天,风季(17米/秒)31天。空气洁净,昼夜温差大,日照时间长,水热条件优越。为青稞、小麦等农作物提供了适宜的生长条件,给拉萨白鸡提供了充足的饲料来源和特定的生长环境。
拉萨白鸡水文情况
拉萨市境内水资源丰富,拉萨河流经那曲、当雄、林周、墨竹工卡、达孜、城关、堆龙德庆,至曲水县,是雅鲁藏布江中游一条较大的支流,全长495公里,流域面积31.760平方公里;最大流量2830立方米/秒,最小流量20立方米/秒,年平均流量287立方米/秒。除拉萨河外,还有当曲、热振藏布、墨竹马曲、雪绒藏布、堆龙曲、澎波曲等支流。经检测水质量达到国家二类以上饮水标准。
拉萨白鸡地貌土壤
拉萨市保护区域地势北高南低,由东向西倾斜,中南部为雅鲁藏布江支流拉萨河中游河谷平原,地势平坦。拉萨市受当地独特的气候、地形、母质、生物、时间等因素的影响,土壤类型多样,主要有潮土和高山草甸土、巴嘎土、莎嘎土及盐碱土等。拉萨河两岸分布三级连续的阶地:三级阶地高出河水位40-50米,其表部为厚50—80厘米的砂表土,生长着茂盛的草类、灌木、森林,是天然良好的牧场;二级阶地高出河水位20-30米;一级阶地高出河水位10-20米,大部分为耕地。沿河两岸是河谷冲积平原,宽度达1-10公里,耕地面积约57万亩,土层较厚,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是发展农业、畜牧业的理想场所,是西藏粮食主要产区之一。拉萨白鸡的饲养就取自当地的青稞、小麦、油菜、豌豆、蚕豆等,为拉萨白鸡提供了足够的饲养原料。
拉萨白鸡历史渊源
拉萨白鸡的配种试验开始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西藏自治区畜牧兽医科研所的科技人员利用来享公鸡与藏母鸡进行杂交,经过十多年的不断选育,于1986年形成了“拉萨白鸡”品种群。
1990年,西藏自治区科技厅组织专家,对拉萨白鸡培育课题成果进行了验收鉴定,被评定为拉萨白鸡品种群。1991年,该项成果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1992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1993年,国家农业部、自治区有关部门又一次性投资120万元,扩建了拉萨白鸡原种场,新建4幢计1008平方米的种鸡舍,一幢1000平方米的育雏楼、一幢办公室及实验室,新增设备有大型孵化机及出雏机各一台、四套笼养育雏器10套等。
1993年至1997年进行了拉萨白鸡引入杂交研究,拉萨白鸡的体形外貌更加一致,遗传性能更加稳定,各项指标达到了品种群的标准。
拉萨白鸡生产情况
1997年末,拉萨白鸡养殖存栏6000羽,其中公鸡800羽,母鸡5200羽,1998年选留种鸡1000羽,培育当年小鸡4200羽,年平均产蛋率为65%。推广种鸡3.5万羽,销售产品鸡5000羽,产品蛋3000千克。
2018年,拉萨白鸡养殖保护面积29518平方千米,养殖规模达到30万羽。
拉萨白鸡产品荣誉
2018年9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对“拉萨白鸡”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拉萨白鸡地理标志
拉萨白鸡地域保护范围
拉萨白鸡的地域保护范围:西藏自治区的首府拉萨市境内,地理坐标为北纬29°14′26″-31°03′47″、东经89°45′01″-92°37′22″。保护区域包括:城关区、堆龙德庆区、林周县、当雄县、尼木县、曲水县、达孜区、墨竹工卡县,共3区5县、91个乡镇772个村。
拉萨白鸡质量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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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生产方式
拉萨白鸡以农户散养为主,养殖方式有地面平养、网上平养。饲养管理严格按《拉萨白鸡(品种群)养殖技术规范 》DB54/T0036执行。
1、雏鸡的饲养与管理(0-6周龄):雏鸡对温度对应十分敏感,
需保温培育,1-3天,34-35℃,4-7天,32-33℃,以后每周降低2-3℃,至室温达20℃恒温,当降到与室内外温差不大时,可脱温,脱温应逐渐进行,用3-5天时间,防止脱温太快,雏鸡不适应变化而感冒,脱温应避开各种逆境。在鸡群健康无病的时候进行。舍内相对湿度为56%-70%为宜。饮用清洁的水,雏鸡要少喂勤添。舍内饲养密度要适宜,l-2周龄,笼养60只/米,平2、育成鸡的培育(7-20周龄):将日粮逐步过渡到育成期饲料,限制饲养防止早熟,育成鸡无论平养或笼养都要保持适宜的密度,才能使个体发育均匀。网上平养10-12只/米,笼养条件下,15-16只/米,平养18-20只/米。
3、产蛋鸡的饲养与管理(21-72周龄):开产之前进行疾病净化,定期进行带鸡消毒;补充充足的钙质饲料。将微量元素添加量增加1倍,对增强蛋壳强度,降低蛋的破损率效果较好;鸡舍的饲养人员除了喂料、清粪打扫卫生和消毒以外,最重要的是观察和管理鸡群,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的问题,以保证鸡群的健康和高产、稳产。
4、卫生防疫:拉萨白鸡的卫生防疫工作主要以平时的卫生打扫、消毒和定期不定期的免疫为主:
保持鸡舍及周边环境的卫生打扫、消毒和通风,在没有消毒剂的情况下可在鸡舍洒生石灰进行消毒。
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科学的免疫接种,防治流行疾病的传播。
废弃物和病死鸡不可随意出售和丢弃,必须进行深埋或焚烧等无害化处理。
5、适宜区域:适宜在海拔在4500米以下的农区和半农半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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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要求
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符合NY/T388《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水质符合NY5027《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畜禽饮用水水质的规定;
养殖场选址、规划布局符合《畜牧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
包装要求:包装材料应符合GB9687的规定。
拉萨白鸡专用标志使用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拉萨白鸡(2张)
已取得拉萨白鸡生产经营资质;
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具有拉萨白鸡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拉萨白鸡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持有人签订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和相关责任义务。
2、拉萨白鸡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可以在产品及包装上使用拉萨白鸡地理标志(拉萨白鸡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等)。
可以使用登记的拉萨白鸡地理标志,进行产品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和展销。
3、拉萨白鸡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品质和信誉;
正确规范地使用拉萨白鸡地理标志。
拉萨白鸡地理标志生产经营者应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拉萨白鸡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伪造、冒用拉萨白鸡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拉萨白鸡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
4、包装:包装物使用无毒油墨印刷。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或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拉萨白鸡”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式)。
5、标识:在每只鸡胴体加盖检疫检验验讫和等级印戳,字迹应清晰,印色用食品级色素配制。销售和运输包装物应标注拉萨白鸡标志,并标明产品名称、数量、产地、包装日期、生产单位、保质期、产品质量、执行标准代号等级等内容。不符合本标准的产品,其产品名称不得使用含有“拉萨白鸡”(包括连续或断开)的名称。